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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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变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讨论稿)

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

2008年4月呼和浩特

目录

1.总则 (1)

1.1适用范围 (1)

1.2应遵守的规定和程序 (1)

1.3内容深度的基本要求 (1)

2.总的部分 (2)

2.1概述 (2)

2.2所址概况 (2)

2.3主要技术原则及存在问题 (3)

2.4技术经济指标 (3)

2.5初步设计有关文件 (3)

3.电力系统部分 (4)

3.1电力系统 (4)

3.2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4)

3.3系统通信 (5)

3.4所内通信 (5)

3.5系统调度自动化 (5)

3.6电力系统部分图纸 (5)

4.电气部分 (7)

4.1电气主接线 (7)

4.2短路电流及主要设备选择 (7)

4.3绝缘配合及过电压保护 (7)

4.4电气设备布置及配电装置 (8)

4.5所用电及照明 (8)

4.6微机监控装置 (8)

4.7二次接线 (8)

4.8直流系统 (9)

4.9元件保护及自动装置 (9)

4.10变电所计量系统 (9)

4.11电缆设施 (9)

4.12电气部分图纸 (9)

4.13计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11)

5.土建部分 (14)

5.1概述 (14)

5.2所区总布置与交通运输 (14)

5.3生产综合楼及屋外配电装置 (15)

5.4屋外配电装置 (16)

5.5采暖通风 (16)

5.6所区给排水系统 (16)

5.7所区消防 (16)

5.8土建部分图纸 (17)

5.9计算项目及其深度要求 (18)

6.环境保护及劳动安全卫生 (20)

6.1自然和社会环境 (20)

6.2变电所污染防治措施 (20)

6.3变电所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20)

7.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211)

7.1编制内容及要求 (211)

7.2编制说明 (211)

7.3编制分项 (211)

附录A 本规定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1.总则

1.1适用范围

1.1.1 本规定适用于110kV新建变电所的初步设计,改扩建和其他变电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1.1.2 本规定只对设计的内容深度作出要求,不作为各设计单位内部专业分工和卷册划分标准。

1.2应遵守的规定和程序

1.2.1 设计文件必须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及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等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规定。

1.2.2 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批准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审核纪要和设计基础资料(包括变电所接入系统的审批文件)是初步设计的前提条件。

1.2.3 必须贯彻国家各项技术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规划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批复意见;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内蒙古地区电网建设标准》的规定;积极采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国家电网公司110~500kV变电站通用设备典型规范》中110kV部分、《110kV变电所典型设计内蒙古地区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典设)等现行的标准化设计,贯彻执行国网公司和公司制定的“反措”。

1.3内容深度的基本要求

1.3.1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说明书(重点表达各方案的设计理由)、各专业图纸(重点描述各设计方案)、设备材料清册、概算书。

设计文件齐全,应完整表达设计意图;计算准确,文字说明清楚;图纸清晰、正确。

1.3.2 初步设计内容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

(2)主要设备材料的确定;满足设备招投标的需要。

(3)土地征用。

(4)基建投资控制。

(5)施工图设计的编制。

(6)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

1.3.3 各部分具体的深度要求,在本规定各章节中分别说明。

本规定未能涉及的问题,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适当加以说明。当采用典设时,相应部分可适当简化。

2.总的部分

2.1概述

2.1.1 设计依据

(1)经批准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审核纪要。

(2)所址选择报告及批复文件。(含当地规划部门批复意见及其它和所址有关的相关部门协议。)

(3)接入系统设计(或接入系统设计的审批文件)。

(4)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批复文件;有关的技术条件书和会议纪要、建设单位委托函等(包括文件名称、文号、签发单位和日期)。

2.1.2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及规模

(1)简述与变电所有关的系统情况。

(2)说明变压器容量、台数(包括本期及最终规模);无功补偿装置台数及容量;各侧电压出线回路及分期建设情况等。

2.1.3 设计范围及配合分工

说明本设计应包括的内容和范围以及设计的分工界限。对改、扩建工程,尚应说明原有工程情况及其与本期工程的衔接和配合。

2.2所址概况

2.2.1 所址地理位置

应说明所区所在地的市、县、乡(或街道)名称及其与周边工业区、居民区、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的相互关系。

应说明所址所在地区的人均占地及矿产资源情况。

2.2.2 说明环境对变电所的要求;说明出线走廊或通道规划及通信干扰情况。

2.2.3 供水及防洪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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