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器及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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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路器及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第一节高压断路器规范:
第二节低压母线电源断路器规范:
第三节断路器的运行和操作:
3.1.断路器在新安装或经检修交付运行前,断路器的调整和电气试验应合格。在投入运行前,应作外部检查和测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3.2.对具有遥控操作的开关,其正常的带电拉、合闸操作,一般均采用遥控操作方式,就地操作仅适用于停电检修中的开关校验及故障处理等特殊情况。
3.3.对分、合闸机构及回路有故障的开关,不准投入运行。
3.4.只有在不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在远控跳闸失灵或在事故情况下来不及远控操作时,可以手动拍跳,操作时要求迅速果断。
3.5.禁止运行中手动慢分、慢合开关。
3.6.断路器操作后,应检查其灯光信号正常和相关参数(电流、电压)正常,以判断开关动作的正确性。但不得以此为依据来证明开关的实际分合位置,还应到现场检查开关的机械位置指示器,才能确定开关的实际分、合位置。
3.7.断路器的储能电机故障不能电动储能时,可用手动储能。将储能手柄套在储能轴上,顺时针方向转动,当储能结束时“咔嚓”声响,应停止手动储能,退出储能手柄。
3.8.小车开关不能猛推硬拉,应仔细检查操作机构,联锁机构是否已经挂牢和脱扣。
第四节断路器运行中的检查:
4.1.断路器套管及瓷瓶应清洁,无裂纹及放电痕迹,周围清洁无杂物。
4.2.断路器的各元件接触紧固,螺丝无松动,各接头无过热、变色现象,小车开关的插头接触良好。
4.3.断路器实际位置与机构指示应相符合。
4.4.断路器的各部位机械零件正常,无损坏现象,各紧固件无松动现象。
第五节断路器的事故处理:
5.1.断路器拒绝合闸:
5.1.1、断路器合闸时,绿灯灭或闪光,红灯不亮发出警报,再次合闸查看直流系统有无变化,如直流母线电压太低,则应调整到规定值,如无变化可能有下列原因:
1)操作熔丝是否熔断;
2)操作开关辅助接点是否接触不良;
3) 合闸熔丝是否熔断;
4)合闸辅助开关是否卡住;
5)辅助触点是否接触不良;
6)若有同期检查回路的,是否同期开关或同期检查继电器闭锁开关没有投入等。
7)断路器是否储能,检查储能电机回路是否正常。
5.1.2、断路器合闸时绿灯灭,红灯亮又灭,发出警报,再次投入仍无效时的原因可能有:
1)操作把手返回太快;
2)操作机构失灵,挂钩没挂上;
3)继电保护误动或出口中间继电器触点闭合;
4)联动跳闸触点没有打开;
5)二次回路混线等。
6)检查事故按钮位置
经上述检查,做一般性处理仍无效时,通知检修有关部门处理。
5.2.断路器拒绝跳闸:
5.1.3、跳闸时红灯灭或闪光,绿灯不亮,表计无变化;再次跳闸,应检查操作机构部分有无卡住,跳闸铁芯是否卡死,若无变化可能是下列原因:
1)操作熔丝是否熔断;
2)操作把手是否触点接触不良;
3)操作回路断线等。
5.1.4、若需立即切断断路器,可到现场手动使断路器跳闸,然后进行检查。
第六节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机械联锁装置:
6.1.开关柜门上装有提示性的按钮或者KK型转换开关,以防止误合、误分断路器;
6.2.断路器手车在试验或工作位置时,断路器才能进行合分操作,而且在断路器合闸后,手车无法移动,防止了带负荷误推拉断路器。
6.3.仅当接地开关处在分闸位置时,断路器手车才能从试验/断开位置推至工作位置。
6.4.仅当断路器手车处在试验/断开位置时,接地开关才能进行合闸操作。
6.5.接地开关处在分闸位置时,下门及后门都无法打开,防止了误入带电间隔。6.6.断路器手车确实在试验或工作位置,而没有控制电压时,仅能手动分闸,不能合闸。
6.7.断路器手车在工作位置时,二次插头不能拔除。
6.8.隔离开关和断路器柜体之间可装电气联锁。
第七节断路器的故障处理:
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刻汇报值长,或有关领导,停止断路器的运行:
7.1.真空断路器累计操作1万次或故障跳闸30次时,应更换。
7.2.在运行中的真空断路器,真空泡有裂纹或外部有异常。
7.3.套管有裂纹、闪络。
7.4.断路器内部有放电声。
7.5.接头发热烧红。
7.6.断路器三相不能同时拉、合闸。
7.7.断路器在分闸时,如只断开一相时,应立即将断路器再次合上,避免两相运行烧坏设备
第八节配电装置允许的绝缘电阻参考值
8.1.断路器:
110KV开关≥1000MΩ(2500V摇表)
10KV开关≥300MΩ(2500V摇表)
0.4KV开关≥1MΩ(500V摇表)
8.2.母线:
110KV母线≥300MΩ(2500V摇表)10KV母线≥300MΩ(2500V摇表)0.4KV母线≥1MΩ(500V摇表)
第九节互感器的运行和维护:
9.1.110KV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技术规范:
9.2.电压互感器运行时二次侧不得短路,禁止仅用闸刀隔绝故障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在一次侧带电时,二次侧不得开路。
9.3.在下情况下可能引起运行中的有关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误动作,或计量装置失准,须事先慎重考虑,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9.2.1、停用压变或其二次回路及在端子排上拆除电压回路有关二次接线。
9.2.2、短接运行中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侧。
9.2.3、投入或退出保护、自动装置及计量装置的电流回路。
9.4.电流互感器与电压互感器的检查项目如下:
9.3.1、瓷套管、环氧树脂浇注的外壳应清洁、完整、无裂纹,运行中无放电现象;9.3.2、接地线完整、接地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