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之文书送达服务产品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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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送达地址确认
在最高文件基础上补充和完善,如 第七条 【确认节点】、第十条 【最 终视为地址】
第三章 集约送达
明确各种送达方式的详细要求和具 体指导
不仅是要求,更是一线强力支撑
实操宝典
附件一
送达地址确认书和送达地址告知书 不光提要求,还给方法重指导,更
有模板,动作不走形。
附件二
北京法院电子送达告知书 详细讲解各种送达渠道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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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 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1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十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探索提高送达质量和效率的工作机制,确定由专门的送达机构或者由各审判、执 行部门进行送达。在不违反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十四、对于移动通信工具能够接通但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可以采取电话送达的 方式,由送达人员告知当事人诉讼文书内容,并记录拨打、接听电话号码、通话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内容,通话过程应 当录音以存卷备查。 十五、要严格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规定,加强对公告送达的管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有在受送 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才能适用公告送达。 十六、在送达工作中,可以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和社会力量,加强与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做好送达工 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要求基层组织协助送达,并可适当支付费用。 十七、要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意识,对于其他法院委托送达的诉讼文书,要认真、及时进行送达。鼓励法院之间建立委 托送达协作机制,节约送达成本,提高送达效率。
送达信用库
互联网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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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案特点
送达方式全覆盖
软件+服务灵活适配业务场景
实现流程再造,证据链保全
公告送达
电子送达
智能云柜实现法院材料出入统一归口 互联网+送达便民利民
真正减轻法官送达“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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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全覆盖
电话送达
• 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催收及送达文书均可 实时获取通话记录和录音,挂机即可查询 回放
人民法院按照上述地址进行送达的,可以同时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受送达人。 十、在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电子送达适用条件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探索电子送达及送达凭证 保全的有效方式、方法。有条件的法院可以建立专门的电子送达平台,或以诉讼服务平台为依托进行电子送达,或者采 取与大型门户网站、通信运营商合作的方式,通过专门的电子邮箱、特定的通信号码、信息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送达。 十一、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送达人员应记录传真发送和接收号码、电子邮件发送和接收邮箱、发送时间、 送达诉讼文书名称,并打印传真发送确认单、电子邮件发送成功网页,存卷备查。 十二、采用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的,送达人员应记录收发手机号码、发送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并将短信、微信 等送达内容拍摄照片,存卷备查。
5
相关文件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集约送达工作的规定(试行)
第二条 【送达方式选择 】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 书,应当以送达地址确 认为基础,优先引导 当 事人选择电子送达,以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为 主要方式,以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等其他方 式 为补充,以公告送达为 最后手段。
第一章 一般规定
6
பைடு நூலகம்
文书送达综合服务解决方案
7
方案框架结构
功能

电话送达


电子送达

邮寄送达
外出送达(直接、 转交、留置)
公告送达
委托送达
材料收转
保函送达
数据分析
送达地址库
接口
审判信息接口 电话录音接口 短信平台接口 EMS物流接口 地图信息接口 法院报公告接口 保险公司接口
……
平台
法院内网模块
送达回证库
数据交换模块
明确职责分工、职能部门、送达方 式选择等,形成地址库全市共享
提出优先引导当事人选择电子送达
高屋建瓴
第四章 附则
除涉外案件送达外均可参照执行 适用范围广
第七条 【确认节点】原 告起诉时,被告应诉答 辩或向其首次送达时, 第三人或其他诉讼参 与 人参加诉讼或向其首次 送达时,人民法院应要 求其确认送达地址并引 导受送达人选择电子 送 达方式 第十条 【最终视为地址 】当事人具有第八条拒 不提供送达地址情形, 依第九条规定仍不能 确 定送达地址的,自然人 以其户籍登记的住所或 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住 址为送达地址,法人 或 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 或其他依法登记、备案 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智慧法院之文书送达服务产品解决方案
提纲
▪ 文书送达痛点 ▪ 文书送达方案 ▪ 送达方案特点 ▪ 送达服务效果 ▪ 送达平台配置 ▪ 平台部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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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送达痛点
司法改革
送达效率低
送达费用持续攀高
立案登记制,案件量增加50% 法官员额制,法官减少50% 审判终身制,送达证据链保存
送达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的矛盾 送达方式多样化与手段单一化的矛盾 送达管理可视化与送达信息化落后的矛盾
(一)当事人在诉讼所涉及的合同、往来函件中对送达地址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二)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的书面材料中载明的自己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三)没有约定、当事人也未提交书面材料或者书面材料中未载明地址的,以一年内进行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中提供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四)无以上情形的,以当事人一年内进行民事活动时经常使用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以广东为例,2011年至2014年 广东三级法院仅EMS司法专递 费用接近一个亿
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1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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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 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1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八、当事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或以拒绝应诉、拒接电话、避而不见送达人员、搬离原住所等躲避、规避送达,人民法院 不能或无法要求其确认送达地址的,可以分别以下列情形处理:
电子送达
• 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或定时自动提醒, 当事人登录互联网签收平台签收查阅文书。 高效便捷低成本,建议优先使用。
邮寄送达
• 可由服务专员进行邮单打印和文书封装, 通知快递员接收,并将邮寄回执反馈至系 统.
全覆盖
来院领取(材料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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