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化学与化工学院2019复试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化学与化工学院(2019)复试方案

复试分数线

复试流程

2019年3月22日

下午14:00凭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报到,审查证件,领取“复试流程表”,参加复试笔试,笔试时间15:30-17:30。

报到地点如下:复试笔试科目为《基础化学》的考生:34号楼340403;

复试笔试科目为《物理化学(二)》的考生:34号楼340201;

复试笔试科目为《化工原理》的考生:34号楼340404;

请考生报到时携带以下材料:

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

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

(报到时间地点若有更改,以招办系统打印的复试通知书为准)

2019年3月23日

上午8:30 考生集合,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正态分布,将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化学工程专硕考生分成若干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组别和顺序,同时进行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知识综合面试,面试将进行一天(下午面试的考生学院提供午餐盒饭)。

集合地点:五山校区北区博学楼318(所有学硕),博学楼408(所有专硕);

携带证件:初试准考证、复试流程表、身份证。

2019年3月24日

1、上午9:00公示成绩

1)公示期:2019年3月24日-3月26日;地点:学院逸夫工程馆大厅布告栏。

2)在成绩公示期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学院、学校招生办、学校纪委提出申诉,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申诉电话:87110291,地点:工程馆B06;邮箱:lcgang@;

学校招办申诉电话:87113401;

学校纪委申诉电话:87110195。

2、成绩公示期间,公示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进行体检及双向选择导师复试环节,公示期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结果。

1)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可领取“录取成绩小条”,直接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预录取导师和专业。材料分发地点:学院工程馆105室,时间:3月24日9:30-10:30。

2)初步确定好导师、专业的考生请立即返回学院工程馆105室登记,时间:3月24日上午9:45-12:00,下午请交工程馆108室。

3)登记导师信息后,领取《体检表》(体检表上需一张照片及加盖学院公章),上午:工程馆105室,下午:工程馆108室。

2019年3月25日

上午8:00-9:30 体检

1、考生携带《复试流程表》、《体检表》参加体检,地点:校医院(近东区食堂)。

2、体检无需空腹,但建议学生在检前休息好,避免熬夜,勿饮酒。

3、体检收费:约100元/人。

上午11:00

1、体检完毕的考生请将《复试流程表》(校医院已盖章)交回工程馆105室;

2、相关考生签订《协议书》。

3、《现实表现复审表》、《调档函》(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除外),由考生自行在招办系统打印。

其他事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019年3月21日上午9:00-12:00,《无机化学》,下午14:30-17:30《有机化学》,报到地点:工程馆108室,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评分方案

一、复试方式

1. 专业课笔试

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化工原理》、《物理化学(二)》、《基础化学》,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30%,闭卷考试。

2.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口语与听力相结合,时间约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0%。

3.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约1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60%。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4.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的,加试科目为《无机化学》和《有机化学》,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两门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四舍五入只保留整数部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0%+复试成绩×50%×5。

4、按照“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化学工程专硕”三个专业分别组织复试,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录取总成绩保留4位小数,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中的面试、笔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