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调研报告范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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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调研报告范文篇1

为提高食品源头质量安全水平,增强质监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有效性,4月上旬,XX市质监局联合市政协深入到该市XX市、XX县及十堰城区20余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深入细致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走访、发放问卷等多种形式了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状况,摸清了底子,征求了建议,明白了困难,查出了问题,探索出了部分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XX市监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的基本作法

一是摸清企业底数。通过质监部门近两年的排查,全面掌握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35家, 其中,小作坊小企业1835家,占90%以上;无营业执照企业1102家,占54%;无卫生许可证企业978家,占48%; 93家企业的106个单元产品取得了生产许可证,占应办证企业的9%。

二是建立监管网络。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建了食品监管科,建立了三员、四图(三员指食品监管员、信息员、协管员,四图指企业变化动态图、质量安全警示图、责任监管落实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目前,六个县市区四图全部建立,确定专职食品安全监管员154名,聘请社会食品安全协管员140名、信息员1039名,监管网络覆盖率100%。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通过两书一报告制度(与政府签订责任书、与企业签订责任书、向政府报告监管情况),全市形成了政府负总责、部门抓监管、企业负主责的责任制度体系。与1113家小企业小作坊食品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把食品质量安全纳入目标责任进行考核,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质监部门把食品源头监管列入“一号工程”,举全系统之力狠抓落实。完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共划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区32个,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域监管责任网。

四是严格市场准入。充分发挥食品市场准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调整产业政策两大功能,帮助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对于基本符合条件或经过改进能达到发证条件的食品企业,帮助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检测手段。鼓励企业走抱团发展道路,整合资源,联合做大做强。

五是强化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无证无照”企业及时报告政府,并告知相关部门予以整治,先后对259家无营业执照企业和232家无卫生许可证企业进行了联合整治。二是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桶装饮用水、白酒、小麦粉等几类食品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关闭桶装饮用水企业6家,白酒生产企业1家。

六是加大宣传教育。向媒体通报每季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暴光不合格企业及产品名单,让假冒劣质产品无生存之地。利用3.15、质量月等专项活动,深入社区和村组,发放食品消费常识,帮助群众识假辨假,提高群众质量安全意识。

通过质监部门的努力工作,全市近两年没有出现区域性和重大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由前3年的76%上升到81%。

二、XX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困难

(一) “小散乱”严重。从调查的情况看,“小”是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散”、“乱”是特点。以下几组数据充分说明上述情况:截止到2007年3月30 日,全市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35家,其中,小作坊小企业1835家(指不足8人的企业),占90%以上,由此足见其“小”。全市203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区域划分,城区416家、丹江708家、XX县305家、郧西125家、XX县123家、竹山60家、竹溪298家;按产品划分,粮食加工515 家、油脂加工420家、茶叶142家、调味品25家豆制品213家、乳制品2家、肉制品145家、饮料及冷冻饮品46家、饼干糕点174、白酒类158 家、黄酒28家、卫生用品2家、酱腌菜27家、其他140家。从数量上看,各县市区几乎是平分秋色,从种类上看,也是小而全,由此可见其“散”。

质量安全形势最严峻的是“乱”。突出表现在小作坊生产设备落后、厂房条件简陋、技术水平差、人员素质低、无标准生产(2035家企业只有571家进行了标准备案,有标生产率仅28%),有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更为严重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最近,质监系统就查处了两家用碱性橙生产豆腐的小企业,行为十分恶劣,有两人被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政协委员在今年4月3日巡查城区8家食品生产企业中,有6家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红卫的一家豆腐坊工人睡在黄豆上,加工房间污水横流、苍蝇乱飞,所有食品原料都没有合格证明,没有一台检验设备。由于这些小作坊分布广且隐蔽,加上居无定所,生产没有规律,有的白天关门晚上生产,监管难度很大。

(二)制假手段诡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行“地道战”、“游击战”,即选择厂区、民房造假,经常移动窝点。二是添加非食用原料。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如:吊白块、甲醛、矿物油、非食用色素、滑石粉、工业盐等。三是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和过量使用色素、焦亚硫酸钠、苯甲酸、山梨酸等,如在粉丝、面条中加入吊白块、甲醛或硼砂,在水发海产品中用甲醛、双氧水、氢氧化钠等浸泡,在酱卤肉制品、火锅鱼头汤中加罂粟壳,在豆制品中掺大白粉,在饼干、糕点中掺矿物油,在白酒中掺兑工业甲醇等。四是回收超前变质食品再加工出售。五是篡改生产日期和保值期。标注产品生产日期推迟或延长保质期。

六是侵犯知识产权。假冒国内其他厂家的知名品牌,这一现象在糖果酒类食品中尤为突出。七是以假充真。用霉变、饲料或原料加工而成的伪劣食品,如用霉变的陈大米加矿物油抛光而成的“肥仔米”、“有毒大米”;用霉变花生、碎方便面、饼干渣,再加甜味剂、麻油、味精磨制成的芝麻酱;用病死猪肉加工成的香肠;用霉变的月饼做新月饼等;在蜂蜜中大量对水、掺饴糖、淀粉糖、麦芽糊精等;藕粉中掺薯粉、土豆粉;红薯淀粉、葛粉、蕨粉、百合粉中掺玉米淀粉等;用豆干或面筋假冒为酱卤牛肉、羊肉或鸡肉串;在小麦粉掺滑石粉;茶油、芝麻油中掺菜油、豆油或棕榈油。八是用不安全材料包装食品。如使用工业泡沫制作蛋糕盒等。在日常食品监督检验中,表现出最经常性的问题主要是面粉增白剂超标、植物油掺假和过氧化酯超标、食品的细菌总数和大肠杆菌超标、酱油的营养成分达不到标准要求和个别食品过量加入添加剂、白酒的酒精含量低、食品包装净含量不够等主要指标。这些既给监管者增强了人力上的压力,又增加了技术和智力上的难度。

(三)经费保障不够。初级阶段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因需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所需经费非常庞大。方方面面都需要开支,最大的最必要的两项开支是人员和技术装备。人员就是指除有工资保障的专职监管人员外的食品协管员和信息员,技术装备主要指食品巡查车及一些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目前,在全市32个责任区里共聘请社会食品安全协管员140名,信息员1039名,其中十堰城区两员共205名,若按每人每月50元的电话交通补助计算,全市每年所需最低经费708600万元,XX市区需要12.3万元。如果按要求每个县市再配备一台食品流动检测车和建立一个简易食品检验室,每台车按7万元、每个实验室按20万元计算,又需要一次性投入资金189万元。两项总和全市共需资金2598600万元,其中十堰城区需要经费46.3万元。这几年,全市质监系统共自筹150多万元资金用于添置车辆、建立四图、巡查企业,但每年“两员”补助经费及流动检测车经费无法自己解决。如果这些经费长期不能落实,势必影响社会监管人员和积极性,也会给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检测设备落后。企业检测设备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监管部门检测设备是执法与监管的重要保障。食品检测设备落后既包括企业又包括监管部门。从全市食品加工企业看,在此次调查随机抽样的2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只有7家企业有简陋的食品检验设备,每家企业的检验设备仅有1台,完全不能保障出厂检验的需要。从质监部门看,全市仅有市质检所能开展我市一些主要食品的质量检测项目,六个县市区的检验设备很落后,适应不了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全市无一台食品流动检测车。

(四)执法手段不力。近两年来,全市共接到群众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210起,立案查处67起,结案60起。但案件的执行到位率却很低,只有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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