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现状分析1.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存在着服务范围狭窄、服务项目单一、服务方式单一等问题。
城市中心地区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相对集中,而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服务机构相对薄弱,致使部分农民工和下岗职工的就业服务得不到及时支持。
2. 服务质量不高部分地区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态度不够友好、专业水平不够过硬,致使服务质量不高,一些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反映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服务不满意。
这也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形成。
3. 创业环境不足对于创业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更多的创业指导和扶持政策,激发创业者的创新活力,促进创新创业。
但现实中,一些创业者反映政策扶持不到位,创业环境不够友好。
这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也制约了创新创业的发展。
二、问题成因分析1. 制度不够健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制度不够健全造成的。
制度的不健全导致服务范围狭窄、服务项目单一,以及服务方式单一等问题,这就意味着制度需要进行完善和修改。
2. 人员结构待提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态度不够友好、专业水平不够过硬的问题,部分原因是人员结构待提高。
需要加大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3. 政策扶持不够到位在创业方面,政策扶持不够到位是制约创业环境的重要原因。
政策的不到位意味着创业者的动力得不到激发,创新创业的发展也将受到制约。
政策扶持不够到位是创业环境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整改措施1. 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建设,扩大服务范围和项目,提高服务水平,满足更多人员的就业需求。
2. 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思考

人 左右 , 以平均 每 年 5 0万 人 的速度 递 增 。 们 的社 会保 并 0 他 障 问题 , 来 越 引起 全社 会 的关 注 。 民 工社 会 保 障 的现状 越 农
主要 表现 为 以下 几方 面 :
11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和 失 业 保 险 严 重 缺 失 .
及 城 市居 民有 住房 补 贴而 农 民居 无定 所 的状 况 。
主义 市场经 济和谐 、 健康 、 定发 展 , 稳 具有 重要的现 实意 义 。
1 农 民 工 社 会 保 障 的 现 状
甚至 没 有考虑 过这 个 问题 。
1 . 不 能 同等 享 受 城 市 政 府 提 供 的 公 共 服 务 4
据 劳动 和社 会 保障 部 的 2 0 0 4年 的调 查 , 民 工 已 占企 农
维普资讯
现 代农 业科 技 } 0 8年 第 墨 20
工作 研 究 Leabharlann 农 民工社会保 障问题 及对 策思考
李 玮玮
( 西学院 , 徽六安 27 1) 皖 安 3 0 2
提 要 随着 工业 化 、 城镇 化 的 快速 发展 , 来越 多 的农 村 劳动 力 转移 到城 市 中 , 成 了规 模 庞 大的 农 民 工群 体 , 越 形 为社 会 经 济 的发展 做 出 了积 极 贡献 。 社 会保 障 方 面 , 民 工社 会保 障 仍h 于制度 建 立 的初 期 , 制度 的 运行 中 出现 了诸如 失业保 险严 重 缺 失 、 老保 险 参保 在 农 处 在 养 率低 、 工伤 医疗保 险 不健 全 、 能 同等 享受 城 市政 府提 供 的公 共 服务 等 问题 。 我 国农 民 工社会 保 障 问题 入 手 , 不 从 通过 对农 民工社 会 保 障现 状 分析 . 出建 立农 民工社 会保 障的 必要 性 , 指 并在 此基 础上提 出完善 农 民 工社会 保 障制 度 的几 点建 议 。 关键 词 农 民工 ; 会 保 障 ; 状 ; 策 社 现 对 中图分 类号 F2 . 3 36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5 3 ( 0 8 1 — 2 9 0 0 7 7 9 2 0 )8 0 9 — 2
农民工就业问题的痛点与对策

农民工就业问题的痛点与对策在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问题一直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议题。
大量农民工涌向城市,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和生活条件。
然而,农民工就业问题仍然存在着一些痛点,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和权益。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探讨农民工就业问题的痛点,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农民工就业面临着工资债务问题。
由于缺乏法律保护和信息不对称,许多农民工面临着工资拖欠和低工资问题。
他们往往被劳动中介或雇主操控,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劳动法律和制度,加强工资支付监管,打击工资拖欠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其次,农民工就业存在着不稳定性问题。
由于缺乏技能和经验,农民工在城市找工作往往只能从事临时性、日薪工作。
工作内容单调重复,收入不稳定,缺乏职业发展空间。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
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扶持力度,鼓励农民返乡创业,提供更多就近就业的机会。
第三,农民工就业面临的社会融入问题也值得关注。
农民工进城后,由于缺乏城市户口和社会关系,他们在城市中往往面临着诸多不公平待遇和歧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城乡融合政策的实施,降低农民工落户门槛,提供平等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
同时,要加强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形成一个包容和谐的社会环境。
最后,农民工就业还存在着工作环境和安全问题。
很多农民工在工作中遭受到身体伤害和健康问题,特别是在危险行业和低端劳动力市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强化劳动保护和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防范体系,提高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水平。
同时,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和监测力度,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综上所述,农民工就业问题涉及工资债务、就业不稳定、社会融入和工作环境安全等多个方面。
为了解决这些痛点,我们需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和教育投入。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一、农民工的产生及其群体特征(一)农民工的产生改革开放之前,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受到极其严格的控制,农民被牢牢固定在土地上。
1978年农村改革之后,城乡二元结构开始有所松动,农民逐步获得了向城市流动的自由,城市农民工人数量日益增多。
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渐进性决定了各项制度的改革措施并不同步配套,导致农民进入城市后,户口还是农业户口,身份还是农民。
工人职业与农民身份的脱节使得城市农民工人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
总的来说,城市农民工人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城乡二元结构的松动为其提供了一个制度的空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为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提供了一种可能的前提,其次是制度的松动为人口流动提供有限的空间,尽管还不是一个完整的空间。
最后是城市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不断加强。
城乡差距的扩大为农民工的流动提供了足够的动力;而不断增强的城市就业吸纳能力又进一步增强了农民进城的期望。
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城市农民工人群体不断发展壮大。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社会。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初级工业化,迅速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我国政府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形成了以国有化和人民公社化为特征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在这一体制下,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城乡隔离制度,从体制上将整个社会人为地分为城乡两元。
在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当中,可以通过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而逐步提高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最终实现工农业的均衡发展,达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
而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反而通过户籍制度等制度将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和人口迁移降低到最低限度,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农民生活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城乡二元结构不断被强化。
农民工之所以被称为农民工,是由他们特殊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决定的。
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他们来自于农村,属于农业户口;其次,他们的社会身份虽然是农民,但他们的主要时间是在从事非农生产活动;再次,他们的非农活动不限于工业领域,还包括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活动。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新常态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切实解决我省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按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符合省情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模式,通过引导和扶持,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着力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着力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有序推进、逐步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
(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
公平保障农民工作为用人单位职工、作为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帮助农民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改革发展成果共享。
——坚持统筹兼顾、优化布局。
按照我省区域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和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规划,逐步完善生产力布局和城镇化布局,有序引导农民工在我省不同区域、大中小不同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布。
——坚持城乡一体、改革创新。
适应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需要,逐步建立完善有利于我省农民工市民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户籍、住房、土地管理、成本分担等制度。
——坚持分类推进、逐步实施。
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要求,因地制宜、存量优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点促进长期在城镇居住、有相对稳定工作的农民工有序融入城镇,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转移农业劳动力总量继续增加,每年开展农民工“春潮行动”职业技能培训13万人次,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引导农民工就近城镇化,努力实现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在我省城镇落户,未落户的也能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为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三)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我国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第33卷第4期2018年8月Vol.33No.4Aug.2018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 of Guangxi Science &Technology Normal University我国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薛晓娟(黄淮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驻马店463000)摘要:长期分立的城乡二元制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利益分化,阻碍了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实现。
当前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面临的困境是双二元制历史缺陷带来的结构化矛盾,公共财政投入有限,且公共服务需求表达路径不完善等。
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社会化力量构建多元化供给主体,优化公共服务需求表达路径,合理制定发展目标,规范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关键词: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双二元制中图分类号:F124;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2126(2018)04-0143-04公共服务事关人们的受教育权、健康权、生存权以及发展权问题,在社会转型发展的加速期,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剧了传统公共服务建设的不足,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绝大多数国家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是2.71[1],收入水平的差距使得城镇和农村居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务数量、质量也呈现出典型的二元结构。
所以,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不足成为我们面临的焦点问题。
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的终极目标是“人”的发展。
要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基本前提便是培养人类发展所需要的最基本的能力,包括健康的生活、有知识、有尊严,这就和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密不可分。
因此,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更是实现社会健康发展的有效保障。
一、城乡公共服务的内涵《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城乡”的解释是城镇和乡村,结合我国传统上的做法,我们把县城以上(包括县城在内)的城区称作“城”,把县城以下,即乡镇和比较分散的农村居民区称作“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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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及对策分析文献综述一、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及对策分析的写作意义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当今社会,农民工被称为“三最”,即最受关注、最有争议和最难界定的人群。
他们既非农民,又非工人,身份难定;他们大部分干的是最脏、最累的活,对城市建设贡献巨大,但却得不到应有尊重,他们的生存、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情况令人忧虑;农民工流动性大,给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方面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农民工问题日益成为学术界、新闻界和政府决策部门的探究热点,并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本选题研究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问题,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现状(一)专家、学者对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的分析1、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周亮亮在《》中提到我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关系不稳定。
有些用人单位更是以成本增加、出口减少等诸多理由,试图暂缓、甚至中止劳动合同法的施行。
另外,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急于找到工作的迫切心理,只与农民工进行口头约定,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些地方、一些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再次凸显。
王茹,李亚辉在《农民工劳动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中提到,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一些企业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企业虽然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本意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这些合同大多临时拟定,一式一份,农民工只是在合同上签名而已,既不知道合同内容,也不拥有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并没有得到执行。
还有一些企业仅与农民工中的工头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2、农民工劳动基准问题日益凸显(1)劳动报酬不稳定李培智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制度障碍及其矫正》中提到报酬协商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协商确定劳动报酬的形式和水平的权利。
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面,除了极少数的 自 购住房者以外,绝大多数农民
工都 住在 单位 宿舍 、简 易工棚 、雇 主家或租 赁房 等 临 时 陛住 所里 ;在社 会保 障方面 , 目前 我 国针对进 城农 民工 群体 的社 会保 障和福 利体 系 尚不完善 。
( 二 ) 当前 农 民 工 的 城 市 融 入 和 市 民 化 程 度 较 低
他们低层次的生存需要 ,尚不足以支撑他们形成与
当地 市 民相 同或相 接近 的 生活 方 式 ;在 消费 方 面 ,
目前进 城农 民工 的 日常 消费支 出仍 主要 以购买生 活 必 需 品和缴 纳房 租等生 存性 支 出为主 ,鲜 有余 钱用 于 文化 娱 乐 等 消 费 和 自我 发展 的积 累 ;在 居 住 方
、
农 民工市 民化的现状
就业具有转换工作频率快、失业率高、就业稳定性
差 等特 点 ,频 繁 的主动 或被 动 “ 跳槽 ”和 失业使 他 们 的城 市生 活始 终处于 一 种动 荡和 不稳定 的状 态 ;
在 收入方 面 , 目前进 城农 民工 的收入 水平 仅能满 足
农 民工 的 现状 主要 从 生存 、 子 女 受教 育 、 就 业 与 收入 状 况等 几 个 层 面 为 着 力 点 。 近 年 来 ,党 中 央 、国务 院对 农 民工市 民化 问题 高度 重 视 ,不仅提 出 “ 公 平对 待 、合 理 引 导 、完 善管 理 、搞 好 服务 ” 的 方 针 ,还 制 定 出一 系 列 政 策 措 施 以保 障农 民工 权益 、改善 农 民工 在 城务 工 的生 产生 活 环境 。与此
看, 农 民工外 出就业的环境虽然有所好转 , 但在就
业 和 权 益 保 障等 方 面 仍 存 在着 诸 多 问题 , 而 且 关 于 农 民工 的政 策 规 定 以及 管 理 制度 ,更 不 能 满 足 完 善社 会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谐 社 会 的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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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民工是以一种不平等的社会身
份进入城市的。他们虽然居住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之中,但在制
度上他们不是所在城市社会的一员,不能完全享受城市居民的社
区服务及保障,特别是在享受就业服务方面呈现出二元分割的现
象,主要表现为:
1、就业资格歧视。 固有的制度性身份使农民工不能取得与
城镇居民平等的就业资格,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业不
允许农民工从事,只留给他们城镇居民不愿干的工作。
2、农民工技能培训欠缺。农民工往往处于城市工作的尴尬
地带,付出辛勤劳动却享受不到国家给予城镇居民的各种福利待
遇。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为城镇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为就业困难
的城镇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而素质不高、技能
较弱的农民工往往得不到政府的技能培训。
3、农民工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由于户口不在当地,
经济条件较差,流动儿童常被公办学校的城市学生所排斥; 由于
父母工作流动性大,学校往往会疏于对流动儿童的管理; 由于没
有学籍,流动儿童的成绩并不计入考评,甚至没有机会参加学校
或当地政府举办的“三好学生”评选、体育竞赛等活动。
4、农民工享受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由于农民工生活
条件差并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传染病在这一群体中极易蔓延。同
时,农民工往往有较严重的心理问题,存在与人交际较敏感、敌
对、抑郁、偏执等问题。此外,妇幼保健方面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