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专用发票限额限量管理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颁布时间:2010-7-9发文单位: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现对我市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对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使用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按以下程序办理: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如需使用增值税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同),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的税务行政许可。
(一)纳税人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及《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交纳税服务部门(含五市税务分局,下同)。
1.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2.购票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等);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二)纳税服务部门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出具《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时限为纳税人申请当日。
(三)对提交的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纳税服务部门应予以受理并向纳税人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办理时限为纳税人申请当日。
(四)资料受理后,纳税服务部门通过内部传递将受理的有关资料移交给税政部门。
办理时限为纳税人申请当日。
(五)税政部门对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领购资格进行审查。
对纳税人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使用申请的应进行实地核查,对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的内容包括:1.有无固定经营场所,审核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2.是否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纳税人的会计核算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有完善的财务机构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代理记账协议;会计和出纳应分别设置,会计人员有从业资格证明(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会计人员熟悉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能够按照增值税会计核算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准确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3.发票保管情况,主要审核有无保险柜;4.是否全部销售免税货物;5.原材料和商品的出入库单据、运费凭据、水电等费用凭据、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购销合同原件及公证资料、资金往来账等。
电子专用发票申请书范本

我司[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成立于[成立时间],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向贵局申请领购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申请理由1. 公司业务范围:[简要介绍公司业务范围,如:销售、生产、服务等]2. 业务发展需求: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客户对电子发票的需求日益增加,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客户需求,特申请领购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符合政策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等文件规定,我司符合申请领购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
二、申请事项1. 申请领购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2. 申请领购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填写]3. 申请领购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根据实际需求填写]4. 申请领购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如: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三、承诺事项1. 我司承诺,在领购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开具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2. 我司承诺,在发票开具过程中,严格遵守发票管理规定,确保发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3. 我司承诺,在发票保管、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发票安全、完整。
四、报送材料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2份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适用)8. 其他相关材料特此申请,请予以审批。
[公司名称][申请日期][公司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注: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申请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4.07.29•【字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的规定,现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含十万元),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对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且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由各地市国税局确定),区县级税务机关应对其开展事后的实地查验。
二、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超过十万元的(不含十万元),仍需按照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要求,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进行事前实地查验。
三、税务机关进行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按要求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地查验表》(见附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和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
四、一般纳税人发生跨县(区)迁移的,迁移后其最高开票限额按迁移前审批的限额执行。
五、各地要加强对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发票供票量的动态管理,对于日常管理中发现最高开票限额或发票供应量超过经营规模所需或有其他涉税问题的一般纳税人,应重新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及减少其领票数量。
六、本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增加专票申请报告(3篇)

第1篇 一、报告概述 尊敬的税务局领导: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领域不断拓展。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高经营效率,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特向贵局申请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的购票数量和开票限额。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公司基本情况 我公司成立于XXXX年,是一家从事XXXX行业的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信、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市场的需求,我公司业务规模逐年扩大,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三、申请增加专票的原因 1. 业务量增长:近年来,我公司业务量持续增长,销售额逐年攀升。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加大了生产力度,扩大了销售网络。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专票的使用量也随之增加。
2. 经营领域拓展: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我公司积极拓展经营领域,涉及多个行业。在拓展过程中,专票作为重要的交易凭证,需求量也随之增加。
3. 税收政策调整:近年来,国家不断优化税收政策,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效率。我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大了专票的使用力度。
4.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我公司逐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专票作为重要的财务凭证,其使用数量和开票限额的增加有助于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四、申请增加专票的具体内容 1. 增加专票购票数量:鉴于我公司业务量的增长和经营领域的拓展,特申请增加专票购票数量。具体数量如下:
- XXXX年度,我公司每月需使用专票数量为XXX份,全年共计XXX份。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预计XXXX年度每月需使用专票数量将增加至XXX份,全年共计XXX份。 2. 提高专票开票限额:为满足公司业务需求,特申请提高专票开票限额。具体限额如下:
- 将现有万元版专票开票限额提高至十万元版。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预计XXXX年度专票开票限额将进一步提高。 五、申请增加专票的保障措施 1. 加强财务管理:我公司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专票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 2. 规范发票领用:建立健全专票领用制度,明确领用流程,确保专票领用、开具、保管等环节的规范操作。
增值税发票申请报告范本

报告标题:某某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报告报告单位:某某有限公司报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尊敬的某某国税局:一、企业基本情况1. 企业名称:某某有限公司2.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0日3.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4. 经营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号5. 法人代表:张三6. 财务负责人:李四7. 认定一般纳税人时间:2011年6月1日8.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二、申请背景根据我国《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满足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求,现向贵局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原因1. 业务发展需求:近年来,我公司业务发展迅速,销售额逐年递增,客户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2. 合同签订要求:我公司已与多家客户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合同约定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付款凭证。
3. 信用体系建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助于我公司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四、申请内容1. 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2. 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每月申请开具100份3. 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每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五、报送材料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2份3.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 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复印件6. 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六、承诺1. 我公司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贵局相关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发票使用的合规性。
3. 我公司将积极配合贵局开展发票管理工作,确保发票使用安全、规范。
敬请贵局审批,并给予支持与帮助。
感谢!特此报告!某某有限公司(公章)报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发票开票限额调减的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发票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税收管理的加强,发票开票限额的调减成为税务机关对发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详细阐述发票开票限额调减的流程,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二、发票开票限额调减的背景1. 税收政策调整:为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收入,税务机关对发票开票限额进行适时调整。
2. 防范税收风险:部分纳税人利用发票开具限额,进行虚假发票开具、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侵害国家税收利益。
3. 优化发票管理:通过调减发票开票限额,简化发票开具流程,提高发票开具效率。
三、发票开票限额调减的流程1. 税务机关内部审批(1)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政策调整、税收风险防范、优化发票管理等因素,提出调减发票开票限额的申请。
(2)内部审核:由税务机关内部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审批:经审核同意后,由税务机关领导进行审批。
2. 通知纳税人(1)发布公告:税务机关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调减发票开票限额的公告,告知纳税人相关事宜。
(2)通知纳税人:税务机关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通知纳税人关于调减发票开票限额的具体事项。
3. 纳税人办理调减手续(1)提交材料: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交调减发票开票限额的相关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等。
(2)现场审核: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3)办理手续: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调减发票开票限额的手续。
4. 税务机关内部执行(1)更新系统:税务机关将调减后的发票开票限额信息更新至税务信息系统。
(2)跟踪管理:税务机关对调减后的发票开票限额进行跟踪管理,确保纳税人按规定开具发票。
四、发票开票限额调减的注意事项1. 税务机关在审批过程中,要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确保调减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 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指导,确保纳税人了解调减发票开票限额的政策和流程。
最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最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本条款失效]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
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
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https://img.taocdn.com/s3/m/9b3dbe5a3b3567ec102d8a78.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国税发[2006]156号发文日期2006-10-17有效性全文有效所属分类部门规范性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附件:1.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5.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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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管理 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 : 年 月 日 批准最高开票限额: 批准人(签字) :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区县级税 务机关意 见 经办人(签字) : 年 月 日 批准人(签字) :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 代码 联系 电话 地 址 开票机 数量
申请事项 (由企业 填写)
申请最高开 票限额
□ 一亿元 □十万元
□一千万元 □一万元
□一百万元 □一千元
(在选择数额前的□内打“√”)
经办人(签字) : 年 月 日 批准最高开票限额:
企业(印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