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子证据在检察实务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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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证据在刑事调查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作为一种有效的手段,为刑事调查提供了可靠的证据来源。

本文将探讨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的定义、分类以及其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是指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和保全与电子设备、系统和网络相关的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是短信、邮件、社交媒体内容、计算机日志、数据备份等。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的目的是获取可靠的数字证据,为刑事调查提供确凿的证据依据。

首先,对于电子证据的分类,主要包括主动取证和被动取证两种方式。

主动取证是指在调查开始时,采取与被调查者合作的方式,获取其电子设备、系统或网络中的相关证据。

例如,警方依法调取犯罪嫌疑人手机中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

被动取证是指在没有被调查者的配合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取证据,例如,通过黑客手段获取犯罪分子的电子邮件、社交媒体账号等信息。

其次,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首先,电子证据具有客观性和确凿性。

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可以准确记录、保存并提供详尽且难以篡改的信息。

其次,电子证据具有高效性和全面性。

通过电子证据取证技术,调查人员可以有效地减少侦查时间和工作量,快速获取大量的证据信息。

此外,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可以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了解其日常活动和交流方式,从而为刑事调查提供更全面的依据。

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调查中的应用领域广泛。

首先,它在网络犯罪调查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网络犯罪如网络诈骗、网络侵入等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问题,通过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可以获取犯罪分子的网络活动记录、通讯记录等。

其次,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逐渐扩展到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其他领域。

例如,通过追踪电子银行交易记录和资金流向,可以揭示金融犯罪的行踪;通过提取电子设备中的著作权侵权证据,可以还原知识产权犯罪的实际过程。

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运用与律师对策

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运用与律师对策

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运用与律师对策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电子证据在法律诉讼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子数据的产生和存储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的常态。

在法律领域,电子证据的出现为律师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也为诉讼的过程带来了全新的维度。

电子证据的重要性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保存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聊天记录、云端文件、视频和照片等。

相较于传统纸质证据,电子证据具有保存便捷、数量庞大、真实性易核查等特点,因此在法律诉讼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律师们通过分析和利用电子证据,可以更准确地还原事实真相,提高诉讼胜诉的机会。

电子证据的出现也促使律师们不断提升自身的科技水平,以更好地理解和利用这些信息,为当事人提供更有力的辩护和代理。

律师在处理电子证据时的策略面对涉及大量电子证据的案件,律师们需要制定有效的策略来处理这些信息,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有利结果。

数据收集与整理:律师首先需要全面收集相关电子证据,并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确保不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数据分析与评估:律师应当具备一定的科技能力,能够对电子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发现其中的关键信息和矛盾之处。

证据呈现与辩护:律师需要在法庭上清晰、有力地呈现电子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辩护策略,同时对对方提出的电子证据进行有效驳斥。

电子证据的运用已经成为当代诉讼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律师们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新技术,以更好地利用电子证据为当事人服务。

只有掌握了电子证据的特点和运用技巧,律师们才能在法庭上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类案件,取得更好的诉讼结果。

观点: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律师们应当加强对电子证据的理解和运用,不断提升自身的科技水平,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法律环境,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问题研究数码时代的到来,电子证据的使用已经成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和技术性,其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问题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电子证据的认定问题是电子证据适用的首要问题。

在刑事诉讼中,法庭需要对提交的电子证据进行认定,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然而,与传统的实物证据不同,电子证据往往是通过计算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产生和存储的,因此,其本身很容易被篡改和伪造。

为了保障电子证据的有效性,法院需要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其进行鉴定,如数字取证技术、电子证据提取技术等。

同时,法官还需要对电子证据的生成过程和存储环境进行调查和审查,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次,电子证据的保全问题也是电子证据适用的重要问题。

由于电子证据的数字化特点,其可以被轻松地复制、传播和删除,因此,电子证据容易受到篡改、丢失和破坏的威胁。

为了保护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刑事诉讼程序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保全措施。

例如,通过法院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保存、保管电子证据,或者通过数字签名和时间戳等技术手段对电子证据进行加密和保护。

此外,为了防止电子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被恶意篡改,法院还应建立起对电子证据的监管机制,确保其能够真实可信地呈现在法庭上。

此外,电子证据的取证和审查也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电子证据的技术性和复杂性,很多人在提取和审查电子证据时存在一定的难度。

一方面,由于电子证据的数量庞大,如何有效地筛选和提取有关证据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电子证据的种类繁多,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法院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知识来审查和解读这些证据。

因此,为了确保电子证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设立专门的技术人员和机构,负责对电子证据进行取证和审查,并向法庭提供专业的意见和结论。

此外,电子证据的法律适用问题也亟待解决。

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和技术性,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往往无法完全适应电子证据的处理要求。

浅析民事诉讼视野下电子证据的适用

浅析民事诉讼视野下电子证据的适用

浅析民事诉讼视野下电子证据的适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电子证据的应用既有其优点,也有其限制和问题。

本文将从民事诉讼视野下来浅析电子证据的适用。

一、电子证据的定义和种类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保存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

根据其形式和来源,电子证据可分为以下几种:电子邮件、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合同、电子发票、互联网上的证据等。

二、电子证据的适用条件1.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是判断其是否能够作为证据的关键因素。

为了保障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需要严格掌握收集、保全、鉴定等环节,同时要避免证据链断裂等问题。

2.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作为证据的基本要求,因此需要保证电子证据的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同时要保证电子证据不因修改、删除等行为而失去证明能力。

3.法律法规的适用性。

电子证据的适用应当符合当前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满足法律上的规定和程序要求。

三、电子证据的比较价值相对于传统证据,电子证据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电子证据存储空间相对较小,容易备份和传输。

2.电子证据可同时存在于多个载体上,保障证据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3.电子证据的获取相对方便,可以快速获取证据。

4.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相对较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加密、数字签名等方式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相对于传统证据,电子证据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1.电子证据的取证标准和程序尚不明确,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规范。

2.技术手段对证据的影响较大,例如证据链断裂等问题。

3.电子证据需要经过技术鉴定,同时需要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和鉴定。

4.电子证据的获取、传输和存储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需要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保障。

1.电子证据存在的意义。

电子证据具有更大的适用范围和更高的证明力,因此可以作为有效证据用于民事纠纷的解决。

2.电子证据适用的限制。

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越来越依赖于电子设备和网络,由此产生的大量电子数据成为了民事诉讼中关键的证据形式。

电子证据,简单来说,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信息。

这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文档、短信、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网络交易记录、电子签名等等。

与传统的书证、物证等证据形式相比,电子证据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首先,电子证据具有易变性。

电子数据很容易被修改、删除或伪造,而且这种操作往往难以留下明显的痕迹。

这就给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带来了挑战。

其次,电子证据具有高科技性。

其获取、保存和分析往往需要借助专业的技术手段和设备,对司法人员的技术素养提出了较高要求。

再者,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

它不像实物证据那样直观可见,而是以数字代码的形式存在,需要通过特定的设备和软件才能呈现和理解。

在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应用具有广泛的场景。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或电子合同达成的协议可以作为关键证据。

在侵权纠纷中,网络上的侵权言论、图片或视频等电子信息能够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

在劳动纠纷中,员工与雇主之间的电子沟通记录、电子考勤记录等有助于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然而,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并非一帆风顺,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证据的收集就是一个难题。

由于电子证据分布在不同的设备和网络平台上,获取的渠道和方式可能受到法律和技术的限制。

比如,未经授权获取他人的电子数据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导致证据无效。

而且,对于一些加密的电子数据,如何合法有效地破解获取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证据的真实性认定也是一大难点。

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如何确定其在生成、传输和保存过程中没有被修改,成为了法官判断其证据效力的关键。

这就需要借助专业的技术鉴定和审查手段,比如数字签名、时间戳、数据备份等技术的应用。

证据的保管和出示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研究

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研究

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研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证据的使用越来越频繁。

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储的信息,包括电子邮件、文件、短信、社交媒体留言等,它在司法鉴定过程中的运用已成为研究的热点之一。

本文将探讨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并分析其优势和挑战。

首先,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可以提高证据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传统的纸质证据存在篡改、损毁等风险,而电子证据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防篡改,避免了纸质证据可能存在的问题。

同时,电子证据的提取和复制更加方便和准确,能够保留原始数据和元数据,为鉴定人员提供更多信息,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次,电子证据的运用能够提高司法鉴定的效率和成本控制。

相比于传统的纸质证据,电子证据的获取和传递更快捷方便。

通过网络传输、云存储等技术手段,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取到远程的电子证据,大大缩短了鉴定的时间。

此外,传统的纸质证据需要占用大量的纸张和物理空间进行存储,而电子证据可以以电子方式保存,节约了时间和空间成本。

然而,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风险。

首先,电子证据的获取和分析需要专业的技术知识和工具支持,鉴定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电子取证和数据恢复的技能。

此外,电子证据具有易篡改性、易丢失性和易伪造性,特别是在涉及网络黑客、密码破解等技术手段的情况下,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很容易受到质疑。

因此,在电子证据在司法鉴定中的运用中,需要加强技术手段和法律保障。

一方面,司法机关应当积极引入先进的取证和分析工具,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另一方面,应加强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保管,制定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对于电子证据的鉴定和认可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被鉴定的证据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承认。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和道德的审慎考虑。

电子证据的获取和使用不应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相关的个人信息应当得到妥善保护。

电子证据的法律保护与运用

电子证据的法律保护与运用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电子证据在日常生活和司法领域中的使用越来越普遍。

然而,与传统的纸质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在法律保护和运用方面存在一些独特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电子证据的法律保护与运用,并讨论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一、电子证据的定义和种类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储的任何用于证明事实的数据或信息。

电子证据可以分为两大类:有形电子证据和无形电子证据。

有形电子证据是指以可见形式存在的,如电子邮件、短信、图片、视频等。

无形电子证据是指以无形形式存在的,例如云计算、数据分析和算法等。

二、电子证据的法律保护1. 权益保护在电子证据的使用中,个人、企业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

例如,个人的隐私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不能被滥用。

因此,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 数据可信度电子证据的可信度是其法律保护的重要因素。

在电子证据的收集和提交过程中,需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各国应建立科学规范的技术标准,以保证电子证据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3. 知识产权保护随着电子证据的广泛使用,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变得尤为重要。

在网络环境下,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易于发生。

因此,应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

三、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1. 提高司法效率电子证据的使用可以加速诉讼过程,提高司法效率。

与传统的纸质证据相比,电子证据的获取和分析更加快捷和高效。

此外,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可以更好地从复杂的电子证据中提取关键信息,为判决提供有力的支持。

2. 扩大证明范围传统证据的获取通常受限于时间、地点和物质条件,而电子证据消除了这些限制。

通过互联网和数据存储技术,电子证据的获取变得更加简便和全面。

这使得法院可以更充分地获取证据,更全面地了解案件的真相。

3. 防止证据篡改电子证据的特点之一是易于修改和篡改。

因此,在电子证据的使用中,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非常重要。

电子证据的数字签名和时间戳技术等可以帮助防止证据被篡改,确保证据的可靠程度。

电子证据在司法中的认定与法律适用

电子证据在司法中的认定与法律适用第一章:电子证据的定义和类型电子证据是指在电子通信、计算机网络、数字存储介质等电子设备中产生的记录个人或者组织行为的数字信息。

电子证据的种类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即时通讯记录、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同时也包括电子文件、电子表格、电子图片、录像、录音等不同形式的数字信息。

第二章:电子证据在司法中的认定1.电子证据的搜集在搜集电子证据时,应该注意保持其原始状态,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搜集的过程应该完全记录,包括当事人、时间、地点等信息,以便后续审判使用。

2.电子证据的分析在证据鉴定方面,需要考虑的因素不仅包括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还需要考虑其可靠性。

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电子证据,例如加密文件、黑客攻击的记录等,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才能进行鉴定。

3.电子证据的保护在电子证据的保护方面,需要使用专业的软件工具进行保护,以防止证据被篡改、移动或删除。

同时,也需要设置完善的权限管理机制,以保证证据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电子证据在法律中的适用1.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在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认定需要满足法定证明标准,并且需要符合刑事诉讼的原则和要求。

在审判刑事案件时,对于存在争议的电子证据,要进行鉴定分析。

鉴定结论应该符合科学证明规则,并且经过审判机关的讨论和鉴定结果得出。

2.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在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认定同样需要满足法定证明标准,并且需要符合民事诉讼的要求和原则。

在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中,电子证据成为了重要的证明方式,需要进行鉴定分析。

但是对于存在电子证据的民事纠纷,需要注意证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以免对证据进行人为操作和篡改。

3.电子证据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适用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电子证据成为了重要的证明方式。

例如,在侵权诉讼中,可以通过对被控侵权方的电子邮件、短息、微信等通讯记录进行调查和鉴定。

第四章:电子证据在行业中的适用1.电子证据在金融行业的适用在金融行业中,电子证据成为了重要的证明方式。

浅谈电子数据取证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

浅谈电子数据取证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作者:上官申子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8年第01期摘要: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是计算机学与法学相互交叉的一门学科,是随着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侦破犯罪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新技术,包括计算机及所有与数字技术相关的取证领域。

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应用最广泛的是手机取证技术和计算机取证技术两大类。

关键词:电子数据;取证技术;职务犯罪一、电子数据取证技术简介电子数据是指与案件有关的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电子签名、访问记录等电子形式存在的证据。

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是侦查技术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存在于计算机和相关设备中的电子数据的确认、保护、提取、显现、转换和归档等。

取证的主要对象包括硬盘、手机、存储卡等各种电子数据的存储介质。

1.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是当前职务犯罪侦查的基本手段目前,信息化时代已经来临,作为信息化载体的移动电话、电脑和网络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影响着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信息化在为人们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为职务犯罪提供了新方式和新途径。

信息化、高科技促使职务犯罪手段和犯罪危害迅速升级,智能性、隐蔽性、多样性、严重性、复杂性凸显,侦查办案的难度不断增大。

传统的查办职务犯罪“两条腿加一张嘴、两张纸加一支笔”的侦查手段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侦查工作的需要,现阶段必须借助先进的高科技手段才能够发现犯罪、证实犯罪,因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时刻树立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是当前职务犯罪侦查的基本手段的意识,凡是遇到与有关涉案人员的手机、计算机等电子产品,都应该按照程序提取后送到技术部门,由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专门设备对电子数据进行固定、恢复、提取、分析。

2.电子数据取证的基本原则(1)介质不损害原则。

在电子数据存储介质的传输、保管过程中要注意防剧烈碰撞、防磁,避免破坏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在进行提取分析使用时,应当注意保护存储数据设备的完整性。

(2)数据原始性原则。

在我们分析、提取和查看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数据时,应当注意不更改其中的原始性数据,也就是以“只读”的方式进行各种操作。

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研究

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研究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兴起,人们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活动和交流发生在数字世界中。

因此,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讨论电子证据的定义、种类、收集和保全以及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一、电子证据的定义和种类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方式产生、存储、传输和处理的证据。

它的种类包括电子文件(如电子邮件、文档、图片、视频等)、电子数据(如手机通讯记录、社交媒体记录、GPS轨迹等)以及电子设备(如智能手机、电脑、硬盘等)。

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相比,有数字化、复制、易保存、易搜寻等特点,也更容易被篡改或伪造,因此在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保全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二、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保全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程序合规。

律师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和标准收集证据。

例如,应当在取证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告知取证的方式、范围和目的。

同时,要考虑证据是否存在隐私和商业机密等问题,确保取证过程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证据收集工具。

有许多专门的电子证据收集工具,例如数据恢复软件、手机解锁器、网络抓包工具等,可以帮助律师有效地收集电子证据。

3. 证据备份。

为了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应及时对证据进行备份。

备份可以避免证据丢失或被篡改,并能够保证证据的可追溯性。

4. 证据分析。

律师需要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和解读,发现证据中的关键信息和潜在问题。

例如,可以通过网络流量分析和身份验证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

三、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非常广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纠纷案件。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电子邮件、电子合同、在线聊天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流和协议。

2. 知识产权案件。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可以凭借电子证据证明侵权行为。

例如,在侵犯商标权的案件中,可以利用网络抽样调查、网站截图等证明侵权行为。

3. 离婚案件。

在离婚案件中,可以利用电子证据证明夫妻一方的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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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电子证据在检察实务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以计算机为代表的高科技工具得到了越
来越广泛的应用,刑诉法将电子证据列为新的证据种类。电子证据在检察机关的
应用逐步开展,本文对电子证据协查和鉴定在检察实务应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与
对策,进行简单的探讨和阐述。
关键词:电子证据;检察实务;刑诉法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
所谓电子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定义为:指随着计算机及互联网络的发
展,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因电子化数据交换等产生的证明案件事实
的信息。我国《刑事诉讼法》将其定义为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
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
二、电子证据在检察实务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电子数据本身易丢失、易篡改
电子数据易丢失性是指电子数据在被作为证据固定前极有可能被修改,包括
删除、病毒感染、物理破坏等原因,因此当其被作为证据固定时,其内容已发生
变化,造成所提取证据的失真;采用拷贝方式收集的电子数据,从证据固定到使
用的过程中,也可以被修改,造成其在被使用时的内容与原证据内容不符。电子
数据的存储形式及介质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它很容易被伪造、篡改,并且很难察觉
伪造、篡改。比如:签名的模仿,图章的仿造,痕迹的故意制造等,稍有疏忽、
甚至是高度相似的,都有可能被伪造。
(二)相关法律不完善导致实务工作的困难展开
第一,电子证据相关法律不健全,尚未形成完整体系。我国关于证据方面的
法律制度建设的时间不长,且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单行证据法,电子证据相关的
法律渊源主要依附于现行的三大诉讼法,即《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
《行政诉讼法》,然而这三大诉讼法中没有对电子证据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在
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中,比如《电子商务法》、《电子签名法》以及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制定的规则中,虽然有针对性的明确了电子证据的相关规范,
如鉴定规则和勘验规则,但是其中的条款过于简单笼统,而且各个执法部门之间
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思想,因此,这些规范性文件形成不了体系。
第二,检察机关缺少具体工作细则,无法有效指导司法实践。检察机关自开
展电子证据应用以来,检察机关现有的检察细则大部分都处于讨论阶段,没有明
确的法条。正是由于缺乏规则,所以在检察机关司法实践中,应用工作缺乏有效
指导,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实属无奈。所以,尽快出台相应的规则,即是完善
电子数据法律的需求,也是司法实践的需要。
第三、无有效的法则规章支持导致部门之间沟通困难检察机关办案部门与技
术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地沟通。电子数据应用是一项跨部门的整体工作,而不是单
单依靠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该项工作是办案部门提出要求,技术部门根据要
求开展技术应用,工作的最终结果是提供侦破案件的线索或定案的证据。既然是
一项跨部门的工作,就需要供需双方的共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加强沟通是最好
的一条途径。然而,在实践操作中,经常会出现由于办案人员与技术人员沟通不
够,双方在“你要做什么”和“我需要怎么做”的理解上存在模糊,造成部门间沟通
不畅的原因有多种,如缺乏主动沟通意识、没有相关形式的沟通机会、部门领导
没有起到带头作用等等,究其原因,是缺乏相关完善的法律机制。
三、电子证据在检察完善方面的思考
(一)制定电子数据的取证制度,完善电子数据的程序性规定
1.统一法律文书。由于电子证据易篡改和易灭失的特性,应依法收集、存储、
传递、出示电子数据证据,并载明其形成的时间、地点、制作人、制作过程及设
备情等,必要时需配备见证人员以证明记录电子证据来源和形成时间、地点、方
式等使用保管情况。
2.增加对非法电子数据排除的条款。可以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第十四条
将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及物证、书证之外的其他证据。对于收集
电子数据证据不符合法定程序,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
理解释,如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则对该证据予以排除;对于采取非法
方式或手段获取的电子数据证据,应当对证据予以排除。
(二)加强人才培养建设
1.在检察人员招录环节,由于当前一些基层检察院技术人员往往只有1-2名,
因此在以后的公务员录用工作中,提高对优秀侦查技术专业人员的招录比例,吸
纳更多专业对口、熟练掌握电子数据运用的人才到检察队伍中来。
2.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合作。技术人员进行电子数据取证往往在案件进行时,
对于案件并不十分清楚,缺少针对性、因此,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应提前配合,
说明案情及重点,以期及时捕捉证据形成完整有力的证据链。
(三)学习经验与配合,加大资金投入
在我国,公安机关在电子数据侦查方而起步的较早,经验也较为丰富,可向
做的比较好的公安机关取经,比如哪些设备好用、哪些设备取证价值高、以及取
证的经验教训等。同时,结合自身条件,配置专业设备和软件,对于常用的设备
如手机定位系统、数据恢复软件、远程取证系统、网络取证等应予以补齐,对于
先进的稀缺设备可以向其他机关互借互补,对于大型的电子数据恢复实验室可以
由市一级设立,各县院共同使用。
(四)响应时代潮流,充分运用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交流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将电子数据上升到法
律层而,保证了侦查人员的取证行为有法可依,大大提高了侦破效率,侦查人员
只有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转变传统的侦查方式,才能让电子数据更好的为办案
实践服务。电子证据在检察实务中的重要性,所出现的问题应尽快实现,才能凸
显依法治国、构建法治国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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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彭长凤(1991.10-),女,安徽人,硕士研究生,单位:上海大学法
学院,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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