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
我国概念验证发展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第32期2023年11月江苏科技信息Jiangs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No.32November,2023作者简介:刘紫薇(2000 ),女,陕西安康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技情报,科技管理㊂我国概念验证发展的现状及对策研究刘紫薇,罗㊀骏(四川大学,四川成都610065)摘要:概念验证作为弥补基础研究与市场化之间空白的关键环节,对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效率㊁实现科技强国目标具有重要作用㊂文章在介绍国内外概念验证发展概况的基础上,分析我国概念验证存在着资助政策单一㊁概念验证中心质量不高㊁缺少专业人才等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概念验证的建议㊂关键词:概念验证;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现状中图分类号:G301㊀㊀㊀㊀文献标志码:A0㊀引言㊀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要实施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随后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并相继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政策,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但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5%左右㊂美国㊁新加坡㊁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陆续开展了概念验证计划,并取得了良好成效㊂概念验证作为弥补高校㊁科研院所基础研究成果与市场化之间空白的关键环节,是助力创新主体越过 死亡之谷 的关键一步㊂2018年,我国首个概念验证中心在西安交通大学成立,随后清华大学㊁中国科学院㊁浙江大学等国内科研机构成立概念验证中心,为推动我国科技成果走向市场做出有益探索㊂学术界对于概念验证的研究兴起于2013年,武学超[1]以 李比希中心 为例,认为美国概念验证中心主要具有为技术成果验证提供资金支持㊁商业化服务以及创新创业服务等功能,并就中国如何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提出了建议㊂随后,袁永等[2]㊁张九庆等[3]都以美国㊁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概念验证计划以及概念验证中心为例,分析其发展历史㊁主要功能以及运营模式,以期为我国的概念验证工作提供建议㊂总体而言,目前对概念验证的研究较少,大多数学者都以分析国外概念验证中心的运营模式㊁主要作用为主要内容㊂只有少部分学者不是从分析国外的概念验证运营模式出发,例如西桂权等[4]将概念验证与颠覆性技术相结合,探究如何通过概念验证更好地实现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㊂尽管概念验证在欧美国家已经发展了20多年,其发展经验具有可借鉴性,但随着我国学术界对国外概念验证的深入分析越来越多,各地政策对概念验证的不断重视,研究也应当从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经验逐步转向立足中国国情,发展适合中国的概念验证,从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提高,实现科技强国目标㊂基于此,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概念验证发展概况,分析我国概念验证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㊂1㊀国内概念验证发展现状1.1㊀部分重点城市率先布局㊀㊀近年来,为了助力科技成果顺利跨越 死亡之谷 ,我国对于概念验证的重视逐渐加强,部分省市开始布局区域内的概念验证计划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㊂2018年,北京市海淀区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中提出,要实施中关村科学城概念验证支持计划,虽然该措施并未具体提出如何实施概念验证支持计划,但也是我国首个提出要进行概念验证计划的政策㊂2021年,概念验证在我国开始兴起,部分重点城市围绕如何鼓励开展概念验证制定了相关政策㊂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 2023年)“以及‘2021年度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对支持概念验证平台建设㊁鼓励进行概念验证活动进行了规范性的表述㊂随后,北京㊁深圳㊁杭州等都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要支持概念验证活动,特别是杭州在2022年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全国首个概念验证之都,并授牌成立了15家概念验证中心㊂重点城市对概念验证的政策如表1所示㊂表1㊀重点城市概念验证相关政策城市相关政策时间政策内容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建设主体与领域:支持高等学校㊁科研机构㊁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等创新主体联合开展产学研协同合作,围绕核心技术和高价值科技成果,实施技术开发㊁产品验证㊁市场应用研究等概念验证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走向市场,实现产业化㊂支持方式:平台建设支持;概念验证项目支持㊂资助金额与期限:平台建设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单个平台支持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按照项目总预算30%的比例,给予年度不超过200万元‘关于征集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任务的通知“2022年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产业发展政策且来自在京高等学校㊁科研机构㊁医疗卫生机构等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任务㊂支持领域:优先支持高端装备㊁集成电路㊁新材料㊁智能制造㊁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等高精尖产业领域的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任务上海‘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1年鼓励筹资设立概念验证基金‘2021年度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支持环节:为早期科研成果配置技术验证㊁种子资金㊁市场分析等资源,培育高价值专利㊁转化高质量成果㊂支持方式:平台建设支持㊁资金支持;鼓励科研机构设立概念验证专有资金㊂资助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概念验证资金投入的10%,不超过200万元,按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补贴深圳‘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2022年确定概念验证中心及其主管部门的职责㊁概念验证中心的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㊂支持方式:平台建设支持㊁资金支持㊂资助资金:资助金额按照申请单位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前两个年度概念验证服务费用予以支持,认定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进行事后资助杭州‘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2022年涵盖了概念验证中心的建设要求㊁申请条件㊁申请程序㊁日常管理等内容㊀㊀除此之外,广州在2022年发布的‘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中指出,要鼓励高等院校㊁科研机构探索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模式,根据自身条件成立概念验证中心㊂成都于2023年向社会公众发布了‘成都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征集稿,该办法对概念验证中心的认定条件㊁支持政策以及管理办法进行了规定,在支持政策中除了传统的资金支持,还提出了相关配套设施与审批活动的绿色通道以及人才支持㊂可见,我国概念验证发展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经济发达的地区率先布局概念验证计划,并给予资金和项目支持㊂在资金支持上,大多采取先认定后支付的方式,进行事后资助㊂在项目支持上,优先支持高精尖产业领域㊂由此可见,虽然我国有部分省市已经对概念验证在政策层面给予了重视与支持,但概念验证在我国目前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政策支持较少且现有政策较为笼统,支持手段也多为资金支持,进行事后资助,缺少对起步阶段的资金补助;配套政策不够完善,尚未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后续步骤进行衔接㊂1.2㊀高校进行概念验证中心建设㊀㊀在我国,高校对于概念验证的重视是先于地区的㊂2018年,西安交通大学建立了我国首个概念验证中心,随后,清华大学㊁浙江大学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逐步建立概念验证中心㊂我国概念验证中心的建立模式主要有3种:高校内部建立㊁高校与政府合作建立㊁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㊂我国的概念验证中心主要以重点高校㊁科研院所为依托单位,采取高校内部独立运营,或与政府㊁企业等进行联合的方式建立㊂目前,概念验证中心数量正在迅速增加,但其转化效率有待时间检验㊂3种建立模式下的概念验证中心举例如表2所示㊂2 国外概念验证发展概况㊀㊀概念验证最早是在美国发展起来的,在其发展历程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其依托境内高水平研究型高校建立的概念验证中心㊂概念验证中心通过提供种子资金㊁商业顾问㊁法律咨询㊁教育培训㊁政策信息等活动,帮助科研成果转化顺利跨越 死亡之谷 ㊂美国研究者[5]认为,高校的研究投入与通过创新将其商业化并最终导致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知识过滤器,高校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是为了通过机构促进研究的商业化和创新溢出㊂基于此,美国于2001年在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建立了最早的概念验证中心 冯㊃李比希中心㊂截至2021年,美国共有41家概念验证中心㊂表2㊀概念验证中心模式举例运营模式举例成立时间主办单位高校内部西安交通大学概念验证中心2018年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与政府合作CAS 概念验证中心2021年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与海淀区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概念验证中心2020年清华大学与北京市人民政府高校与企业合作浙江大学启真创新概念验证中心2022年浙大控股集团与浙江大学中关村科学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概念验证中心2019年中关村科学城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沪温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2021年上海大学与温州科技创新园㊀㊀随后,新加坡㊁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始实施概念验证计划以期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㊂新加坡于2008年启动了概念验证资助计划,提供每个项目最高25万新元的资助,研究期限不超过12个月,鼓励科研人员在已有的创造发明或想法上进一步开展研究,为其研究成果推向市场做好技术㊁商业㊁法律等层面的准备㊂欧盟于2011年开始实施概念验证计划,为每个入选的概念验证项目提供不超过15万欧元的资助资金,研究期限不超过18个月,主要用于技术和商业可行性研究㊁商业化探讨㊁成立初始创业公司的前期费用等㊂由此可见,国外概念验证起步时间早,发展较为成熟,主要目的是弥补技术商业化前期的资金缺口,减少科技成果在后续进行转化过程中的商业风险,提高转化效率㊂国外概念验证主要依托高校建立的概念验证中心进行,项目来源于高校内部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由研究者申请,通过筛选后进行概念验证㊂概念验证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种子资金㊁进行商业可行性研究㊁提供商业化咨询以及教育培训等㊂3 我国概念验证存在的问题3.1㊀现有政策较为笼统且资助方式单一㊀㊀从上述重点城市有关概念验证的政策可以看出,现有政策较为笼统,对于概念验证的概念㊁地位㊁主管部门等方面没有明确的界定,尚未形成体系化的概念验证资助计划㊂在对概念验证资助方面,现有资助方式较为单一,多为资金资助,且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这样的方式可能会导致部分资金较为紧张的科研成果因为缺少概念验证的启动资金,而选择放弃进行概念验证㊂同时,资金来源单一也是我国概念验证发展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㊂目前,我国概念验证的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补助,其他资金来源占比少㊂而在美国概念验证中心的资金来源中,民间基金㊁私人以及企业捐赠等占据重要地位,例如,哈佛大学的生物医学促进基金在2013年就接受来自布拉瓦特尼克家族基金会的500万美元的捐款㊂畅通的资金来源是投资给具有高风险的早期科技成果的底气,因此,如何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概念验证的氛围,吸引企业与个人支持概念验证工作,是需要重视的问题㊂3.2㊀概念验证中心数量增多但质量需进一步提高㊀㊀从上述梳理我国概念验证中心发展的历程来看,我国概念验证中心数量正在不断增多,但质量尚未与数量同步增长㊂一是概念验证中心的定位不明㊂概念验证中心多以高校为核心建立,而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以高校为核心建立了很多的机构,比如高校内部的技术转移中心㊁大学科技园等机构㊂这些机构都是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但在功能以及面向的成果方面有着较大差别,因此,需要区分概念验证中心与其他机构之间的职能差异,明确概念验证中心的定位,减少因定位不明㊁职能交叉而产生的问题㊂二是项目筛选机制不明确㊂在概念验证的各个环节中,筛选出具有市场潜力的科研项目是提高概念验证效率的第一步,也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第一步㊂从各个概念验证中心公开的信息来看,只有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明确提出了三级概念验证体系,其他概念验证中心以及概念验证项目并没有公开说明筛选项目的流程以及标准㊂将筛选机制与检验流程透明化,是吸引更多研究者申请概念验证项目㊁提高概念检验效率的重要条件㊂三是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尚未融入区域创新系统中㊂目前,我国概念验证中心发展还处于数量扩张阶段,尚未充分挖掘其区域中已有的资源,比如尚未吸引当地企业家㊁投资者以及创业者为资助项目做技术创新以及创业顾问,同时也未能将概念验证中心与城市重点发展的产业联系起来㊂3.3㊀缺少进行概念验证的专业人才㊀㊀借鉴欧美国家概念验证的相关成功经验,概念验证应当由技术专家㊁商业顾问㊁培训师等共同完成㊂其中,技术专家主要负责论证该项目的技术成熟度㊁稳定性等方面;商业顾问主要负责预测该项科研成果的市场前景㊁转化风险,制定销售方案等工作,帮助研究人员制定应对方案,畅通销售渠道;培训师主要负责开展商业讲座㊁举办学术论坛等工作,帮助研究人员了解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流程以及可能遇到的风险㊂商业顾问和培训师主要由企业家㊁投资专家㊁具有成功经验的创业者来担任㊂团队中还应具备法律顾问㊁政策顾问等人员,以帮助科研人员应对法律风险,了解政策内容,获得政策支持㊂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这样的概念验证人才体系,社会各界对于概念验证的认识水平较低,也尚未吸引更多优秀的企业家㊁创业者㊁投资专家加入概念验证工作㊂4㊀对策建议4.1㊀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概念验证资助计划㊀㊀概念验证在我国的发展还属于初级阶段,因此,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概念验证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作用,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㊂一是要从宏观上制定概念验证实施方案,对概念验证的重要地位㊁主管部门㊁项目筛选标准等予以规定,对概念验证活动进行规范㊂二是要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区域发展方向的政策㊂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将资源吸引到城市重点发展的产业上,鼓励相关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进行概念验证,实现区域发展㊂三是要制定支持概念验证的财税政策㊂设立概念验证专用基金,帮助解决概念验证中心建立初期的资金问题,为概念验证中心的后续发展保驾护航㊂同时,可以对进行概念验证的研究者以及经概念验证项目转化成立的公司实施税收优惠,吸引更多的研究者㊁企业支持概念验证计划㊂4.2㊀支持以高校为核心建设概念验证中心㊀㊀一是支持国内研究型大学赴美国㊁新加坡或欧盟等知名概念验证中心进行考察研究,深入学习其他国家大学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发展历史㊁主要特色㊁发展模式和激励机制,总结其发展路径模式的内在规律,并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探索具有本校特色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发展模式;同时支持国内发展较好的大学概念验证中心,如西安交通大学概念验证中心㊁清华大学概念验证中心等,向其他有意发展概念验证中心的高校或地区分享经验,指导概念验证中心建设㊂二是支持研究型大学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加强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顶层设计,引导概念验证中心与技术转移中心或技术转让办公室㊁大学科技园的错位发展和合作发展,明确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的必要性㊁可行性以及思路目标㊁主要任务㊁建设主体和资金来源,科学规范开展概念验证中心建设㊂4.3㊀构建适合概念验证发展的生态系统㊀㊀概念验证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一环,需要和其他环节有机结合㊂一是可以和国家或地区现有的科技专项进行对接,在现有的基金项目中设立概念验证资助项目,资助具有市场潜力的在研项目和结项时间较短的高水平项目成果,在项目源头上提高资助效率;二是要做好概念验证后续的衔接工作,在科研成果完成概念验证后,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其推向市场的绿色通道,持续关注其成果在市场的表现,给予依托概念验证项目成立的公司获得进一步融资的支持;三是要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中营造支持概念验证的良好氛围,吸引技术专家㊁当地企业家㊁创业家㊁投资顾问等专家顾问对科研成果推向市场提供建议,同时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教育,提高科研人员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为概念验证的后续发展提供人才补充㊂5㊀结语㊀㊀总的来说,我国概念验证的发展虽然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资助政策单一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及缺少进行概念验证的专业性人才等问题,但通过政策的完善㊁高校的努力以及社会的重视,我国概念验证的发展会迎来新阶段㊂参考文献[1]武学超.美国大学PoCC协同创新组织模式与借鉴 以 李比希中心 为例[J].学术论坛,2013 (11):208-212.[2]袁永,胡海鹏,廖晓东,等.发达国家概念验证计划及概念验证中心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8(3):50-53.[3]张九庆,张玉华,张涛.美国概念验证中心促进成果转化的实践及其启示[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19 (4):38-45.[4]西桂权,黎晓东,孟潇.基于概念验证视角的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模式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22 (1):46-53.[5]GULBRANSON C A,AUDRETSCH D B.Proof of concept centers:accelerating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university innovation[J].The 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2008(3):249-258.(编辑㊀何㊀琳)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proof of concept in ChinaLiu Ziwei Luo JunSichuan University Chengdu610065 ChinaAbstract Proof of concept as the key link to fill the gap between basic research and marketiza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improving the transformation efficienc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and realizing the goal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wer.On the basis of introducing the development of proof of concept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such as single funding policy low-quality of proof of concept center and lack of professional talent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strengthen proof of concept.Key words。
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科技局•【公布日期】2010.10.09•【字号】•【施行日期】2010.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南昌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以下简称“市技术研发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南昌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科技局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南昌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南昌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以下简称“市技术研发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技术研发资金是指南昌市本级财政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及全社会科技进步,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共同管理。
技术研发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采用国际先进技术标准等重大共性、关键性、公益性科技研发项目。
第三条市技术研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讲求效益、结余留用”的原则,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在管理与决策过程中的评议和咨询作用。
第四条申报市技术研发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均须通过专家评估(评审)。
评估(评审)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并接受市科技、财政、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市科技、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项目库。
对经咨询论证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备选。
四川省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
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正文:
----------------------------------------------------------------------------------------------------------------------------------------------------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鼓励全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资助管理,依据《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知字〔2017〕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9日
——结束——。
四川省成都市科技奖励政策汇总

金牛府发【2008 】69号
实用新型专利 ①职务发明 外观设计专利 ①职务发明
1000元/件;②非职务发明 500元/件; 500元/件;②非职务发明 300元/件
涉外专利
10000元/件(同一专利获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的,最多资助两 个国家或地区)
7
《成都市青羊区专利 资助与专利转化补助 管理办法(试行)》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后给予1000 元 /件的资助。对提交 PCT 申请并经国际检索后的发明专利申 请给予2000 元/件的资助。对直接向外国(地区)提交的发明 专利申请给予:美、加、日、韩及欧洲国家 2000 元/件的资 助;其他国家(地区)1000元/件的资助。
8
《成都市锦江区鼓励 自有知识产权创新实 施办法(修订稿)》
弃。
受理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至 2016年3月31日,以收到纸质 材料的日期为准,要求补正的 申请以收到补正材料的日期为 准。(受理时间已过,可关注
下一年的专利资助指南)
在获得国际、国家、行业和联 盟技术标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内 提出资助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或 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的资 助,应分别在发明专利申请进 入实审或专利获得授权之日起 6个月内
锦府发【2014】 25号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的专利管理 部门授权专利的资助:同一发明专利,按照职务发明、非职务 发明,分别给予4000 元、3000 元的资助;
实用新型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给予 200 元/件的资助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港、澳、台地区的专利管理部门授权 专利的资助:同一实用新型专利,按照职务发明、非职务发 明,分别给予 500 元、400 元的资助;
成都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文号:成科字[2005]46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2005-06-20 生效时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在较高水平上的技术跨越,推动成都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5]60号)及《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5〕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技术创新基金”)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吸引地方、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投资,加速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孵化、成长,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
第三条技术创新基金的来源主要为市财政拨款,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共同管理。
第四条技术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对象第五条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和成都市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项目;2、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能大量吸纳就业、节能降耗、有利环境保护、出口创汇的项目。
第六条技术创新基金不予支持的项目:1、不符合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的项目;2、低水平重复项目;3、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4、一般加工工业项目;5、对社会及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第七条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1、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项目自筹资金承诺书

项目自筹资金承诺书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更好地支持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数字浙江”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以补助或奖励的方式,主要用于支持:1.软件及信息服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重点扶持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与关键技术手段的配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技术攻关及对外技术合作等项目。
2.具有高技术优势的软件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重点扶持具有或争创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基础软件、软件出口与外包,以及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工艺和产品技术水平或替代进口设备、材料研发与生产相配套的嵌入式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等项目。
3.数字内容产品开发与服务项目。
重点扶持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提供的重大数据库开发、网络增值服务等的项目。
4.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重点扶持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服务平台、面向区域或行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等项目。
5.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第三条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1.鼓励创新。
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提高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解决产品生产和产业链中关键技术“瓶颈”问题,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竞争力。
2. 扶优扶强。
重点扶持骨干、优势企业的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知名品牌的企业和产品,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链。
3.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形成有利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壮大的环境;4.公平竞争。
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和项目管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提高项目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宁波地区除外)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软件和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发改委、成都

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
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成经信办[2015]80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6.30
【实施日期】2015.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成经信办[2015]80号
1 / 1。
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智和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智和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智和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人事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成都市引智和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成都市引智和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引智和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专项经费(以下分别简称引智专项经费、留学人员专项经费)的管理,有效发挥其对引智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根据《国家外专局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外专发[2001]7号)、《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33号)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03]3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引智专项经费由国家外专局和市财政局划拨,留学人员专项经费由国家人事部和市财政局划拨。
市财政局每年以国家外专局、国家人事部划拨经费为基数,按不低于1:2的比例划拨我市引智和留学人员专项经费。
第三条国家外专局划拨的引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获国家外专局资助的引智项目,国家人事部划拨的留学人员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获国家人事部资助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四川省成都市科技局文号:成财教〔2006〕14号发布日期:2006-4-25执行日期:2006-4-25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财政局、科技局:为规范和加强成都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对原《成都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财教[2004]22号)进行了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成都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技局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成都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和成都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政府科技经费使用与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以下简称“研发资金”)是市政府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门用于支持科技攻关计划、技术应用与推广计划、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等的专项经费。
研发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采用国际先进技术标准等重大共性、关键性、公益性科技研发项目。
第三条研发资金的支持对象是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等单位。
优先支持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具备产业化条件的单位。
第四条研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讲求效益”的原则,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在管理与决策过程中的评议和咨询作用。
第五条研发资金为政府性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共同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研发资金管理、使用各方的职责与权限:(一)市科技局1、负责提出年度经费总预算建议;2、负责组织项目预算的申报和评审(评估);3、负责编制计划管理费预算,并具体管理计划管理费;4、负责审核项目年度经费预算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预算;5、负责汇总编报年度经费决算;6、会同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市财政局1、负责核批年度经费总预算;2、负责核批计划管理费预算;3、会同市科技局审定并下达项目年度经费预算;4、监督检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5、负责审批年度决算。
(三)项目承担单位1、负责编制项目预算、决算;2、落实项目约定支付的匹配经费及其它配套条件;3、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4、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推荐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有关财务资料。
第三章支持方式及开支范围第七条研发资金根据计划项目的类别、规模和管理工作需要,采取不同的使用方式,包括定额资助、贷款贴息补助和资本金投入等。
第八条研发资金的使用按“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项目单项支持额度最低为50万元;一般项目单项支持额度最高为30万元,主要采取定额资助的方式。
特殊项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九条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具体办法按《成都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条研发资金的开支范围包括项目费和计划管理费。
第十一条研发资金的项目费支出范围:(一)定额资助:用于对项目研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必要补助。
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并按规定在项目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支,不得在财政资助的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维护等费用。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外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包括为项目支付的专家咨询费等费用。
国际合作交流费,指项目管理与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国外科研机构合作费、培训费及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费等费用。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
项目承担单位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性质分别核定。
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科技事业发展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贷款贴息补助: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小批量生产、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项目立项后,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有效借款合同及项目执行期内所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全额或差额补贴。
(三)资本金投入:对少数起点高、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和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项目,委托有关机构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研发资金的计划管理费支出范围:计划管理费,是指为组织实施和管理科技计划及其经费而支出的费用。
一般包括:规划与项目指南的制定和发布、产业技术预测和研究、项目立项和预算评审评估、招标、监督检查和验收、财务审计、绩效考评、科技管理人员培训以及根据计划管理需要而开展的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计划管理费由市科技局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局核定。
第四章项目预算的申报、审批和执行第十三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三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组织或承担单位向市科技局申报。
市科技局每年7-8月份受理下一年度项目的申报(具体时间、要求参见市科技局编制的年度计划项目指南,在成都科技网上发布),对经咨询论证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备选。
列入年度研发资金预算的计划项目原则上是从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中遴选。
第十四条项目申报单位在按要求申报项目的同时,应当编制研发资金项目预算。
第十五条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认真编报预算,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项目预算要求同时编制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十六条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拟组织实施的研发资金项目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
需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及其预算的,按《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第十七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预算评审或评估意见,审定并批复项目预算。
经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一般不作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项目预算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八条研发资金实行合同管理,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签订《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资金按合同书规定拨付和使用。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的要求落实匹配资金,并严格执行项目预算。
分年度执行的项目经费预算,应当按照要求进行中期检查或评估,中期检查或评估结论作为科技局调整项目预算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研发资金形成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未完成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的结余经费,用于补助项目承担单位科技发展支出。
计划管理费年度结余,纳入下一年度预算计划,继续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二十二条项目因故终止,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程序报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批准后,将剩余经费归还原渠道,剩余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收到研发资金拨款时的帐务处理:(一)定额资助的经费记入“专项应付款”或“拨入专款”科目。
开支时,形成的资产记入“资本公积”或“固定资产”科目;未形成资产的费用性支出直接冲销“专项应付款”或记入“专款支出”科目。
(二)贷款贴息补助的经费直接冲减当期财务费用。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项目任务合同书的要求,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第二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并由市科技局汇总报送市财政局。
第二十六条项目完成后,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项目验收。
在项目验收时,项目组织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除提供技术成果验收报告外,还需提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项目验收委员会成员中应包括财务专家。
第二十七条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对研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对项目经费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性等情况进行追踪问效。
考评结果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以后年度申报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研发资金项目经费的行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将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相应的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各区(市)县的研发资金管理参照本办法实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成都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财教(2004)22号]同时作废。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四川省成都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