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PPT课件
合同法原理:合同的分类

无偿合同
一方当事人通过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 方要得到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 报酬的合同
举例:赠与合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
诺成合同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实践合同
除双方当事人意思 表示一致以外,还 须交付标的物才能 成立的合同。
举例:保管合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练物一练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BC ) A.单务合同 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 D.无偿合同
2.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
单务合同
合同当事人中一方只 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 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举例:赠与合同
双务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 权利并相互承担义务的合同。
举例:买卖合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3.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
有偿合同
一方当事人通过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 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支付相应 报酬的合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1.根据法律上是否有统一名称与规则分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有名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 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 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 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 同。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
公证实务—合同(协议)公证PPT课件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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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承租人的优先权。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 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 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因此,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知道租赁关系的存 在,应当要求承租人到场,确认其是否行使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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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协议)公证
一、买卖合同公证
案例:甲乙系夫妻关系,双方共有一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A街B
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甲名下,某日甲、乙、丙三
人来到公证处,要求就上述房产办理合同公证,当事人向公证
员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买卖合同等均为
买卖合同,该合同未经公证,丁因过户费用过高一直未办理过
户手续,现丁认为,甲乙于丙办理的合同公证损害了自己的合
法利益,应确定无效。请问:该公证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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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合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
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以及买卖合同 本身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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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案例中丁虽然与甲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
因个人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仍登记在甲名下,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
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房产的所有权并
未发生转移,公证员有理由相信甲乙仍然是该房产的所有
公
证
第
实
2024年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遗产继承与赠与规定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遗产继承与赠与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出卖人1.2 买受人1.3 遗产继承人1.4 赠与方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2.1 房屋位置2.2 房屋面积2.3 房屋所有权证号第三条遗产继承手续3.1 继承人身份证明3.2 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3.3 遗产分配协议第四条赠与手续4.1 赠与方身份证明4.2 赠与方与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4.3 赠与合同第五条房屋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5.1 房屋交易价格5.2 支付方式5.3 支付时间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过户6.1 房屋交付时间6.2 过户手续6.3 过户费用第七条房屋质量及保修7.1 房屋质量保证7.2 保修范围7.3 保修期限第八条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8.1 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8.2 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8.3 遗产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8.4 赠与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违约责任9.1 违约行为9.2 违约责任9.3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仲裁机构10.3 诉讼管辖法院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1.1 合同变更条件11.2 合同解除条件11.3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失效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终止条件12.3 合同失效后的处理方式第十三条附加条款13.1 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13.2 房屋交付后的物业管理费13.3 合同未涉及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和保管14.1 合同签署地点和时间14.2 合同签署人14.3 合同副本份数及保管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出卖人出卖人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同意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买受人买受人是指同意购买出卖人出售的房屋,并支付相应价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3 遗产继承人遗产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房屋遗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济法概论(第三版)教学课件第7章 合同法律制度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法律是否要求合同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才能成立 要式合同: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订立方能成立的合同。例如,房屋买卖 合同 不要式合同:对合同成立的形式没有特别要求的合同。 6.主合同和从合同-合同是否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 主合同:指不依赖他合同的存在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借款合同 从合同:凡以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即为从合同。例如,担保合同
二、 合同的订立程序 1.要约的概念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 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四) 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当事人应当 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等恶意行为。在法律、合同未作规定(或约定) 或规定(或约定)不清的情况下,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法律和合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 (五)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
四、《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范围 《民法典》合同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 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民法典》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合同编 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 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 其性质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规定。
合同法PPT课件

4、有效合同具有履行强制性。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指法律、法规规定了具体名称和 调整规范的合同。 无名合同:指法律、法规尚未规定其名称和 相应调整规范的合同。 2、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 合同成立,如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等; 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除了意思表示一致外, 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 ④如何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 A.法律规定标准。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 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 B.当事人意愿标准,即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 的意愿来确定当事人对其之行为主观上认为是要 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 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 视为( ? ) 如果标明“样品”呢? • C.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 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 甲对乙说“我有位于某处的房屋一栋,愿 意以低于市场价出售,你是否愿意购买?
• (3).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具备足以 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标的、数量、价格 • (4).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如:“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 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 随到随购,数量不限。”
• 3、要约邀请
• ①定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②性质:准备阶段,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 六、缔约过失责任 • 1、含义
•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 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 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分则)

• 案例分析:
• 1、李某可以撤销。《合同法》第186条规 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 赠与。
• 2、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 规定,权利已经转移的情况下不可以撤销。
• 3、不承担责任。《合同法》第191条规定,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 4、承担责任。《合同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 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果彩电本身有瑕疵,李某在赠与后是否承 担责任?为什么?
4、如果彩电在使用过程中爆炸使章某受到损 失,并且李某曾经保证彩电没问题,李某是否应当 承担责任?为什么?
5、如果在彩电送给对方时,李某要求章某照顾 其父母,而彩电本身有瑕疵,李某是否承担责任? 为什么?
6、如果章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其父母,李某在 交付彩电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特征: 1.买卖合同是一方当事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 权,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5.买卖合同通常为不要式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及标的物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出卖人、买受人(卖方、 买方) (一)出卖人 在我国现行立法上主要包括: 1、所有权人; 2、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人; 3、抵押权人、质押权人和留置权人; 4、法定优先权人; 5、行纪人; 6、人民法院。
• 5、承担责任。《合同法》第191条规定,附义务 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 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 6、可以撤销。《合同法》第190条规定,赠与可 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 履行义务。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 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 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合同培训-PPT课件
以合同中对“交货地点”的约定为例,该交货地点可能关系到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一般货物毁损、灭失风险随货物所有权转移而转移,属于动产的货物在所有权交付时转移。很多项目采购合同中使用供货商提供的合同范本,把交货地约定为供货商仓库等地点,这就意味着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移给购货人,有失公允。
9、善用“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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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些合同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其他部分已包含进去,就没有必要再单列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造成用语重复,如果表达前后不一致还极易造成歧义。
2.“可以”、“应当”、“有权”、“有义务”、“责任”的区分:
这几个概念经常在合同中被混用。在必须使用时,建议:第一,权利、义务等不要出现在一个大标题下,而应分开表述,避免对某项条款是权利还是义务有不同认识,从而产生争议
1先生,王先期支付了10万元,李给王打了个收条:“收到定金10万元”。一周后,蔡先生愿以65万元买下李的房子,李想把10万元退给王,将房卖给蔡,但王要求李双倍返还定金。同样的事情,如果把“定金”换成“订金”,则对李有利、不涉及双倍返还问题。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鉴于”条款对确定违约赔偿的范围有较大影响,根据合同法原则,一般违约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合同订立时可预见的范围为限,“鉴于”条款对预期利益的确定有可能会起到决定性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实现共赢的目的;甲方、丙方同为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
第一单元第三课第一框订立合同学问大课件【新教材】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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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课堂堂篇篇议议题题探探究究
议题一
议题二
知识脉络
随堂训练
提示(1)顾客下单的行为属于发出要约,网店的承诺系以发货确认邮 件或发货的行为做出。网店自动收到订单并发出订单确认邮件,表 明收到了顾客的要约,在人工审单配货阶段,认为能够缔结合同了, 才发出发货确认邮件或者直接发出货物,此时合同才正式成立并生 效。 (2)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 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电子邮件的内容是可以构成合 同条款的,其文字(或与图像、声音的组合)表达也是确定的,当事人 双方一经协商确认后即应信守合约,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变更或 者不履行条款的行为,构成违约的,应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
1.一个含义:合同。 2.一个原则:自愿原则。 3.两个阶段:要约、承诺。 4.两个合同法律效力: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5.两个合同形式:口头合同、书面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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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 系的协议。 2.合同渗透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 特别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 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 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约张的女内 士作容与完丈用全夫一育致有。一方子一经女过,丈夫协多年商前已一去世致,现达张女成士名协下有议个,人住房合一同套。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
(合1)同自渗愿的透订在立经的济合活同动可合的以各满同个足内环市节场容交易所者的反特定映需求的,有当利于事资源人的有效配保置,障从而,增当加事整体人的社应会财全富。面履行合同,以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基础知识)幻灯片PPT
条第2款“进入对方系统时算送达〞。
实用文档
北京之甲于3月1日发一要约信函给广州的乙, 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日到达乙处, 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 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日即到,但于3月15日, 甲才收到该邮件,经查,由于特快专递公司一 职员疏忽,忘投此信,故耽误了几日,甲收到 后未予任何回复。问:甲、乙合同是否成立?
答案:成立 分析:该买卖合同有当事人、标的、数量、价
款等四个主要条款内容,应当认为合同成立。 至于质量、履行地点、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条款未明确约定,并不影响合同的成 立,因为这些条款可以补正、补充。
实用文档
13.设上题中中合同订立后,在履行时甲主张合 同中的“车〞为东方牌大卡车的车皮,乙那么 主张应为本公司的农用四轮车的车皮。双方遂 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独任法官丙认为:既 然双方关于数量条款规定不明,现又存在争议, 而数量条款又为买卖合同必备之条款,故应认 定合同无效。
问:丙的意见是否于法有据?
实用文档
答案:于法无据 解析:一般而论,除当事人、标的两个条款外,
其余条款的缺失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与生效。对 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条款,可以补充或补 正。
实用文档
张某11月9日打 给好朋友李某,要把摩托车 卖给他,李某不在家,无人接 。李某是录 音 ,张某就把要约录下来,要求李某3日内 答复。同月12日,李某出差回来听到了录音, 13日打 给张某,表示承受张某的一切条件, 并约定第二天去取车。张某表示不卖,理由是 已过3天。李某那么主张从得知之日起计算未过 3天。请问,两人的合同成立吗?
承诺迟延:〔迟到的承诺——未迟发而迟到〕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协议书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协议书《买卖实为赠与协议书》甲方(赠与方):乙方(受赠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赠送财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赠与财产1.1 甲方同意将下列财产赠与给乙方:(1)(2)(3)1.2 甲方保证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赠与财产没有抵押、质押、债务等权利瑕疵。
1.3 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为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二、赠与目的2.1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赠与行为系出于友好、互助、合作等非商业目的。
2.2 乙方接受赠与财产后,应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三、赠与条件3.1 乙方同意在赠与财产交付后,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赠与财产。
3.2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与赠与财产相关的必要资料和文件。
四、赠与财产的税收4.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赠与财产的所有税赋和费用。
五、违约责任5.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请注意,以上协议仅供参考,您在签订类似协议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咨询专业律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