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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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湖北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高校人才培养这个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正确把握培养和发展、数量和质量、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等辩证关系,严格履行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既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又要发展壮大学生党员队伍。

第四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应当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坚持把综合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学生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着力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党员教育管理等重要环节,使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第五条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要坚持重心前移,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上。

要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团组织生活、主题实践等活动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等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启发他们自愿提出入党申请,为“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打下基础。

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正式提出入党要求;入党动机;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路线、宗旨、作风、纪律以及党员权利、义务等认识;本人履历(包括思想认识过程、对国内外一些重大事件和问题的看法等)和家庭及社会关系基本情况;本人对党组织教育、考察和考验的态度等。

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文档

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文档

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指导原则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因此,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二、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发展党员必须坚持有计划发展、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四、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五、发展党员的工作纪律: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员发展工作的纪律。

(一)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不允许用不正当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三)发展对象未进行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发展对象入党前没有经过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西委[2008]7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吸收新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正确把握培养和发展、质量和数量、思想入党和组织入党等辩证关系,确保新党员质量。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早选苗、早培养、早发展”,增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性。

坚持把优秀大学生、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重点发展对象,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环节,实现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五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经过下列程序: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手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六条发展党员审批权限:发展教职工党员由学校党委审批,发展学生党员由学校党委授权二级党组织审批。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七条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扩大党的政治影响,提高群众申请入党的积极性。

党支部在收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及时安排党员与其谈话,进行鼓励和帮助。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了书面入党申请,符合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经党支部讨论通过,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安排支委与本人谈话,提出要求。

来校学习或工作前已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二级党组织要做好培养教育的衔接工作,避免入党积极分子的流失。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一)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可以由党组织指定或者申请入党人自己约请两名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南大党字…2007‟96号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把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吸收入党,是各级党组织的经常性的重要的组织工作,对于新时期新形势下把党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政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育人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使之成为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教职工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校党委负责党员发展的审批及审批授权工作;各二级党组织(指学院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武汉学院党委,下同)负责制定上报学期党员发展计划,指导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按照学校党委授权负责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查(审批)工作;基层党支部负责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对其开展日常教育、培养、考察工作,负责报请确定发展对象与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工作。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禁突击发展,严防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第四条党员发展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党总支应通过举办二级党校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传播党的知识,提高其对党的认识,引导其中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第六条申请书的提出及基本要求。

教职工和学生应向所在单位(班级)的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应反映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了解,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坚定信念,对共产主义事业有必胜的信心,应体现出高等院校师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般应在15天内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入党动机,予以鼓励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第七条党组织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帮助和引导。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八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入党申请书者,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人选。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及程序是:(一)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满一季度且各方面表现优秀者,经团组织推荐,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预备人选。

(二)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拟定人选名单。

(三)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对群众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意见的通知各党委(总支)、支部:根据过去几年各单位在发展党员工作方面的坚持与创新和全媒体时代的新要求,现将《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讨论,提出意见。

党群工作部2013年6月13日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了科学规范地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根据党章的规定和学校《关于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申请入党第一条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本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要在一周内派人与其谈话,肯定其政治追求,介绍党组织的基本情况,提出努力方向。

一般情况下,党支部经过1-3个月的考察,方可讨论是否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条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先进性。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履行民主推荐程序,要按照“公开平等、群众公认”的原则,公开组织党员、群众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

党员的民主推荐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都要参加。

学生群众的民主推荐责成所在团支部负责组织,70%以上的学生群众参加。

教职工群众的民主推荐由党支部负责组织。

分别获得到会党员、群众50%以上赞成的入党申请人,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历史、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自己的决心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如本人政治历史复杂或有其他问题,要如实写清楚并有认识。

第二章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五条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主要方法是:(一)党支部要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业务水平、现实表现、政治历史、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认真了解。

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央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一年级到二年级上学期,每班都有党员;二年级到三年级上学期,每班建立党小组;三年级到四年级,有3名以上(含3名)正式党员的班级及时建立党支部”的目标,做到均衡健康发展。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重点抓好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加强实践锻炼、严格入党程序等重要环节,防止降低标准,反对相互攀比,确保新党员质量。

第四条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抓紧抓好。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第五条党支部要及时指导有入党愿望的学生写好《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为什么要求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历程(家庭主要成员与社会环境对自己的影响)和思想、工作、学习、守纪等方面的表现及存在的主要缺点。

3、争取入党的决心和措施。

《入党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联系本人思想实际,不要空洞的议论和表态,争取入党的措施要具可操作性。

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1、自愿申请入党,入党愿望较强烈。

2、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党的章程,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3、关心集体,有奉献精神,认真负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党员发展工作常用文体文章类型:党员发展一、入党申请1、入党申请的方式按照“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求入党的人必须本人自愿地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申请入党人一般应向党支部写份书面报告(入党申请书);如果有特殊困难,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入党申请书除了由于重病、残疾等原因不能书写外,不能让其他人代写。

2、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内容(1)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2)本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3)按照党员标准和义务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决心;(4)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的社会关系情况;(5)对本人政治历史的重要情节提出证明人。

如果本人历史上犯过错误或受到奖励、处分必须写清楚。

3、入党申请书的格式入党申请书分为五个部分:(1)标题:“入党申请书”。

要写在第一行中间位置,字迹要略大些。

(2)称呼:另起一行,顶格书写,称呼后面加冒号。

入党申请书可以写给各级党组织,一般要写给本人所在单位的党支部。

(3)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

这是入党申请书的主体部分,可按“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内容”分段书写,每段开头都要空两格。

(4)结尾:在正文下面写上“此致、敬礼”等表示敬意的话语,或写上“请党组织给予指导、帮助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考验”等语句。

如果写“此致、敬礼”,“此致”要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后面不加标点符号;“敬礼”要另起一行,顶格书写,后面加感叹号。

(5)署名和日期:在结尾下一行的后半行写上申请人姓名,在署名的下面写上提出申请的年月日。

例: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在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下,通过认真学习党章,我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作为一名有理想、有抱负的新中国青年,我郑重地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人类最崇高的理想——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而奋斗终身!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党、光荣的党、正确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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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一、背景介绍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发展青年学生党员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和推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总体目标
1. 培养一支政治坚定、理论水平过硬、作风优良、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党员队伍;
2. 培养学生党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3. 培养学生党员具备良好的组织纪律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三、具体要求
1. 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
(1)党员发展对象应为具备一定政治觉悟和思想品质的学生,年级不低于大二;
(2)发展对象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学习成绩,且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2. 党员发展流程
(1)发展对象的选拔: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学生的党员发展条件和表现,进行选拔和确定发展对象;
(2)入党宣誓:发展对象经过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
(3)入党培训:发展对象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党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章党规;
(4)发展考察:发展对象在入党培训结束后,进行为期一年的发展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组织纪律等方面;
(5)入党申请:发展对象须在发展考察结束后,向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递交入党申请书;
(6)审批程序:党委组织部门对入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将进入预备党员的培养阶段;
(7)预备党员的培养:预备党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理论学习;
(8)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需在预备期满一年后,经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的审查,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将转为正式党员。

3. 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
(1)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培养学生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政治觉悟;
(3)坚持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党员的思想、品德、学识、能力的全面提高;
(4)坚持实践教育,注重学生党员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5)坚持个性发展,注重学生党员的个性特长的培养和发展。

四、评估与监督
1. 发展工作的评估: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定期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进行评估,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发展对象的考核:发展对象在发展考察期间,将接受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的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转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
3. 预备党员的培养考核: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一年后,将接受学校党委组织部
门的培养考核,考核结果将决定是否转为正式党员;
4. 监督机制: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建立健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监督机制,对
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奖惩措施
1. 优秀党员表彰:学校将定期评选优秀党员,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党员进行表彰
和奖励;
2. 党员教育培训:学校将组织定期的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
和实践能力;
3. 违纪处分:对违反党纪党规的学生党员,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

六、实施保障
1. 组织保障: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加强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管理;
2. 培训保障:学校将提供党员培训的场所和设施,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资金保障:学校将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4. 宣传保障:学校将通过校园媒体和宣传渠道,加大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宣
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七、总结与展望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培养和锻炼青年学生党员的重要途径,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我们相信,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的领导下,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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