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韩国食品检测标准
论出口泡菜生产CCP点的设置

论出口泡菜生产CCP点的设置赵明王金玲(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沈阳 110016)摘要:出口泡菜在原料种植和成品生产过程中易受到多种有害物质污染,化学污染主要存在原辅料的种植过程,微生物污染存在于生产过程。
该产品是一种不经过热加工处理而直接食用的食品,因此残留有害物质易引发人体疾病,并容易导致国外的技术壁垒。
本文运用HACCP危害分析的方法,探讨泡菜从种植到生产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危害及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泡菜 HACCP 残留有害物质泡菜是广大消费者广泛喜爱的一种腌渍食品,其口味独特、营养易吸收,并有开胃理气、降低胆固醇等功效。
由于泡菜一直以来是韩国的传统食品,目前韩国是泡菜最大的消费国。
但是,因为韩国所处地理位置的限制,导致韩国本土白菜的种植面积不足,收获季节单一,不能保证泡菜生产原料的正常供给。
而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一年四季都有白菜的出产。
加之极其低廉的人工成本,我国对韩国的泡菜出口具有极大的优势。
然而,由于目前泡菜生产企业的规模大小不同、生产过程卫生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导致出口泡菜的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证,较易引发国际贸易纠纷。
因此将HACCP的管理模式引入到出口泡菜的生产加工全过程中是十分必要的,必将进一步确保出口泡菜的产品质量,促进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泡菜生产属于传统的生产工艺,工艺简单。
主要经过:选菜—腌渍—清洗—涂抹—装箱。
虽然工艺简单,但是存在着蔬菜农药残留和致病微生物残留的两大不安全隐患。
所以对出口泡菜的HACCP管理应侧重于原、辅料的种植、采购和验收,以及致病微生物的控制等重要环节,经过对出口泡菜的生产各环节关键控制点的调查和研究,认为设置2~3个CCP点比较适宜。
1危害分析1.1 原料卫生安全泡菜的原料为白菜。
原料采购阶段引发的危害主要是农药化学品残留问题和重金属超标问题。
由于对韩出口的泡菜常年需求量都较大,原料收购渠道复杂。
极易因为个别农户对农药和化肥的滥用而导致农残超标;或者因部分地块的土壤、灌溉用水污染而导致重金属超标。
韩国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中文)

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施行 2009.8.12] [保健福祉家族部令第132号, 2009.8.12, 全文修订]保健福祉家族部 (食品政策科)02-2023-7785第1条(目的) 为规定“食品卫生法”及同法施行令委任的诸般事项及其施行所需的事项,制定本规则。
第2条(食品等的卫生处理的标准) “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法”) 第3条第3项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器具或容器、包装(以下简称“食品等”)的卫生处理标准如附表一。
第3条(允许销售等的食品等)系含有或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有含有和沾染之忧的食品等,但符合下列各款之一的食品医药品安全厅长可根据法第4条第2款附加条款认定没有危害人体健康之忧而无须禁止销售等。
1. 符合法第7条第1项、第2项或法第9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食品等的制造、加工等的标准及成分规格(以下简称“食品等的标准及规格”)的;2. 虽无第1款的食品等的标准与规格,但由食品医药品安全厅长经法第57条规定的食品卫生审议会(以下简称“食品卫生审议会”)的审议,认定其有害程度没有危害人体健康之忧的。
第4条(禁止销售的病畜肉等)法第5条所指“以保健福祉家族部令规定的疾病”指下列各款的疾病:1. “畜产物加工处理法施行规则”附表3第1款丙目规定的禁止屠宰的家畜传染病;2. 李氏杆菌病、沙门氏病、巴氏杆菌病以及旋毛虫症。
第5条(食品等的限时标准及规格的认定等)①制造和加工食品等的人根据法第7条第2项或法第9条第2项,可限时取得有关制造、加工等的标准和成分规格的食品如下列各款:1. 食品(仅限于用于原料时)甲.国内首次用作原料的农产物、畜产物和水产物等;乙.以提取、浓缩和分离等方式取自农产物、畜产物和水产物等,意欲用作食品的原料。
2. 食品添加剂甲.采用提取、浓缩、分离和精制等方式,从天然物质取得有用成分的物质;乙.以根据法第7条第1项,由食品医药品安全厅长公示的成分制造出来,用于对器具或容器、包装的杀菌、消毒的食品添加剂(以下称“器具等的杀菌、消毒剂”)。
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影响因素及潜力

出口结构
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以初级农产品为主,如蔬菜、水果、 水产品等。同时,一些加工农产品如罐头、食品等也占据一 定市场份额。
出口市场分布
出口地区分布
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山东、辽宁、黑龙江等省份。这些省份地理 位置靠近韩国,且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
加强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韩国在农业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共同研发适合两国农业发展的技术和产品,
提高两国农业生产的整体水平。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本研究旨在探讨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 口的影响因素及潜力,为两国农产品 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研究范围
本研究将涵盖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 的现状、影响因素以及潜力等方面的 研究,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02
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现状分 析
出口规模及结构
出口规模
03
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影响因 素分析
政策因素
01
02
03
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与韩国签订的自由贸 易协定有助于减少关税和 非关税壁垒,促进农产品 贸易的自由化。
农业政策
韩国的农业政策,如农业 补贴和价格支持,可能影 响中国农产品的竞争力。
贸易政策
韩国的贸易政策,如进口 限制和配额,可能限制中 国农产品进入韩国市场。
农产品检验检疫与通关
03
中韩两国在农产品检验检疫和通关方面合作紧密,能够确保农
产品快速、安全地进入韩国市场。
05
提高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竞 争力的对策建议
HACCP整理出来

1、白皮书P70备案制度30年历史:1984年出口食品厂、库最低卫生要求---1994年出口食品厂、库卫生要求---2002年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201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2、白皮书P80六项食品安全基本原则:1、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质,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行,3、保留食品连的食品安全信息,保持产品的可追溯性,4、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质量管理人员,5、实施食品防护,6、建立诚信机制,确保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
3、白皮书P117评审依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及其应用准则》;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的《卫生规范》;申请人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出口国相关法律法规4、白皮书122企业识别的CCP与审核员判断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多、少、不一致三方面展开)当评审员判定的关键点与企业不一致时,双方应充分沟通。
评审员需确认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来自最新的法律法规、科学刊物、公认的指南、专门机构和专家的经验,是否科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评审员在于企业危害分析的比较评价中,可能会发现企业增加或者减少了显著危害和关键控制点,湖综合关键控制点定位不准;对此,评审员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据HACCP原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的判断;任何情况下,显著危害的判断都应该准确。
5、白皮书P112现场评审关注点:评审前收集必要的企业基本信息,评价企业的危害分析,GMP和SSOP执行情况的检查,预防性维护保养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教育与培训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产品的标识、追溯和回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HACCP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国外注册企业的检查。
6、白皮书P124HACCP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A监控:是否按计划实施,CL是否持续符合,监控是否按频次,有无监控设备,操作是否恰当,设备是否校准,记录,复审;B纠偏:是否加工调整,是否实施纠偏,期间的产品处理,如多次发生是否采取预防措施,记录;C验证:有无首次确认,CCP验证记录,CCP设备校准记录,终产品监测实施,有偏差时是否纠偏,记录,复审,签名,查HACCP小组活动。
第九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

•⑸卫生检验证书(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主要证明供食用的动物制品、食品的卫生检疫及 人发检验情况,例如肠衣、罐头食品、蛋品、乳 制品、冻鱼及人发等商品。 •⑹消毒检验证书(Disinfectio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主要证明动物制品及食品经过消毒处 理的情况,如猪鬃、马尾、羽毛、山羊毛等商品。 •⑺产地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Origin) 主要证明一些商品的原产地。
二、我国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 标准
•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 2、对外贸易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标准 •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低于对外贸 易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标准的,按合同中规定的检 验标准检验。 • 4、按生产国标准、有关国际标准或国家商检部门 制定标准检验。
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
二 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到岸品质,到岸重量”
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时,卖方须承担到货品质或数量 的责任,对卖方不利。
三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该方法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是目前 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四 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 品质 “离岸重量,到岸品质”
签订检验条款要注意的问题
⑴在商检条款中必须明确检验的时间、地点;规定 复验期限和复验地点;明确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 出具何种检验证书。 ⑵要使商检条款与合同中的品质、数量、包装等方 面的条款相互衔接,以防由于某一条款订得过于苛 刻或过于繁琐以致事后无法出具商检证书,或因出 证不及时而难以议付。 ⑶检验条款的规定要切合实际,规定合理的检验条 件。
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与管理(秦贞奎)

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与管理秦贞奎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本人简介现任:PA国际基金会理事,PA国际北京代表处副主席,兼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动物检疫分会理事长,中兽医协会名誉理事长等职。
曾任: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院长,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总兽医师(兼任中国检验检疫协会、中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会长),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副局长等职。
内容提要一、出口商品的国外需求一、出口商品的国外需求二、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二、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三、出口商品的风险与防控三、出口商品的风险与防控(一)国际或区域间的法律、标准框架和规定1.世界贸易组织(WTO)文件和贸易准则、公约(如国际环保公约等)。
2.TBT/SPS/协定和市场准入、合格评定程序。
3.国际标准与行业规定,如WHO(世界卫生组织)、FAO(世界粮农组织)、OIE(国际动物卫生组织)、IPPC(国际植物保护组织)。
4.区域性文件,如亚太经合组织(APEC)、欧盟的《罗马条约》等的文件规范等等。
(二)双边、多边的政府间协议、文件检疫条款等等举例1the AQSIQ and MOA for cattle to be exported from Canada to P.R.China) (1)病、牛结节性疹、布氏杆菌病。
白血病、胎儿玩杆菌病、弓形体病和胎儿滴虫病的临场症状。
流行性出血症的报道病的检验:兰舌病、结核病、副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牛地方流行性白血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粘膜病。
琼扩实验和补体结合试验。
举例2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柑橘输华植物卫生条件议定书:…..输往中国的柑橘,须产自加利福尼亚州无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和墨西哥石蝇AnastrephaCitrus crinklyvirusxyloporsispv.citri.APHIS)(三)进口国的法规、标准和市场准入与许可规定(如认证认可等措施)。
国际食品添加剂法规及标准

九、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
• 6、出口报检 、 • 报检材料: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 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 文件等。 • 出口食品符合出口要求的,由检验检疫 机构按照规定出具通关证明。 • 出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依法可 以进行技术处理的,技术处理合格后方 准出口;依法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 技术处理后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22
带入原则
• 1、由复合食品的配料所带入的食品添加剂; • 2、由食品添加剂、食品酶制剂和食品用香料 带入食品; • 3、专用于生产复合食品的食品,如果该复合 食品允许使用某一种食品添加剂; • 4、婴幼儿食品不适用; • 5、不得具有技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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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味剂的许可原则: • 非致龋齿的食品或无糖食品的生产中用于替 代糖;替代糖以提高保质期;生产特殊营养 用途食品 • 甜味剂的使用原则: • 1、以94/35/EC的附录为基本条件 • 2、婴幼儿食品禁用甜味剂 • 3、有限的带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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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味剂的许可和使用规则
• • • • • • •
甜味剂的带入原则仅在以下情况中允许: 1、无糖复合食品; 2、降热量复合食品; 3、低卡路里复合特殊膳食; 4、非致龋齿的复合食品; 5、延长保质期的复合食品; 6、上述复合食品的配料允许使用甜味剂。
甜味剂的带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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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味剂的使用规则
山梨糖醇;甘露糖醇;麦芽糖醇; 山梨糖醇;甘露糖醇;麦芽糖醇; 餐后甜点和类似产品 麦芽糖醇;乳糖醇;木糖醇; 麦芽糖醇;乳糖醇;木糖醇;赤藓糖 糖果点心类 醇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天门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天门 ); 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 );糖 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糖 精及其钠、 钙盐; 精及其钠、钾、钙盐;新橘皮苷二氢 查尔酮;阿斯巴甜- 查尔酮;阿斯巴甜-安赛蜜盐 无酒精饮料 餐后甜点和类似产品 糖果点心类 以糖浆或可咀嚼形态提供的食品补充 品 无酒精饮料 餐后甜点和类似产品 糖果点心类 糖果点心类 以糖浆或可咀嚼形态提供的食品补充 品
国际食品添加剂法规及标准

原框架
21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则
• 1、允许使用的品种及条件由特定指令作 出详细规定
• 2、允许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 • 3、允许用于食品用香料,但不得在食品
中具有技术功能作用。 • 4、食品添加剂的最大限量根据是食品销
售时状态确定。对于干燥、粉末、浓缩 的食品,最大限量根据按照使用说明进 行复原后的食品进行计算。
国际食品添加剂法规及标 准
培训转训教材
转训时间:7月29日;参加人员:技术中心、质量中心
徐华孝
1
食品添加剂知识点
• 肯定列表原则(大多肯定列表,有些是否定列表)。 • 带入原则(日本的TBHQ和香港的甜蜜素该条不适用) • 比例原则 ( ) 同功能比例添加小于1 • 出口从严原则
2
第一部分
食品出口情况介绍
19
一、新规主要内容
• 1、食品添加剂种类扩大到26类 • 2、重新审议所有食品添加剂 • 3、甜味剂只能用于下列目的:在降热量食品、
非致龋齿的食品或无糖食品的生产中用于替代糖; 替代糖以提高保质期;生产特殊营养用途食品 • 4、着色剂只能用于下列目的:对于由于加工、 储存、包装和经销中颜色受到影响的食品,用于 恢复这些食品的原有外观;使食品在视觉上更具 吸引力;对无色食品着色。 • 5、婴幼儿食品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 • 6、建立食品添加剂用食品添加剂清单
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通报原料情况。 • 种植、养殖场应当建立原料的生产记录
制度,记录保存不得少于2年。 • 每一批原料出具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
证明文件。
16
九、进出口食品全管理办法 简介
• 6、出口报检
• 报检材料: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 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 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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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韩国食品检测标准
一、引言
韩国作为一个重要的食品出口国,其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确保韩国出口的食品符合国际标准并满足进口国的要求,韩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严格
的食品检测标准。
本文将针对韩国出口食品的检测标准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相关行业
提供参考。
二、韩国食品安全法规
韩国食品安全法规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存储、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
食品生产
企业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并接受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验。
韩国政府还建立了食品标准
和规范体系,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际标准。
三、出口韩国食品检测标准的重点内容
1. 食品成分分析
出口韩国食品必须符合韩国国家标准和进口国的相关要求。
对于食品的成分分析是其
中的重要环节,检测人员会对食品中的营养成分、添加剂、重金属等进行严格检测,以保
证产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 食品安全标准
韩国对出口食品的安全标准要求严格,包括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致癌物
质等方面的评估和检测。
韩国政府实施了严格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确保出口食品的质量
和安全性。
3. 检测方法和标准
出口食品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必须符合韩国国家标准和国际通用标准。
检测机构必须具
备资质,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方法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出口食品认证
出口韩国食品必须通过认证机构的审核,取得相应的出口资质。
对原料、生产工艺、
包装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
四、韩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韩国政府建立了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厅、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院、食品生产环境卫生检查
院等专业机构和相关协会,负责韩国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厅还积
极参与国际食品标准的制定和协调工作,确保韩国出口食品符合国际标准和要求。
五、出口韩国食品检测标准的挑战与展望
1. 国际标准的适用性
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出口韩国食品需要符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食品标准和要求,检测标准的适用性成为一个挑战。
韩国政府需要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合作,及时调整和
更新出口食品的检测标准,使之更加贴近国际市场需求。
2. 技术设备和人才培养
食品检测技术水平的提升对于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韩国政府需要加大技
术设备和人才培养的投入,提高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3. 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
韩国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不仅涉及政府和相关机构,也需要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
积极参与。
韩国政府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加强自律,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
全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结语
出口韩国食品的检测标准直接关系到韩国食品产业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韩
国政府应充分重视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不断完善食品检测标准体系,确保出口食品符
合国际标准,并为相关行业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韩国食品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管理,提
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为韩国食品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