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沱江凤凰桥坍塌事故
湖南凤凰堤溪沱大桥坍塌事件(陈秀东) 共33页PPT资料

堤溪大桥坍塌前工作人工作 图
他告诉记者,大桥四孔依次垮塌。“轰!轰!轰! 轰!”连续几声巨响,不到10秒钟,整个大桥就全
一.事件描述 二.事件造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影响
三.对我们的启示
一.事件描述
惊魂10秒,“差一点就没命了!”
“跑慢了就没命了。”在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 坍塌事故中,当时正在工地上忙碌的凤凰县阿拉镇团 结村29岁村民田静,回忆了死里逃生的惊魂一刻。 8月13日下午,烈日当空,大桥拆架工作只剩下三 分之一。田静和另外两名工友在大桥第四孔下面工作。 这天有100多名工人在桥上搞桥面平整,大桥下的 工人相对较少。
部垮塌了。“当天没有暴雨大风等异常天气,好端端 一座大桥,还没通车,就这么突然垮塌了。”
沱江镇金坪村村民宁正文的家,就在离坍塌大桥仅仅 5米远的地方。年逾八旬的他目击了惨剧发生的全过 程。他回忆起那一幕时说:“塌桥的速度非常快,声 音像炸弹一样响。当时有很多工人在施工,根本来不 及逃走就被塌下来的大桥埋在里面了。我都吓呆了, 不知道怎么回的家!”
军人们正在搜救中
.5天来,两千多名武警战士、公安干警和当地干部群众 一道,与死神赛跑,在大桥坍塌事故现场24小时不 间断地搜救失踪人员,抢救出了88名生还者。
. 为争得搜救的时间,上百套重型机械设备24小时 内从湖南省各地调集到事故现场。被征调单位不仅按 要求提供了设备,而且派出了指挥人员和技术员,确 保每台设备来之能战,快速高效。
三.对我们的启示
1.彻查事故原因,每个环节都要查情况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特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8.续莎薇,金衢监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9.汤述,金衢监理公司总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是湘西自治州、凤凰县两级政府及湖南省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监管不力。州政府要求盲目赶工期,向"州庆"50周年献礼。
3.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由司法机关处理24人。其中:
1.谢绍华,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一号拱圈施工队包工头、片石供料包工头。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6.陈昕,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工务科副科长兼凤大公司工程部部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7.吴志华,凤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8.游兴富,湘西自治州公路局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9.胡东升,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凤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2.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施工单位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项目经理部,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现场管理混乱,违规乱用料石,主拱圈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在主拱圈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下就开始落架施工作业。
二是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凤大公司"),项目管理混乱,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未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越权指挥,甚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
凤凰桥处理

湖南凤凰桥倒塌事故——处理结果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对事故发生负
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兼凤大公司董事 长胡东升、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游兴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
局副局长王伟波等2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南凤凰桥倒塌事故——处理结果
其中: 1.谢绍华,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一号拱圈施工队包工头、片石供料包工头。涉嫌工程重 大安全事故罪。 2.贺杰,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项目经理部材料采购部负责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王政,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4.夏友佳,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项目经理部经理兼安全部负责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罪。 5.肖国强,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经理。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6.陈昕,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工务科副科长兼凤大公司工程部部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7.吴志华,凤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8.游兴富,湘西自治州公路局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9.胡东升,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凤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湘西自治 州人大代表。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10.余阳,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派驻凤大公路现场监理处副处长兼现场监理。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1.李宏广,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派驻凤大公路现场监理处处长。涉嫌工程重 大安全事故罪。 12.蒋建良,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405队湘西工程勘察院第四项目经理部经理。涉嫌工 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3.张仕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自治州分站站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湖南凤凰桥倒塌事故——处理结果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湖南省交通厅、湘西自治州政 府相关负责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桥集团公司以及 设计、监理、质监等单位的32名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 政纪、党纪处分。
凤凰桥坍塌安全事故分析

凤凰桥坍塌安全事故分析最近,凤凰桥坍塌的新闻引起了全国的关注,事故中不幸的死亡和受伤人数让人非常痛心。
此事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我们必须从中汲取教训,努力找出安全事故的原因,以防止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本文将对凤凰桥坍塌事故进行分析,并探讨相关的安全措施,从而在未来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述凤凰桥坍塌安全事故于2022年11月发生,该桥位于湖南省凤凰县。
据现场观察和目击者描述,事故发生时,桥面及桥墩先后坍塌,造成严重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目前,有3人死亡,13人受伤。
当地政府立即发动了抢险和救援力量,但事故的影响将长时间存在,针对该事故社会各界也表达了深深的哀悼和关切。
分析设计问题桥梁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设计精准和坚实的结构是一个高质量桥梁工程的基本条件。
凤凰桥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桥梁结构不牢固。
据当地媒体报道,该桥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是一座钢铁桥梁,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最近一次的维修为10年前。
而钢筋混凝土在使用时间长了会受到各种因素的疲劳,导致钢筋锈蚀和混凝土开裂,缩短了桥梁的使用寿命。
这很可能使得桥梁构件的承力能力下降,导致发生坍塌事故。
维护问题另外,对于大型桥梁的维护保养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
桥梁经过多年的使用,特别是在恶劣的气候或自然灾害条件下,桥梁表面往往容易腐蚀,导致钢筋锈蚀和混凝土开裂。
如果不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这些隐患就有可能变成安全隐患,直接危害到行人的安全。
而凤凰桥坍塌事故发生时,据现场目击者描述,桥梁的表面已经出现了可见的裂缝,这一点表明,维修工作并未及时开展,给事故造成了不必要的风险。
管理问题管理是组织和协调各种资源,调整和设定规则以实现目标的过程。
凤凰桥坍塌事故发生后,事故原因被公开,也启动了有关工程质量和桥梁安全的讨论。
然而,这场事故发生之前,是否有管理者注意桥梁构件的老化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呢?如何加强市政工程监督和医院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等问题也需要更长远的思考。
中国桥梁事故案例大全

中国桥梁事故案例大全1. 湖南凤凰沱江大桥坍塌事故:2007年8月13日下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境内凤大公路(S308线)上的沱江大桥发生部分垮塌。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但具体数字不详。
反思:该事故的发生再次凸显了桥梁建设和维护的重要性。
应该加强桥梁工程的监管和质量保证,特别是在使用和维护方面要高度重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2. 江苏盐城“2·20”桥梁侧翻事故:2021年2月20日6时许,盐城市响水县境内348省道通榆河大桥一座侧翻,侧翻桥面长约60米,宽约14米。
事故造成11人死亡,14人受伤。
反思:该事故主要是因为桥梁建设存在质量问题,同时也暴露出监管不力的问题。
应该加强对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和质量保证,确保其安全可靠。
3. 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坍塌事故:2012年8月24日5时30分左右,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与松北区交界处的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发生断裂,部分路段坠落入松花江中。
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反思:该事故主要是因为桥梁设计存在缺陷和施工质量问题。
应该加强对桥梁设计、施工和运营的监管,确保其安全可靠。
4. 福建浦城“6·23”桥梁坍塌事故:2023年6月23日6时55分,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管厝乡316国道水门路段发生一起桥梁坍塌事故。
初步了解,有1辆大货车掉入河中,车上4人已自行脱困,部分桥面掉入河中。
目前救援人员及车辆已到达现场,救援工作正在进行中。
反思:该事故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桥梁安全的重要性。
应该加强对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5. 浙江杭州“7·15”桥梁侧翻事故:2023年7月15日16时30分许,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迎宾北路和富春江第一大桥交叉口发生一起桥面侧翻事故。
一辆装满沙子的大货车在通过富春江第一大桥时发生侧翻,压垮了桥面,导致桥面出现一个大坑。
事故造成14人不同程度受伤,已送往医院救治。
反思:该事故主要是因为大货车超载和桥梁设计不足所致。
桥梁垮塌案例

在事故调查中如何去做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四不放过” 原则,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 事故责任。对大桥施工建设中的每一个环节, 都要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在查清原因的基础 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肃 追究事故责任者。认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 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依据有关的法律 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要严肃 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 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
消防官兵将一名遇难者尸体抬走
遇难者家属悲痛欲绝
救援者抬走遇难者遗体
事故分析
从安全质量的角度看,在立项审批上,是否合法合规, 有没有做过安全评估论证;在选址上,对桥墩平台的 地质条件是否经过了科学勘测,地质资料是否准确, 是否安全可靠;在设计上,设计原则是否合理,是否 对拱桥桥型的质量、安全有保障性措施;在施工中, 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在工程监理上,是否监管到位,尤其对工程质量、安 全问题,是否严格把关;在项目管理上,是否落实了 业主负责、招投标等项制度,是否存在层层转包、违 法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事故发生原因
1.有关人员收受贿赂,玩忽职守; 1.有关人员收受贿赂,玩忽职守; 2.设计方案的问题; 2.设计方案的问题;
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 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 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 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 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约3 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约3 至4m宽范围内,即2号腹拱下的拱脚区段砌 4m宽范围内,即2 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 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
工程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 限公司,未能制止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 拱圈施工方案,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量 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在主拱圈砌筑完成但 强度资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签字验收合 格。
有关责任人的问题
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对事故发 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 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兼凤大 公司董事长胡东升、总工程师 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游兴富和湘 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王伟波 等2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2007年 13号下午,湖 2007年8月13号下午,湖 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经 过近4年时间建设 过近4年时间建设,尚未 建设,尚未 正式命名,也没有投入使 用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 的堤溪沱江大桥, 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 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974.7万元。 3974.7万元。
施工单位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凤大公路堤溪沱江 大桥项目经理部,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 现场管理混乱,违规乱用料石,主拱圈施工不符 合规范要求,在主拱圈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下 就开始落架施工作业。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凤大公司”),项目管理混乱,对发现的 简称“凤大公司” 施工质量问题未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未经设 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 工方案,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越权指挥,甚至 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
事故案例1湖南凤凰大桥垮塌
汲取教训
防范事故
中交一航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No. 2 Engineering Company Ltd. Of CCCC First Harbor Engineering Company Ltd.
事故案例点评
■四是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 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违规将勘察项目分包给个人,地 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 质勘察设计深度不够,现场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 ■五是湖南省、湘西州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对大桥工程的质量监管严重失职。 ■六是湘西自治州、凤凰县两级政府及湖南省有关部门 州 省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项审 县 省有关部门 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监管不力。州政府 州政府要求盲目 州政府 赶工期,向“州庆”50周年献礼。
事故案例点评
相当于中 交一航局
路桥公司”)。是国有独资 ■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称“路桥公司 路桥公司 大型企业,下辖28个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单位)。具有建设部颁发 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壹级、公路路面工 总承包特级 壹级 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全设施”《建筑企业资质证书》,2006年7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年 月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月取得《 道路七公司组建的凤大公路堤溪沱 路桥公司实行三级管理体制,二级机构道路七公司 道路七公司 凤大公路堤溪沱 江大桥项目经理部负责堤溪沱江大桥的具体施工任务。 江大桥项目经理部
汲取教训
防范事故
中交一航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No. 2 Engineering Company Ltd. Of CCCC First Harbor Engineering Company Ltd.
湖南省凤凰县桥梁
五、事故的教训及采取防范措施的情况和建议
严 肃 查 处 事 故
对凤凰县堤溪沱江大 桥垮塌事故的相关 责任人员一查到底, 不管涉及什么人,都 要按照党纪国法公开 严肃处理。同时, 还要吸取血的教训, 举一反三,采取防范 措施,避免重大质量 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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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故的教训及采取防范措施的情况和建议
logo五事故的教训及采取防范措施的情况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认识普及知识强化意识1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认识普及知识强化意识2切实吸取教训更加自觉地全面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责任扎实工作
湖南省凤凰县桥梁坍塌 “8.13”特别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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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混乱,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未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整 改,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 方案,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甚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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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发现的 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在主拱圈砌筑完成但强 度资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签字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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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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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出事地点不远的一个卖店 主对记者说,太惨了,想不到 会出现这样的事故。几声巨响 之后,好端端的大桥,眼睁睁 看着垮掉了。他说,当时桥上 有很多人在施工,除了跑出来 的人,其他失踪的人不知能否 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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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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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主拱圈 砌筑材料未 满足规范和 设计要求, 拱桥上部构 造施工工序 不合理,主 拱圈砌筑质 量差,降低 了拱圈砌体 的整体性和 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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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故的教训及采取防范措施的情况和建议
施工事故案例 梅增诚
直接原因
1. 堤溪沱江大桥主拱圈砌筑 材料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 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 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 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 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 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 一侧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 坏极限而崩塌,受连拱效应影 响最终导致整座桥坍塌。
间接原因
1. 工程建设参程、规范 和标准。 2. 明确甲方主体责任。 3. 强化施工技术管理。 4. 重点强化监理职责。 5. 加强技术服务与支持。 6. 严格依法行政。
事故教训
1. 有法不依、监管不力。 2. 忽视安全、质量工作,玩忽职守。
•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建设单 位工程部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标段承包人等24名责任人移交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董事长、建设单位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工程师等33名责任人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建 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 扣工程监理证书等行政处罚;责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 深刻检查。
2. 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有关桥梁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 质量控制不力,现场管理混乱。 3. 监理单位违反了有关规定,未能依法履行工程监理职责。现场 监理对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予以坚决制止。 4. 承担设计和勘察任务的设计院,工作不到位。一是违规将地质 勘察项目分包给个人。二是前期地质勘察工作不细,设计深度 不够。三是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不到位,设计交底不够。
• 这是一起由于擅自变更施工方案而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这起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项目的建设、施工、 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不认真履行相关的安全责任和 义务,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标 准、规范、规程等进行建设施工。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 员法制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我们应吸取 事故教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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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13” 湖南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一)事故概况:•2007年“8.13” 湖南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经调查认定:特大责任事故。国内外桥梁垮塌的新闻时有耳闻,但如凤凰县沱江大桥这般刚刚竣工,尚未验收就塌掉的应该是第一例。这个竣工即垮塌的“第一桥”同时成为了几十位殒命于此的施工人员魂魄永远的归宿。这座石拱四孔桥的夭折,也让在中国造桥史上历史悠久、有光荣传统的石拱桥蒙羞,抛开各种人为因素的揣测不说,在桥梁坍塌原因的追问中,特别要警惕有人把桥塌人亡的罪魁嫁祸于石拱桥。•一般人印象中,总觉得石拱桥缺乏技术含量,远不如那些钢架结构的桥梁更为结实耐用,这其实是一个天大的误解。举世闻名的赵州桥不用说了,被称为世界跨径最大的石拱桥的山西丹河特大桥(桥长413.7米,主孔净跨径146米,宽24.8米、桥梁高度80.6米,建成于2000年),就足以让世人对石拱桥科技内涵的延伸极限刮目相看。相比之下,全长约268米、宽13米、高42米的沱江大桥,其技术难度完全应该在现有石拱桥技术的可控范围内。•从“现场5个桥墩发生倒塌,4个桥墩断成了五六截”的破坏程度看,这座桥是如此脆弱不堪,完全体会不到丝毫的科技内涵。更加不可思议之处是,脚手架居然成了大桥的“拐杖”———这座大桥在摔开拐杖的一瞬间,就暴露了其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的事实,轰然倒地,桥毁人亡!大桥的“先天性”在哪个环节就埋了“病根”,又在哪个环节绕过了例行的检查,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加重了“病情”,最终酿成惨剧呢?在这座大桥建设的每个环节,都需要自证清白。(二)事故原因•1.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约3至4m宽范围内,即2号腹拱下的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2.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施工单位方面的原因。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控制不力,现场管理混乱。具体包括如下六个方面:•一是项目经理部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业主商议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主拱圈砌筑方式进行施工。
•二是未配备专职的质量监督员和安全员,未认真整改落实监理单位多次指出的严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突出,如拱石材料未严格控制形状和尺寸,砌体砌缝宽度极不均匀,部分砌筑不密实,砌体存在空洞;主拱圈施工各环在不同温度无序合龙,造成拱圈内产生附加的永存的温度应力,消弱了拱圈强度。•三是倒排工期赶进度,连续施工主拱圈、横墙、腹拱、侧墙,在主拱圈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下就开始落架施工作业,降低了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
•四是技术力量薄弱,现场管理混乱。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管理人员共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仅6人;施工人员技术素质低,劳务分包给不具备施工基本水平的农民工队伍,且在上岗前未按规定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卷扬机操作人员、试验员、测量员等均无相应资格证书;工程材料质量把关不严,未按照设计要求控制拱石规格。•五是道路七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质量和安全管理职责。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巡查中走过场,未能发现存在的严重质量、安全生产隐患以及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问题,默认同意项目经理部招雇没有石拱桥施工经验的农民工及无证上岗等问题,违规同意项目经理部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六是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监管不力。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对道桥七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质量安全职责和控制措施监管落实不力;指导和监督道路七公司贯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力;对项目经理部长期存在管理混乱、人员不到位、无证上岗、工程质量等问题和对项目经理部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不顾工期延误现实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的问题失察。(二)建设单位方面的原因。•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管理混乱。具体包括如下五个方面:•一是对发现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未认真督促整改。
•二是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协商议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且为确保凤大公路在“州庆”前交工通车,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将原计划三个月完成的主拱圈砌筑时间压缩为一个半月,严重影响大桥主拱圈砌筑质量。同时,为赶施工进度,越权指挥施工,甚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三是未能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未认真督促纠正;发现施工单位选用的施工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人员未经培训等问题后未认真督促整改;发现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后也未采取任何措施。
•四是湘西公路局主要领导同时兼凤大公司主要领导,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放松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没有督促整改工程存在的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
•五是湖南省公路局在将项目委托给州公路局后未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疏于监督管理,没有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三)监理单位方面的原因。•监理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能依法履行工程监理职责。具体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一是现场监理处对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予以坚决制止;在主拱圈施工关键阶段,监理处人员投入不足;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不仅没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监理人员还在主拱圈砌筑完成但拱圈强度资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在验收砌体质检表、检验申请批复单、施工过程质检记录表上签字验收合格。•二是监理公司对现场监理处管理不力。派驻现场监理处技术人员不足;一半监理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对驻场监理人员频繁更换,不能保证大桥监理工作的连续性。
•三是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未能认真督促金衢监理公司贯彻落实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金衢监理公司在堤溪大桥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四)勘察设计单位方面的原因。•勘察设计单位工作不到位。违规将地质勘察项目分包给个人,前期地质勘察工作不细,设计深度不够,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不到位、设计交底不够。(五)质量监督部门对大桥工程的质量监管严重失职。
•一是湘西州质监分站作为凤大公路的监理单位,工作严重失职。
•未制定月度、季度质量监督计划,未落实重点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人;
•对施工方、监理方从业人员培训和上岗资质情况监督不力,大部分仅以口头形式向建设、施工、监理方通报质量监督结果和提出要求;
•发现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后,未依法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也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二是省质监站对州质监分站业务工作监督指导不力。
•对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这一“统贷统还”项目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掌握凤大公路真实质量动态,对凤大公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失察。•(六)湘西州、凤凰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省级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监管不力,对下属单位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一是湘西自治州交通局违规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在凤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违规补办并倒签工程招投标相关申报文件。
•二是凤凰县政府解决工程征地拆迁问题和保障施工环境不力,越权出台《凤大公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导致凤大公路施工环境差,出现多次严重阻工,致使施工工期施延达一年多,导致后来为赶进度倒排工期。•三是湘西自治州政府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州计委、州交通局弄虚作假,补办、倒签有关上报文件;对因征地政策导致凤大公路项目工程多次严重阻工、拖延工期以及保障施工环境督促解决不力;要求盲目赶工期,向“州庆”献礼,而对50周年州庆项目倒计时目标管理的后期实施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四是湖南省交通厅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批复的情况下,违规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勘察设计文件;违规批准凤大公司的项目开工报告;对下属单位省质监站、公路局管理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堤溪大桥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失察。(三)事故结论经调查认定: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坍塌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四)事故处理:1)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共处理56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24人。其中,政府公职人员8人,包括县处级3人,科级及以下5人;企业人员16人,包括包工头4人,建设、施工单位7人,监理单位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