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项目变更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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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申请书范本6篇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范本6篇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范本6篇第1篇示例:民办非企业申请书尊敬的主管部门领导:您好!首先感谢您能抽出宝贵的时间审阅我的申请书。

我是某某,现就我于某年某月成立的民办非企业XXX事务所向贵部门提交此申请书。

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和认可。

我单位成立于某年某月,注册资金为XXX万元,主要从事XXX业务,并已连续经营至今。

在行业内取得了较好的口碑和业绩,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和市场份额。

我单位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和竞争力,助力客户取得更好的发展。

我们重视团队建设,注重员工培训和技术提升,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质量控制体系。

我们离不开贵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贵部门能审慎核查我单位的申请并予以批准。

我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和贵部门要求履行法律义务,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促进我单位的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贵部门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期待能够得到您的认可和帮助。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此致礼!申请人:XXX事务所日期:某年某月第2篇示例:民办非企业申请书尊敬的申办单位领导:您好!我们是一家致力于促进社会发展、服务社会群众的民办非企业组织,现就申请与贵单位合作开展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项目向贵单位提出申请。

希望贵单位能够支持并给予我们合作的机会,共同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一、申请组织基本情况我们是一家立足社会公益事业的民办非企业组织,致力于推动社会进步,服务社会群众。

成立以来,我们秉承“助人为乐、诚信为本”的宗旨,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社会的公益活动。

组织成员包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专业志愿者等,具有丰富的公益实践经验和优秀的公益团队。

我们计划开展的项目为“XXXXX”,旨在解决社会中存在的XXX 问题。

具体项目内容包括XXX、XXX、XXX等方面,项目目标是XXX。

本项目将通过XXX方式,达到促进社会和谐、改善社会环境的效果。

三、合作意向及合作范围我们希望能够与贵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学校年检报告书和年检标准

学校年检报告书和年检标准

1.开展入 xx 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规范发展 xx 员工作,加强组织关系管理,按时足额交纳 xx 费,xx 2 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措施务实有效;(1 分)
2.及时向上级 xx 组织上缴 xx 费,规范管理使用本级 xx 费和上级下拨 xx 费。(1 分)
1
认真落实基层 xx 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高标准严要求地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 xx 日、谈 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1 分)
1.学校与教职工依法签订聘任合同、劳动合同或协议,订立和完善岗位任职条件,明确权利和义务;(1
20. 教 职 工 权 益 及 待 遇
6
分) 2.建立教职工科学合理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考核挂钩制度,落实带薪休假制度;(2 分) 3.依法设立教职工工资专户,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依法为教职工足额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 分)
-9-
- 10 -
8.基础设施
三、办学 条件
9.教师队伍
小计 10.办学投入 四、资产 财务 11.法人财产权 12.办学支出
1.教学场所必须与办学许可证和学校章程中的办学地址一致。(2 分)
2.办学场所独立。校舍自主拥有或租借使用须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租
赁合同的租期原则上不少于 10 年。(3 分)
小计
18
16. 办 学 许 可 证 核 定
1.学校办学证件齐全,合法有效,且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项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1 分)
项目
2 2.学校重大变更按规定报审批机关核准。(1 分)
17.举办者资质
1.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姓名、任职、注册资本金、资金构成及报备案手续齐全;(1 分) 3 2.举办者股权构成比例明晰;(1 分)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法【范本模板】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法【范本模板】

甘肃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学校取得合法办学资格、依法开展办学活动的证件,证明持有者的办学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办学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办学许可证的式样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内容由审批发证机关填写。

第四条办学许可证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审批权限核发。

除发证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扣留、收缴和吊销.第二章申请第五条经办学资格核查、依法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可申请办学许可证。

申请办学许可证需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批复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二)学校章程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三)学校固定办学地址、举办者的姓名、住址及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四)书面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1。

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

学校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3.属捐赠性质的校产的捐赠协议,并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三章发放或换发第六条发放办学许可证,指审批机关给新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颁发办学许可证。

换发办学许可证,指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因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或因学校举办者、办学者及办学内容有重大调整经审核同意变更许可事项,需要更换办学许可证等情况.第七条办学许可证的发放或换发对象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审批和管理权限,依法审查、批准正式设立的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各类学历教育以及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等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的民办学校。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3篇)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3篇)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是指针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详细规定的行政法规。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内容提纲:1.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概念和特点- 分类根据学校的办学层次、规模和性质等因素2.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准入和备案管理- 设立和变更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程序和条件- 登记备案和审批机关的职责和要求- 涉及的材料和证明文件的准备和提交要求3.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经营管理要求- 经营管理机构的合法性和资质要求- 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要求- 学校教职员工的招聘、管理和考核制度- 学校办学行为和举办性质的规范要求4.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监督和评估- 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的机构和流程- 学校办学质量检查、评估和考核要求- 学校办学质量公示和信息公开的要求5.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和资金监督管理- 学校收费标准和费用构成的规定- 收费项目和费用的公示和明细要求- 资金使用和收支管理的规定和要求6.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 学生和家长投诉渠道和解决流程的规范- 纠纷解决的途径和程序的要求- 相关责任机关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7. 其他相关事项- 执法和处罚规定- 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 提供监督管理支持和资源的指导措施这只是一个可能的提纲,具体的细则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是指对营利性民办学校进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实施细则中的内容:1. 备案要求:营利性民办学校需要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比如学校设立依据、办学计划、经营状况等。

2. 办学条件:营利性民办学校需要满足一定的办学条件,包括教学设施、师资力量、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要求。

3. 经营管理:营利性民办学校需要遵守相关经营管理要求,比如财务管理、招生政策、收费标准等。

4. 师资要求:营利性民办学校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合格教师,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职业学校审批参照执行)一、事项名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职业学校审批参照执行)二、受理部门: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事项类别:行政许可四、办事对象:法人单位、个人五、办事依据:1、《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发日期:20021228;施行日期:20030901;修改日期:20161107)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2、《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发主体:国务院;颁发文号:令399/2004;颁发日期:20040318;施行日期:20040401)第六条、第十一条;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颁发主体:穗府;颁发文号:穗府令第38号/2010;颁发日期:20100915;施行日期:20100915)附件3第3点序号9、序号10。

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穗人社【2015】2026号)(发文日期:2015年10月27日)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时七、办理期限:批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八、受理地点:市桥万丰路8号二楼206室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十、联系方式:020-********十一、办理流程、申办标准及相关表格:见附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流程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标准及资料目录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申请表申请单位(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盖章)申请日期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说明1、本表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2、拟办机构名称统一使用“广东省**职业培训学校(院)”、“广州市**职业培训学校(院)”、“广州市**区**职业培训学校”。

3、办学经费来源:①应明确是否属于财政拔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②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学校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料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是指针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详细规定的行政法规。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内容提纲:1.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概念和特点- 分类根据学校的办学层次、规模和性质等因素2.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准入和备案管理- 设立和变更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程序和条件- 登记备案和审批机关的职责和要求- 涉及的材料和证明文件的准备和提交要求3.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经营管理要求- 经营管理机构的合法性和资质要求- 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要求- 学校教职员工的招聘、管理和考核制度- 学校办学行为和举办性质的规范要求4.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监督和评估- 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的机构和流程- 学校办学质量检查、评估和考核要求- 学校办学质量公示和信息公开的要求5.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和资金监督管理- 学校收费标准和费用构成的规定- 收费项目和费用的公示和明细要求- 资金使用和收支管理的规定和要求6.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 学生和家长投诉渠道和解决流程的规范- 纠纷解决的途径和程序的要求- 相关责任机关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7. 其他相关事项- 执法和处罚规定- 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 提供监督管理支持和资源的指导措施这只是一个可能的提纲,具体的细则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二)是指对营利性民办学校进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实施细则中的内容:1. 备案要求:营利性民办学校需要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比如学校设立依据、办学计划、经营状况等。

2. 办学条件:营利性民办学校需要满足一定的办学条件,包括教学设施、师资力量、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要求。

3. 经营管理:营利性民办学校需要遵守相关经营管理要求,比如财务管理、招生政策、收费标准等。

4. 师资要求:营利性民办学校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合格教师,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填报指南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年度检查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未如实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承担。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后,报吉林市民政局参加年度检查。

同时,需注明年检事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就有关年检的问题进行沟通。

一、基本信息L“名称”,“业务主管单位”,“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应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登载内容完全一致。

若该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在办理上述某项的变更手续,则分两种情况:若民政部门已批准变更,但新的登记证书尚未下发,可填写已变更内容;若已上报,但是民政部门尚未批准,则填写原证书上内容。

2.“业务主管单位具体指导处室”指该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对口指导(下发许可证)的业务处室。

3.“执业许可证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民办学历性学校、民办医疗机构需填写执业许可证号,并写清执业许可证有效期。

其他类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要填写此项。

4.“主要负责人”: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如校长、院长、主任等。

5.“从业人员”: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全部在职工作人员;“其中执业人员”指取得某项职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如执业医师、护士、社会工作者、教练等。

6.“理事会人数”指按照章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人数。

7.“监事人数”指按照章程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监事的人数。

其中设立监事人数超过3人以上,应设立监事会;3人以下设立监事职务。

8.“理事会每届任期”指按照章程要求,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会一届任期的年数。

9.“住所”的规范格式应当为:吉林市XX区XX街XX号XX室。

住所应当按照法人登记证书登载内容填写,并填写好住所来源、产权情况和租借期。

10.“办公电话”、“传真”: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传真。

年度报告书中的通邮、通讯方式须确保可送达和联系,否则将影响信用记录。

2019年宜兴市公示民办学校年检报告

2019年宜兴市公示民办学校年检报告

2019年宜兴市公示民办学校年检报告关于做好2020年度宜兴市民办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各民办学校(幼儿园)、社会教育机构:根据《教育促进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市民办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范围和对象经我市教育、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幼儿园)与社会教育机构(包括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含教学点)及公办(备案制)培训机构)。

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民办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可不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内容(一)依法办学情况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办学许可证项目变更情况、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情况、信息披露情况、收费管理情况等。

(二)办学资质情况包括举办者和决策机构组成人员情况,校长、教师资格情况,校长(园长、主任)变更备案情况,举办者、法人的社会诚信情况,教学场所和设施设备达标情况,经费保障情况,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营业执照及年度年检(报告书)情况,纳税情况,教育机构银行账户许可及年检情况等。

(三)学校管理情况包括学校章程、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情况以及党团组织和工会建设情况;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经费公示及向行政审批部门报备情况;培训收费规范等情况。

(四)规范办学情况1、民办幼儿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①年终综合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行为,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③在上级各项督查中未通过或出现重大问题的;④教职工中有严重违规违纪受到处分或违法犯罪的;⑤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⑥幼儿园两教一保配备不到位,或各类人员不能持证上岗的;⑦园内设施设备配备对照《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I 类标准低于80%的;⑧社会满意度调查低于8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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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民办学校项目变更



申办学校名称:
申报者:
申报时间:
变更提交材料及要求
举办者变更:
1、变更申请表“变更事由”栏内原举办者和新举办者需手写签字并
盖手印;
2、新举办者身份证、学历、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等有效资格证明材料。
校(园)长变更:
新校(园)长身份证、学历、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等有效资格证明材料。
地址变更:
1、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2、一年以上租房合同(自有产权无需提供);
3、房产证复印件。
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于表后。
2、举办者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乡镇中心校或举办者主管单位初审
通过有效。
乡镇中心校或举办者主管单位仔细审查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真
实性,在审查无误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查意见“原件已审,复印件与原件一
致”并盖章。
3、举办者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目录所列项目。
XX县民办学校项目变更申请表
申请学校 办学许可证号
举办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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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 ) 校/园长( ) 地 址( )

学校名称(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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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人代表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中心
学校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局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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