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一致性证书管理规范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第一条为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生产企业行为,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车辆生产企业实施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对《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车辆生产企业是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完善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保证车辆产品一致性,即保证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公告》批准的车辆产品、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信息中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一致。
第四条车辆生产企业应当编制、执行、适时调整《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编制要求见附件1),并存档、备查;定期编制《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编制要求见附件2),并存档、备查。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指导编制并监督实施《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检查《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组织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公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进行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
其中, 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将在车辆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等环节进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相关中介机构承担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技术性工作。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制定并公布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年度工作方案,确定该年度重点实施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的企业范围、产品类型及项目,并组织实施(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见附件3)。
必要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作为年度工作方案的补充。
第七条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车辆生产企业。
车辆生产企业对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诉。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及时处理车辆生产企业申诉,并将结果通知有关车辆生产企业。
车辆一致性证书及油耗标识

附件2:
车辆一致性证书及油耗标识
一、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要求
对于申请进口轻型汽车(燃用汽油或柴油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类和N1类车辆,燃用汽油或柴油的混合动力汽车)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特殊检测处理程序的申请人按照GB22757-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标准要求制作完成并加施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
二、车辆一致性证书要求
对于申请进口汽车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特殊检测处理程序的申请人须制作完成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车辆一致性证书(见下表)。
车辆一致性证书要求及编号规则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LFQ/LFJQ004-2015车辆一致性证书要求及编号规则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发布前言本标准是为执行CNCA-02C-023:2014《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制定的。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法规认证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法规认证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娟。
车辆一致性证书要求及编号规则的编制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辆一致性证书具体要求及编号的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作为完整车辆制造厂所生产的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88-1999 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GB/T 3730.1-20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Q/LFQ001-2008 车辆识别代号(VIN)管理规则3 《车辆一致性证书》的配发要求在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制造的车辆,应在车辆出厂时随车配发《车辆一致性证书》。
4 《车辆一致性证书》的式样和一般要求4.1《车辆一致性证书》由两部分组成:正面为车辆总体信息;背面为《车辆一致性证书》参数。
4.1.1证书填写的基本要求4.1.2证书标题“车辆一致性证书”,字体应为宋体、字号为一号,颜色为黑色。
4.1.3证书内容采用宋体、字号为五号,颜色为黑色。
4.1.4证书所填写的项目内容是车辆的实际状态或者数值,不能采用可选择项目或区间值等方式填写,不得涂改。
填写项目为空时,以“-”占位。
4.2证书规格、材质要求4.2.1《车辆一致性证书》采用GB/T 788规定的A系列规格纸张的A4幅面(210mm×297mm)制作。
浅谈汽车产品的生产一致性管理

浅谈汽车产品的生产一致性管理鲁岩平海马轿车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1689号 邮编450016[摘要] 为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及公众利益,规范汽车生产企业行为,国家对汽车产品的生产一致性管理日益严格、完善。
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家关于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及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法规研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研究生产一致性管理模型,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保证企业实际生产销售车辆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批准的车辆产品、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信息中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一致,以满足相关法规要求,规避企业运营的法规风险。
[关键词]质量管理、强制性认证、生产一致性、法规风险Brief Discussion on Automobile Products’Conformity ofProductionAbstract:In order to protect the nation, society and public’s interests, discipline the automobile company’s production behaviour, the nation’s management on automobile products’ conformity of production (COP) is becoming more strict and impeccable. By combining the research on nations’ regulation of automobile products’ compulsory certificate & management of COP with company’s practical situation, this paper is to build and complete the company’s COP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the management model of COP, to ensure the produced & sold vehicle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configurations and performance index are in accordance with these of the vehicles approved in vehicle production enterprise and product announcement, usedin experiments, in product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uploaded information of the vehicles leaving the factory. This will help the company to fulfill the relative regulation, and to avoid regulatory risks in company operations.Key words:Quality management,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Conformity of Production (COP), Regulatory Risks 1 引言2011年6月23日,工信部下发《关于查处江门市华龙摩托车有限公司等企业违规行为及处理决定的通报》,对实际生产车辆与《产品公告》批准参数不一致的江门华龙等3家摩托车厂,做出了撤销其产品公告、责令整改、在整改期间暂停新产品申报的处理决定;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的21家摩托车企业,责令限期提交整改报告,在整改期间暂停新产品申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力度,督促车辆生产企业以此为鉴,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合格证、一致性证书管理办法

合格证、一致性证书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公司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一致性证书的管理,规范合格证、一致性证书的打印、使用和信息传递,防止合格证、一致性证书非预期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职责2.1质管部负责合格证、一致性证书保管、打印、发放、更改及回收,以及合格证、一致性证书管理档案、《机动车注册登记参数表》数据库、合格证上传信息和上传反馈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包括一致性证书的备案;2.2 生产部负责发动机合格证及相关资料的收取工作;2.3 技术部负责提供各车型公告技术参数及每次更新后的公告技术参数;2.4财务部负责更改合格证的罚款确认工作。
3.内容3.1合格证、一致性证书打印3.1.1销售部在订单车交车日前5天将合格证确认信息(车辆型号、颜色、座位数)提供给质管部,质管部收到合格证确认信息后安排合格证、一致性证书的打印工作,合格证打印应比对最新批次公告技术参数并仔细核查确认后,方可操作。
3.1.2一台车只允许出具一套合格证和一致性证书。
3.2合格证、一致性证书发放3.2.1生产部负责将发动机开箱后收取发动机合格证及相关资料交由质管部进货检验登记入册。
3.2.2销售部指定专人领取合格证(包含整车合格证、底盘合格证、发动机合格证及相关资料)以及一致性证书,并在《合格证发放记录》上办理签字领取手续。
3.2.3原则上车辆检验合格才允许发放合格证及资料。
3.2.4销售部将合格证发放给客户需对合格证中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码(即VIN码)等参数信息与实际车辆进行核对,双方确认一致无误后再发放,防止合格证发放错误。
3.3合格证、一致性证书更改3.3.1合格证、一致性证书需更改的,由责任部门申请人提交《更改申请》,并说明更改原因及更改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质管部审批,第一次更改由质管部负责人审批即可,对于重复更改需由分管副总批准。
3.3.2质管部合格证人员收到《更改申请》及合格证、一致性证书原件后即可更改合格证、一致性证书,申请人即可领取更改后的合格证、一致性证书。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车辆一致性证书

附件8车辆一致性证书1.总则1.1车辆出厂时(进口车辆在进口时)应在随车文件中附带车辆一致性证书。
1.2对于多阶段制造车辆应附带最终阶段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并保留基本车辆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2车辆一致性技术参数2.1参数项各类车辆的参数项见附件8附录A。
2.2参数项说明2.2.1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由生产企业编号、车型系列代号(型式名称代号)、一致性证书序列代号和一致性证书版本号等部分组成。
1)生产企业编号生产企业编号由1位大写的英文字母和6位阿拉伯数字组合而成,字母在前,数字在后,由认证机构分配。
2)车型系列代号车型系列代号一般由4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除I/O/Q外),企业根据机动车产品实施规则的要求自行定义编制规则。
车型系列代号应在该车型系列停产5年以内不得重复使用。
3)一致性证书序列代号一致性证书序列代号由企业定义的12位或以上的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用于区分同一车辆型号的不同配置。
车辆一致性证书的内容(除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或驱动电机编号及颜色外)不同的不能使用相同编号。
4)一致性证书版本号一致性证书版本号应与车辆CCC证书的版本号相对一致,其版本和有效性可独立于CCC证书的修订号。
注:CCC证书的版本号表示该CCC证书的变更次数。
示例:A123456AB12ABCD1234ABCD123400一致性证书版本号一致性证书序列代号车型系列代号(型式名称代号)生产企业编号图1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2.2.2基本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对于多阶段制造车辆,应在最终阶段车辆一致性技术参数中填写基本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
2.2.3车型名称机动车产品应按照GB7258、GB/T3730.1、GB/T17350或QC/T775的要求填写用于描述车辆类型及车辆用途特征的车辆名称,车型名称应与CCC证书上相应的产品名称一致。
汽车产品应填写车型名称,例如:“轿车”、“载货汽车”、“厢式运输车”等。
3C一致性证书编号规则

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规则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机动车辆类强制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02C—023:2008】要求,车辆在出厂时必须附车辆一致性证书。
特根据“规则”中规定的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规则要求,制定本编号规则。
一、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的构成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共由25位字母和数字组成,包括四个部分,分别表示:如,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0912版的N系列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为:A013636NSER**********0912。
二、编号说明车辆一致性证书编号由四部分组成,其每个部分编号规定如下:1、第一部分:为CCC工厂编号,由认证机构给出的7位字母和数字组成。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CCC工厂编号为:A013636;◆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CCC工厂编号为:A063092。
2、第二部分:为车型系列代号,由4位字母组成(I/O/Q除外),所列车型系列停产5年以内代号不得重复使用。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车型系列、单元、型号的划分依据》,并结合我司车型系列划分,特将车型系列代号确定为:3、第三部分:为车辆一致性证书序列代号,由10位数字和字母组成。
①前8位为车型代号,不足8位的在车型代号后加“Q”(以英文字母“Q”补位),补齐8位,如P301车为P301QQQQ、910车为910QQQQQ;②后2位为完整车辆/非完整车辆分类简称,完整车辆的简称为ZC(“整车”的汉语简称),非完整车辆的简称为DP(“底盘”的汉语简称)。
4、第四部分:为车辆一致性证书版本号,由4位数字组成。
以车辆一致性证书申报或修订的年及月(各2位)为其版本号,如2009年12月申报或修订的为0912。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车辆一致性证书实施规则-COC-总表对应091117

C16.7.3.4 C2.4.2.14.1 C2.4.2.14.2 C2.4.2.14.3
39 C7 C7.1 C7.2 C7.3
1.3 C1.3.0 C1.3.3.0 C2.1.0.1 C2.1.0.1.0
1 2 3
¤车 辆注 册类 型为 牵引 车时 不可 为空 ¤车 辆注 册类 型为 牵引 车时 不可 为空 ¤车 辆注 册类 型为 牵引 车时 不可 为空
4.1
C2.2.1.1最大值(mm):
C2.2.1.1
C2.2.1.2最小值(mm):
完整单阶段时可空完整多阶段不可空完整单阶段时可空完整多阶段不可空完整单阶段时可空完整多阶段不可空完整单阶段时可空完整多阶段不可空完整单阶段时可空完整多阶段不可空完整单阶段时可空完整多阶段不可空c011113c130c133012341完整单阶段时可空完整多阶段不可空完整单阶段时可空完整多阶段不可空完整单阶段时可空完整多阶段不可空完整单阶段时可空完整多阶段不可空c0111ccc证书编号
17 2.11.1牵引杆式挂车(kg): 2.11.2半挂车(kg): 2.11.3中间轴挂车(kg): 2.11.6非制动下挂车的最大质 量(kg): 2.11.1 2.11.2 2.11.3 2.11.6 17.1 17.2 17.3 17.4 18 19.1
2.11.4最大允许组合质量(kg): 2.11.4 2.12.1在牵引车上(kg): 2.12.1
¤完 整单 阶段 时可 空, 完整 多阶 段不 可空 ¤完 整单 阶段 时可 空, 完整 多阶 段不 可空 ¤完 整单 阶段 时可 空, 完整 多阶 段不 可空 ¤完 整单 阶段 时可 空, 完整 多阶 段不 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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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一致性证书管理规范
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前言 (3)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职责 (4)
5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4)
5.1 车辆一致性证书正面式样设计 (5)
5.2 车辆一致性证书样式备案 (5)
5.3 车辆一致性证书印制 (5)
5.4 车辆一致性证书打印 (5)
5.5 车辆一致性证书的交付 (5)
5.6 车辆一致性证书的作废 (5)
5.7 一致性证书的监督 (6)
5.7.1 公司内部监督 (6)
6 报告和记录 (6)
前言
《车辆一致性证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之一。
本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本公司车辆一致性证书的制作、配发、使用等工作,确保本公司出厂的车辆与车辆一致性证书一一对应;建立车辆一致性证书信息核对后续处理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车辆一致性证书信息核对中出现的问题;建立车辆一致性证书档案,做到在车辆的正常使用年限内可查,以使公司车辆一致性证书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本规范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技术信息部提出。
本规范由产业技术信息部归口。
本规范由产业技术信息部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申海涛
车辆一致性证书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车辆一致性证书管理工作,包括车辆一致性证书的纸张样式设计、备案、印制、打印、修改、交付、作废、监督等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或文件编号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或文件编号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或文件编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NCA-02C-023:2008 《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08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职责
4.1 公司管理层:保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管理所需的资源并督导相关人员按要求开展车辆一
致性证书管理工作。
4.2 产业技术信息部:负责本公司车辆一致性证书日常管理工作的实施。
4.3 技术部:协助销售部门确保与客户确定的技术参数与《公告》产品一致,并及时将最
新公告技术参数通报给产业技术信息部。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车辆一致性证书正面式样设计
产业技术信息部按CNCA-02C-023:2008《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附件3的要求设计车辆一致性证书的式样,并采取防伪措施。
5.2 车辆一致性证书样式备案
产业技术信息部须在初次认证时将全部车辆一致性证书的样式报认证机构备案,经批准后使用。
5.3 车辆一致性证书印制
产业技术信息部须按备案的式样从有资质的印刷单位印制车辆一致性证书正面样式并附加企业名称、标识及防伪信息。
5.4 车辆一致性证书打印
产业技术信息部相关人员负责参照《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已上报并经过认证机构批准的《车辆结构及技术参数》公布的产品参数及实际生产的车辆产品,为本公司生产的车辆打印或修改车辆一致性证书车辆总体信息部分和车辆一致性证书参数部分,并须确保一致性证书与车辆的一一对应。
打印完成后,在右下角空白处加盖企业公章或产品合格章。
5.5 车辆一致性证书的交付
产业技术信息部负责将配发的车辆一致性证书交给公司销售部门,并将一致性证书编号、纸张编号、车辆型号、VIN、发动机号等信息记录到《车辆一致性证书交接记录表》中,经销售部门签核后保持交接记录。
销售部门负责将配发的车辆一致性证书与交付车辆一一对应地交给客户,将交付的车辆一致性证书数量记录到《车辆一致性证书发放记录单》并请客户签核后保持记录。
5.6 车辆一致性证书的作废
对于重新配发车辆一致性证书的情况,产业技术信息部须将修改前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原件回收封存,且在《车辆一致性证书变更作废记录表》中记录修改或作废原因、一致性证书编号、纸张编号、VIN、发动机号等必要的信息,对因损坏、遗失等原因无法回收封存的则须加以注明。
5.7 一致性证书的监督
5.7.1 公司内部监督
公司管理层及产业技术信息部等相关部门有责任保证按要求配发车辆一致性证书、车辆一致性证书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与已认证产品的参数一致。
6 报告和记录
6.1 车辆一致性证书交接记录表
6.2 车辆一致性证书发放记录单
6.3 车辆一致性证书变更作废记录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