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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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法律案例文本分析(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文本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作为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对合同法法律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法律适用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本文将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对合同法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文本分析。

二、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原材料,乙公司负责生产产品,并将产品销售给丙公司。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产品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原材料,但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生产任务。

丙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拒绝接收产品,导致甲公司无法收回货款。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合同效力问题1. 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即存在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2. 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违约责任问题1. 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生产任务,构成违约行为。

2. 违约责任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导致无法收回货款,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三)合同解除问题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案例

合同法案例

(3)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 (4)所签订的合同,应符合合同有效的一般 条件。 3、表见代理的类型: (1)授权表示型 (2)权限逾越型 (3)权限延续性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表见代理, 石油公司应对李某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三、合同的履行
• 案例一: 某农贸市场与某瓜菜基地签订一份购销合 同,约定在98年下半年由该基地提供各式 蔬菜共150吨。哪知合同签订不久,即发生 特大水灾,致使基地受淹达一个多月,基 地设施全部被毁,无法再进行生产。基地 向农贸市场说明情况,并要求解除合同。 基地的请求合法吗?
此后,甲机床厂于10月底将现有厂房内的 设备全部拆除,并将厂房腾空备用,同时, 向银行贷款50万元,期限1年。同年12月初, 乙电子设备公司称,由于该公司近来经营 亏损,资金紧张,投资无法到位,且由于 其他原因也无法按时安装,提出双方不再 合作。甲机床厂因已作了充分的准备,故 不同意取消合作。此后,乙电子设备公司 未在理睬。
诉讼中,法院亦传唤张某到庭作证,张某 称实际上是为了给朋友帮忙,从中作了介 绍人,B出版社也未派他购买过纸张。A纸 业公司对此称,虽然张某没有B出版社的授 权,但其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法律上的表 见代理,故B出版社应当承担付款义务。A 纸业公司所能够提举的证据有张某的名片、 C印刷厂出具的收条及还款协议。
格。其中B电视机厂在发出信函的同时,向 甲酒店发送了500台彩电。 甲酒店A、B、C三家电视机厂发出信函 后,经过比较,认为C电视机厂彩电质量好, 价格合理,就向C电视机厂发出传真:“购 买你厂500台21寸彩电,请速送货,运费我 方承担。” 两天后C电视机厂复函马上发 货。该日下午B电视机厂将500台彩电送抵 酒店,酒店以合同未成立为由拒收。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法律合同法案例分析(3篇)

法律合同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购房者(以下简称“购房者”)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9年5月前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购房者的购房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购房者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

然而,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房屋未能按期交付。

购房者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开发商始终未履行义务。

无奈之下,购房者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二、案件焦点1. 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2. 购房者能否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3. 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有哪些?三、案例分析(一)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已经构成违约。

(二)购房者能否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购房者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三)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1. 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2. 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3. 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如果购房者的损失超过了违约金数额,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如下:1. 开发商应继续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2. 开发商应支付购房者违约金10万元。

买卖合同法律案例分析(3篇)

买卖合同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本案涉及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总价值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了争议。

根据甲公司的陈述,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且收到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乙公司则辩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是由于甲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因此甲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二、争议焦点1. 货物质量问题是否由甲公司负责?2. 乙公司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3. 双方违约责任如何承担?三、法律分析1. 货物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质量标准。

乙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关于货物质量问题是否由甲公司负责,需要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分析:(1)甲公司提供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2)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3)乙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检验。

若甲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或者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则甲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反之,若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检验,或者检验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未能及时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则乙公司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2. 乙公司支付货款情况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货物交付后30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法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合同法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电子产品,总价款为100万元,支付方式为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发送至乙公司,但乙公司收到货物后,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付款。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货款?2.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三、案例分析(一)关于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货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货物,乙公司应当支付货款。

然而,乙公司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付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因此,乙公司应当支付货款。

(二)关于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但甲公司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具体分析如下:1. 违约金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但甲公司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2. 违约金数额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

在本案中,由于甲乙双方未约定违约金数额,甲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支付相当于货款10%的违约金,即10万元。

关于合同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合同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于2018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商位于某市某区的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3亿元,工期为24个月。

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按照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但双方在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方面产生了纠纷。

二、案情简介1. 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建筑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开始进场施工,至2020年5月1日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材料采购、工程进度款支付等工作。

2. 工程结算争议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工程结算产生了争议。

开发商认为,建筑公司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实际造价高于合同约定。

建筑公司则认为,工程结算应以合同约定为准,且施工过程中已对质量问题进行了整改。

3. 工程款支付争议在工程结算争议的基础上,双方对工程款的支付也产生了分歧。

开发商认为,由于建筑公司存在质量问题,应扣除相应的款项。

建筑公司则坚持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争议焦点1. 工程质量问题是否影响工程结算?2. 工程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四、法律分析1. 关于工程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整改,并扣除相应的款项。

2. 关于工程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款、工期等有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或者依照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在本案中,双方对工程结算存在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关于工程款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法律关于合同的案例分析(3篇)

(2)关于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因其提供不合格货物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如下:
第2篇
一、案情简介
原告:甲公司
被告:乙公司
案由:合同纠纷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9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货物,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合同约定了货物的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
2019年6月15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货物。甲公司在验收货物时发现,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协商解决,但乙公司始终未予理睬。甲公司遂于2019年7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50万元,并赔偿因其提供不合格货物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
1. 乙公司退还甲公司定金50万元;
2. 乙公司赔偿甲公司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四、案例分析
1.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供应合同》明确了货物的质量标准,为双方履行合同提供了依据。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构成违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部分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因此,乙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合同法法律案例文本(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原材料,乙公司以加工后的产品向甲公司支付货款。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货时间、数量、质量标准、货款支付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以乙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为由,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2019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原材料,乙公司以加工后的产品向甲公司支付货款。

2.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货时间、数量、质量标准、货款支付方式等条款。

其中,交货时间为2019年5月1日前,乙公司应于产品交付后15日内支付货款。

3. 2019年5月1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原材料交付给乙公司。

乙公司开始加工,但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产品交付。

4. 2019年6月1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交付产品,但乙公司仍未履行交付义务。

5. 2019年7月1日,甲公司以乙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为由,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三、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双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四、法院判决1. 关于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法院认为,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产品交付,已构成违约。

2. 关于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的问题,法院认为,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关于双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1)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

(2)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而遭受的损失,由乙公司承担。

五、案例分析1.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 乙公司未按时交付产品,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五种无效合同案例(3篇)

第1篇一、概述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为常见的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然而,并非所有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存在五种无效合同的情形。

本文将结合五个典型案例,对这五种无效合同进行剖析。

二、案例一:欺诈合同案例背景:甲公司为推销其产品,虚构产品性能,向乙公司表示该产品具有很高的附加值。

乙公司信以为真,与甲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购买一批产品。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本案中,甲公司虚构产品性能,使乙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因此该合同属于欺诈合同,无效。

三、案例二:胁迫合同案例背景:乙某因欠甲某债务,甲某以乙某的妻子受到伤害为由,威胁乙某签订一份借条,乙某无奈之下签订了该借条。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本案中,甲某以乙某的妻子受到伤害为由,胁迫乙某签订借条,乙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因此该合同属于胁迫合同,无效。

四、案例三:恶意串通合同案例背景:甲、乙两公司为逃避税收,达成协议,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资金,甲公司再将其转给丙公司,以掩盖真实的交易关系。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本案中,甲、乙两公司恶意串通,逃避税收,损害国家利益,因此该合同属于恶意串通合同,无效。

五、案例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案例背景:甲公司为获取项目审批,与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达成协议,约定由甲公司向该工作人员支付一笔好处费。

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本案中,甲公司与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因此该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精选几篇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精选几篇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案例: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水泥短缺。

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

函件中称:“如贵厂有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

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受了货物。

B水泥厂后发货100吨,遭到拒绝。

因为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

分析:本案函件内的信息符合一个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构成要约,在有效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应收到该要约的约束。

B水泥厂以该建筑工厂公司函件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使得在该建筑工程公司和B水泥厂之间成立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

所以当事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该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1条承诺要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案例: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

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

后来,江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

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

分析: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是有欠缺的。

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单位已然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

双方履行与接受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里的条款并非都是有效的案例:某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了管理合同,每个月住户缴纳60元管理费,物业负责小区的卫生、治安,但车辆丢失的,物业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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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公司A为谋取利益,将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出租给某乡镇企业。该乡镇企业利
用该空白合同书,从公司B处购得钢材若干吨。后该乡镇企业亏损,拖欠公司B货款20万元。
公司B向公司A要求其偿还20万元债务。公司A拒绝,公司B起诉。①该案如何处理?②设
该乡镇企业与公司A有隶属关系,则该案如何处理?案例二 1988年3月30日,某县先锋大
队与该村“豆腐大王”蒋刚签订承包合同,将只承包给本队社员的队属春光豆制品厂交由蒋
刚承包。合同规定:承包期限为1年,自1988年4月1日至1989年3月31日;蒋刚要向先
锋大队交纳承包利润18000元,春光豆制品厂经营了一个半月时间,便交给他的一个外地亲
戚以他的名义在此经营管理;而蒋刚本人又在他处受聘。先锋大队发现此情况后,便向蒋刚
提出解除合同。蒋刚表示反对,仍要求继续进行承包。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成,先锋大队遂诉
至法院,要解除与蒋刚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并要求蒋刚交纳其承包期间承包利润。问:此案
如何处理?案例三 1994年7月,技术人员梁某与某民用化工厂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梁某把自己所有的专利技术“两用鞋刷”(专利号88201848)转让给民用化工厂在一定范围
内实施。合同规定:梁某负责提供该项专利技术的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指导;民用化工厂负
责投资、生产设备、材料及产品销售;化工厂向梁某支付技术转让费1500元,此外付技术指
导费每月50元,至化工厂掌握该项技术为止;合同还约定技术保密期限等条款。合同成立后,
双方开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梁某携有关技术图纸和技术资料到化工厂进行现场
辅助和技术指导,化工厂安排了生产设备、原材料,并向梁某支付了技术转让费1500元。化
工厂在联系销售过程中,遇一急需活干的加工厂,便与这个厂签订了一项转让专利技术的合
同,约定对方支付技术转让费6000元,另外按产品销售额提成2%。此后,化工厂因自己尚
未掌握该专利技术而未能向加工厂按约及时转让,加工厂要求对方负违约责任,双方争执不
休,被梁某知道,遂以化工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转让专利技术的事实,向法院起诉,要
求法院依法判决;化工厂支付违约金1万元;专利技术失密损失费2万元;指导被告方工作
期间的指导费100元。问:此案如何处理?案例四 1992年2月1日,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
与某县王路居预制厂签订购销钢材合同。合同规定: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供给某县王路居预
制厂10号钢材450吨,每吨价格1200元,货款总额540000元;交货期限为1992年2月底,
由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代办运输,运费由某县王路居预制厂负担,货到3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及运费。合同签订后,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即积极组织货源,于1992年2月28日,将货物
全部发往某县王路居预制厂,某县王路居预制厂收到货物后,以所收钢材质量不合格为由拒
绝付款。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曾先后多次派人与某县王路居预制厂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意
见。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也曾提出请有关部门对此钢材进行质量鉴定,以明确责任。但是某
县王路居预制厂表示反对,并单方作主将钢材全部退回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造成数量短少
了3.50吨。无奈,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投诉于当地人民法院,要求某县王路居预制厂给付货
款,并偿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受诉法院在审理期间,委托有关部门对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
所供钢材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供给某县王路居预制厂的全部钢材
均为合格品。经法院查明,某县王路居预制厂在与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签订合同后,又以略
低于此合同价格与另一单位订立了购销同一种钢材的合同,由于将货款全部预付出去,故在
收到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发来的钢材无力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借口钢材不合格,以此来拒绝
给付货款。问:此案如何处理?案例五 某公司授权公民王某代理寻找本公司产品的买主并代
签经济合同,请指明其授权委托书有何不妥之处。××公司委托代理证书兹委托王××同志
代理我公司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单位:××公司(1)上面的委托证书有何缺陷?(2)以下
有关经济合同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 法人的代表人可视为代理人,签订经济合同
B. 公司的子公司不经授权就可以作为A公司的代理人签订经济合同C. 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
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D. 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签订经济合同有
效E.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签订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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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某供销社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一栋6层营业、办公两用楼的工程承包合同。
供销社作为发包方,以大包干方式(即包工、包料)承包给建筑公司。合同约定:开工时间
为1993年5月10日,竣工时间为1993年12月20日。经双方和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
用。问题:①假设1993年11月25日工程竣工,但经双方和质量部门检验,存在若干安全隐
患与承包合同要求不符。供销社提出,建筑公司应该改建部分工程。建筑公司认为,部分改
建,耗工费时,不如少收部分报酬,供销社不同意。就上述问题,请选择正确选项:A. 建筑
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应该予以支持。B.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供销社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
理或返工、改建,供销社的要求是合法的。C. 如果建筑公司改建后,使工程交付期超过合同
规定的竣工交付期,视为承包方违约,其应当偿付逾期违约金。②假如工程在1993年11月
25日竣工后,由于供销社急于开业未经验收就提前使用工程,后发现了严重质量问题,质量
责任由谁承担?如后经查明,质量问题是由于某建材商店销售的建材不合格所致,又经证明,
建材质量不合格是由于建材生产企业的过错导致的,请问,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追究建
材生产者的责任吗?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以什么为标准?④由于
供销社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图纸,以致工程延期20天才竣工,而供销社没有按期提供图
纸又是由于某工程设计院的责任,则以下处理正确的有:A. 建筑公司对工程逾期不负责任
B. 供销社应当偿付建筑公司因顺延工期造成的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C. 由于施工图纸不及
时交付是由于某设计院的责任,所以建筑公司可以直接向某设计院索赔D. 建筑公司的停工、
窝工损失先由供销社赔偿、然后由供销社向设计院追偿案例七 某矿山机械厂与某钢铁公司签
订了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由钢铁公司提供原料,机械厂为其加工烧成车50台。总价款
250万元。钢铁公司给付机械厂定金5万元。钢铁公司提供加工图纸,并要求机械厂保密。
合同规定,由钢铁公司于1994年5月底自提货物,验收合格后就价款转帐结算。1994年5
月,钢铁公司去机械厂提货。检验后钢铁公司以20台烧成车与加工图纸规格不符:另外30
台质量低劣。因此,拒收货并要求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机械厂认为,与加工图纸不符的20
台是合理的技术误差,另30台质量低是因为钢铁公司供料不合格。双方为此发生了纠纷。问
题:①钢铁公司与机械厂签订的是什么合同?该类合同中还有什么其他种类?②双方所签合
同中没有质量和技术标准,双方又各执一词,怎么处理?③如果钢铁公司给付机械厂5万元
预付款,如果机械厂不履行合同怎么处置?④假如合同签订时,钢铁公司提出,加工的烧成
车质量缺陷可能短期内难以发现,对这种情形,应相应在合同中加上什么条款?⑤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钢铁公司有无检查权利?A. 有 B. 没有⑥在本案中,在交货时,承揽方提出定作
物质量不合格是由于定作方供料不合格所致,是否合法为什么?⑦假设在合同履行时,机械
厂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有不合理之处,则应;A. 停止工作,解除合同B. 承揽方应及时通
知定作方,并规定时间,让其提出修改意见C. 不必通知定作方,对原图纸作合理修改即可
D. 定作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承揽方,承揽方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由定作方赔偿⑧假如1994年3月由于机械厂所在地后面的山体崩落,巨石砸坏了已制成的
20台烧成车,该损失由谁来承担?⑨假如机械厂延期交货,该损失由谁承担?案例九 王某
系某部委转岗干部,某日在朋友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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