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收入、费用和利润》重难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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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收入、费用和利润》重难点归纳

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跟着高顿网校小编一起来学习2015《会计》重难点归纳之第十一章节《收入、费用和利润》预习考点:

第一节收入

一、收入的定义及其分类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一节收入的内容。

【知识点】:收入的定义及其分类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销售商品收入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一节收入的内容。

【知识点】: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如果商品售出后,企业仍对商品可以实施有效控制(例如具有融资性质的售后回购),则说明销售不能成立,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但如果企业仅保留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如房地产公司销售商品房时保留的物业管理权),不影响收入的确认。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2.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通常为公允价值。某些情况下,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

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1.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的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2.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如果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发生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的,企业不应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1)现金折扣

销售商品时采用总价法确认收入,即按不扣除现金折扣的金额确认收入。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计算现金折扣时是否考虑增值税题目中会做出说明。

(2)商业折扣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3)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销售退回的处理

(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若原发出商品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2)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

商品收入、销售成本等。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5.特殊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提示】

(1)按照(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按上述规定,会计与税法对售后回购业务的处理相同,因此售后回购业务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2)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应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税法上按照分期收款分期确认收入的原则处理,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3)对于能够估计退货率的销售退回,会计上对于估计的退货部分既不确认收入也不结转成本,而是按照差额转入预计负债中,税法上应全额确认收入,也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三、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一节收入的内容。

【知识点】: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1.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条件

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否可靠估计,依据以下条件进行判断。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表明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成进度,通常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以及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应用

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相关成本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期确认的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期确认的成本=提供劳务预计成本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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