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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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职务:村主任;

乙方(承租方或承包方):

鉴于:

(一)因需要,乙方需承包使用甲方所有的农业

用地(其中山地约亩,荒地亩用于等)。

(四)甲方已经将本协议拟安置租赁(承包)给乙方的土地(包括部分曾经由村民承包的土地)从原来的村民手中收回,并与承包村民(含家庭成员)签署了土地收回协议,并向该村民支付了所有补偿款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双方就该土地的异地安置和租赁(承包)问题,在平等、白愿、有偿的前提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

1、甲方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

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

(以下简称该土地),面积约亩(具体面积、位置以附件一的附图为准,甲方在附图四至加盖公章)租赁(承包)给乙方使用

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休闲农业、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上述土地山地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上述土地荒地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甲方保证

(一)原承包土地的收回和补偿

1、甲方就本协议所指的土地部分曾于年月—日与本村村民__(份

证号)签订—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附件二)。

2、在承包期内,白愿将附件二合同项下的土地交回给甲

方,且在本协议签订时已提前天将白愿交回上述土地的意思表示以书

面形式通知了甲方。向甲方承诺在本次承包期内不再要求承包土地,

并放弃甲方将回收该土地对外发包时主张优先权和下一轮土地承包中顺延继续承包该土地的权利。

3、甲方在收到白愿交回土地的通知半年后,经村两委研究决定:

同意交回土地的申请,并对原租赁方给予相应补偿,为此,双方签

订了土地收回补偿协议(附件三)。

4、甲方已经向支付全部土地补偿款,已将原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交回甲方,并清理完原承包地内的一切地上附着物。

5、甲方保证上述所有土地均无其他权利义务纠纷,乙方租赁上述土地无任何法律上的不利因素。

(二)本协议土地租赁(承包)前置程序

1、甲方村两委对上述租赁(承包)方案(含承租方、政府异地安置用

地、土地位置面积、租赁价款、期限、用途等)主要内容书面向全体村民公示,在公示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没有村集体成员主张优先承包权。

2、鉴于乙方并非甲方村集体成员,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含期限、承包

费、土地用途、第二轮优先承包权等)将该土地租赁(承包)给乙方,已

经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履行了本村村民的同意和上级政府的批准程序(附件四、村民大会记录,镇政府批文)。

三、土地的租赁(承包)经营期限

1、该地租赁(承包)经营期限为50年,白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本轮承包期限届满后,乙方继续租赁(承包)上述土地,

直至该土地被国家征收或征用或乙方使用满50年为止。

2、甲方承诺并保证乙方继续优先租赁(承包)该土地,根据实际需要配合乙方完成到期后的续租(续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备案等相关的法定手续。

四、征收征用与补偿

1、在协议的履行期间,如果上述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征用,作为该土

地所有权人的甲方承诺就该土地征收征用的所有补偿和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政府返回的补助费,以及按征收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应给与的其他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保留任何权益,甲方也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

2、本合同签订以后,该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和权益归乙

方单独享有,涉及到该土地的再征用和占用协商、谈判及费用补偿,

乙方为唯一合法代表,与甲方无关,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获得该补偿费用

3、鉴于乙方系因政府项目交出原承包土地并异地安置租赁(承包)甲方的土地,乙方享有与甲方村民因土地征收征用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待遇

(含安置补助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维护乙方的土地租赁(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承包)协议;租赁期(承包期)内,不得对该租赁(承包)土地做任何调整,

不得收回该租赁(承包)土地。

2.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白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 保障乙方白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 按照协议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 在协议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6. 负责协调并解决因承包经营与甲方村民产生的争议。

7. 甲方承诺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本协议项下土地相关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已获得村民集体的同意。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承包)的土地。

2. 享有租赁(承包)土地上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和按照协议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 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 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 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 该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应得的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

7. 乙方对所租赁(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流转权。

8. 乙方有权享有与本协议项下租赁土地有关联的建设用地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 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 本协议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协议期满前半年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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