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咨询 接待中的方法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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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务训练项目操作记录

律师实务训练项目操作记录

律师实务训练项目操作记录律师实务训练项目是培养律师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在实践中,律师需要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技巧,为客户提供精确、全面、合法的法律服务。

下面是一份律师实务训练项目的操作记录,供参考。

操作记录:1. 客户咨询时间:XX年XX月XX日地点:律师事务所参与人员:律师A,律师B,客户C内容:客户C咨询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

律师A和律师B与客户C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和了解案情,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生活状况、财产的来源等。

2. 调查取证时间: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地点:相关场所、社区、亲属及朋友的家参与人员:律师A、律师B、调查员等内容:根据律师的指示,调查员对涉案财产、子女生活环境等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

律师A和律师B负责分析和整理取证材料,包括照片、视频、财产证明等,以供后续诉讼使用。

3. 法律研究与撰写法律意见书时间: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地点:律师事务所参与人员:律师A、律师B内容:根据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律师A和律师B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法律研究,并撰写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包括财产分割的原则、子女抚养权的确定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

4. 调解与谈判时间: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地点:律师事务所、法院和调解机构参与人员:律师A、律师B、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法院调解员等内容:律师A和律师B作为客户的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了多次的调解和谈判。

他们通过明确各方的诉求和利益,寻找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并促成了双方的谅解和和解。

5. 案件诉讼与辩护时间: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地点:法院参与人员:律师A、律师B、法官、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内容:如果找不到一致解决的办法,律师A和律师B将代表客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行相应的辩护工作。

他们通过准备诉状、出庭辩护、提供证据等方式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工作方案(4篇)

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工作方案(4篇)

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一、背景阐述鉴于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化及法律问题的频繁出现,为解决基层群众在法律和诉讼方面的问题,推动社会稳定与法治建设,特设立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

该中心致力于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旨在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避免矛盾升级。

二、工作目标1. 积极推进法律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养;2. 接待群众来访,有效疏导和化解纠纷,解决群众的法律和诉讼问题;3. 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导,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工作内容1. 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社区、学校等多种场所;2. 接待群众来访,耐心倾听,深入了解问题背景,寻求解决方案;3. 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提供法律援助,并及时跟踪反馈;4. 定期组织法律援助活动,为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无偿法律帮助;5. 建立并完善涉法涉诉信息平台,便于信息共享和调查研究。

四、工作机制1. 配备专业法律人员,确保法律问题得到专业解答和处理;2. 完善内部沟通机制,保障信息的迅速流转和问题的及时解决;3. 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对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和调整;4. 建立问题反馈机制,接受群众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服务质量。

五、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工作公正、严谨、细致;2. 支持并遵循政府领导的指示,积极落实决策,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3. 热忱为群众服务,真诚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4. 提升个人综合素质,持续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六、工作成效评估1. 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群众对服务的评价和建议;2. 统计各类涉法涉诉案件,分析其趋势和特点,为工作提供参考依据;3. 每月召开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交流问题,规划下一阶段工作。

七、组织保障1. 落实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转;2. 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场所,满足工作需求;3. 完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工作的稳定进行。

有关实习律师的工作内容总结怎么写6篇

有关实习律师的工作内容总结怎么写6篇

有关实习律师的工作内容总结怎么写6篇篇1一、引言作为实习律师,我在律师事务所的日常工作充满挑战与学习。

本次总结将详细介绍我在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内容、所承担的角色以及所取得的成果。

二、工作内容概述1. 案件研究与分析在实习期间,我负责深入研究并分析各类案件,为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策略。

这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和商业案件,涉及多个法律领域,如合同法、婚姻法、劳动法等。

我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案例,为律师提供了详尽的法律资料和意见。

2. 法律文书撰写根据案件需要,我负责撰写各类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

在撰写过程中,我严格遵循法律文书格式要求,确保文书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同时,我注重文书的说理性,力求使每一份文书都能充分表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庭审准备与参与在庭审前,我协助律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整理证据、撰写庭审提纲、与当事人沟通等。

在庭审过程中,我积极参与,协助律师进行质询和辩论,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法律咨询与接待我负责接待来访当事人,解答他们在法律方面的疑问和困惑。

在咨询过程中,我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同时,我也向当事人介绍律师的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帮助当事人选择合适的法律服务。

三、角色与职责在实习期间,我承担了以下角色和职责:1. 助理角色:协助律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建议。

2. 法律研究者: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3. 文书撰写员:撰写各类法律文书,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庭审参与者:积极参与庭审过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 法律咨询员:接待来访当事人,解答他们在法律方面的疑问和困惑。

四、成果与亮点1. 成功办理多起案件:在实习期间,我成功办理了多起民事、刑事和商业案件,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万。

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2. 专业法律意见:我提供的专业法律意见得到了多位资深律师的认可和赞赏,为律师事务所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律师事务所客户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客户管理办法

客户管理办法第一条宗旨和基本原则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客户信息的管理及与客户关系的维护,密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提高客户忠诚度,保障【】律师事务所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所按照统一管理、专职部门负责、信息共享的原则对【】律师事务所全部客户进行集中管理和维护。

第二条定义客户:指包括但不限于与本所已建立法律服务关系的委托人(法人或自然人个人)及已经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有关机构;或本所已经在联络而可能建立法律服务关系的委托人及可能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有关机构。

重点客户:指对【】律师事务所业务创收贡献较多的客户;除律师费贡献额外,客户管理部门可根据合作长短、是否属于【】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领域、客户所属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否属于重要人脉关系节点等要素筛选出重点客户名单。

客户信息:指记录客户名称、地址、联络方式、所属行业、联系人等反映客户主要情况的信息。

信息载体不限。

客户资料库:指【】律师事务所对所有客户信息经过持续收集、整理、编辑后形成的书面或电子化信息总汇,【】律师事务所据此对客户进行集中管理和维护。

客户信息提交责任人:咨询客户的信息提交责任人系前台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客户和单项委托客户的信息提交责任人是案源律师,不能确定案源律师的,推定服务合约上的排名第一位的受托律师;与本所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客户之信息提交责任人,是合作项目引进律师。

第三条商业秘密保护【】律师事务所收集整理的客户信息属本所所有;载有客户信息的书面或电子文档、客户资料库、客户管理与维护的方法及记录均属于本所商业秘密,按本所《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客户信息资料库的公布及查询权限归属于本所合伙人会议。

第四条律师离职时的客户归属本所执业律师离职,其带走本人开拓的客户,不视为侵犯本所商业秘密。

离职律师与在职律师共同开拓的客户,由【】律师事务所与离职律师协商决定客户归属,协商不成的,根据客户的意见决定客户的归属。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目录总则第一章案件的受理第一节律师接待咨询第二节律师接受委托第三节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的委托第四节收费第二章立案前的准备第一节立案前准备工作的内容第二节证据的收集整理第三节调解第三章立案及开庭前阶段第四章一审诉讼程序第五章二审诉讼程序第六章其他特别程序第七章结案后的工作第八章非诉讼业务第一节律师代写法律文书第二节律师提供其他非诉法律服务附则总则第1条制定目的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执业行为,为律师从事婚姻家庭法律服务提供指导意见,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仅供律师在执业中参考与借鉴。

第2条指导思想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过程中,应当以构建和谐家庭及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

第3条行为规范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首先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此前提下结合婚姻家庭法律业务的专业特点参考以下操作指引。

第4条业务特点4.1诉讼业务的委托人为自然人。

婚姻家庭案件是与人身关系密切联系的案件,案件性质决定了委托人为自然人而不能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特性。

4.2某些业务中律师的代理授权受到限制。

婚姻家庭纠纷具有人身关系的属性,且受委托人感情因素影响较大,建议代理律师通常情形下只接受一般授权代理。

4.3当事人情感因素影响业务处理。

婚姻家庭案件涉及当事人甚至其他家庭成员的情感因素较多,因此要求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特别注意当事人心理状态和情绪表现的变化,冷静处理家庭纠纷,将法学的技能与其他的社会学知识综合运用来办理法律业务。

第5条工作原则5.1律师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5.2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应当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其他秘密。

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第一部分一般性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本省律师依法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保证律师在政府及政府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江苏法治政府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主体与责任】律师是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承办主体,负责具体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

律师事务所是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对本所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的业务管理,督促本所律师依法勤勉、尽职。

律师受律师事务所指派承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造成顾问单位损失的,由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赔偿责任。

各级律师协会负责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培训、指导工作,促进律师不断提升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水平。

第三条【律师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的关系】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或顾问团是政府设立的,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建,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的顾问机构。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与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顾问团)的意见不一致时,律师仅应对自己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负责。

第四条【基本原则】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原则律师在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过程中,应始终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原则,不断推动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立法、依法行政的水平,防范法律风险。

(二)独立性原则律师就政府重大决策、政府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行政行为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及为政府提供其他法律顾问服务时,应依法独立提出法律意见,不受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

(三)积极谨慎执业原则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有别于传统的法律顾问业务,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责任重大,应积极谨慎执业,除了应不断提高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水平以外,并可采取以下方式:团队化服务。

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所承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需要,遴选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律师组建服务团队为政府及政府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尽量避免采取单一律师服务方式。

律师助理个人工作总结6篇

律师助理个人工作总结6篇

律师助理个人工作总结6篇篇1随着今年年底的到来,我也即将结束为期一年的律师助理工作。

在这一年里,我经历了不少,也学到了不少。

虽然工作上有些地方做的不够好,但我没有放弃,一直在努力。

现将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态度与能力作为律师助理,我深知自己的职责与角色定位。

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

我深知自己的专业知识还有待提高,因此,我总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同时,我也注重与团队成员的沟通与协作,努力为团队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虽然有时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案件,但我都能够冷静分析,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工作成果与收获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参与了多个案件的办理,涉及民事、刑事等多个领域。

通过这些案件的办理,我不仅锻炼了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还提升了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

同时,我也学会了如何与当事人沟通,如何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在团队中,我积极承担自己的职责,认真完成分配的任务。

我也经常与团队成员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以便大家共同进步。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尽管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首先,我在法律专业知识方面还有待加强,尤其是在一些复杂案件的处理上,我需要更加深入地学习和理解相关法律知识。

其次,我在与客户沟通方面还有待提高,有时客户提出的问题我无法准确回答,这需要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和锻炼。

另外,我在团队协作方面还有待加强,有时团队成员之间存在沟通不畅的情况,这需要我更加积极地与团队成员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四、未来的工作计划与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我会继续深入学习和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同时,我也会加强与团队成员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团队的发展。

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操作指引

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操作指引

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操作指引|实务要点+7 类文书模板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操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本省律师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务流程标准化,树立律师职业统一形象,指导新执业律师办案要领,并根据涉交通事故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参考《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等法律文件,结合本省的司法实践,制定本指引,本省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参照适用。

第二章案件咨询及解答第2条接待当事人咨询的,依以下顺序发问并记录2.1 交通事故中各方的交通参与方式、责任认定情况;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涉案车辆的保险等基本情况。

2.2 当事人目前所处的阶段,如:刚发生事故、住院中、已出院、内固定在位、已死亡、已火化、理赔协商中、内固定已取出、已鉴定等等。

2.3 具备起诉条件的,询问医疗费用花费和各方垫付情况。

2.4 当事人的户籍、工作、居住、近亲属等信息;2.5 出院小结、门诊病历中建休、护理陪护、营养等医嘱记载情况;2.6 伤情是否治疗终结及可能构成的伤残情况;2.7 财产损失及其他费用支出情况;2.8 当事人对索赔金额的要求和对案件获赔金额的预期。

2.9 其他案件特殊情形询问。

第3条发问的操作要点3.1 当事人咨询,往往事无巨细,不分主次,以律师发问方式较为节约时间且突出律师工作的专业性。

3.2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对询问的内容予以详细记录,利于日后书写起诉状、立案、庭审中对有据可查,避免记混。

譬如:经常遇到个别律师多次打电话询问自己当事人垫付多少医疗费等基本信息。

3.3 本条所列发问顺序乃常规交通事故案件中较为成熟实用的操作方法,对案件疑难、关键问题可根据特殊之处调整询问重点。

第4条对当事人的解答4.1 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予以解决,以及该当事人最有可能采取的解决途径(自行和解、交警部门调解、保险公司理赔、诉讼或仲裁)。

4.2 当事人应当准备的材料,一般按照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票据、出院小结、门诊病历、鉴定报告、鉴定费票据、收入减少证明(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等)、被抚养人证明、交通费、财产损失证据等顺序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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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来说,接受当事人的咨询不是炫耀自己的法律功底,也不是简单的能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而是能要给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或者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可能将财产、自由,甚至于生命托付给你,使你获得案源,抓住商机。下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以让年轻律师迅速掌握咨询业务的关键,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可以读出“专注的力量”。

对当事人来说,咨询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念法条”,当事人关心的是法律规定对我的影响是什么?律师能在法律知识的支撑中,为我找到一个怎样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律师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很强的职业。并不是说读了多少书、有多高的文凭就一定能够正确的面对法律实务,正确的面对当事人。或者说就能成功地完成这个法律事务。

什么是一个成功案子?如何算一位成功的律师?就是即便这个案子你败诉了,当事人对你也没有怨言,最起码的底线是对你没有怨言,如果能做到败诉了他仍然还感激你,感谢你,那么你就是成功的。

任何人进入律师行业,都需要一个长期的、通过与老律师的一种师徒关系起步,就像医生一样,没有哪个医生可以从医学院直接上手术台操刀。但是很多律师没有这样的机会或者说没有经过这种正统方式的起步,这就导致很多东西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才要实行“上会制度”,简单的意思就是对于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新律师,以及办理非专业方向案件的律师,这两类律师,我们就要对他们所做的案件,根据案子的难易程度由该专业的部门主任组织部门律师讨论具体的办案思路,当事人请了一个律师,但整个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的律师都在为整个案件出谋划策。这也相当于医院的会诊制度。

现在我们先回过头来想想,你们听到的,看到的,你们身边的律师,甚至包括你们自己,是否有一个咨询长时间的与当事人纠缠,一个上午或者一个电话从这边打到那边,长期纠结着一个问题,有没有这种情况?有没有在咨询时,律师和当事人相互之间已经开始辩论起来,甚至在电话里面发火?有没有当事人只要已提出一个问题就马上开始解答,然后提出下一个问题又开始解答,从而导致言不由衷,甚至前后矛盾,有没有这种情况?还有的就是遇到自己非专业方面的咨询,有的律师连自己回答的时候都是底气不足的,逻辑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当事人怎么可能把他的财产、甚至他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你呢?这些问题是年轻律师普遍面临的问题。那么如何改变这一切?如何让新律师能够快速的适应这种接待?如何让你们找到一个“葵花宝典”?

从两个方面阐述,一个方面是狭义的咨询,第二个方面是广义的咨询。

所谓“狭义的咨询”是什么呢? 狭义的咨询,也就是对法律问题本身的咨询。针对这类型的咨询其实就是三个步骤。即一“听”、二“问”、三“回答”。

第一步,听。何谓“听”?实际上就是要学会倾听,认真倾听。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大家平时在咨询中经常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认真的,冷静的去倾听,而是非常着急的就开始问,或者开始回答。其实,学会倾听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最起码的涵养,朋友之间,夫妻之间,所有的人际交往,都离不开倾听,更何况是律师?甚至于有一些当事人,你还没有给他解答,仅仅是去倾听他的委屈,他的不幸,他的痛苦,他就已经对你感恩戴德了。为什么?因为没有人认真倾听过他们!

那么要怎么倾听?倾听什么?其实就是要在当事人的言语间捕捉到这是否属于法律问题?是一个什么法律问题?涉及哪些法律关系?比如说:当事人讲到在工地上发生伤亡事件了,马上你要捕捉到这有可能是个工伤问题。讲到人被抓了,你马上就要捕捉到这可能是一个刑事案件了,然后刑事案件你就要在他的阐述中捕捉到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行为?他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要在当事人前面几句话中就要抓住这些问题,而且是每个细节都要专注的倾听,任何一个细节你一旦错漏了,有可能就对你下一步的问甚至后面的解答都会造成影响,一“听”、二“问”、三“答”是环环相扣的,如果你没有认真倾听,那就提不出关键的、核心的问题,甚至提出了一些当事人已经回答过的问题,所以倾听是咨询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步,问。“问”什么?怎么“问”? 但是你千万不要指望当事人可以把所有的问题给你讲出来,这不可能,因为他抓不住重点,涉及到法律问题的一些细节、要素,他是不明白的,所以他的陈述完全是一个本能的,原生态的一个陈述过程,所以我们的第二步就是有针对性的问。问什么呢?就是问他所咨询的问题的一些法律要素。

第三步,答。 现在大家应该理解为什么要坚持三个步骤了,实际上在听和问的时候你都在酝酿如何对当事人进行解答。因为有了前面的“倾听”和“询问”,这时候你的回答是自信的、有条理的、慎重的,当事人对你的解答也就非常信服了。但是如果反过来呢?当事人刚刚才问:这个婚要怎么离?你就马上回答,然后又提一个问题,你又马上回答,你永远在被他牵着鼻子走,永远在纠缠中,律师的很多时间就被他白白浪费了。而当你准确的把握了“听”“问”“答”这三个步骤,咨询就会时间短、有效率、使当事人信服:其次就是经过慎重思考的解答是有逻辑的,自信的。

以上就是狭义的咨询,认真的倾听、有针对性的询问、负责任的回答,无论是当面咨询,电话咨询,还是电台的咨询,必定是遵循这样的步骤的。只有一步一步把前面基础工作全部做好,才能有条理的完成咨询,如果打破这样的顺序,就会是一团乱麻。

如果从广义的角度来谈,这就不仅仅是法律问题的咨询,而且还包括任何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如何获得业务,如何做好业务等等。大概包括下面这些问题。

1、无论是什么咨询,首先要明确当事人咨询的问题是否是法律问题。比如:有些咨询电话接通就问如何办个准生证?怎么样落户?这是法律问题吗?不是。如果不是法律问题怎么办,是不是一句话告诉当事人:你这个不是法律问题,不要问我。是不是这样就完了?所以又回到当事人咨询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当事人并不是特别需要答案的,他需要的是怎么办,怎么解决自己的问题。这就要告诉当事人这不是法律问题,你应该到什么部门、跟哪个部门联系。特别是我们在电台咨询和一些电话咨询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这个时候律师不能太功利,觉得不是法律问题,不是自己的客户,马上就不耐烦。律师事务所应当有社会担当和社会责任,电话打过来是别人的一种信任,你应该告诉他要去哪里处理,给他指出一条解决途径。这是第一类,非法律问题的咨询。

2、如果是针对法律问题的咨询,应当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其一,咨询的问题是什么法律问题?比如:离婚纠纷、劳务纠纷…… 其二,咨询的问题涉及什么法律关系?比如: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借贷关系……

其三,本案涉及什么法律元素?包括哪些要件?比如:一起离婚案件中,具备的法律元素就有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是否有争议、财产问题、债权债务等

其四,将法律关系中的各个要素揭示出来,任何一个案件,婚姻案件、工伤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等,必定有自己的法律要素。当事人讲述的过程通常是没有条理的,他无法完整的把案件要素呈现出来,这种情形下要想揭示在个案中的各个要素,就要对当事人陈述不完整的要素逐一询问,了解案件的整体框架。

其五,为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或者思路。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而言,当事人找到律师通常是自己处在似是而非,左右为难的情况下才会花钱聘请律师。显而易见,当事人聘请律师需要得到的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需要知道自己的问题要怎么解决,只会“照本宣科”的律师一定是让当事人非常反感的。

3、能够在与当事人的交谈中迅速判断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这里所说的判断经济状况并非势利行为,而是律师必备的功底之一。因为如果有些当事人经济状况不太好,如果律师的报价太高,当事人是无法承受的;另一类就是经济状况非常好的当事人。这一类人,如果你的报价太低,他同样瞧不起你,他会认为你的学识,你的功底,你的价值就只能如此。

这一点很微妙的,需要律师认真的观察、仔细琢磨出来。律师服务的收费高低与律师的功底、自身的价值密切相关,所以这种情况下就要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有一个大概的把握。

4、律师咨询要“永远以我为主”,切忌“一问一答”,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对当事人来说,他问所有问题都是他不知道的,但并不是所有答案都是对他有用的,或者说都是他需要的,所以他的问也是原生态,没有逻辑的。这时候律师就要有步骤的听,有选择得问,就像上面说到的老中医一样,老中医只在把完脉以后,才给你解释是什么问题,然后对症下药。真正的律师也只有在把握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后,才会有条理的解答。所以律师一定要以“我”为主,一问一答就是典型的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这样就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动,很难让当事人对你产生信服。除了前面说到的“一问一答”可能导致随着对案子的了解前后答案相互矛盾、浪费时间等弊端以外,还可能因为很多自己专业以外的法律问题,你并不可能回答的那么标准,而且对解决问题没有丝毫的意义。

5、当事人不是要法律答案,而是需要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接待咨询时,我们面对的是当事人,是遇到问题需要解决的人,并不是法学院的学生,所以不需要你一味的和他讲法律,而是告诉他,这个案子要怎么办?能怎么办?能办到什么程度。

6、针对电台、电视台等公众媒体的采访或法律热线中,如何解答当事人的咨询。

面对这种公众媒体,我们负有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精神、法律常识的义务。在电台的咨询中,主持人问你一个问题,绝对不是想让你用一两个字简单的说出答案。答案往往是明确的,现成的。作为一位律师嘉宾,你要告诉公众的是为什么是这样的答案,也就是他背后的法律法规、立法背景、法律文化、社会背景、社会现象以及倡导什么价值观等等。

7、面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要如何解答。 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中的问题,切忌敷衍当事人,也不要盲目拒绝,否则这个问题永远是你的盲区,你永远也不知道要怎么解决。律师并不是万能的,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坦白的告诉当事人这个问题我还不能负责任的回答你,或者说这是自己的弱项,能不能等下来查阅相关资料、请教该领域专业人士以后再来解答?很多律师可能会认为这样会不会让当事人怀疑自己的能力,连当事人提出的问题都无法解答,这是非常狭隘的想法,如果你这样想,恰恰证明了你的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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