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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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标签设计要求

保健品标签设计要求

标签设计要求:
1. 保健食品标志应当标注在版面的左上方,颜色为蓝色(色谱号为:C100 M50),当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cm。

保健食品标志下面应下对应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字样
2.商标须在主展示面右上角,包含文字的,文字单字面积不得超过品名的1/2
3.保健食品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颜色应当一致,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不得擅自添加其它的商标或商品名,应当在横版标签的上三分之一或者竖版标签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4.不适宜人群和注意事项、贮藏方法字体应加粗加大
5.净含量须放在主展示面的右下角,与底线平行且高度不小于3mm
6.英文(外文)字体不得大于对应中文
7.维生素数字需以下标方式体现
例如B1 B2
8.请确认使用在包材上面的图片不存在“产权”方面的问题,因为是用于商业用途的包装,避免因侵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0.标签上所有文字的字体高度不低于1.8mm
11.【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贮藏方法】、【注意事项】这4项都排列在一起
12.字体、背景和底色应当采用对比色,并且亮度对比应当在70%以上。

食品标准 保健品标准

食品标准 保健品标准

5)生产过程改造成分 ) 在有机生产的理念下,所有生产及加工处理过程中均不可使用任何基因改造 生物及其衍 6)对环境及生态有利 ) 有机生产鼓励使用天然物料,适量施肥及灌溉,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农场内 及其周边的生物多样性。 7)保护土壤 ) 土壤退化及污染日趋严重,而土壤作为生产粮食的基本要素,人类必须对之 加以保护。有机农业要求的土壤保护措施是希望恢复和维持土壤的生命力,令土 壤能继续为人类提供足够而优质的食物。 8)其实一点都不贵 ) 有机生产规模较小,人力投资大,风险成本及运输成本也相对高昂,因此有 机产品售价自然比较贵。但是,常规农业并没有将环境成本如污染、泥土肥力下 降等损害计算在内,如果将环境成本反映在价格上,常规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的 价格会相若。 如果长期食用健康绿色食品,可以明显感觉免疫力增加,体质也会提升。
3、食品卫生质量指标
主要包括: ①感官指标,食用的色、香、型; ②细菌及其他生物指标,有食品菌落总数、食品大肠菌群最 近似数、各种致病菌; ③毒理学指标,即各种化学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产生 的有毒化学物质、食品中天然有毒成分、生物性毒素(如霉 菌毒素、细菌毒素等)以及污染食品的放射性核素等在食品 的容许量; ④间接反映食品卫生质量可能发生变化的指标,如粮食、奶 粉中的水分含量等; ⑤商品规格质量指标。
目录
一、食品
1、食品安全标准内容 2、食品卫生标准 3、食品卫生质量指标 4、33种食品类生产许可证
三、绿色食品
1、标志 2、等级 3、具备条件 4、绿色食品的鉴别 5、申请与认证
四、保健品
二、有机食品
1、标志 2、判断标准 3、与其他食品的区别 4、有机食品的鉴别 5、选择有机食品的理由 6、申请与认证 1、标志 2、与一般食品的区别 3、与营养品的区别 4、与药品的区别 5、如何鉴别保健品真伪 6、功能 7、标明内容 8、注意事项 9、申请需求

保健品执行标准

保健品执行标准

保健品执行标准
一、前言
保健品的执行标准是管控保健食品安全、清洁使用的规则,也就是说,保健品的执行标准是保健品生产、销售的基础。

随着我国保健品市场的不断发展,保健品的生产、销售以及使用都会受到监督,以确保安全。

二、保健品执行标准
1 定义
保健品执行标准是指政府颁布的关于保健品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的法令、规定和标准,主要是为了建立合理健康的保健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健品安全生产等目的而制定的。

2 内容
(1)原药和添加剂的技术规范:指定原药材料和添加剂的质
量标准,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2)配料规范:指明配料的名称、数量及配比、添加技术等,以及不得添加的物质等。

(3)加工工艺规范:规定加工过程中的温度、湿度、时间等,以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包装材料和形式规范:规定了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确
保食品安全性和耐久性。

(5)卫生标准:规定了保健品生产、存放、运输等环节的卫
生要求,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6)标签要求:对于保健品,必须对其进行标注,以便消费
者知道其信息和风险,避免风险。

三、结论
保健品执行标准是管控保健食品安全、清洁使用的规则,是保健品生产、销售的基础,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保健品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

保健品执行标准不仅要求生产原材料,还要求加工工艺、整体标签等,从而实现保健品的安全使用。

保健品通用标准

保健品通用标准

GB16740-1997保健(功效)通用标准1 范围本标准要求了保健(功效)食品定义、产品分类、基础标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签要求。

本标准适用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保健(功效)食品。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条文,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组成为本标准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表示版本均为有效。

全部标准全部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可能性。

GB 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789.2—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1—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15—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测定方法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测定方法GB/T 5009.17—1996 食品中总汞测定方法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13432—1992 特殊营养食品标签GB 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1—19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2—1994 食品中放射物质限制浓度标准GB 15266—1994 运动饮料3 定义本标准采取下列定义。

3.1 保健(功效)食品health (functional) foods保健(功效)食品是食品一个种类,含有通常食品共性,能调整人体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诊疗疾病为目标。

3.2 功效成份functional composition能经过激活酶活性或其它路径,调整人体机能物质。

现在关键包含:多糖类,如膳食纤维、香菇多糖等;功效性甜味料(剂)类,如单糖、低聚糖、多元糖醇等;功效性油脂(脂肪酸)类,如多不饱和脂肪酸、磷脂、胆碱等;自由基清除剂类,如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谷胱甘肽过氧化酶等;维生素类,如维生素A、维生素E、维生素C等;肽和蛋白质类,如谷胱甘肽、免疫球蛋白等;活性菌类,如乳酸菌、双岐杆菌等;微量元素类,如硒、锌等;其它还有二十八烷醇、植物甾醇、皂甙(苷)等。

保健食品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管理规定目前市场上的保健品大体可以分为一般保健食品、保健药品、保健化妆品、保健用品等。

下文是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第二章保健食品的审批第四条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二)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三)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

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能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第五条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

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医,。

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号"。

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

第六条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一)保健食品申请表;(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一)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单,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

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提交食品中与保健功能相关的主要原料名单;(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八)国内外有关资料;(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中国保健食品GMP(2010年修订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分析

中国保健食品GMP(2010年修订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分析

中国保健食品GMP(2010年修订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分析中国保健品GMP(2010修订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规定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成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文件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企业应当建立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各机构和人员职责应当明确。

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企业应当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

企业负责人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应当熟悉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本规范的实施负责。

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并且不得互相兼任。

应当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具有至少三年从事保健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生产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确保保健食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批准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岗位操作规程并确保严格执行,确保生产记录在提交质量管理部门之前经指定人员审核,生产偏差已经报告、调查、评价并得到处理,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和监督物料的供应商,确保生产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质量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并放行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确保在成品放行前完成对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审核,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保健品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手册

保健品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手册

保健品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手册一、产品概述本产品是一款保健品,旨在帮助用户维持健康并提高整体生活质量。

本使用说明书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和使用提示,以确保您充分享受产品的效益。

二、产品规格1.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产品名称)2. 产品成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列举主要成分)3. 产品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容量、重量等信息)4. 保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明保质期限)5. 储存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明储存环境要求)三、使用方法1. 安全须知:a) 在使用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使用说明书中的所有内容。

b) 请注意是否对产品中的某些成分存在过敏反应,如有过敏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c) 本产品仅供成年人使用,儿童请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2. 使用步骤:a) 摇匀:打开瓶盖并轻轻摇晃瓶身,确保产品充分混合。

b) 剂量控制:根据个人需求和产品说明,确定合适的用量。

c) 用法:请根据个人喜好和产品指引选择口服、外用或其他使用方式。

d) 频率:按照产品说明,每日或每周使用次数合理安排。

e) 时间:可以随时服用或使用,也可根据个人生活习惯选择固定时间。

3. 注意事项:a) 请勿超过建议用量,以免产生不良反应。

b) 若服用其他药物或处方药,请在使用本产品前咨询医生。

c) 孕妇、哺乳期妇女、有慢性疾病或正在接受治疗的人群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本产品。

d) 本产品并不能替代药物治疗或医疗建议,如需治疗请咨询医生。

四、存储要求为了保持产品质量和功效,请遵循以下存储要求:1. 温度:储存在阴凉、干燥的环境中,避免暴露于高温或潮湿环境。

2. 光线:请避免阳光直射,将产品存储在不透光的容器中。

3. 包装:确保盖子或瓶盖紧闭,防止产品受到外部污染或氧化。

五、产品效果本产品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可能带来以下效果:1. 增强免疫力:提高身体对抗疾病的能力。

保健品国标

保健品国标

保健品国标
保健品国标是指国家对保健品的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制定的标准。

在中国,保健品国标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和发布。

其中最重要的标准是《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标签和宣传资料审查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了保健食品的注册、备案和监管要求,对保健食品的生产、质量控制、包装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保健食品标签和宣传资料审查管理办法规定了保健食品标签应具备的内容和要求,并对保健食品宣传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进行了规范。

此外,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与保健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保健食品通用名称》、《保健食品功能标识》、《保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这些国标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可以参考这些国标,选择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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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的包装文字要求不需要,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上面的要求提供,下面是具体内容:产品说明书本品是由××、××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动物和/或人体试食功能试验证明,具有××的保健功能(注:营养素补充剂无需标“动物和/或人体试食功能试验证明”字样,只需注明“具有补充××××的保健作用”即可)。

[主要原辅料](按配方书写顺序列出主要原、辅料。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100ml)含:(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的含量。

含量应为确定值。

营养素补充剂还应标注最小食用单元的营养素含量。

)[保健功能](按申报的保健功能名称书写。

)[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次,每次××量,如有特殊要求,应注明。

)[规格](标示最小食用单元的净含量。

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净含量:(1)液态保健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或ml。

(2)固态与半固态保健食品:用质量,单位为毫克、克或mg、g。

(3)如有内包装的制剂,如胶囊(软胶囊)等,其质量系指内容物的质量。

[保质期](以月为单位计)[贮藏方法][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还应根据产品特性增加注意事项。

)应该是有规定的:保健食品标识规定(1996年7月18日卫监发[1996]3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合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

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

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第五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

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

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

所使用的汉字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第六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本《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其标示方式必须符合本《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七条凡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或标示方式不符合本《办法》者,依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处罚。

第八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识内容及其标示要求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以下内容,其标示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1.保健食品名称1.1必须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当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称作为专用名称时,该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须是产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1.2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能表明该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当有多项保健作用时,可同时采用多个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也可采用能综合性地表明所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应是词组或短语。

1.3在采用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新创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

还可使用按1.2规定所采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1.4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1.5不得使用国家已规定使用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

1.6保健食品名称应标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显位置。

当同时使用按1.1、1.2和1.3规定所采用的专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和其它名称时,这些名称应平行排列,字体可大小有别,但都应以宽大或粗体字书写,应端正、清晰、醒目,并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

2.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2.1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个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2.2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卫食健字()第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2.3由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者上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3.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3.1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食品的净含量:液态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升,或ML、L; 固态与半固态食品:用质量,单位为:克、千克,或g、kg;3.2销售包装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销售包装中的所有固形物的总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3.3同一销售包装中的保健食品分装于各容器或以相互独立的形态包装时,应在最小容器的包装上标示该容器中保健食品的含量。

同时,销售包装的保健食品净含量应标示为最小容器的数量乘以(X)最小容器中的保健食品净含量,或独立形态的保健食品数量乘以(X)单一形态的保健食品净含量;3.4净含量应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应与“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线相平行。

4.配料4.1各种配料必须按其使用量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食品添加剂列于后。

4.2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以上的其它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则标示该复合配料时,应在其名称后的括号内按使用量依递减顺序列出构成该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名称。

4.3配料、复合配料、原始配料的名称必须使用能表明该配料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或国家、行业标准中的规定名称。

食品添加剂名称必须使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营养强化剂名称必须使用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

4.4配料应标于“信息版面”的上方或右侧,标题为“配料表”。

5.功效成分5.1所有功效成分均以每100克或100毫升,或每份食用量的保健食品计算其实际含量,实际含量可以用平均值表示,也可以用含量范围表示。

实测值的允许偏差范围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

5.2能量5.2.1凡通过调整食品中的能量产生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必须标示食品中的能量含量。

5.2.2能量以J(cal)表示。

5.3营养素5.3.1已列入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营养素,其名称应使用该标准规定的名称。

5.3.2各营养素的单位如下所列:蛋白质、氨基酸及碳水化合物以克为单位;脂肪及脂类物质以克或毫克为单位;总碳水化合物以及分类碳水化合物以克为单位;应以百分比标示其中的蔗糖含量;膳食纤维以克为单位;维生素以毫克、微克或国际单位为单位;矿物质以克、毫克、微克为单位。

5.4其它功效成分依不同物质以克、毫克、微克或其它单位标示。

微生态产品需标示在保质期内所含每种活性生物体的数量。

5.5功效成分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配料表”之后,标题为“功效成分表”。

5.6“功效成分表”应以表格形式排列,各功效成分以产生保健作用的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见附件2)。

6.保健作用6.1保健作用应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同。

6.2不得用“治疗”、“治愈”,“疗效”、“痊愈”、“医治”等词汇描述和介绍产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图形、符号或其它形式暗示前述意思。

6.3保健作用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功效成分表”之后,标题为“保健作用”。

6.4可以“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示保健作用声明短语,短语的字体不能大于保健食品名称的最大部分。

7.适宜人群7.1适宜人群的分类与表示应明确。

7.2当保健食品不适宜某类人群时,应在“适宜人群”之后,标示不适宜食用的人群,其字体应略大于“适宜人群”的内容。

7.3适宜人群应该标于“信息版面”,位于“保健作用”之后,标题为“适宜人群”。

8.食用方法8.1应准确的标示每日食用量和/或每次食用量。

食用量可以质量或体积数表示,如只、瓶、袋、匙……。

8.2如销售包装中有小包装时,食用量应与小包装的净含量有对应关系。

如小包装的净含量为10毫升,食用量可标示为每次10毫升。

8.3如不同的适宜人群应按不同食用量摄入时,食用量应按适宜人群分类标示。

如儿童每日食用量:10克,成人每日食用量:20克。

8.4应标示保健食品食用前的调制、勾兑、加工等方法,可用图形或符号辅以说明。

8.5当保健食品的食用量过大,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或不适宜于发挥保健作用时,应在食用方法后,标示不适宜的食用量,其字体应略大于“食用量”的内容。

8.6必要时,应标示食用保健食品时的食物禁忌或其它注意事项。

8.7食用方法应该标于“信息版面”,且位于“食用量”之后,标题为“食用方法”。

9.日期标示9.1保质期的标示可采用下列方式:A保质期……个月B保质期至……C在……之前食(饮)用D……之前食(饮)用9.2日期的标示为年-月-日,如1996-08-12?9.3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标于“信息版面”,且位于“食用方法”之后,标题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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