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性能检验记录单填写方法
厂内机动车辆首检检验记录

NO:
厂内机动车辆首检检验记录
使用单位: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设备型号:
设备代码:
用户设备编号:
检验日期: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记录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编制。
2.本记录适用于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
3.本记录填写时字迹应保持工整,不可擦涂,划改后应在划改处加盖检验员本人印章,否则该记录无效。
4.本记录编号与出具的检验报告相同。
5.本记录按照《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填写规定》填写。
6.检验结论栏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的《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要求填写。
7.本记录必须由两名以上检验员、校核人员同时鉴字方为有效。
本记录必须随检验报告书同时报质量技术管理部批准并存档。
9.本记录中带“*”项为重要项目。
10.其它:是指对特殊要求及检验人员认为应增加的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安全技术规范
的项目
各类厂内机动车辆的制动距离、稳定减速度、偏离量测试表
NO:
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记录
使用单位: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设备型号:
设备代码:
车牌号:
检验日期: 年月日
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记录
各类厂内机动车辆的制动距离、稳定减速度、偏离量测试表
齐齐哈尔市厂内机动车辆定期(首检)检验记录填写规定1、技术参数、仪器与原始记录结论的填写方法
2.厂內机动车辆单项结论填写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规范填写方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规范填写方法本文属自学研究,内可能含有错误的地方,请大家多多包涵,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分为8大项目,其中前7项均为人工检验项目,包括(1)车辆唯一性认定、(2)车辆特征参数检查、(3)车辆外观检查、(4)安全装置检查、(5)联网查询、(6)底盘动态检验、(7)车辆底盘部件检查,是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8)仪器设备检验的前提工作。
正确填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工检验记录单,是向社会出具科学、公正、准确、可靠,具有证明作用检验报告的必要检验行为。
这关系到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要求检验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做好人工检验工作,正确判定检验项目。
如何正确填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工检验记录单?首先要了解机动车的类别、类型及使用性质。
GB7258-2012对机动车进行了详细分类,GA802-2014对机动的车类型通过结构和规格也进行了详细分类。
这就要求我们对GB7258-2012中的机动车分类术语和GA802-2014中的结构术语和规格术语有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最终目的使其能从合格证、行驶证中读取可用信息。
其次掌握各项检验内容的检验范围和方法。
再次根据检验情况依据检验标准做出正确的判定。
一、机动车的类别(GB7258-2012)-2012机动车分类级别划分表二、机动车类型(GA802-2014)表2.1 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表2.2.1 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表.2 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续)表.3 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表(续)车辆类型根据机动车规格术语和机动车结构术语相加确定,规格术语在前,结构术语在后,如“大型普通客车”、“中型罐式货车”、“重型专项作业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等。
但低速货车的结构术语在前,规格术语在后,如“普通低速货车”、“厢式低速货车”、“罐式低速货车”等。
检验记录填写要求

检验记录填写要求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检验记录填写要求
为使每份检验记录客观、真实、规范、完整,保证检验记录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填写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检验记录的填写及数据更改。
检验人员在填写记录时要符合本要求,管理人员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检验记录要记录在规定的记录表格中,不得临时用其它纸张替代,
2、记录可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填写,
3、原始观测记录应在检验活动中及时记录,不允许追记,
4、记录内所有文字、数字、签名都应字迹工整、清晰、排列整齐,不允许任意涂改,填写时一般不越过边框底线,
5、记录的数据、有效数字、单位、符号的填写,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不得出现以0代表及等类似的错误,
6、记录的通用部分均应逐栏如实填写,不空白,不作填写要求的栏目,应画上一根长横线杠掉,或用文字说明,
7、原始记录允许更改,更改时应先用删除线将被修改的内容划去(删除线是从左下方向右上方划一斜杠),然后在其右上角写上完整的正确的内容,如,再在斜杠上加盖个人红色印章给予确认,或签字确认,
8、原始记录的更改只能由原记录人更改,其它人不得更改,
9、原始记录的修改率不应超过整个记录内容的五分之一,超出规定限度应重新整理记录,并将原记录附后。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 - 副本

㊽传动系部件
5
安全装
置检查
㉑汽车安全带
㊾行驶系部件
㉒应急停车安全附件
㊿制动系部件
㉓灭火器
其他部件
序号
不合格项(填写编号和名称)
不合格项目说明
备注
其他技术参数
车辆外廓尺寸(mm×mm×mm): 轴距(mm):轮来自花纹深度(mm)
单车转向轮:
车身对称
部位高度差
(mm)
单车前:左右高度差
其他轮:
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
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
1
①联网查询(对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人工检验时应重点检查损伤部位和损伤情况;
其他不符合情形)。
5
安全装
置检查
(续)
㉔行驶记录装置
㉕车身反光标识
㉖车辆尾部标志板
㉗侧、后、前下部防护
2
车辆唯一
性检查
②号牌号码和分类
㉘应急锤
③车辆品牌和型号
㉙急救箱
④车辆识别代号
后:左右高度差
挂车
挂车左右高度差
车厢栏板高度
(mm)
单车
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
(°)
挂车
检验人员
建议
检验时间
检验员签字
外观检验员
时 分—— 时 分
底盘动态检验员
时 分—— 时 分
底盘部件检验员
时 分—— 时 分
引车员
时 分—— 时 分
机动车所有人: 手机电话: 地址/邮编
备注: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
一、基本信息
号牌号码(编号): 车辆类型: 里程表读数: km
幼儿园校车检查记录表怎么填

幼儿园校车检查记录表填写指南
一、填写日期
在检查记录表的顶部部分填写检查日期,确保每次填写的日期准确无误。
二、填写车辆信息
1.填写校车车牌号码、车辆型号等基本信息。
2.检查校车车况,包括车轮、车灯、车窗等是否完好无损。
三、填写驾驶员信息
1.填写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等信息。
2.检查驾驶员工作情况,包括是否服从交通规则、是否疲劳驾驶等。
四、填写乘客信息
1.填写乘客名单,确保所有乘客姓名、年龄等信息填写完整。
2.检查乘客上车情况,包括是否按座就坐、是否系好安全带等。
五、填写检查项目
根据校车安全检查标准,逐项填写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 车辆内外部卫生情况 - 车辆灯光、刹车、喇叭等设备是否正常 - 车辆轮胎气压及磨损情况 - 车辆安全标识是否齐全 - 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备是否完好
六、填写检查结果
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对每一项检查项目填写结果,包括正常、异常和需要修理等情况。
七、填写检查人员信息
每次填写检查记录表的人员需填写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检查结果的可追溯性。
八、填写备注
在需要额外说明的情况下,可以在备注栏填写相关信息,确保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九、签字确认
最后在检查记录表的底部预留签字确认栏,相关驾驶员、检查人员需签字确认本次检查结果的真实性。
以上为幼儿园校车检查记录表的填写指南,请认真按照要求填写,保障幼儿校车的安全运行。
检验记录填写规定

1 目的规范检验记录的填写,确保检验记录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半成品、成品、留样、试样等样品的检验记录和微生物限度检查记录。
3 责任者各岗位检验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
4 规程4.1 原辅料、中间体、半成品、成品检验记录的填写4.1.1样品信息:核对样品标签与请验单,根据样品类别填写相应信息。
4.1.1.1原辅料:进厂编号、批号、来源、数量;4.1.1.2中间体:批号、数量、投产量、应压片重(应装装量)。
4.1.1.3半成品、成品、留样及试样:批号。
4.1.1.4检验完毕填写结论,如折算含量,填写折算片重、含量、折后数量等;备注栏如无内容说明,应划去。
4.1.2 性状:记录观察结果,选结论,签名和日期。
4.1.3鉴别、检查和含量测定:记录仪器型号和编号;填写称量数据;使用试药试液、对照品(溶液)等注明批号;记录现象;算出结果;记录内容如为选项,应选择;选结论,签名和日期。
4.1.4 标准操作法的专用记录应填写品名规格、进厂编号、批号等信息,记录内容如为选项,应选择;非必填内容应划去。
4.1.5 电子记录:选择相应的电子记录,使用经确认的excel工作表,填写相关信息;输入实验数据,自动得出结果。
打印工作表,选做项目应盖“此项目不需检验”章。
电子记录在使用时不得进行复制操作。
4.1.6非A4标准实验数据记录打印纸应黏贴于“打印记录黏贴处”并签上骑缝的检验员签名与日期。
A4标准实验数据打印记录应在每一页上签上检验员签名与日期。
4.1.7复核完毕,复核人签名、填写复核日期。
4.1.8非规定检验项目应注明“此项目不需检验”。
4.2微生物限度检查记录的填写4.2.1核对样品标签与请验单、填写品名规格、进厂编号、批号、包装规格、来源、操作规程号、质量标准号。
4.2.2记录所用供试夜批号、培养基批号、菌夜批号及其他必要的数据;选择稀释级。
4.2.3逐日点计菌落数,计算平均数,填写单位和报告数;记录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
机动车检测申请表范本

送检日期 嵊泗县和盛机动车安全技 联系电话 术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虚似网
5231844
656932
检验场 所
受理人
联系电话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外观检验记录表
G2.2 外观检验
检
查
项
目
是
否
车辆机械状况是否良好
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是否齐全,正常
车辆是否存在严重烧机油或者严重冒黑烟现象
曲轴箱通风系统是否正常
燃油蒸发控制系统是否正常
车辆油箱和油品是否异常
是否适合工况法检测
外观检验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检验员:
检测方法
简易瞬态工况法
□双怠速法
备注 否决项目 否决项目可能影响安全或引起测试偏差的机械故障
车辆进、排气系统是否有任何泄露
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和冷却系统等有无明显的液体渗漏
是否带 OBD 系统
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轮胎是否干燥、清洁
是否关闭车上空调、暖风等附属设备
是否已经中断车辆上可能影响测试正常进行的功能,如 ARS、ESP、 EPC 牵引力控制或自动制动系统等
检测车辆 基本信息 申请检测 业务类型 检测依据
声明及确认
送检人 受理单位
嵊泗县和盛机动车安全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机动车检测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驱动方式 □前驱 后驱 □四驱
发动机号码 车辆识别代号
品牌/型号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核定载人数
出厂年月
登记日期
燃油类别
□ 注册登记检验 □在用机动车检验 □变更登记检验 □其它 □环保检验 □等评(二维)检验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3847-2018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 □GB18565-2016《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JT/T198-2016《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1、请务必保持受检车辆性能工况正常,如在国家标准检测工况下发生车辆损坏或故障,本公 司概不负责。 2、若对本公司出具的检测数据有异议,在被检车辆未离开前且保持原技术状况下,可向本公 司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3、上线检测前,须将贵重物品带走;检测结束后,请当场确认车上物品是否完好。 4、当日安检、综检复检合计 2 次;环检复检 1 次。
机动车检测报告填写要求

机动车检测报告填写要求1.目的:为了规范检测报告的格式及基本要求和填写要求,特编写本作业指导书,保证检测报告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检测报告。
3.依据:本公司《质量手册》4.工作职责:4.1检测人员对检测报告中的每一项进行检测。
检测人员对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的正确性、检测项目的完整性、实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检测结论的公正性负责,对打印的检测报告的文字负责。
4.2检测车间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应对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认真校核审查,对检测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公正性、规范性负责。
4.3技术负责人对检测报告进行批准。
4.4业务室负责检测报告发放登记。
4.5技术资料员负责检测报告的存档保存。
5.工作程序:5.1基本要求:5.1.1检测报告必须计算机录入,打印机打印。
5.1.2简要报告中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和计量单位和数值使用方法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5.1.3检测报告不得涂改或粘贴,要求规范、清晰、整洁、美观。
5.1.4检测报告要表格化,并且各种检测有固定格式。
5.2填写要求:5.2.1基本信息项目应按照“原始记录”内容如实填写。
5.2.2检测项目标准值应依据所用评定标准填写,测试只应按照原始记录中对应项数据填写。
5.2.3依据标准指检测时依据的检测方法标准和评定标准,只写标准代号。
5.2.4结论5.2.4.1凡按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检测的报告都应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符合”或“不符合”的结论,对有分等级规定的,还应作出等级判定。
5.2.4.2结论用语应准确、简明,并与相关栏目内容协调一致。
5.2.5备注必要时,可补充简要的文字说明。
5.2.6签字5.2.6.1检测员必须由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担任,在“检测员”一项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5.2.6.2检测车间主任应认真审核后,在“复核员”一项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5.2.6.3批准人审查,在“技术负责人”一项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5:道路运输车辆性能检验原始记录单填写方法一、检验业务信息填写方法1、表题后括号内填写检验类别,例如:技术等级评定检验、委托检验(二维竣工委托、事故车委托、仲裁车委托、节前专项委托、其他委托等)。
2、车辆单位,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车主全称。
3、道路运输证号,按道路运输证的记载填写道路运输证的号码,格式如“通字12345678”,即“字”前为所在地运政管理部门简称,“字”后为8位数字,省略“苏交运政”。
领证之前的检验填“待领”。
非营运车辆填“无”。
4、业务类型,填写受检车辆的属性,申请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填“申请”,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填“在用”,其他车辆填“其他”。
5、检测线别,有两条及以上检测线时,按大写英文字母顺序从“A”开始将检测线依序编号并填写。
只有一条检测线的检验机构可以不填。
6、检验日期,填写车辆检验合格下线的时间,格式为:“YYYY-MM-DD hh:mm:ss”,即“年-月-日时:分:秒”。
7、记录单编号,填写相应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的编号,其编号规则参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填写方法》。
二、车辆基本信息填写方法8、号牌号码,填写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牌号码,并用“黄”、“蓝”、“黑”、“白”等文字和括号说明牌照颜色,例如:苏B12345(黄)、苏B12345(蓝)、苏B1234学(黄)、苏B1234挂(黄)、苏B1234警(白)等。
9、挂车检测用牵引车号牌,通常填写“/”。
当检测挂车时,在信息栏“号牌号码”中填写被检挂车的号牌号码,“挂车检测用牵引车”中填写牵引车的号牌号码。
10、车辆型号,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0.2项和注册登记证书填写完整的车辆型号。
11、车辆出厂日期,根据出厂合格证或注册登记证书用“××××-××-××”格式填写车辆出厂日期。
12、初次登记日期,根据机动车行驶证的记载用“××××-××-××”格式填写首次“注册日期”。
13、号牌种类,按GA36-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填写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涉外汽车、教练汽车、警用汽车、低速车、临时行驶车,等等。
14、车辆用途,填写“货运(普通)”、“危货(易燃易爆)”、“危货(非易燃易爆)”、“客运(座椅)”、“客运(卧铺)”、“出租”、“教练车”、“非营运”等。
15、发动机(电动机)型号,按铭牌记载填写发动机的型号。
发现实际型号与铭牌记载不同,应以实际型号为准,并请车主更正铭牌。
16、发动机号(电动机号),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21项和注册登记证书填写完整的发动机号或电动机号。
17、VIN号,根据注册登记证书填写车辆识别代码VIN号或车架号。
18、燃料(能源)类别,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25项和注册登记证书填写发动机燃料种类,如“柴油”、“汽油”。
对于新能源车辆,填写“电动”、“天然气”、“石油气”以及“柴/电”、“汽/电”、“气/电”等。
19、排放核准值(m-1),对于柴油发动机汽车,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46.1项填写光吸收系数校正值。
20、前轮距(mm),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5项填写车辆前轮的轮距。
21、转向轴悬架形式,根据车辆技术说明书填写“独立”或“非独立”。
22、并装轴形式,根据车辆照片或技术说明书,按1-2,1-23,12-3,12-34等方式填写。
1-2表示无并装轴。
1-23表示第2轴和第3轴并装。
12-3表示第1轴和第2轴并装。
12-34表示第1轴和第2轴并装,同时第3轴和第4轴并装。
其中“1-2”和“1-23”为单转向轴,“12-3”和“12-34”为双转向轴。
23、压燃式发动机额定功率(kW),等于车辆一致性证书第26项,或注册登记证书,或车辆标牌上的压燃式发动机最大净功率除以0.9。
24、客车座位(铺)数,根据注册登记证书或行驶证,对于座椅客车用“客座数+1”或“客座数+1+1”形式填写核定的座位数,对于卧铺客车用“铺位数+1”形式填写核定的座(铺)位数。
25、客车类型等级,按实车核定结果用“××型××级”格式填写,如“特大型高三级”、“大型高二级”、“中型高一级”、“小型中级”等(通常情况,实车核定结果会与交通运输部或各省级运管机构发布的《评定信息表》相符。
但当客车实际配置和性能情况不满足部、省《评定信息表》要求时,实车核定等级会有下降的),无《评定信息表》的按客户要求和JT/T325规定填“××型普通级”。
26、驱动型式,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中的第1项车轴数量和第2项驱动轴位置用“4×2”、“4×4”、“6×2”、“6×4”、“8×4”等填写驱动型式。
27、驱动轴位置,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2项用“2”(表示第2轴为驱动轴)、“2,3”(表示第2轴和第3轴为驱动轴)等填写驱动轴位置。
28、点燃式额定扭矩/转速(N•m;r/min),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C4项和注册登记证书记载的发动机型号,查阅相关发动机技术说明书,填写点燃式发动机额定扭矩及其对应的转速。
29、货车车身型式,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37项填写“栏板车”、“自卸车”、“牵引车”、“仓栅车”、“厢式车”和“罐车”等。
30、驱动轴空载质量(kg),实车测量并填写驱动轴空载质量。
31、驱动轮轮胎规格型号,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2项、第32项和注册登记证书填写驱动轮轮胎规格型号。
32、牵引车满载总质量(kg),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12.1项运行状态下带车身车辆的质量和第19.1项牵引车连接点处的最大垂直负荷填写牵引车满载总质量。
33、总质量(kg),根据注册登记证书填写核准的车辆额定总质量。
34、整备质量(kg),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12.1项填写车辆整备质量。
35、前照灯制式,就前照灯远光光束数量根据车辆技术说明书填写“二”(表示两灯制前照灯)或“四”(表示四灯制前照灯)。
36、远光束能否单独调整,就前照灯结构型式根据车辆技术说明书填写“能”或“否”。
37、单车轴数,根据被检车辆一致性证书中的第1项车轴数量和注册登记证书用“2”、“3”、“4”等填写轴数。
38、驻车轴位置,根据车辆技术说明书用“2”(表示第2轴为驻车轴)、“2,3”(表示第2轴和第3轴为驻车轴)等填写驻车轴位置,对于汽车列车应包括主车和挂车。
39、外廓尺寸(长×宽×高,mm),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6.1、7.1、8项和注册登记证书填写外廓尺寸。
40、车厢栏板高度(mm),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C7.3项和注册登记证书填写车厢栏板高度。
注1:填写被检车辆相关信息,可以从计算机控制系统数据库中调用。
通过下拉菜单选择登录项目时,数据库应有提供管理人员自行增减菜单项目的功能。
注2:申办道路运输证期间进行首期技术等级评定检验时,需要建立包含(不限于)上述内容的车辆信息数据库。
建立车辆信息库时,先按车辆一致性证书、出厂合格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证件和技术文件采集相关信息,然后就车核实、确认。
相关证件和技术文件中难于查到的信息可以直接上车采集。
注3:信息库中的信息大多不会变化,一次录入反复调用。
但要注意更换车身后车身颜色可能会有变化,更换发动机后发动机号会有变化甚至发动机型号可能会有变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改为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后车辆用途会有变化,客车实际配置和性能情况劣化后其类型等级会有下降。
总之,填写车辆相关信息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必要时应予修正。
三、动力性项目检验结果与判定栏填写方法41、“达标功率(kW)”空格,按GB/T18565-2016中5.2.1要求填写被检车辆的发动机额定功率或发动机在额定扭矩工况下的输出功率的0.75倍(技术等级拟评为一级的,则要按JT/T198-2016中表A.2.13规定填0.82倍4)),小数点后保留1位。
其中,“发动机额定功率”适用于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其值参见上述车辆基本信息中的23号信息“压燃式发动机额定功率”(以下称“×号信息‘…’”);“发动机在额定扭矩工况下的输出功率”适用于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其值根据28号信息“点燃式额定扭矩/转速”计算,等于“额定扭矩(N•m)乘以额定扭矩转速(r/min),再除以9549”。
不需要进行动力性检验的,不填,比如二级维护竣工检验时等,但不包括注册日期在三个月以内(按机动车行驶证的注册日期核定,参见12号信息“初次登记日期”)的非纯电动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验时。
注4:不需要评定技术等级的,达标功率直接按0.75倍计算并检测、判定;需要评定技术等级的,先按0.82倍计算并检测,一次检测不合格时改按0.75倍计算并重检,若还是不合格就判不合格。
下面的“加载力”也是这样处理。
42、“额定车速(km/h)”空格,填写按规定方法检测到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车辆的额定功率车速(GB/T18565-2016中的6.5.4.1.3),或装用点燃式发动机车辆的额定扭矩车速(GB/T18565-2016中的6.5.5.1.3),小数点后保留1位。
不需要进行动力性检验的,包括注册日期在三个月以内的非纯电动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验时,不填。
43、“加载力(N)”空格,填写按GB/T18565-2016中的6.5.4.2(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或6.5.5.2(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计算到的检测环境下底盘测功机在滚筒表面上的加载力(技术等级拟评为一级的,计算时功率比值系数取0.82倍4)),保留整数位。
不需要进行动力性检验的,不填,包括注册日期在三个月以内的非纯电动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验时。
44、“稳定车速(km/h)”空格,填写按GB/T18565-2016中的6.5.4.1.4(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或6.5.5.1.4(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规定,以“加载力±20N”恒力加载测试时所能达到的驱动轮轮边稳定车速,小数点后保留1位。
无法稳定的填“×”。
不需要进行动力性检验的,不填,但注册日期在三个月以内的非纯电动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验时填“——”表示视为一级而未检。
45、动力性“判定”空格,根据是否需要评定技术等级以及“稳定车速”和“额定车速”空格中的数字大小来填。
不需要评定技术等级时,“稳定车速”所填数据大于或等于“额定车速”所填数据的,动力性“判定”栏填“○”表示合格;需要评定技术等级时,按“0.82”计算达标功率和加载力且“稳定车速”大于或等于“额定车速”的填“壹级”,按“0.75”计算达标功率和加载力且“稳定车速”大于或等于“额定车速”的填“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