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武山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步伐,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强县城卫生管理,完善县城功能,优化人居环境质量,以良好的城市环境实施追赶战略和跨越式发展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发展。根据《甘肃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和《甘肃省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检查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目标,按照《甘肃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及清水县城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切实解决城镇突出的卫生问题,全面落实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经过创建,确保我县达到《甘肃省县城卫生检查评

比标准》各项指标,顺利实现省级卫生县城创建目标。到2012年底,把城关镇城区建设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城市管理规范、环境建设优美、绿化美化亮化并举、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省级卫生县城。

三、实施步骤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从2010年5月1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规划,全面动员(2010年5月1日至5月30日)

1、县爱卫会起草《武山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2、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四大组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武山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3、县政府召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分解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4、各责任单位制定专项计划,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人员和资金,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省级卫生县城创建任务打好基础。

5、各新闻媒体把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作为近期宣传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时间、版面,从5月10日开始对创建工作进行持续、全面的宣传;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

室组织协调城建、卫生、交通、环保、教育、工商、综合执法、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爱卫会成员单位,出动宣传车辆,设立宣传咨询点,制作宣传版面,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创建,全面达标(2010年6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甘肃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标准》,逐项落实职责和任务,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协调督查工作,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各责任单位及时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报告创建工作情况。

第三阶段:自查评估,迎接检查(2012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2011年10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依照省上的检查评比标准搞好自查评估和自纠工作,汇总整理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10月中旬,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没有达标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达标。10月25日前,各乡镇和各责任单位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报告,由县创建省级卫生

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工作情况,县政府向省检查组作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汇报,迎接省上检查。

四、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

1、县城垃圾粪便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

(1)垃圾站、点布局合理,清运车辆及容器符合环卫要求,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2)垃圾站、点容器密闭,垃圾袋装率达30%以上,周围环境清洁、无蝇。

(3)垃圾采用高温堆肥、卫生填埋和焚烧等方法处理,垃圾填埋、粪便处理场地适宜,有专人管理登记,环境卫生良好。

(4)粪便采用厌氧消化、三格化粪池、密闭贮存法或垃圾粪便混合高温堆肥。

责任单位:环保局、建设局。

2、县城公共厕所卫生

(1)公厕布局合理,满足县城需要,水冲式公厕比例占50%以上。

(2)旱厕整洁卫生,粪便及时清理填埋和用石灰粉消毒,周边环境清洁。

(3)水、旱厕所有保洁制度,专人管理,无蝇、无臭味,卫生整洁。

(4)厕所墙面、地面、蹲位、便池洁净、无污垢,贮粪池有盖,粪便不漫溢,旱厕粪便及时清运,无积存。

责任单位:建设局。

3、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无乱堆放、乱贴画、乱设摊点、乱停放。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责任到人,办公楼内整洁,会议室、楼道有禁烟标志,卫生间干净清洁,无蝇蚊、无臭味,纸篓及卫生设施齐全。

(2)城区环境美观、路面硬化、整齐卫生、无坑凹,主街道及人行道绿化带整齐有序。

(3)垃圾站点、果皮箱满足需要,符合卫生规定,周围环境清洁。

(4)集贸市场划行就市,规范经营,整洁卫生,管理人员佩带标志,文明管理,有必要的卫生设施,专人保洁。

(5)居民社区及城中村无“三堆”,环境卫生整洁,有专人保洁,卫生设施完善,绿化美化好。

责任单位:城关镇、爱委办、建设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局、市建中心。

4、窗口单位卫生(汽车站)

(1)车站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绿化美化,地面硬化,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90%以上。

(2)候车室有卫生宣传栏和禁烟标志,室内洁净无蝇,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候车室、站内有适量的

垃圾箱、果皮箱,做到无废弃物,全天清扫,保持清洁。

(3)垃圾密闭存放,日产日清,厕所保洁制度落实,有洗手和机械通风设施,无蝇蛆,无臭味,墙面无污垢,便器清净,蹲位布局合理。

(4)食品、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经营单位及个人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和知晓率达95%以上,无过期食品。

责任单位:交通局、卫生局、运管所。

5、城区除“四害”

(1)有完整的除“四害”计划,当年县城普遍除“四害”,有合格的鼠密度监测数据。

(2)除“四害”队伍相对稳定,经费解决合理,坚持综合措施,除“四害”科学合理用药,严禁使用禁用药物(毒鼠碘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

(3)灭鼠:城区各单位和居民住宅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3%,特殊行业不超过5%。

(4)灭蚊:城区单位和居民农户有蚊房间不超过3%。

(5)灭蝇:食品经营等重点单位有蝇密度每100房间不超过5%,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3%,垃圾存放点、公厕蝇类幼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防蝇措施齐全。

(6)重点场所、下水道及通风口等处有防鼠措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