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检查及旁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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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制度

旁站制度

1. 目的通过旁站,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进一步加强监控,保证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达到预定目标,防止隐患、不合格品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旁站监理是监理企业进行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监理的工程项目。

3. 职责3.1 公司工程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修订和归口管理。

3.2 项目监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3.3 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旁站并做好记录,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纠正处理。

4. 制度4.1 旁站监理的定义旁站是指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实施。

4.2 旁站监理人员职责4.2.1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材料的进场准备情况。

4.2.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2.3 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并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复验。

4.2.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4.3 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法4.3.1项目监理站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等。

旁站监理方案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4.3.2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监理部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

项目监理部应当及时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实施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3.3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凡需旁站监理的,而监理人员未到现场的,不得进行下一道施工。

4.3.4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过程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应急措施4.4 旁站监理的内容和项目清单4.4.1 旁站监理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经审查核对后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旁站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旁站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旁站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旁站定义旁站是指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旁站范围凡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均应实行旁站监理。

具体包括:(一)基础工程:桩基工程、沉井过程、水下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基础土方回填;(二)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加预应力、施工缝处理、结构吊装;(三)钢结构工程:重要部位焊接、机械连接安装;(四)设备进场验收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试运转、设备安装验收、压力容器等;(五)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六)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样;(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试验。

第四条旁站职责监理单位应安排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五条旁站安排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六条施工企业通知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进行监督。

建设工程监理旁站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旁站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旁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单位实施旁站监理。

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旁站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旁站监理的范围、依据和内容第五条凡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均应实行旁站监理。

第六条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应实行旁站监理:(一)基础工程:桩基工程、沉井过程、水下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基础土方回填;(二)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加预应力、施工缝处理、结构吊装;(三)钢结构工程:重要部位焊接、机械连接安装;(四)设备进场验收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试运转、设备安装验收、压力容器等;(五)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六)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样;(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试验过程;(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应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

第七条旁站监理的依据:(一)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第八条旁站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二)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三)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四)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五)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六)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监理旁站方案

监理旁站方案
监理旁站方案
第1篇
监理旁站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合规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监理制度。本监理旁站方案旨在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得到有效控制,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旁站范围及内容
1.旁站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
四、旁站方法及措施
1.旁站方法:
(1)现场巡查: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2)资料审查: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
(3)平行检验: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等进行平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2.旁站措施:
(1)建立旁站记录制度:监理人员对旁站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旁站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2)建立问题整改制度: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3)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监理单位与项目各方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旁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旁站工作计划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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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监理旁站方案
一、引言
为保障建设项目质量、进度与投资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监理规范,制定本监理旁站方案。本方案旨在明确监理旁站的工作内容、程序、职责与要求,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XXX工程,包括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位于XX市XX区,占地面积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为了搞好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我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严格有序地进行旁站监理工作。

一、旁站监理工作制度1)项目监理部在实施监理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明确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中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2)项目监理部在编制监理规划时,要制定旁站监理方案一式三份(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自留)。

包括旁站监理的X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3)项目监理部接到施工企业有关旁站监理书面通知时,应及时派监理人员到现场按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

凡旁站监理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如果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如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施工规X和设计要求施工并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旁站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旁站监理记录,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6)承包单位应根据旁站工作X围,在需要进行旁站监理部位施工前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7)项目监理部接到施工企业有关旁站监理书面通知,监理人员未及时到岗实施旁站监理的,将由总监负直接责任。

8)旁站监理人员未按旁站监理职责进行旁站监督,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地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者,将责令整改。

二、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在旁站过程中,对施工人员违反合同规定及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活动,应及时制止,经劝阻无效时,可现场拍摄相片,并及时向总监汇报。

4)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讨论稿2002年1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单位实施旁站监理。

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旁站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旁站监理的范围、依据和内容第五条凡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均应实行旁站监理。

第六条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应实行旁站监理:(一)基础工程:桩基工程、沉井过程、水下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基础土方回填;(二)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加预应力、施工缝处理、结构吊装;(三)钢结构工程:重要部位焊接、机械连接安装;(四)设备进场验收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试运转、设备安装验收、压力容器等;(五)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六)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样;(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试验过程;(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应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

第七条旁站监理的依据:(一)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第八条旁站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二)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三)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四)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五)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六)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监理旁站制度

监理旁站制度

监理旁站制度一、旁站监理范围:基础阶段:土方回填、后浇带浇筑、其他构造混凝土浇筑、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主体构造阶段: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

二、旁站监理程序:1、上述实行旁站监理旳各分项工程,承包单位应提前24小时向项目监理部申报施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准备工作就绪后签认申请表并安排好旁站监理人员实行旁站监理。

2、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旳质量问题,如实精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旳,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旁站监理人员实行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行为旳,应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也许危机工程质量旳,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用其他应急措施。

4、应旁站监理旳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行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旳,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对应文献上签字。

三、旁站人员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状况;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旳施工执行方案以及工程建制性原则状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旳质量检查汇报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查或者委托具有资格旳第三方进行复验;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留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四、旁站监理内容:(一)土方回填质量监理1、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等条件,选用先进旳施工机具和合理旳施工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多快好省地进行施工。

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土建施工图纸和工程地质勘察汇报来审核土方回填工程旳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监督实行。

其中关键是控制回填土土质、回填及扎实措施和回填土旳干土质量密度等重要环节,使之到达设计规定和施工规范旳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对隐蔽工程验收的管理工作,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分/子公司。

三、归口管理工程中心是归口管理部门。

四、基本验收程序规定1、承包人自检。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h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

2、共同检验.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知约定的时间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检查或试验.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h,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h。

4、若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承包人经过验收的检查、试验程序后,将检查、试验记录送交工程师。

本次检验视为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的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的正确性。

5、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h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6、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

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隐蔽工程主要验收内容:(一)岩土工程勘察;(二)工程桩:预制桩、冲孔桩、搅拌桩、旋挖桩、人工挖孔桩;(三)基坑验槽;(四)锚杆;(五)防水工程;(六)模板工程;(七)钢筋工程;(八)砖砌体工程;(九)门窗塞缝;(十)墙体保温;(十一)地暖工程;(十二)水电线管暗埋和预留;(十三)防雷、接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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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检查及旁站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暗藏部位进行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隐蔽工程包括墙体内部、地下管道、电线电缆等无法直接观察到的部分。

隐蔽工程检查的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前准备:确定检查的范围和时间,准备相应的检查工具和设备。

2. 检查墙体内部:对于墙体内嵌的管道、电缆等进行检查,包括管道的连接、电线的牢固等。

3. 检查地下管道:对于地下管道进行检查,包括管道的铺设深度、连接情况、管道的材质等。

4. 检查电线电缆:对于电线电缆的穿线、接线等进行检查,确保电线电缆的安全可靠。

旁站制度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

旁站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

旁站制度的具体操作包括:
1. 安排旁站人员:由工程管理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旁站工作。

2. 制定旁站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特点,制定旁站的时间和地点。

3. 进行旁站检查:旁站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

4. 记录和整改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旁站人员进行记录,并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

通过对隐蔽工程的检查和旁站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避免潜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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