《民法》(第三版)教学资源 《民法》(第三版)习题 第三十章 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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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权编测试题题库(含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权编测试题题库(含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权编(100分)第一部分单选题1、民法典继承编共分()章()条。

【单选题】(5.0分)A.A、四、45B.B、五、44C.C、五、45D.D、四、44正确答案: A2、下列哪一个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单选题】(5.0分)A.A、配偶B.B、子女C.C、父母D.D、兄弟姐妹正确答案: D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

【单选题】(5.0分)A.A、顺序B.B、代位C.C、代替D.D、代为正确答案: B4、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遗嘱无效。

【单选题】(5.0分)A.A、口头B.B、录音C.C、录像D.D、代书正确答案: A5、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办理。

【单选题】(5.0分)A.A、司法机关B.B、公证机构C.C、公安机关D.D、行政机关正确答案: B6、我国继承法上的继承是指()。

【单选题】(5.0分)A.财产继承B.祭祀继承C.身份继承D.身份和财产继承正确答案: A7、老人王某80岁,亲笔写下遗嘱:“我所遗房屋两间,全部归小儿子王三继承。

两个女儿都已经嫁人,不再给她们留财产。

”老人亲笔签名,记明年月日,不久了老人去世,这份遗嘱()。

【单选题】(5.0分)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B.无见证人见证,无效C.符合法律规定,有效D.未经公证,无效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王某所立遗嘱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只需要立遗嘱人亲笔书写,注明时间地点并由本人签章即可,不需要见证人见证或者公证。

8、继承权纠纷的一般诉讼时效为()。

【单选题】(5.0分)A.20年B.15年C.3年D.2年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9、下列有关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的继承权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5.0分)A.保护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的合法继承权是我国一贯遵循的基本原则B.对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要特殊优待C.人民法院在处理继承案件时,可以不通知在台湾的合法继承人参加诉讼D.对于在台湾的合法继承人,无法通知的,其应得财产份额按法定继承由其他继承人取得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保护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的合法继承权是我国一贯遵循的基本原则,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同大陆同胞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2021民法学-继承法(精选试题)

2021民法学-继承法(精选试题)

民法学-继承法1、在分割被继承人遗产时,应区分共有财产与遗产的范围。

()2、继承人的严重犯罪行为直接导致其丧失继承权。

()3、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方式可以默示。

()4、有效的遗嘱只能在继承开始后才有效力。

()5、遗赠的标的是遗赠的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

()6、被篡改的遗嘱无效。

()7、遗嘱不得采取口头方式。

()8、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同样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9、遗嘱是被继承人的一种单方行为。

()10、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均不适用于法定继承。

()11、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限于三代。

()12、遗嘱只处分了部分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当适用法定继承方式。

()13、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基础。

()14、公民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不得继承。

()15、遗产不包括职工因工伤致残发给的抚恤费。

()16、我国继承法规定,男女继承人的继承权平等。

()17、继承权的实现以订立遗嘱为前提。

()18、老张去世时留下遗产8万元,在遗嘱中指定其女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3万元,不再继承其他财产,其妻、其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分别继承2万元,其侄接受遗赠1万元。

遗产分割后发现老张生前欠债3万元尚未清偿。

该债务应()A.由其妻、其子负责清偿B.由其妻、其子、其女,其侄负责清偿C.由其女、其侄负责清偿D.判决由其女单独清19、下列属于遗产的是()A.被继承人生前承典的房屋B.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婚后购买的房屋的一半C.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土地D.因被继承人死亡可得的抚恤金20、甲有三子乙、丙、丁各自独立生活,其中乙、丙与甲同城生活,丁在海外工作。

乙经常上门看望,照顾甲的晚年生活,丙既不上门,也不支付赡养费。

甲生前已有遗嘱,明确其遗产房屋一套给乙,另有存款50万元由三子均分。

乙认为对自己不公平,在分割遗产时改为自己得30万元,另20万元由丙、丁均分。

对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A.依照甲的遗嘱执行B.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C.丙能尽而不尽扶养义务,丧失继承权D.丁未尽扶养义务,适当少分遗产21、甲乙夫妇二人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已嫁至邻村。

《民法典》继承编共4章( )条

《民法典》继承编共4章( )条

《民法典》继承编共4章( )条摘要:一、民法典继承编概述1.继承编的章节和条款数量2.继承编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和作用二、继承编的主要内容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2.遗产的定义和处理方式3.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4.遗产继承的争议解决方式三、继承编对个人和家庭的影响1.对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2.家庭成员间关系的影响3.对家庭财产传承的意义四、继承编的社会意义1.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2.促进财产公平分配与流转3.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正文:一、民法典继承编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共4 章,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继承编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民个人财产权益、保障家庭财产传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

二、继承编的主要内容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产的定义和处理方式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编对遗产的范围、认定及处理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不动产、动产、债权、股权等。

继承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继承遗产。

3.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是指公民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方式。

《民法典》继承编对遗嘱的形式、内容、效力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强调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对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4.遗产继承的争议解决方式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民法典》继承编明确了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程序和方式,旨在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民法典》继承编共4章( )条

《民法典》继承编共4章( )条

《民法典》继承编共4章( )条一、民法典继承编概述《民法典》继承编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旨在规范公民因死亡而发生的财产继承关系。

继承编共分为4章,包含一系列关于继承权、继承人顺序、遗嘱继承、遗产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本文将对继承编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梳理,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法律条款。

二、民法典继承编的主要内容1.继承权的取得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公民因死亡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由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有权处分被继承人的财产。

2.继承人的顺序和份额民法典继承编明确了继承人的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继承人按照顺序享有继承权,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等分配遗产。

3.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依法设立的遗嘱,对遗产的处分方式进行规定。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的继承人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

民法典继承编对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以便于实践操作。

4.遗产的处理和分配民法典继承编规定,遗产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日起个月内办理继承手续。

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分配前,清理被继承人的债务,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分配遗产。

三、民法典继承编的实用案例解析案例:张先生生前未设立遗嘱,其配偶李女士和两个子女小明、小丽为其继承人。

张先生死亡后,李女士和小明、小丽共同办理了继承手续。

此时,张先生名下有一套房产和一辆汽车。

请问,如何分配遗产?解析: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李女士和小明、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因此,遗产应当平均分配,即房产和汽车各占1/3的份额。

四、民法典继承编对现实生活的影响民法典继承编对于规范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它保障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同时,继承编还提醒人们在生前合理安排财产分配,避免因遗产纠纷而导致家庭矛盾。

五、结论:民法典继承编的重要性民法典继承编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公民财产继承行为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继承法活页教材

继承法活页教材

继承法部分第一章继承法概述教学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人的概念和分类、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以及继承权的行使、放弃和丧失;理解掌握继承法的概念、特征和遗产的范围。

教学重点及难点: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权。

关键词:继承法继承法基本原则继承人继承权遗产第一节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一、继承的概念和特征(一)继承的概念继承从词义上讲,一般作承接、延续、继任等解释,泛指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后代对先辈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传递和弘扬。

从法学的意义上讲,继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继承,是指生者对死者生前所享有的权利的继承,其内容不仅包括财产继承,也包括身份继承。

所谓身份继承,包括子承父业、世袭爵位、家长身份和祭祀祖先的权利等这是古代继承法上被普遍确认的继承制度。

狭义上的继承,是指生者对死者享有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继承,其中既包括对积极财产的继承,也包括对消极财产的继承。

在现代法上,继承作狭义的理解,专指财产继承。

所谓财产继承,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或遗嘱的指定,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和财产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所有的一项法律制度。

在继承中,因死亡而将其生前所享有的财产和财产权利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称为遗产。

在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内,依法或依遗嘱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称为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依照遗嘱的指定承受遗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

(二)继承的特征继承作为民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其法律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继承必须以自然人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为前提,这是继承首要的、最基本的特征。

2.死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必须留有遗产,这是继承发生的必要条件。

3.继承必须有合法的继承人。

4.继承遗产必须和清偿死者的债务相统一。

二、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一)继承法的概念继承法是关于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产生的遗产移转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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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法定继承一、填空题1.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的继子女。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

3.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不受的限制。

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5.有扶养能力和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单项选择题1.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

A.可分得遗产的人B.第一顺序继承人C.第二顺序继承人D.受遗赠人2.甲与乙为亲兄弟,无其他亲属。

甲婚后没有生育子女,收养丙为养子。

之后不久,甲夫妻二人因车祸死亡。

甲夫妻二人的遗产应由()。

A.丙继承B.乙继承C.丙、乙各继承二分之一D.乙继承三分之一,丙继承三分之二3.甲与乙因感情不好而长期分居,其独生子丙随甲的父母生活。

甲在一次事故中死亡,其个人财产应由()。

A.乙继承B.丙继承C.甲的父母和丙继承D.甲的父母、乙、丙共同继承4.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

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

2000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司考题)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B.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C.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D.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三、多项选择题1.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

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

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司考题)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2.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

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

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

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司考题)A.二儿子和女儿3.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

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了一子。

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

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

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题)A.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B.大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C.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D.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4.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2002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

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唐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和唐某甲共同生活。

2004年5月唐某死亡,因分配遗产发生纠纷。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B.乙应当多分遗产C.丙可以多分遗产D.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四、不定项选择题1.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情形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A.遗嘱未处分的遗产B.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C.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D.遗嘱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A.父母B.子女、配偶C.兄弟姐妹D.祖父母、外祖父母3.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

A.亲生子女的养子女B.养子女的养子女C.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D.亲生子女的继子女4.《继承法》所称的父母包括()。

A.生父母B.养父母C.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D.舅父母、姨父母5.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A.配偶B.兄弟姐妹C.子女D.祖父母6.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属于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A.丧偶儿媳、女婿B.兄弟姐妹C.祖父母、外祖父母D.孙子女、外孙子女7.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代位继承。

A、法定继承人B、晚辈直系血亲C、直系血亲D、长辈直系血亲8.继承法所说兄弟姐妹包括()。

A.同父母的兄弟姐妹B.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C.养兄弟姐妹D.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五、名词解释题1.法定继承2.代位继承3.转继承六、判断题1.丧偶儿媳可以代替其丈夫成为其公婆的当然的法定继承人。

()√×2.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3.转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4.《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5.只有与被继承人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成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6.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7.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能再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七、简答题1.法定继承的特点有哪些?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有何特点?3.简述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4.简析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八、论述题1.试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2.说明代位继承的特点。

九、案例分析1.甲、乙二人为夫妻,甲有弟丁,乙有妹丙,甲、乙无其他亲属。

一日,甲、乙出差遭遇车祸,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为继承甲、乙的遗产,丁与丙发生争执。

诉至法院。

问:甲、乙的遗产应如何处理?2.王某生有一子、一女,于2001年先后死亡。

王某的配偶、父母也于2002年先后死亡。

2003年,王某因病死亡,遗有遗产总计8万元人民币。

王某死亡后,其子留有子女甲、乙,其女留有子丙。

甲、乙、丙为争夺遗产而发生矛盾,诉至法院。

问:王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 有扶养关系2.均等3. 辈数4.缺乏劳动能力5.有扶养条件二、单项选择题1.B2.A3.D4.D三、多项选择题四、不定项选择题五、名词解释题1.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而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2.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应由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的法律制度。

3.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六、判断题1.×2.×3.×4.√5.√6.√7.×七、简答题1.答:法定继承具有如下特点:(1)法定性。

法定继承是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的一种继承方式,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和方法等根据法律规定加以确认;(2)强制性。

法定继承的根据是法律的规定,因此,法律对法定继承所规定的内容,如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和方法等都具有强制性;(3)前提的身份性。

法定继承以一定的身份关系为前提。

继承法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和方法的根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扶养关系;(4)效力的补充性。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应首先适用遗嘱继承。

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适用顺序后于遗嘱继承,因此,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

2.答: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具有如下特点:(1)法定性。

法定继承中的继承顺序是由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而直接规定的,不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不体现当事人的意志;(2)强制性。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对继承人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法定继承人应严格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参与继承,不得改变法定继承顺序;(3)排他性。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即顺序在先的法定继承人排斥顺序在后的法定继承人,顺序在先的法定继承人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法定继承人。

3.答: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应遵循如下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在法定继承中,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数个法定继承人之间应平均分配遗产,原则上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当相等。

(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可以不均等:其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其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其三,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其四,经继承人协商一致,分配遗产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4.答: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存在如下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

代位继承因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转继承因被转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而发生。

(2)主体范围不同。

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3)继承权的性质不同。

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

转继承人行使的是其对被转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4)适用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适用于遗嘱继承。

八、论述题1.答: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

配偶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结为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相互之间的对称,夫妻双方互为配偶。

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应以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

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只有与被继承人有着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人,才能以配偶的身份成为法定继承人。

(2)子女。

子女是被继承人最近的直系卑亲属。

父母子女之间存在着最为密切的血缘联系和共同生活关系。

父母死亡后,子女理应成为其法定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法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婚生子女是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是指被收养人生前根据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收养的子女。

养子女对其养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以该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为前提。

若双方之间没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就不存在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养子女也不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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