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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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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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篇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题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颁布单位】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文编号】GF—2000—0208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涵义1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2009年版100731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2009年版100731

目录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水建管[2009]629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和行业管理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列入国家或地方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发布后,2000年2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同时废止,之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是《标准文件》在水利水电工程应用上的补充和细化,上述文件应结合使用,二者相同条款号若内容不一致时,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四、《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通用合同条款”,应不加修改地引用。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五、“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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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公告1. 招标项目名称:XX水利水电工程2. 招标项目编号:XX-2021-0013. 招标人:XX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4. 招标代理机构: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 招标内容:XX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全过程服务。

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 招标地点:XX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8.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X月X日17:00时9. 开标时间:2021年X月X日X时X分10. 开标地点:XX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会议室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XX水利水电工程2. 项目地点:XX省XX市XX县3. 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XX万千瓦,水库总库容XX亿立方米4. 项目工期:XX个月5. 项目投资:约XX亿元人民币三、招标范围1.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等。

2.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设备调试等。

3. 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水利、电力、自动化、通信等设备的采购。

4. 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5. 质量保证: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5.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

6. 投标人须具备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经验。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XX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官方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相关业绩证明材料;(6)投标报价文件;(7)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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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卷商务文件 (1)1 投标邀请书 (1)2 投标须知 (5)2.1 总则 (5)2。

2 招标文件 (7)2。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9)2。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12)2.5 开标和评标 (13)2。

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15)3 合同条款 (18)4 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 (19)4.1 协议书 (19)4.2 履约保函 (21)4.3 履约担保书 (22)4。

4 工程预付款保函 (23)5 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和授权委托书 (24)5.1 投标报价书 (24)5.2 投标保函 (26)5.3 授权委托书 (27)6 工程量清单 (28)6。

1 说明 (28)6。

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和报价汇总 (29)6.3 工程量清单格式 (30)7 投标辅助资料 (32)7。

1 单价分析表 (32)7。

2 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 (33)7。

3 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 (34)7。

4 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35)7。

5 计日工表 (36)7。

6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施工队伍简要情况表 (39)7。

7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 (41)7.8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42)7。

9 劳动力计划表 (43)7。

10 资金流估算表 (44)7。

11 主要材料和水、电需用量计划表 (45)7.12 分包情况表 (46)7.13 施工技术文件及其它投标资料表 (48)8 资格审查资料 (49)8。

1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49)8。

2 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 (50)8。

3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表 (51)8。

4 财务状况表 (52)第二卷技术条款 (53)第三卷招标图纸 (54)第一卷商务文件1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被邀请单位的名称)你单位经资格预审合格,请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进行投标.招标文件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时至时(法定休息日除外)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和地点)出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若需邮寄,另加邮费人民币(大写)元.投标时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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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版)目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第1章一般规定 (1)1. 说明 (1)1.1 工程概况 (1)3.4各干渠渠道加固整治设计方案 (1)1.2 水文气象 (6)2. 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 (7)1.3 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7)3.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7)1.4 施工图纸的提供期限 (7)1.5 设计修改 (7)1.6 图纸的份数 (7)4. 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 (7)1.7 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 (8)1.8 施工总进度计划 (8)1.9 施工总布置设计 (8)1.10 临时设施设计 (8)1.11 施工方法和措施 (9)1.12 施工图纸 (9)1.13 图纸和文件的审批 (9)5.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9)1.14 工程设备的交货计划 (9)1.15 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 (10)6.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0)1.16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10)1.17 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0)7. 进度计划的实施 (11)1.19 年进度计划 (11)1.20 季、月进度计划 (11)1.21 月进度报告 (11)1.22 进度会议 (12)1.23 进度计划的调整和修订 (12)8. 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 (12)1.24 承包人的质量自检 (12)1.25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2)9. 临时设施 (13)1.26 施工交通 (13)1.27 施工供电 (13)1.28 施工供水 (13)1.29 施工照明 (13)1.30 施工机械修配和加工厂 (14)1.31 仓库和堆料场 (14)1.32 临时房屋建筑和公用设施 (14)10. 施工安全保护 (14)1.33 承包人的安全保护责任 (14)1.34 劳动保护 (14)1.35 照明安全 (14)1.36 接地及避雷装置 (15)1.37 有害气体的控制 (15)1.38 炸药、雷管和油料的存放和运输 (15)1.41 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 (15)1.42 信号 (16)1.43 安全防护手册 (16)11. 环境保护 (16)1.44 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7)1.45 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17)1.46 施工弃渣的治理 (17)1.47 环境污染的治理 (17)1.48 场地清理 (17)12. 现场施工测量 (17)1.49 测量基准 (17)1.50 施工测量 (17)13. 现场试验 (18)1.51 材料试验 (18)1.52 现场工艺试验 (18)14. 承包人与其他标段承包人之间协调 (18)1.53 说明 (18)1.54 进度协调 (18)1.55 施工各方面的协调 (18)15. 工程量计量方法 (18)1.56 说明 (18)1.57 重量计量的计算 (19)1.58 面积计量的计算 (19)1.59 体积计量的计算 (19)16. 计量和支付 (19)1.61 进场费 (19)1.62 临时设施建设费 (19)1.63 保险费 (19)1.64 退场费 (19)1.65 其它费用 (19)17. 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20)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 (21)2.1 一般规定 (21)2.2 现场施工测量 (21)2.3 现场试验 (21)2.4 施工交通 (22)2.5 施工供电 (22)2.6 施工供水 (22)2.7 施工供风 (22)2.8 施工照明 (22)2.9 施工通信和邮政服务 (23)2.10 砂石料场开采加工系统 (23)2.11 混凝土生产系统 (23)2.12 临时工厂设施 (24)2.13 仓库和堆、存料场 (24)2.14 弃渣场 (24)2.15 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 (24)2.16 计量和支付 (24)第3章施工安全措施 (27)3.3 应急救援措施 (29)3.4 计量和支付 (30)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31)4.1 一般规定 (31)4.2 施工环境保护 (32)4.3 生态环境保护 (33)4.4 水土保持 (34)4.5 环境清理 (34)4.6 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 (35)4.7 计量和支付 (35)第5章施工导流工程 (37)5.1 一般规定 (37)5.2 施工期导流控制标准 (38)5.3 截流 (39)5.4 导流建筑物施工 (39)5.5 基坑排水 (39)5.6 安全度汛和排冰凌 (40)5.7 下闸封堵和下游供水 (40)5.8 施工期临时通航 (40)5.9 质量检查和验收 (40)5.10 计量和支付 (41)第6章土方明挖 (42)6.1 一般规定 (42)6.2 场地清理 (42)6.5 土料场和砂砾料场开采 (44)6.6 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 (44)6.7 检查和验收 (45)6.8 计量和支付 (45)第7章石方明挖 (47)7.1 一般规定 (47)7.2 钻孔与爆破 (48)7.3 石方明挖 (48)7.4 施工期临时排水 (48)7.5 堆渣场地和渣料利用 (48)7.6 石料场 (49)7.7 质量检查和验收 (49)7.8 计量和支付 (50)第8章地下洞室开挖 (52)8.1 一般规定 (52)8.2 施工期补充勘探 (53)8.3 地下洞室与洞群的开挖和支护 (53)8.4 钻孔与爆破 (54)8.5 开挖面的规格 (55)8.6 开挖面清理 (55)8.7 地下洞室的二次扩挖 (55)8.8 特殊部位开挖 (55)8.9 地下照明和通风 (56)8.10 地下水的控制和排除 (56)8.13 计量和支付 (57)第9章支护工程 (59)9.1 一般规定 (59)9.2 锚杆(岩石锚杆) (60)9.3 预应力锚索 (60)9.4 喷射混凝土 (61)9.5 地下洞室支护 (62)9.6 岩石边坡支护工程 (63)9.7 计量和支付 (65)第10章钻孔和灌浆工程 (67)10.1 一般规定 (67)10.2 灌浆材料 (68)10.3 设备 (68)10.4 钻孔 (69)10.5 钻孔冲洗和压水试验 (69)10.6 灌浆试验 (69)10.7 制浆 (70)10.8 坝基帷幕灌浆及固结灌浆 (70)10.9 地下洞室灌浆 (71)10.10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 (71)10.11 化学灌浆 (72)10.12 土坝劈裂灌浆 (73)10.13 灌浆工程验收 (74)10.14 计量和支付 (74)11.2 混凝土防渗墙 (77)11.3 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 (79)11.4 计量和支付 (80)第12章地基及基础工程 (81)12.1 一般规定 (81)12.2 振冲地基 (82)12.3 混凝土灌注桩基础 (82)12.4 沉井 (84)12.5 计量和支付 (87)第13章土石方填筑工程 (88)13.1 一般规定 (88)13.2 料源要求 (89)13.3 填筑现场试验 (90)13.4 坝体填筑 (90)13.5 填筑合理用料 (92)13.6 堤防工程施工 (92)13.7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 (93)13.8 质量检查和验收 (94)13.9 计量和支付 (95)第14章混凝土工程 (96)14.1 一般规定 (96)14.2 混凝土生产 (97)14.3 模板 (98)14.4 钢筋 (99)14.5 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 (100)14.6 预制混凝土 (102)14.7 预应力混凝土 (103)14.8 水下混凝土 (104)14.9 碾压混凝土 (105)14.11 计量和支付 (106)第15章沥青混凝土工程 (108)15.1 一般规定 (108)15.2 材料 (109)15.3 配合比的选择和试验 (109)15.4 沥青混合料制备与运输 (110)15.5 沥青混凝土防渗面板铺筑 (111)15.6 沥青混凝土心墙铺筑 (111)15.7 质量检查和验收 (111)15.8 计量和支付 (112)第16章砌体工程 (113)16.1 一般规定 (113)16.2 石砌体工程 (114)16.3 砖和小砌块砌体工程 (115)16.4 计量和支付 (116)第17章疏浚和吹填工程 (117)17.1 一般规定 (117)17.2 疏浚和吹填工程施工 (117)17.3 挖泥船疏浚 (118)17.4 水力冲挖机组施工 (119)17.5 排泥区及吹填施工 (120)17.6 质量检查和验收 (121)17.7 计量和支付 (121)第18章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 (123)18.1 一般规足 (123)18.2 屋面建筑工程 (123)18.3 地面建筑工程 (126)18.4 计量和支付 (128)第19章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 (129)19.1 一般规定 (129)19.2 材料 (130)19.3 钢管制造 (130)19.4 焊接 (132)19.5 水压试验 (133)19.6 钢管运输 (133)19.7 钢管现场安装 (133)19.8 涂装 (134)19.9 地下钢管接触灌浆 (135)19.11 计量和支付 (136)第20章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 (137)20.1 一般规定 (137)20.2 材料和外购件 (138)20.3 钢构件制作和组装 (138)20.4 钢构件预拼装 (140)20.5 钢结构安装 (141)20.6 钢结构工程验收 (142)20.7 计量和支付 (143)第21章钢闸门及启闭机安装 (144)21.1 一般规定 (144)21.2 一般技术要求 (145)21.3 闸门和拦污栅的安装 (147)21.4 启闭机安装 (149)21.5 质量检查和验收 (151)21.6 计量和支付 (152)第22章预埋件埋设 (153)22.1 一般规定 (153)22.2 预埋件埋设的一般技术要求 (153)22.3 预埋管道的安装和埋设 (153)22.4 固定件埋设 (156)22.5 接地装置埋设 (156)22.6 预埋件埋设的验收 (157)22.7 计量和支付 (157)第23章机电设备安装 (158)23.1 一般规定 (158)23.2 一般技术要求 (162)23.3 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164)23.4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安装 (167)23.5 发电机电压配电设备安装 (167)23.6 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168)23.7 开关站及其进(出)线设备安装 (168)23.8 厂用电系统安装 (170)23.9 照明系统安装 (170)23.10 接地系统安装 (171)23.11 控制保护系统安装 (171)23.12 通信系统安装 (173)23.13 电缆线路安装 (173)23.15 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安装 (174)23.16 建筑给排水系统安装 (174)23.17 消防系统安装 (175)23.18 机组启动试运行 (176)23.19 完工验收 (176)23.20 计量和支付 (177)第24章工程安全监测 (178)24.1 一般规定 (178)24.2 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检验和安装埋设 (179)24.3 施工期安全监测及其监测资料整编 (180)24.4 质量检查和验收 (181)24.5 计量和支付 (182)1.1 工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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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业主单位名称,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招标单位名称。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项目概况详细说明项目的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具体的施工范围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列举主要的施工分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体的资质等级和类别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具体年限年内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要求和规模的施工业绩。

(三)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其他要求列出其他可能的要求,如财务状况、信誉等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一)获取时间具体的获取时间区间(二)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一)递交截止时间具体的截止时间(二)递交地点详细的递交地址(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一)开标时间具体的开标时间(二)开标地点详细的开标地址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具体的评标办法,如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等。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一)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具体百分比作为预付款。

(二)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按约定的支付节点和比例支付进度款。

(三)竣工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具体百分比,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具体百分比。

(四)质量保证金预留结算总价的具体百分比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质量要求(一)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达到具体的质量等级。

(二)质量保证措施中标人应制定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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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3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工程和设备1.1.3.10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

1.1.3.11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还的场地。

1.1.4日期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

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2009年版100731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2009年版100731

目录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水建管[2009]629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和行业管理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列入国家或地方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发布后,2000年2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同时废止,之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是《标准文件》在水利水电工程应用上的补充和细化,上述文件应结合使用,二者相同条款号若内容不一致时,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

四、《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通用合同条款”,应不加修改地引用。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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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水建管[2009]629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和行业管理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列入国家或地方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发布后,2000年2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同时废止,之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是《标准文件》在水利水电工程应用上的补充和细化,上述文件应结合使用,二者相同条款号若内容不一致时,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

四、《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通用合同条款”,应不加修改地引用。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

五、“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六、“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补充、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因素、标准。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正文之外的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

七、“专用合同条款”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八、“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是参考性的文本,招标人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需要进行修改,但应注意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的衔接。

九、《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中须不加修改引用的内容,若确因工程的特殊条件需要改动时,应按项目的隶属关系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十一、《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标准文件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文件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标准文件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标准文件主编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文件参编单位: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孙继昌孙献忠骆涛韦志立审核:曹克明张宗亮杜雷功赵东晓主编:陈纪伦唐涛副主编:程向东何建新主要编写人员:赵美娟钱瑶娟何建新李学前徐永喻建清吴荣民陈中华伍宛生江瑞勇韩新参加编写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于彦博牛世予王玉洁王宇王远亮王国进王挽君包银鸿邓加林刘大军危贤光吕联亚孙峰孙彬蔚孙鸿儒成银江金章宋兆光宋崇能张云生张玉良时雷鸣李开运李仕奇李立年李学前李延芳李治平李青杨世源杨松汪云祥汪亚超汪洋邱绍平邹青闵家驹陈大伟陈江陈宏友陈维栋罗文强姜中见赵士正赵花城骆育真倪大银夏可风席建国徐蒯东秦小桥诸葛睿鉴黄慧民董标廖福流管宪伟潘秀云魏寿松编制说明一、修订合同技术条款的目的(1)2000年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下册“技术条款”》(GF——2000——0208)(以下简称原范本)实施10年来,已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广泛应用。

它对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招标、工程合同管理以及施工质量控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不少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和科研等单位在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和施工实践过程中,对原范本有关内容提出了不少改进意见。

因此,需要对原范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完善。

(2)随着我国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科学技术进步、施工装备水平的提高、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我国很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和投入运行,积累了极其丰富的施工技术经验,提供了新的科学数据。

再加上近几年来,原颁布的许多国家与行业标准及规程规范的修订再版,迫切需要更新原范本的技术条款内容,以适应当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

(3)《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以下简称新技术条款)将原范本技术条款第1章分解为“一般规定”、“施工临时设施”、“施工安全措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四章。

第1章“一般规定”除具体划分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工作责任外,还详细说明发包人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工程验收程序和合同的计量支付规则;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说明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建设施工临时设施的分工,以及施工临时设施的工作内容;第3章“施工安全措施”提出承包人应承担的施工安全责任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强调承包人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要求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第5~24章则按专业工程的施工顺序和不同的施工技术内容,以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各类建筑物的施工为基本目标,并按各专业工程技术独立成章的方式,根据国家与行业新颁布的标准及规程规范,修编各章的施工技术内容。

(4)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确立的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招投标的工作规则,以及约定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而技术条款则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将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延伸为实物操作内容,通过指导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对技术标准的引用。

新技术条款旨在指导工程项目编制好安全、经济的项目实物标准,通过合同约定的支付规则以及施工监理,以期有效地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技术条款在施工合同中的功能(1)新技术条款不是技术标准,不能直接作为技术标准使用。

新技术条款是编制者编写合同技术条款时参考使用的编制范例。

新技术条款的主要作用是指导编制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编写出符合工程项目施工要求的合同技术条款。

(2)编入施工合同的技术条款是构成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条款划清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合同中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而技术条款则是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工程施工中的具体工作内容,也是合同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等实物操作领域的具体延伸。

技术条款是发包人委托监理人进行合同管理的实物标准,也是发包人和监理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进度、质量和费用控制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3)技术条款是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和发包人进行合同支付的实物依据。

投标人应按合同进度要求和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标准,根据自身的施工能力和水平,参照相关定额,计算投标价。

中标后,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技术条款的规定组织工程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监理人则应根据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并按计量和支付条款的约定支付。

(4)由于水利水电工程不同项目的建筑物差异较大,其特殊性远大于共性,建筑物结构的标准化程度不高,即使有了通用性的新技术条款,也仍需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大量修改和补充,才能满足项目的施工要求。

三、技术条款的编制结构模式(1)新技术条款是针对发包人将整个工程的施工作业交由一个承包人进行总承包的模式编写的。

若发包人根据其建设管理和招投标工作安排的需要进行分标时,则应由编制单位针对各分标项目的承包内容,参照本技术条款的格式和内容,另行编制各分标项目的技术条款。

由于各工程项目的发包人对项目分标及其工作内容的安排差异较大,本技术条款不对其分标方法及其合同界面的处理作专门叙述。

(2)新技术条款的内容是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为施工对象,按土石方明挖和洞挖、土石方填筑、混凝土生产和施工、河道疏浚、基础处理和防渗、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钢结构建筑物的制作和安装、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j建筑物安全监测等专业工程技术为构架编写成章的。

编制单位在使用新技术条款时,应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各项具体建筑物的施工工序和工艺要求进行增删、修改和补充。

需要时可自行编列章节。

(3)新技术条款的内容,除已包含了全部土建工程的施工技术外,还编入了“压力钢管的制造和安装”、“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闸门及启闭机的安装”以及“机电设备安装”等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的制作安装和机电设备安装的基本内容,以适应工程总承包合同技术条款编制框架的需要。

若发包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或为有利于招标工作计划的安排,欲将其中某项制造或安装工程进行单项招标时,可修改和调整技术条款内容,划清土建承包人和制造安装承包人各自的承包责任,并在各承包合同中分别写明双方相互提供的条件和监理人的协调工作内容。

(4)针对土建工程施工中需要多次交叉埋设与施工的永久观测仪器设备,以及某些布设在土建工程建筑物中的小型或零星的永久设备过多的情况,为避免出现过多的合同接口,减少相互干扰,新技术条款将上述这些永久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包括在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

若发包人将其单独招标,可修改和调整技术条款内容,并在两个合同中分别写明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合同责任以及相互提供的条件。

(5)由于设计深度的原因,设计人早期提出的建筑装修设计很难达到发包人(或运行单位)要求的装修效果。

吸取以往工程经验,为避免事后发包人(或运行单位)对前期的装修。

不满意而重新返工,浪费资源。

为此,新技术条款第18章“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的装修工作仅为满足工程建筑物前期运行的需要,仅先做好设备安装时必不可少的装修。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发包人可在本合同土建工程即将全部完工前,由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按整体环境规划的要求,参考建筑行业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编制全面装修的招标文件,另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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