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供货与安装技术协议(技术规范书)
电动葫芦技术规格书模板

起重设备(电动葫芦)技术规格书编制:审核:批准:×年×月×日一、总则1.1项目概述1.1.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XXX装置电动葫芦招标采购工作。
1.1.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了该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监督和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格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4在签定合同后,采购方仍保留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合理的要求供货方应给予配合。
1.2项目描述及要求1.2.1 XXX装置需采购电动葫芦X台,以满足现场生产需要和检维修作业需求。
1.2.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的设计、制造、供货、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些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制造单位应按本技术规格书要求和行业规范,重新设计完整的设备图纸及零部件图纸,编制制造方案,选择合适材质及核算性能、载荷,保证设备制造质量满足我厂正常生产使用的要求。
1.2.3卖方对整套设施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1.2.4卖方须执行本技术规格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2.5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2.6卖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1.2.7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2.8本技术规格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设计依据1.4项目功能二.技术要求2.1相关标准规范GB3811-08 起重机设计规范GB6067-85 起重机安全规程GB/T1306-94 电动单梁起重机JB4315-86 起重机电控设备GBJ232-8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700 碳素结构钢GB50278-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19-90 包装、储备图示标志ZBJ19010-88 起重机减速器GB6164.3-85 起重机橡胶缓冲器GB5117-85 碳钢焊条GB5118-85 低合金钢焊条GB700-88 碳素钢埋弧焊用焊条用焊剂GB5293-85 焊接钢丝GB1300-77 低合金结构钢GB4628 车轮以上标准以最新版本规定为准,且不仅限于以上标准。
电动葫芦、天车、起重设备技术协议合同

电动葫芦、天车、起重设备技术协议合同(合同编号: )xxxxxxxxxxxxx项目起重机技术协议甲方:公司乙方:公司2014年03月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确保设计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并能充分满足现场实际要求,经三方共同协商,针对隆德项目的起重设备达成如下协议,本技术协议为商务合同的附件。
一、总则1、本协议适用于xxx项目,它包括起重机的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技术要求。
卖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现行工业标准技术先进、生产实用、运行可靠、便于维修、经济合理的优质产品。
二、技术参数三、技术要求1、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实验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GB3811-2008《起重机械设计规范》(2)GB/T14405-2011《通用桥式起重机》(3)GB5905《起重机实验规范和程序》(4)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5)GB606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程》(6)JB4315-86《起重电控设备》(7)ZBJI9011-88《起重机底座式减速器》(8)GB4628-88《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9)GB4628-84《桥式起重机圆柱车轮》(10)ZJB8007.1-j8007.3-87《起重机用铸造卷筒》(11)GB1005.1-1005.5-/88《起重吊钩》(12)GB6164.12-85《起重机缓冲器》(13)GB6333-86《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14)GB4046-83《电力设备安装设计导则》(15)GB/T13384《机电产品通用技术条件》(16)GB12602-90《起重机机超戴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17)JB/T6390-92《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18)JB/T7017-93《起重机用液压缓冲器》(19)JB/T9008.1-2004《电动葫芦标准》2、起重机的工作部件应有防止灰尘的保护措施,并且易于检查、维护和更换零部件。
2024年行车电动葫芦维保技术协议范文

2024年行车电动葫芦维保技术协议范文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鉴于甲方为使用行车电动葫芦设备的单位,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特邀请乙方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达成以下技术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维保计划,对行车电动葫芦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工作。
1.2 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为甲方提供设备故障排除和维修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服务标准
2.1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备制造商规定的维护标准执行维保工作,并保证维护过程中不会对设备造成任何损坏。
2.2 乙方应保证其维保人员具有相关的维修技能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检修设备。
第三条费用清单
3.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维保计划和服务内容支付给乙方相应的维护费用。
3.2 如乙方在维保过程中需要更换零部件或进行其他额外的维修工作,应经过甲方同意并另行支付费用。
第四条保密条款
4.1 双方同意对协议中的所有商业机密和技术细节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2 在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遵守保密条款的约定,确保维保技术细节的机密性。
第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为本协议的全部内容,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月__日。
电动葫芦技术规范书75869

循环水电动葫芦技术规范书二O —二年四月五日电动葫芦技术规范书12.6 C ;极端最高气温41.1 C ;极端最低气温-22.2 C ;历年平均最 高气温18.5 C ;历年平均最低气温7.4 C ;最热月(7月)平均最高气温 35.5 C ;最冷 月(1月)平均最低气温-12.3 C ;地面最高温度66.6 C ;地面最低温度-30.0 C ;大气压 1016.3Pa ;湿球温度26.7 C 。
2. 历年平均相对湿度64.8% ;历年最小相对湿度0.0% ;地面平均温度14.4 C 。
3. 年最大降水量 1127.0mm 年最小降水量 237.5mm 历年平均降水量 574.4 mm ;历 年最大日降水量194.9 mm 。
4. 历年最大冻土深度65cm 历年平均最大积雪深度22cm 历年平均雾日数16天;历 年平均降水日数74天;历年平均雷暴日数26天;历年平均大风日数17天;年平均日照 时数2633.1小时。
5. 供电类型:交流电; 380 V ; 50 Hz 。
6. 灾害天气:台风、雾、风暴潮、雷暴。
二、 设备名称及用途 设备名称:电动葫芦 用途:吊运物料、维修设备。
三、 设备参数及数量四、设备供货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各部件的设计、 制造、安装、验收均应按照有关的国际标准及规范执 行,同时也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若两者有矛盾,按较高标准执行) 。
本技术规范书仅对该设备做出了最低限度技术要求,对于未提及的技术要求按照最新 的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一)总体技术要求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维修方便和劳动保护 条件。
2、 所有部件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条件下均能安全、经济、持续运行,无过 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考虑方便日常维护 (如加油、紧固等)的需要。
一、厂区条件1. 历年平均气温3、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2025电动葫芦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 第一条 安装设备 1.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电动葫芦的安装服务。 1.2 安装地点: (具体地址)。 1.3 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葫芦本体、附件、配套设施等的安装调试。
第二条 安装时间 2.1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工作。具体安装时间表由双方协商确定。
2.2 乙方若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安装,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商延期。
第三条 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对所安装的电动葫芦质量负责,确保设备安装后运行稳定,达到甲方要求的技术指标。
3.2 安装完成后,乙方应提供一定期限的免费保修服务(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4.1 双方根据安装设备的数量、型号及安装难度等协商确定安装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4.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安装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5.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安装,甲方有权按照逾期天数向乙方追讨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对于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 注意事项及解决办法: 1. 确保合同各方信息准确无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和电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更新合同。
解决办法: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应定期核对合同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更时立即通知对方。
电动葫芦安装合同

电动葫芦安装合同甲方(安装商):•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客户):•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以下条款,达成本合同:第一条安装项目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电动葫芦在乙方工厂(地址详见上述乙方信息)的安装服务,安装项目包括:•电动葫芦的基础安装;•电动葫芦的电气接线;•电动葫芦的调试;•其他不可预见的切实必要的工作。
第二条验收标准甲方须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安装后电动葫芦的性能符合要求。
乙方有权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
如果验收不通过,甲方应在乙方指出不符合的地方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整改完毕。
第三条安装费用1.安装服务项目:电动葫芦的安装、调试、验收。
安装费用为XXX元人民币。
2.甲方保证所安装电动葫芦的质量并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免费维修服务限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
3.如果在安装的过程中发现需要使用特殊工具或材料,需由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的特殊工具与材料费用将另外计算。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一周内支付50%的安装费用的预付款。
安装完成后,乙方须在收到发票后不迟于2周时间内支付剩余的50%安装费用。
第五条迟延履行责任1.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履行期限的延误,乙方应该自动取消该次安装的安排,甲方须在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安装,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履行期限的延误,甲方应当在履行之日起按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作为迟延履行期间的违约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款项,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本合同规定的安装服务,并提出解除本合同的要求且不退还已预付的款项。
2.如果甲方不能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安装服务或协管服务,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安装服务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电葫芦安装合同范本

电葫芦安装合同范本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甲方: [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 [甲方地址] 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乙方地址] 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电葫芦安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项目概述甲方就电葫芦的采购与乙方进行合作,并委托乙方进行电葫芦的安装工作。
二、安装要求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求,将电葫芦安装在[安装位置],确保其安装牢固、稳定。
2.安装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安全施工。
3.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安装说明书,包括电葫芦的使用方法、保养方法等。
三、工期与支付方式1.本项目工期为[工期]个工作日,工期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2.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支付。
支付方式如下:–首次支付: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首次支付比例]%,共计[首次支付金额]。
–进度支付: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甲方每完成一定进度,向乙方支付相应比例的合同金额。
–最后支付: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最后支付比例]%,共计[最后支付金额]。
四、合同总价与变更1.本合同总价为[合同总价],包括电葫芦的采购和安装费用。
2.甲方需求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双方协商确定相应的合同金额及工期调整。
五、验收与保修1.乙方完成电葫芦安装后,甲方有权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2.如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3.乙方提供[保修期]的免费保修服务,包括设备故障免费修理和更换。
4.设备保修期过后,如需要维修,甲方可与乙方另行协商维修费用及服务方式。
六、违约责任1.若甲方或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起重设备(电动葫芦)技术规格书

起重设备(电动葫芦)技术规格书一、供货范围卖方提供的电动葫芦应为成套装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钢丝绳、卷筒、起升及运行驱动装置、就地控制箱(包括设备内所有连接电缆)和紧固件等。
应保证货物在安装、安全可靠运行时不另外需要配件。
二、设计条件·安装场所室内·室内环境温度0~40°C·起吊速度~8/0.8m/min·移动速度~20m/min·工作时间连续或间断三、性能及技术要求a.卖方提供的电动葫芦应在室内以连续或间断的方式长期、平稳运行。
要求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应小于8000 小时,整机使用寿命不应小于15 年。
b.电动葫芦驱动装置配备有两个独立的电机:提升电机和运行电机。
提升电机只需具有常速一种提升速度。
c.必须配备软性钢丝绳,其长度和强度要适应各种负荷条件(包括冲击负荷)安全系数不小于5。
d.所有的卷筒和滑轮直径至少是钢丝绳直径的20 倍,在需要的地方要配备导向杆以防绳索扭铰。
e.吊钩的最大负荷时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5。
必须配备安全、保护装置,以防吊钩在受载条件下张开。
吊钩必须通过球型旋转轴承后联结到卷筒的滑轮上,以避免装载物旋转时使钢丝绳铰扭起来。
f.就地控制箱·卖方随设备成套供应1 套就地控制箱,可实现对所供设备的联锁开停及自保护,控制柜至设备所有内部动力及信号电缆均由卖方成套供货,买方仅需提供一外接电源。
·控制箱上应带有手动开关,可就地手动控制每台设备的开停;就地控制箱应能实现设备的自保护,当设备发生任何一种故障状态时,应能自动停机。
·带有紧急停车按钮、故障报警指示灯。
并能够反应出各用电设备的防护等级及绝缘等级均应能满足室内长期稳定使用的要求,外接电源为 3 相/380V/50HZ,控制柜的防护等级为IP55。
四、主要材料以下列出本设备主要零部件名称及材料:钢丝绳卷筒ASTM A-48Class30B吊钩低合金钢钢丝绳316 不锈钢紧固件、连接件不锈钢五、检验卖方应负责设备安装后的负载性能测试,测定其起升速度、运行速度、功率、过载保护、限位保护等,测试时间不得少于 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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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供货与安装技术协议一、总则:1、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电动葫芦技术规格、性能、参数、指标的提供和设计、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以及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等事宜达成本技术协议的最低要求和标准。
2、技术规范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招标方的招标设备设施在设计、制造、安装、试验、技术培训等方面提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
3、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以及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并优于本技术规范提出的要求。
4、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本技术规范书并不妨碍投标方对投标设备的制造采用更高的制造及控制标准,对制造过程中涉及本技术规范书之外的材料及工艺要求通知招标方监制人员确认后方能实施。
6、本技术规范书涉及的制造要求及相关的技术标准,投标方应对本技术规范书所涉及的产品安全与质量全面负责。
7、所有零部件的制作、装配、安装严格按技术要求执行,制造零件的所有材料严格按国家有关部件标准的技术要求执行。
8、该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调试、验收中,充分突出其优化性、可靠性、耐用性、准确性,并严格按技术标准执行。
9、投标方提供自制无技术纠纷、高质量的、成熟的、可靠的、技术先进的产品。
10、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方可以提供完全满足本技术条件的产品。
11、招投标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CD1型电动葫芦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与调试、技术服务、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等事宜达成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和标准。
12、投标方具备电动葫芦性能测试的技术装备,该测试设备或装置必须是经过国内或国际相关权威机构核准的,所出厂的设备必须按国内或国际通用标准测试合格。
13、本技术规范书规定并不解除投标方为了保证在规定的操作工况下正常运行而必须对电动葫芦进行正确的设计和制造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并根据提供的相关参数结合现场实际进行设计和配置优化。
14、正常生产所必须的部件、必要的备件和安装、维修专用工具,无论在本技术规范中是否加以说明,均要提供完备。
15、供货范围中提出的所有设备部件等,其技术数据由投标方加以完善。
16、如果设备在设计或施工中出现明显缺陷,不能满足生产工艺需要的,招标方有权根据需要对设备的数量、尺寸、部件、运行方式进行修改或增减。
17、如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标准、规范与其它标准互有出入和冲突时,按其中最新者和最高标准执行,如有内容重复按现行最新的最高的标准、规范与规定执行。
18、本技术规范书作为中标后的最终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主要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冲突,按最新、最高标准和规范等执行。
二、设备设计、制造及检验执行标准、规范与规定:1、GB3811-2011 《起重机设计规范》;2、GB6067-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3、GB5905-2011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4、GB/T14405-2016 《通用桥式起重机》;5、JB/DQ4658-1991 《起重机成套电阻器》;6、GB10183.1-2018 《起重机车轮及大车和小车轨道公差》第1部分:总则;7、GB/T700-2006 《碳素结构钢》;8、GB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9、GB5972-2016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10、GB9286-2021 《色漆和清漆划格试验》;11、JB4315-2020 《起重机电控设备》;12、GB50055-2016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起重运输设备)》;13、GB10051-2010 《起重吊钩(1-5部分)》;14、GB12602-202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15、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6、GB1497-85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17、JB/ZQ2007-90 《起重机电气制图》;18、JB/T9008.1-2014 《钢丝绳电动葫芦》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19、JB/T9008.2-2015 《钢丝绳电动葫芦》第2部分:试验方法;20、JB/T9008.3-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21、JB/T9008.4-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试验方法;22、GB/T699-2015 《优质碳素结构钢》;23、GB/T6995.1-5部分-2008《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24、GB/T9439-2010 《灰铸铁件》;26、GBJ232-19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7、GB50278-2010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8、GB1102-74 《圆股钢丝绳》;29、JB/T1306-2008 《电动单梁起重机》;30、GB3323-2019 《杆融化含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31、GB1591-2018 《低合金结构钢》;32、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33、GB10095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34、GB11345-2013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35、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36、JB2299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装颜色和安全标志》;37、JB/T6391.2 《起重机用滑接输电装置技术条件》;38、ZBJ80/013.2 《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条件》;39、ZBJ80/013.3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电动机》;40、ZBJ80/013.7 《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41、GB/T4942-2021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42、GB6164.2 《起重机橡胶缓冲器》;43、JB/ZQ3680 《焊缝外观质量》;44、GB3768 《噪音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45、GB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46、GB18613-2020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47、IEC408 《低压空气断路器》;48、IEC157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49、GB755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50、GB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51、JB/T7565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52、GBJ87 《工业企业噪声设计规范》;53、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54、GB3836(1—35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器设备》;55、GB4720 《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56、JB/T2603—2008 《电动悬挂起重机》;57、JB/ZQ4000.3 《焊接件通用技术标准》;58、《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现行最新版;59、《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现行最新版。
60、技术协议仅列出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中执行的主要标准,未列出的标准和规范也必须同时满足;当标准、规范与招标文件、技术协议有冲突时,以高标准、规范和规定为准。
61、如上述标准、规范及规定在合同签订前有更新、修订或替换,执行最新的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及规定;以上标准、规范及规定中的要求与图样若有不一致之处,中标方应及时与设计院沟通,经甲方、设计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按严者要求执行。
三、采购货物规格、数量、参数及工作环境:四、技术要求:1、静载试验:按1.5倍额定载荷试验负荷要求;2、动载试验:按1.25倍额定载荷试验负荷要求;3、制动器、限位装置灵敏可靠,要求制动下滑量≤36mm;4、使用电源3项、交流、380V、50Hz,电压降压10%仍能启动;5、导轨中间的焊接口若需焊接,所用的焊条及焊接质量均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质量标准。
6、葫芦导轮轮缘与轨道间隙为3-5mm;7、安装完成后,运行过程中小车在导轨上运行过程平稳,不会跑偏,车轮踏面与导轨接触良好,无异常震动;8、轨道两端设置有弹性缓冲器,轨道或其连接的钢架上应设置接地线,接地线可用¢4-5mm的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25mm2的金属导线;9、电器装置所有电力回路、控制回路的对地电阻不得小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欧姆;10、起升电动机适应断续工作中频繁的直接启动。
11、提供的钢丝绳不得有绳股断裂现象,且钢丝绳直径与公称直径误差≤7%。
12、电动葫芦额定电压380V 50HZ 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摄氏度。
13、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应采用导绳器,吊钩空载下降时钢丝绳仍能从导绳器中排出;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时,钢丝绳对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
14、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不小于1.5兆欧,接地电阻不大于0.1兆欧。
15、电动葫芦型号和参数应符合 JB/T 9008.1及GB/T 9008.3 的规定。
16、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为名义值的±5%。
横行速度的允许偏差为名义值的±15%。
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为名义值的-5%。
17、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该能承受1.5倍的额定载荷,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该能承受1.25倍的额定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各受力构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做200/1的爬坡试验应该无异常现象;下滑量S小于等于V/100(V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8、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且电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
19、限位器应该安全可靠且应该有错相保护功能。
20、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音不得超过85dB。
运行机构空载下运转时,噪音不得超过80 dB。
21、热控元件的动作温度为160°+-10°或170°+-10°。
当带第二制动器时,其功能要求为: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时,第二制动器能可靠的支持住载荷。
22、机械式超载限制器:22.1、综合误差不大于8%;22.2、动作载荷不大于1.15倍的额定载荷;22.3、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的切断起生电力回路。
23、电子式超载限制器:23.1、综合误差不大于5%;23.2、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不大于1.1倍额定载荷;不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为1.25倍额定载荷;23.3、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的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24、吊钩应该符合GB/T10051.2中的规定。
25、钢丝绳应该符合GB/T8918中的绳18X7和绳6X37;其钢丝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570MPa。
26、减速机不得有漏油现象。
27、制作卷筒、卷筒外壳、小车墙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的钢板和型材,到工作环境温度为-20°到+40°时其性能不低于GB/T700中的Q234A或Q235B,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1到-25°时性能不低于Q235B,且低温冲击功(AK)不得小于27J;用热轧或冷拔钢管作为卷筒毛坯时,其材料性能应不低于GB/T699中的10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