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青霉素过敏算不算意外
青霉素过敏反应2例分析

青霉素过敏反应2例分析青霉素是一种常用的抗生素,但在某些患者中可能引发过敏反应。
本文将对青霉素过敏反应的两个案例进行分析,并探讨其临床表现、诊断和处理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患者A,女性,45岁,被诊断患有呼吸道感染,医生开具青霉素类抗生素进行治疗。
然而,立即在用药后出现皮疹、红肿、瘙痒等症状,伴有呼吸困难和胸闷感。
经医生紧急处理后,患者症状缓解。
经过医生询问和检查,患者被诊断为青霉素过敏反应。
青霉素过敏反应可分为两种类型:即I型和IV型过敏反应。
患者A的症状符合I型过敏反应的表现,也被称为即时型过敏反应。
这种过敏反应通常在用药后15分钟至1小时内出现。
对于I型过敏反应,尽管临床表现多种多样,但常见症状包括皮肤病变(如红疹、荨麻疹、水肿等)、呼吸系统症状(如哮喘、喉头水肿、呼吸困难等)以及全身过敏反应(如恶心、呕吐、低血压等)。
处理上,对于急性的I型过敏反应,首先需要立即停止使用青霉素类抗生素,并迅速采取措施缓解症状,如给予抗组胺药物、气管扩张剂或血管加压素。
同时,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并在必要时给予抢救治疗。
案例二:患者B,男性,32岁,因皮肤感染接受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
然而,在连续用药2天后,他开始出现皮疹、水疱、糜烂等症状,伴有瘙痒和疼痛感。
经过医生检查,患者被诊断为IV型过敏反应,也被称为迟发型过敏反应。
IV型过敏反应通常在用药后1-3天出现,症状主要表现在皮肤上。
这种过敏反应与免疫细胞对药物的变态反应有关。
在患者B的案例中,他的症状表现为荨麻疹和水疱,其为IV型过敏反应常见的表现形式。
此外,IV型过敏反应还可能引发其他皮肤病变,如瘂疮、表皮松解等。
处理上,对于IV型过敏反应,除尽快停用青霉素类抗生素外,还应给予适当的皮肤护理和处理。
对于轻微的皮疹可使用局部激素药膏进行处理;对于较严重的皮肤损伤,可能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局部抗感染药物。
结论:青霉素过敏反应是一种常见的药物过敏反应,临床医生在使用青霉素类抗生素时需要高度警惕。
明明属于意外伤害,意外险竟然拒赔!

明明属于意外伤害,意外险竟然拒赔!每当慧安君在处理保险理赔案件时,常常对于那些缺乏保险知识的客户捏把汗。
许多伙伴都认为买了意外险,就可以保障所有的意外情况,有些情况拒赔!▐举例说明案例一:80后宝妈王女士在深圳上班,由于经常加班,没时间照顾家庭,她的婆婆从老家来到深圳,帮忙操持家务。
今年夏季,婆婆吃了过夜又没有储放到冰箱里的剩菜后,出现了肚子痛、呕吐等症状,于是到医院就诊。
经医生诊断,婆婆的症状属于食物中毒。
治疗后,王女士找到婆婆之前购买了意外医疗险,便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结果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原因是个体食物中毒不在该意外险保障范围之内。
案例二:在宁波做软件编程28岁的蒋先生,前几天因感冒头痛,自行口服相关药物,一觉醒来后发现脸和四肢等部位出现密密麻麻的红点,并逐渐蔓延。
由于工作项目时间紧没时间看医生,蒋先生继续自行服用了脱敏药物,结果全身蔓延起了大面积红斑,于是急忙到医院就诊。
经医生诊断,蒋先生症状为“大疱表皮松解萎缩坏死型药疹”,是由于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而产生的症状。
治疗完后,蒋先生向自己投保了意外险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结果遭到以私自使用药物过敏不在意外险保障范围内为理由的拒赔。
食物中毒、药物过敏,意外险居然都不赔?▉案例分析一、首先我们要明白意外险是什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二、那么意外险赔偿的必要条件是什么?1、“外来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
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险的责任范围内。
3、“偶然的”:指未预料到和偶然的非本意的意外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保险学经典案例

案例
某茶叶加工厂要出口一批茶叶到美国,与 买方交易采取的是到岸价格。按该价格条 件,应当由卖方投保,于是茶叶加工厂以 这批茶叶为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茶 叶装船后,茶叶加工厂将茶叶的提单交给 买方并随之转让保单。后在运输途中遇风 浪,船舶沉没,茶叶灭失。问保险公司是 否承担货损的赔偿?赔给买方还是卖方,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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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周某投保了意外伤害险,某日丛林打猎 时从树上跌下受伤,爬到公路边等待救 助,夜间天冷,染上肺炎死亡。问保险 人是否承担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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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某人在行走时因心脏病突然发作跌倒死 亡,生前投保了意外伤害险100万元, 单位为其投保团体人身意外(既保意外 ,也保疾病)30万元。问其受益人可获 得多少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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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企业将其所有的一台机器投保火 险,保险金额100万元。保险期限内 ,发生事故致使标的全损,当时市 价为80万元,问:保险公司应当赔 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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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某房主将其房屋投保火险,保 险金额60万元,事故发生导致 全部损失,当时市价为120万 元,问: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多 少?
案例3
某屋主将其所有的一栋房屋投保火险,投保 时市价为50万元,保险金额按50万元确定。 该屋在保险期发生火灾被损,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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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 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管道煤气保险,并指定其 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 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某妻儿与王 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 司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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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林某于2007年向他人借80万元用于经商。2008年8月 ,他在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保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 ,有一子一女,指定其妻与女儿作为受益人,受益份额 均等。2008年12月,林某夫妇外出购货时不幸遭遇车 祸死亡,其女儿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债权人闻讯找 到保险公司要求以该笔保险金清偿欠款。问:保险公 司如何处理?
意外险是否包括误食或中毒导致的意外情况?

意外险是否包括误食或中毒导致的意外情况?一、误食和中毒是否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误食和中毒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情况,但在意外险中是否涵盖这类意外事件,这是很多人疑惑的问题。
事实上,大部分意外险都包括误食和中毒在内,作为保险公司提供的赔付范围之一。
因此,当我们在购买意外险时,可以放心地选择广泛的保障。
二、误食和中毒导致的意外情况如何定义?范围划定:误食和中毒指的是误食或者吸入了不符合人体生理或健康要求物质的情况,例如食物过期、食物中含有有害物质等等。
这类意外情况通常会导致人身上的突发状况,如恶心、呕吐、腹痛等,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
限制条件:虽然大部分意外险都包括误食和中毒在内,但仍然有一些限制条件需要注意。
首先,保险公司通常对于误食或中毒事件的时间要求较为严格,可能需要在24小时内或者更短的时间内进行报案。
其次,保险公司对于不同类型的误食或中毒事件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和赔付标准,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并咨询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
三、如何避免误食和中毒?学会辨别食物:选择新鲜食材、食品和饮料,避免过期或者带有异味的食物。
可以通过查看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来判断食品是否适宜食用。
注意餐饮卫生:经常外出就餐的人应选择卫生可靠的餐馆,注意餐饮环境和菜单品质。
避免食用在未经处理的自来水中清洗的生果蔬菜和食物。
家中储存安全:家中应储存食品时注意分门别类,避免放置不符合食用要求的物品在厨房中,尤其是有小孩的家庭更需严防食品误食。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掌握一些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对于外出就餐,可以选择有合格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商家。
总结:误食和中毒是常见的意外情况,在意外险中绝大多数都包括在保障范围内。
为了避免误食和中毒,我们需要学会辨别食物的新鲜度,并注意餐饮卫生。
对于家中储存食品要分门别类,防止食品误食。
此外,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
购买意外险时,我们可以在保障范围中重点关注误食和中毒这一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青霉素过敏》课件

向患者及家属宣传青霉素过敏的 基本知识,包括症状、预防措施
及应急处理方法。
提醒患者在接受青霉素治疗前主 动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过敏史,
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指导患者在使用青霉素后留观一 段时间,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过
敏反应。
完善急救流程与设备配置
制定详细的青霉素过敏急救流程,确保医护人员能够迅速、准确地实施急救措施。
鉴别诊断
需与其他原因引起的过敏反应、感染性疾病等相鉴别,如支气管哮喘、药物热 等。
02
青霉素过敏的机制与原因
过敏反应的机制
01 02
免疫反应
当人体首次接触青霉素时,免疫系统会将其识别为外来物质,并产生相 应的抗体。这些抗体在体内长期存在,当再次接触青霉素时,抗体与青 霉素结合,引发过敏反应。
炎症反应
《青霉素过敏》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青霉素过敏概述 • 青霉素过敏的机制与原因 • 青霉素过敏的预防与处理 • 青霉素过敏的案例分析 • 青霉素过敏的预防与处理建议
01
青霉素过敏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青霉素过敏是指机体对青霉素及 其降解产物产生异常免疫反应, 导致一系列生理和病理变化。
诊断与鉴别诊断
如何快速准确地诊断青霉 素过敏,与其他过敏反应 的鉴别。
治疗措施
针对不同症状的抢救措施 ,如使用肾上腺素、吸氧 等。
案例总结与启示
案例教训总结
对青霉素过敏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的不足之处进行反思。
临床意义
强调青霉素过敏的严重性和提高临 床医生对青霉素过敏的重视。
患者教育
向公众普及青霉素过敏知识,提高 自我保护意识。
过敏反应发生时,体内会产生大量的炎症介质,如组胺、白三烯等,导 致血管扩张、通透性增加,引发红肿、瘙痒等症状。
意外险哪些不理赔范围

意外险哪些不理赔范围意外险是一种常见的保险产品,它主要为保险投保人提供在意外事故发生后的经济保障。
虽然意外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意外事故带来的财务压力,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意外险不理赔范围。
1. 自身或家庭成员故意造成的意外:意外险通常不会对被保险人自身或其家庭成员故意造成的意外事故进行理赔。
例如,如果被保险人故意跳楼或故意制造车祸,就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之内。
2. 意外伤害发生前已存在的疾病或先天性缺陷: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意外险之前已经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先天性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导致的意外伤害通常不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3. 意外伤害发生时酒后驾驶或醉酒:酒后驾驶或醉酒是违法行为,保险公司通常不会为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理赔。
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时处于酒精或药物的影响下,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
4. 意外事故发生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果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发生时正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保险公司不会对其进行理赔。
例如,被保险人在盗窃、抢劫或参与暴力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5. 意外事故发生时参与极限运动或危险活动:一些意外险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对因参与极限运动或危险活动导致的意外事故进行理赔。
这些危险活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滑雪、攀岩、跳伞等。
6. 意外伤害发生时在战争或恐怖袭击中:在战争、恐怖袭击或类似的危险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对因此导致的意外伤害进行理赔。
这是因为这些情况通常超出了保险合同的范围。
7. 意外事故发生时没有及时报案:如果意外事故导致损失或伤害,被保险人通常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
如果没有遵守报案的义务,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对不理赔的范围和条件有所不同。
在购买意外险之前,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细则,并且了解保险公司对不理赔的具体规定。
此外,如果对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有任何疑问,投保人可以咨询保险代理人或保险公司,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过敏属于工伤吗
过敏属于工伤吗过敏属于工伤吗?过敏,是指机体对一种或多种特定不良因素产生异常反应的一种疾病。
过敏反应通常以瘙痒、红斑、水肿、呼吸困难等症状表现,严重者还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
许多职业环境中都存在引起过敏的物质,比如化学制剂、粉尘、花粉等。
因此,一些工作者可能在工作中长期接触到过敏原,导致过敏症状的产生。
那么,过敏是否属于工伤呢?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二是导致工人受到事故伤害、疾病或职业病;三是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过敏是否属于工伤,首先要看其是否满足这些条件。
对于第一个条件,过敏症状通常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比如接触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后出现皮肤瘙痒、呼吸急促等症状。
因此,过敏症状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条件。
对于第二个条件,过敏症状通常属于职业病范畴。
职业病是指工作环境中接触到的特定有害因素导致的一类疾病。
过敏属于这一范畴,因为其发生与工作环境中特定的有害物质有关。
因此,过敏症状满足导致工人受到职业病的条件。
对于第三个条件,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辨别过敏症状与职业环境中的有害物质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一定的困难。
通常需要进行过敏原检测和诊断,以确定过敏症状是否与工作环境相关。
如果能够证明过敏症状与工作环境中的特定有害物质有因果关系,那么过敏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过敏属于工伤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但需要进行具体案件的调查和审理,以确定过敏症状与工作环境之间的因果关系。
此外,过敏症状的轻重也会影响是否被认定为工伤。
因此,对于过敏症状的工人来说,及时寻求求诊和咨询专业人士的建议非常重要。
只有明确了过敏与工作环境之间的因果关系,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和保障。
意外险不赔的八大意外
意外险不赔的八大意外1、【为市场百万医疗定制免赔】一款超值少儿医疗险2、交通事故常识。
包管用3、我还年轻,没必要买保险吧?4、不小心群发了消息“给我买一份保险吧!”没想到.......今日分享大多数客户都知道,航空意外险只在乘坐飞机时提供保障,交通意外险只在乘坐交通工具时提供保障,这些保的范围都太窄了,那如果我购买综合意外险,是不是所有的意外都保呢?以下8种情况,不管是交通意外险还是综合意外险,一般保险公司都不赔的。
妊娠意外张女士有了身孕,出门行动不便,不小心摔了一跤,身上出现几处明显伤痕,张女士担心孩子有什么影响,只好到医院就诊,医生建议住院观察治疗。
10几天后张女士出院,成功保胎,伤痕也无大碍。
出院后,张女士想到之前购买过意外险,便到保险公司理赔,可最终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
理由是:张女士处于怀孕期间,而“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为免责条款。
怀孕期间,和怀孕相关的费用,比如保胎,流产,分娩产生的医疗费或导致的身故,一般意外险都是不赔的。
只有因意外事故直接导致流产或者分娩,有的意外险也赔,购买之前需要看清免责条款。
另外怀孕期间也可以购买母婴保险,最好选择包含特定妊娠疾病(例如:胎盘早期脱离,羊水栓塞等)的母婴保险。
但是像张女士这样,不小心摔倒之后去保胎的医疗费,几乎没有保险会保,所以孕妇要格外注意自己的安全。
个体食物中毒天热时食物容易腐烂变质,可孙大婶家没有冰箱,食物也只好常温储藏。
一个周末,说好女儿全家来吃饭,可菜做好了,女儿来电话说单位临时加班来不了。
菜做了不少,孙大婶觉得吃一顿后剩下的菜倒了可惜,所以第二天再接着吃,没想到这一吃,吃出了状况。
孙大婶出现了肚子痛、呕吐等状况,到了医院经医生诊断,属于食物中毒。
因孙大婶之前购买了意外医疗险,所以“病”好后,便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终却被保险公司拒绝。
原因是个体食物中毒不在意外范围之内。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保险公司对这种“意外”不赔。
青霉素过敏反应2例分析
青霉素过敏反应2例分析青霉素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抗生素,常用于治疗各类感染性疾病。
然而,由于个体差异以及青霉素的某些特性,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
本文将通过分析两例青霉素过敏反应的病例,探讨其症状、诊断和处理方法,为临床医生和患者提供参考。
病例一:患者A,女性,30岁,曾患鼻窦炎多次。
某日因鼻塞、头痛等症状复发就诊,医生根据病史和体征诊断为鼻窦炎复发,开具了青霉素类抗生素(阿莫西林)。
但在服用第二天,患者出现皮疹、呼吸困难和全身发冷等症状,即时到医院急诊科就诊。
分析:患者A的症状表明可能出现了青霉素过敏反应。
皮疹、呼吸困难和全身发冷是常见的过敏反应症状,其中呼吸困难属于过敏反应中较为严重的症状。
这种类型的过敏反应被称为“即时型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的机制主要涉及免疫系统,患者对青霉素的某些成分产生过敏反应导致症状的出现。
处理:急诊科医生立即对患者A进行过敏反应处理。
首先,停用青霉素类抗生素,并给予抗组胺药物,如苯海拉明,以减轻过敏反应引起的症状。
同时,给予患者注射剂型的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以抑制免疫反应。
患者的症状在处理后得到了缓解,后续给予其他类别的抗生素治疗鼻窦炎,避免再次使用青霉素。
病例二:患者B,男性,45岁,患有慢性支气管炎。
因血痰增多就诊,医生诊断为感染性加重并开具了青霉素类抗生素(阿莫西林)。
然而,在用药第三天,患者出现了皮疹、面部肿胀和呼吸急促等症状,前往医院就诊。
分析:患者B的症状同样暗示青霉素过敏反应的可能性。
皮疹、面部肿胀和呼吸急促是过敏反应的常见症状,也可能属于“即时型过敏反应”。
然而,由于患者B已经有慢性支气管炎,他可能存在其他过敏机制,如非特异性过敏反应。
这种类型的过敏反应可能是由于抗生素引起的细菌死亡释放大量细菌成分导致的。
处理:医生在急诊科对患者B进行了类似的处理。
停用青霉素,并给予抗组胺药物和注射剂型的皮质激素。
此外,由于患者有慢性支气管炎,医生还考虑给予支气管扩张药物以减轻支气管的痉挛和呼吸困难。
青霉素过量致死案例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青霉素作为一种广谱抗生素,在临床治疗中广泛应用。
然而,青霉素过量使用却可能导致严重的过敏反应,甚至危及生命。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青霉素过量致死案例的法律分析,探讨青霉素过量使用引发的法律责任及防范措施。
二、案例简介某患者因感冒就诊于某医院,医生诊断为普通感冒,给予青霉素肌肉注射治疗。
患者注射后不久出现过敏性休克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遂将医院及医生诉至法院。
三、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患者因青霉素过敏导致死亡,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分析如下:1. 医院存在过错(1)未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
患者曾于10年前因青霉素过敏导致过敏性休克,住院治疗。
然而,医院在本次治疗中未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导致未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未严格遵守青霉素用药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办法》,青霉素用药前应进行过敏试验。
然而,医院在本次治疗中未进行过敏试验,存在违规行为。
(3)未及时抢救。
患者在注射青霉素后出现过敏性休克症状,医院未及时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导致患者死亡。
2. 医生存在过错(1)未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
医生在开具青霉素处方时,未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导致未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未严格遵守青霉素用药规范。
医生在开具青霉素处方时,未进行过敏试验,存在违规行为。
(3)未及时采取抢救措施。
患者在注射青霉素后出现过敏性休克症状,医生未及时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导致患者死亡。
四、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及医生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医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防范措施1. 加强青霉素过敏知识的宣传教育。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青霉素过敏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降低患者过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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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例:青霉素过敏算不算意外?
案情背景
李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天,李某因支气管发
炎,去医院求治。医院按照医疗规程操作,先为被保险人进行青霉素皮试,结果呈阴性。然
后按医生规定的药物剂量为其注射青霉素。治疗两天后,被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虽经医院
全力抢救,但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迟发性青霉素过敏。
李某的受益人持医院证明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接到受益人的申请后,内部产生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被保险人是在接受
疾病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由于被保险人投保的是人身意外伤害
险,并非是疾病死亡与医疗保险,因此,保险人不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另一种意见是,
尽管被保险人是在治疗疾病过程中死亡的,但由于迟发性的青霉素过敏对于医院和被保险人
来说均属突然的意外事件,尤其对于具有过敏体质的人来说,不能认为身体仅对某种物质过
敏是次健康体。因此,由于青霉素过敏导致死亡,可以比照中毒死亡处理,而不能认为是因
疾病导致死亡。既然如此,排除了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的可能性,只能视为意外死亡。所以
保险人应按照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案情分析
首先,就“意外伤害”的定义而言,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遭
受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结合本案,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医院按照医疗规程为其注射的青霉
素药物,可以认定为“外来的”物质,即具有“外来的”因素;因皮试反应正常,被保险人
于接受治疗两天后突发过敏反应,不仅被保险人自己难以预料,而且医院也是在被保险人发
生过敏反应后才知道。尽管医院方懂得人群中有人会发生青霉素过敏反应,但究竟何人发生、
何时发生,尤其是首次使用青霉素药物,并产生迟发性青霉素过敏反应的人,对于医院方来
说也是个未知数。因此,该事件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具有“突然的”因素;被保险人去医院
接受治疗的目的,是医治支气管的炎症,没有料到会因青霉素过敏反应导致身亡,显然被保
险人具有“非本意”的因素。综合上述三个因素,被保险人的死亡完全符合“意外伤害”的
定义。
再者,就“意外伤害”的因果关系而言,只有当意外伤害与死亡、残废之间存在因果关
系时,即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时,才构成保险责任。本案中,如果被保
险人当初使用的不是青霉素,而是其他药物,很可能既医治好了支气管炎,又平安无事。但
由于被保险人不知道自己对青霉素过敏,而医院方也认为可以正常使用青霉素,在这种前提
下发生了悲剧。很显然,青霉素过敏反应是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也是意外伤害的
原因。这是因为,我国医疗卫生部门至今没有统一确认:对于某种物质具有过敏反应体质的
人,这种过敏反应是一种疾病。如果青霉素过敏反应不是疾病,我们通过排除法,可以得出
结论,即被保险人的死亡,肯定不是自杀,也不是他杀,也不属于疾病死亡,也不是医院方
2
的医疗责任事故,更不是自然死亡,只有意外死亡。因此,被保险人因青霉素过敏反应导致
死亡,符合“意外伤害”的因果关系。
其三,从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来看,通常“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
药物”被作为责任免除,即由此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残疾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如果我们从反面来理解这一规定,即被保险人遵照医嘱注射药物,从而导致死亡、
残疾的,保险人是否要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呢?毫无疑问,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保险人不
仅要给付身故保险金,而且还应承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用。
《保险法》中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
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结合本案例,由
于被保险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合同(老条款)里没有将“遵照医嘱注射药物,导致
被保险人的死亡、残废”作责任免除的内容,为此,如果受益人根据被保险人遵照医嘱注射
青霉素导致意外死亡的这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人身保险金的赔偿,则人
民法院定会作出有利于受益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