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018最新保温施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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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施工承包合同

(成都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发包人: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甲方)

承包人:成都三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就甲方将成都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保温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相关事宜,双方依照我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施工任务,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成都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1.2、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1.3、承包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保温工程(具体范围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工程内容

1.1、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保温工程(具体范围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工期

3.1、开工日期:于年月日开工

3.2、竣工日期:于年月日竣工

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4.2、本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GB50189-2005、JG158-2004、JG149-2003、GB6566-2001、06CJ07和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设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等甲方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其他现行的有关法规及规范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3、施工质量标准:

4.3.1、保温层与墙体这间及各构造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

4.3.2、保温层表面平整、洁净,接茬平整,无明显抹纹,线脚、分层条顺直、清晰(毛面纹路均匀,平整度、阴阳用正负误差不超过2mm);抹灰基层面需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该工作面。

4.3.3、所用的材料品种、质量、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有施工验收及施工图要求;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抽样合格记录,并封样保存作为后续验货的依据;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才能用于本工程。

4.3.4、保温层厚度及结构做法应符合建设节能设计要求,保温层厚度均匀。

4.3.5、因乙方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影响甲方获得“天府杯”奖和该工程竣工验收,甲方的一切经济经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4.3.6、其它部位的要求和规定:

4.3.6.1、孔、洞、槽盒和管道后面的保温层面符合以下规定:尺寸正确,边缘整齐、光滑,管道后面平整。

4.3.6.2、护角和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塞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护角符合施工规定,表面

4.3.7、本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乙方在大面积施工前,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样板施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乙方才能进行大面积施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实施样板引路具体如下:

1)、样板做法:施工工艺流程明确后由乙方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经甲方审核后由乙方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

2)、样板确认:样板作好后必须经相关单位、部门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参与检查确认的单位部门包括:甲方工程部、项目部和乙方。

3)、样板交底:样板确认后,由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并作好书面记录。4)、工程实物样板是施工验收的标准依据。

第五条合同单价与支付

5.1、暂定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元(小写:¥1.00元);该工程结算价按双方签订合同中相关条款执行。

5.2、合同单价

备注:1、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包干方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固定单价包干都不予调整(含一切政策性调整)。固定单价包干包括所有直接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检测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2、甲方提供脚手架,此费用不含在固定包干工程单价中。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甲方将按政府部门的规定,与付款同步进行代扣代缴税金。

5.3.2、乙方保温层施工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总款的50%;防渗抗裂防水层施工完后付至工程总款的80%;

5.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移交完所有相关资料,10日内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结算款的97%;余3%做为质保金,保修期满结清后支付。

5.3.4、乙方所供屋面材料付款:工程竣工后5日内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完毕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结算款。

5.3.5、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甲方可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尾款:

(1)、乙方提交的工程量和质量认证资料不完整或不属实。

(2)、工程质量还存在待整改等问题。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

5.3.6、剩余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2年),交工验收达标2年后,7个工作日无质量问题时

5.3.7、保修金、工程款不计利息。

第六条维修和保修

6.1、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乙方原因(施工质量、材质等)造成该工程需要保修,乙方应无偿进行保修;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24小时内派人进行保修义务,直至业主(购房人)签字认可为止,否则,乙方将赔偿所有损失;如果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聘请其它专业公司进行保修,产生的费用全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含加收20管理费用)。

6.2、维修:乙方根据国家两书一证的精神,承诺在工程保修期满后,对该工程进行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工料成本费。

6.3、乙方负责保修的质量,每个保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验收确认方可;所保修项目应保证在一年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保修,相应的保修款顺延支付。

6.4、因质量问题乙方保修一次后,同一部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乙方除按合同进行保修外,还应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年保修期,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6.5、如以过两次(含两次)以上保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6.6、保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保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第七条工程量确认及结算

7.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报送工程结算书,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签证单等完整资料,上报甲方申请办理。在乙方提供完整工程量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审核完毕,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7.2、对乙方自行超出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7.3、面积计算规则:以固定包干单价为基础,在甲方核准的施工范围内按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按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的计算规则执行。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机构、代表及权限

8.1、甲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8.1.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龙加明职务:项目经理电话:

8.2、乙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8.2.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务:电话:

8.3、甲方驻工地代表权限

8.3.1、甲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其驻工地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驻工地代表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8.4、乙方驻工地代表权限

8.4.1、乙方授权其驻工地代表行使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的所有权利,且可与甲方签订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合同,并承担乙方在本合同改选中的所有义务。

8.4.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驻工地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以甲方驻工地代表或其授权的具体管理人员的意见执行。

8.4.3、乙方驻工地代表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8.4.4、乙方驻工地代表向甲方驻工地代表请假离开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时,乙方同意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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