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
信用评级标准是什么

信用等级是信用(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企业资信评估结果对企业信用度划分的等级类别,它反映了企业信用度的高低。
西方国家划定企业信用等级,有的采用AAA、AA、A三类等级,也有的采用三类九级,即3A、3B、3C,通过划定企业类别来指导投资者的行为。
企业信用评级标准是:
1、AAA级: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2、AA级: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3、A级:偿还债务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
要把资信状况划分为不同的级别,这就要对每一项指标定出不同级别的标准,以便参照定位。
明确标准是建立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关键,标准定得过高,有可能把信用好的企业排挤出投资等级;反之,标准定得过低,又有可能把信用
不好的企业混入投资等级,两者都对信用评级十分不利。
因此,标准的制定必须十分慎重。
一般来说,信用评级的标准要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总体水平来确定,国际上通常采用全球标准,则信用评级的标准要反映整个世界的水平。
目前我国信用评级主要用于国内,评级标准可以只考虑国内企业的总体水平。
北京中企普信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定、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评定、企业信用管理、策划、培训为一体的信用评价机构。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0.1总则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
广义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诚信体系策划、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等,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并由有关机构推进落实,而且还要对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考核和持续改进。
狭义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是指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转移的管理技术、业务操作及相关的制度安排。
企业通过建立和实施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并进行内部审核,可以促进诚信制度和诚信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树立诚实守信的生产经营观念,履行社会责任,并将此观念贯穿于企业活动的全过程。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着重以企业的自身诚信水平提升为关注焦点,通过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在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中识别诚信要素,强化诚信自律,不断提高满足顾客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要求的能力,来获得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进而达到持续提高企业的诚信管理水平的目的。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分析顾客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要求,以及自身满足要求的能力,并做出必要的承诺;识别、预警、防范、控制与处置可能存在或已经存在的失信风险、诚信危机和失信行为,规定相关的过程,并使其持续受控,以实现满足这种要求和承诺,帮助企业持续提升诚信水平。
由于企业经营特点各异,企业文化千差万别,因此,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会千篇一律。
企业在构建诚信管理体系时,要充分结合企业自身的各个特点,考虑诚信体系建设的各个要素,同时合理处理好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规划诚信管理体系。
建立诚信管理体系是企业的一项战略性决策。
本标准旨在帮助各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建立运行有效的诚信管理体系。
通过诚信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帮助企业平衡和协调处理社会关系,担当社会责任, 进而实现持续提高企业诚信水平的目标。
统一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的结构、技术或文件不是本标准的目的。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评定企业满足顾客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以及企业自身要求的能力。
0.2诚信管理原则诚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内容之一。
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修订版)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二〇一〇年七月我国水产业已经成为农业产业经济中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对丰富农产品市场供应种类、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城乡居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增效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水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成为推动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水产企业的健康成长,树立行业信用形象,打造良好的信用管理基础,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关于建立我国社会信用制度的方针、“十一五”发展纲要中企业信用评价依据的记录重点以及水产企业的特点而制定的。
同时吸收国际同类企业的信用管理经验,尽量使标准更适合我国水产企业的实际,突出其可操作性。
本标准采用了信用的广义定义,并侧重强调企业在交换过程中的商务活动信用和企业经理人的信用以及企业商务活动中资质、纳税、信贷、履约、商品质量、服务和对员工的信用等方面的重点。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崔和、邸刚、孔庆泰、郑淑惠、李涵之、王炜、余匡军、林洪、罗永康。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1. 总则本标准对水产行业企业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规定了水产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采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水产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依据和划分;规定了水产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水产企业,包括水产品生产企业和水产流通与加工企业。
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信用指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水产行业企业在经营(生产)管理过程中,依据法规和约定履行义务的意识、能力、条件和行为结果所取得的信任。
3.2 商务信用水产行业企业在经营(生产)活动中与交换相关的信用行为。
3.3 守信水产行业企业依照法规信守承诺、履行约定的行为。
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企业标准2020版

QB企业标准Q/HYX001-2020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0-12-25发布2020-12-25实施企业信用评价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信用评价主体、评价业务、管理与监督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信用机构开展的企业信用评价、信用认证、商业信用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准则。
GB/T22120-2008企业信用数据项规范GB/T CCA-001-2009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规范GB/T CCA-002-2009个人信用信息数据规范GB/T 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GB/T22116-2008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GB/T22117-2008信用基本术语GB/T22118-2008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规范GB/T23791-2009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GB∕T23794-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XB/T CCIS3600-2015中国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公示内容和格式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信用服务信用服务是指通过采集、加工信用信息,提供相关信用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般包括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或称商业信用)、信用评级(或称信用评估)、信用评定、信用认证、信用管理咨询与培训及其他业务类型。
3.2商业征信也称企业征信,指由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通过合法渠道采集、整理、加工企业信用信息,形成相应信息集合报告,或做出一-定的分析形成深度或专项信用报告的经营性活动。
3.3信用评级(或称信用评估)指由依法成立的信用服务机构,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科学指标体系,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影响经济主体(主权国家、金融机构、工商企业之个人等)或金融工具(贷款、债券、资产证券化、商业票据等)的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其按时偿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并用简单明了的符号或分数表示出来。
企业信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信用管理,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信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营主体。
第三条企业信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平公正;(二)诚实守信、诚信为本;(三)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四)社会监督、自我约束。
第四条企业信用管理应当以企业信用信息为核心,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信用评价、信用修复、信用激励和信用惩戒等措施,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第二章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与归集第五条企业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经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信用评价信息、其他相关信用信息等。
第六条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成立日期、注册资本等。
第七条企业经营信息包括企业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进出口数据、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第八条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公告等。
第九条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包括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价结果。
第十条企业其他相关信用信息包括政府奖励、荣誉称号、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
第十一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采集、真实准确;(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三)动态更新、及时归集。
第十二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渠道包括:(一)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公共信息平台;(二)企业自行申报;(三)第三方机构提供。
第三章企业信用评价第十三条企业信用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二)科学合理、简便易行;(三)动态调整、持续改进。
第十四条企业信用评价应当采用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五条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包括:(一)基本信息指标;(二)经营信息指标;(三)信用评价信息指标;(四)其他相关指标。
第十六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为AAA、AA、A、B、C、D六个等级,等级越高,信用状况越好。
GBT-9002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GB/T CCA9002-2009企业信用评价规范中国信用行业标准2009-02-28发布 2009-03-15实施中国信用协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53 术语和定义·54 企业信用评价主体·74.1 征信机构·84.2 信用评估人员·84.3 权利与职责·85 企业信用评价业务·95.1 一般规定·95.2 基本原则·95.3 评价程序·105.4 评价报告·136 管理与监督·166.1 机构管理·166.2 机构自律·166.3 机构备案·166.4 业务报送·16附录A(规范性附录) 企业信用评价要素指标·17附录B(规范性附录)信用等级限制性与调级性条款·25附录C(资料性附录)评级结果与信用等级划分·27前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五部委《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商秩发〔2009〕88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及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治贿发〔2008〕2号),规范信用服务机构企业信用评价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业社会认知度与行业公信力,实现自律框架下信用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信用协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业内开展企业信用评价、认证业务的有关会员单位联合制定了中国信用行业标准《企业信用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doc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2018年修订版)
(1)企业无不良记录和违规处罚的计20分
(2)企业有以下不良记录的扣分,可出现负
分: 评价标准数据来源数据时效
1)通报批评、警告:-2 分/次;2)经济处罚:-5 分/次;3)停止招投标资格:-10 分/
次; 4)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15 分/
次;
5 )吊销单项资质:-20 分/
次;
6)撤回单项资质:-20 分/
次;
7)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0 分/
次;
8 )清岀建筑市场:-100 分。
(3)本项不设下限,按处罚次数累计扣分,可出现负分,在总得分中扣除。
若同一时间因同种原因
进行多项处罚,按处罚扣最高分计算。
不良记录来源于天
津市、区行政建设主管部门。
上一年度。
安徽省建筑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

安徽省建筑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企业信用分由企业基本信用分和企业项目信用分构成。
一、企业基本信用分企业基本信用40分,由企业初始分、企业动态分、企业突出良好行为信用分和企业严重不良行为信用分构成(见附表1: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用评分内容和记分标准)。
(一)企业初始分初始分20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企业均可获得20分初始分。
外省进皖企业,均直接获得20分初始分。
(二)企业动态分动态分20分,根据企业资质等级、企业产值、科技创新、外埠市场开拓等评定。
外省进皖企业,初次备案的,动态分为0分;已经备案的,动态分比照本省同等同类企业考核,但外埠市场开拓不计分。
(三)企业层面突出良好行为信用,最高加10分。
由企业对社会贡献、取得的奖项和受政府表彰构成。
(四)企业层面不良行为信用,最高扣10分。
主要包括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围标串标;引起较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秩序;建设主管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严重不良行为。
二、企业项目信用分企业项目信用分由企业所有单个项目信用分的平均分构成。
单个项目信用分评定(见附表2-5)。
(一)单个项目良好行为信用分。
良好行为信用分60分,由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行为(20分)、质量行为(20分)、安全文明施工(20分)构成。
(二)单个项目不良行为信用分。
不良行为信用分60分,由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行为(20分)、质量行为(20分)、安全文明施工(20分)构成。
(三)单个项目信用分评定。
(1)单个项目良好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行为、质量行为、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信用分分别按实际发生累加计算;每部分行为信用分不得超过20分上限值。
(2)单个项目不良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行为、质量行为、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信用分。
按如下公式计算:单个项目市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不良信用分值=(实际所检查项目的信用得分总和/实际所检查项目的应得信用分总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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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的年龄结构;
——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比例;
——具有认证专业资格认可人员的比例;
——专职管理人员和兼职管理人员的比例;
4.1.2.3审核员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认证机构应确保从事影响认证工作诚信度的审核员应是能胜任的。认证机构应按规定的要求,对审核员的选择、聘用、培训、监视、见证、考核、评价等活动进行管理,维持认证队伍的稳定性。
目次
前言……………………………………………………………………………………………………………Ⅲ
引言……………………………………………………………………………………………………………Ⅳ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9信用评分creditscoring
对信用主体的信用进行的量化分析和评价。
4
4.1基础要素
本条款用于评价影响认证机构信用的基础要素以及确保认证活动有效实施所必须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信用环境等关联的重要资源。
4.1.1认证机构基本情况
影响认证机构信用的基本情况包括(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影响最高管理者诚信素质的因素包括(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最高管理者从事管理工作的时间和经历;
——最高管理者的教育程度和教育背景;
——高层管理者信用意愿;
——最高管理者倡导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最高管理者对机构品牌的关注度;
4.1.2.2中、高层管理人员
影响中、高层管理人员诚信理念的因素包括(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2117-2008、GB/T22119-2008、GB/T19000-2008、GB/T27000-2006和GB/T19580-20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信用credit
信用主体之间履约信任的预期。
3.2信用主体subjectofcredit
a)认证机构注册的基本情况
——认证注册资本金以及注册资本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的关联规定;
——认证机构成立的时间以及从事认证活动时间;
——认证机构的社会定位和体制;
b)认证机构的规模
——认证场所的面积;
——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的数量和管理方式,确保认证机构对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管理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全资或控股分支机构的数量及比例;
432荣誉和贡献认证工作科技研究等方面获得的荣誉及其对社会的贡献能够反映认证机构的信用水44信用记录认证机构应收集且保留以下的信用记录以证实遵纪守法诚信认证的管理理念于认证活动中得到了理解和运441于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信用记录认证机构应收集其于认证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信用管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
——认证机构雇员的数量;
c)认证机构的资质
认证机构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注册且获得关联的资质。
——被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资格(如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
——被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专业范围;
——获政府部门授权、委托的领域和范围;
4.1.2人力资源
本条款用于评价认证机构为确保认证活动有效实施而建立的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员管理体系。
认证机构应对认证活动制定政策和目标,建设诚信制度,建立威慑机制、警示机制和处罚机制,通过认证机构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职业经理人、管委会等制约方式)的监督,确保诚信守法理念于认证机构各个层次中得到理解、实施和保持。
认证机构应保持对违法、违规等各种不诚信行为处理的记录和决议。
4.2.1.2人员管理
认证机构应确定、提供且维护认证活动所需的基础设施,适用时,基础设施应包括:
——建筑物、工作场所(如:面积、地理位置);
——办公设备的配置情况(如:专职人员的人均设备金额);
——支持性服务(如通讯设备);
——信息系统;
——投诉、申诉处理系统;
4.1.4工作环境
认证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内部信用环境、管理环境和收入水平,促使认证机构自身和及其从业人员提高诚实守信的意愿。
——人员稳定性和流动率;
——从业人员对收入的满意程度;
4.2.1.3测量和改进
认证机构应策划且实施信用信息(包括内部从业人员、认证客户情况、自身信用情况等)的收集、分析、改进机制,完善申诉、投诉回应和处理机制,主动收集内、外部信息,消除不诚信以及潜于不诚信的因素,提高认证机构的诚信度。
4.2.2认证能力
认证机构信用评价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认证机构信用评价的标准。
对认证机构进行信用评价是促进我国认证机构诚信运营,提高其信用度和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认证机构的信用评价严格执行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对认证机构的要求,充分考虑影响认证机构信用的因素,力求科学、简便、透明、客观地评价认证机构的信用情况。
——认证项目外包比例;
——认证小企业的比例;
——认证客户所于产业领域分布情况和集中度;
4.2.2.2认证流程控制和公正性能力
认证机构应制定措施,通过对认证流程的控制,确保审核员到场的真实性,保证审核人天数符合规定的要求,提高认证的有效性。
认证机构应保持CNAS的认可结果和检查结果。
4.2.2.3科技创新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
4.1.2.1最高管理者
认证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向认证机构传达诚信运营和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于机构内提倡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的价值观,确保诚信理念于认证机构中得到沟通和理解。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认证机构长短期发展规划,明确认证机构的发展定位以及发展理念,将诚信理念纳入认证机构的发展理念中,建立且完善认证机构的诚信体系。
信用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客观、真实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信用评级机构对认证机构的信用评价,认证机构也能够按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以提高认证机构的信用等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认证机构应提供证据证明组织有能力按规定的要求对审核方案策划、认证实施过程、认证决定、认证结果监督、分场所控制、分包活动控制等进行控制,确保认证结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4.2.2.1认证业务结构
反映认证活动诚信度的因素包括(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从其它认证机构转来的认证项目比例和自行开发项目的比例;
——认证业务来源;
本标准的附录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且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
为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引导且督促认证机构树立信用观念,改善认证行业信用情况,提高认证服务质量信誉,促进我国认证市场秩序规范、有效、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认证机构信用评价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GB/T18346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8346-2001,ISO/IEC17020:1998,IDT)
GB/T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GB/T27021-2007,ISO/IEC17021:2006,IDT)
GB/T27024合格评定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GB/T27024-2004,ISO/IEC17024:2003,IDT)
3术语和定义…………………………………………………………………………………………………
4评价指标……………………………………………………………………………………………………
4.1基础要素……………………………………………………………………………………………
4.2能力要素……………………………………………………………………………………………
参和信用活动的组织或自然人。
3.3信用行为creditbehavior
信用主体于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影响其信用的各种行为。
3.4信用信息creditinformation
反映或描述信用主体信用情况的关联数据和资料等,主要包括政府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
3.5信用记录creditrecord
GB/T19011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GB/T19011-2003,ISO19011:2002,IDT)
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8,ISO9000:2005,IDT)
GB/T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27000-2006,ISO/IEC27000:2004,IDT)
a)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
——速动比率;
b)运营能力
——资产周转率;
——资产周转天数;
c)获利能力
——收入增长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
——总资产利润率;
d)参考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确认的完税方案,分析和评价认证机构的财务情况;
4.2.4抗风险能力
认证活动所引发的责任。
认证机构仍应对认证机构面临的外部信用环境(如机构所于地的地方信用政策环境、行业信用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其对认证机构发展可能带来的机遇和风险。
4.2能力要素
认证机构应对管理能力、认证能力、财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等信用保证要素进行控制,确保认证结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