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巢ppp项目融资模式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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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场是目前我国第一个采用PPP模式的公益性项目,弥补了资金不足,又利于分散风险。但只考虑到了有利于建设速度性和对奥运会的服务性而对赛后的运营未作出合理的规划以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最终导致赛后运营的重大失误,不

行监控账户,并使用优先顺序的原则进行分配,即先支付工程照常运行所发生的资本开支、管理费用,然后按计划偿还债务,盈余资金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2.3.1、该融资结构中四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①. 政府的特许权协议

根据特许权协议的相关文件要求,北京市政府作为国家体育场项目的真正发起者和特许权合约结束后的项目拥有者,为了以PPP方式实施国家体育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许多鼓励和激励措施:

北京市政府为项目公司提供低价项目土地(土地一级开发费为每平方米1040元)。这与相邻地段高达每平方米10000元的土地相比确实非常便宜;

北京市政府提供亿元的补贴(不要求回报),占总投资(亿元)的58%;

北京市政府提供与施工场地相连的必要配套基础设施(水、电、路等),以及其他可以为方便体育场建设和运营的帮助,如为了方便体育场的大型钢结构组件运输,北京市政府向项目公司签发了车辆特殊通行证;

在奥运会和测试赛期间,北京奥组委将会向项目公司支付体育场使用费用,北京市政府也会承担专门用于奥运会开闭幕式但赛后不再使用的特殊装置的所有费用;

在特许经营期内,北京市政府承诺限制在北京市区北部新建体育场或扩建已有体育场馆,以保护国家体育场的市场。如果确需建设新的体育场,则北京市政府将与项目公司协商,并按照特许权协议对项目公司进行补偿。

②. 联营体协议

本项目联合体由中国中信集团联合体和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注册资本金亿元。其中,由代表政府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亿元,占比58%,中信集团牵头的中国中信联合体出资亿元,占比48%,由中信集团作为项目公司的法人代表。

③. 贷款协议

项目公司认为对国家体育场表达了浓厚兴趣的国内商业银行都具有很强的

人民币和外币贷款能力,因此,项目公司很有信心能从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获得贷款。投标前,项目公司得到了国内三家商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信银行的贷款承诺函,银行贷款主要作为项目的非资本金投入。贷款主要是16年期限(包括6年宽限期)的优先债务,年利率%(按基准利率下浮10%计),按季度付息。同时银团为项目公司提供了12亿元的授信额度。

④. 兜底条款

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协调各部门帮助联合体取得利润。

2.3.2、该融资结构的特点:

①有限责任。应用项目融资,投资者目的之一是将债务责任最大限度地限制在项目之内,而公司合资结构变满足了这点,投资者的责任是有限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投资者隔离开来,各个投资者只需承担自己出资比例的那部分风险,这样一来即使项目失败,投资者受到的损失也是有限的。

②融资安排比较容易和灵活。采用公司型合资结构便于安排融资有两个有利的方面:一是便于贷款银行对项目现金流量的控制,银行可以通过公司比较容易行使自己的权利;二是公司型合资结构易于被资本市场接受。若条件许可,可以直接金融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这将为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③引入外国资本。引入来自美国金州控股(占“联合体”5%股份)和国安岳强(占“联合体”10%股份)的资本,而这两家企业都属于外资企业,引入外资可以使将来的项目公司享受税收优惠。

2.3.3、该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

①政府的出资与担保,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了项目的经济强度和可融资性。首先,在该项目中,政府单方面投入了项目58%的资金,并且是无偿注资,减少了企业投资者的融资金额,为企业投资者缓解了大部分的资金压力;其次,在该项目建成的后三十年内,由企业获得国家体育场的管理经营权,并且享受经营利润,政府不参与分红;最后,作为进一步的保障,中信集团还与北京市政府签署了一个兜底条款:北京市发改委协调各部门帮助中信集团联合体取得利润。

②中国人保和天安保险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一揽子”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险以及货物运输险,保单总额达到23亿人民币。

③中信集团是一家大规模的国际化跨国大型企业,业务集中在金融、实业和其他服务业领域,目前在世界上拥有44家子公司,此前中信也参与了澳大利亚波特兰铝厂的项目融资方案并成为了一个经典的成功案例。中信在国际上的知名度是大多数银行所认可的,为项目提供了一种默示担保。

④北京城建集团作为国家体育馆建设项目的承包商,是北京建筑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也是国际225家大承包商之一,为项目的完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

①项目公司股东之间的争议

项目公司内部各方存在一些争议。首先,所有各方都想从建设承包合同中获利,所以项目的整个建设工程按照中信集团、北京城建和美国金州在项目公司中的股份比例分给各方,导致项目公司对项目建设失去良好控制。其次,由于项目结构的特殊性和详细设计的不及时,承包商只能和项目公司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北京城建作为总承包商,被其他股东抱怨过于考虑自己的利润、进度和安全而不是整个项目公司的利益,导致建设费用超支和项目建设中的最大争议——北京城建要求技术措施费以部分补偿因设计变更(取消可闭合顶盖)导致的工期延误。

②项目公司和北京市政府之间的争议

首先,国家体育场原始设计中的停车位是2000个,但北京市政府后来打算为整个奥运会公园建设一个大停车场,故要求项目公司减少1000个车位。这就导致了停车位不足,许多人不得不把车停到北京市政府的停车场再步行至体育场,部分影响了体育场的商业运营。第二,北京市政府同时要求减少体育场中的商业设施,影响了项目的租金收入。第三,北京市政府后来决定取消可闭合顶盖,影响了体育场的商业运营,减少了项目收益。第四、北京市政府在修改设计的同时要求体育场必须在2006年12月31日前完工,如此紧张的进度要求影响了项目的经济性建设;而且,考虑到工期的紧迫性,融资完成的时间定为2003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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