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新版)
医院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监控室的管理,确保医院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医院安全和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监控室的所有人员及其工作内容。
第三条医院监控室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部门,其职责是:1. 对医院内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医院安全;2. 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确保医院秩序;3. 为医院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4. 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监控室设主任一名,负责监控室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控室工作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3. 负责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监控系统不中断;4. 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5. 做好监控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归档;6. 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2. 值班期间不得脱岗、睡岗,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3.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报告;4. 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5. 交接班时,将值班情况、设备状态、异常情况等交接清楚。
第七条监控室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将监控设备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 不得随意调整监控设备的位置、角度;3. 不得擅自复制、传播监控资料;4. 不得将监控室钥匙交予他人;5. 不得在监控室内吸烟、饮酒、吃零食等。
第四章监控设备与资料管理第八条监控设备由监控室统一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维修、更换监控设备。
第九条监控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泄露。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监控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内部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和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范围与职责1. 监控范围:(1)医院大门、大厅、电梯、走廊、病房、手术室、药房等公共区域;(2)贵重物品存放室、现金保管室等要害部位;(3)其他需要监控的区域。
2. 监控职责:(1)监控室负责对医院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2)监控人员负责对监控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监控区域的日常管理,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三、监控设备与管理1. 监控设备:(1)医院应配备足够的监控摄像头,确保监控区域无死角;(2)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升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监控数据安全。
2. 监控管理:(1)监控室应建立健全监控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2)监控人员应熟悉监控设备操作,确保监控工作顺利进行;(3)监控数据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四、监控记录与查询1. 监控记录:(1)监控人员应做好监控记录,包括监控时间、监控地点、监控内容等;(2)监控记录应保存至少3个月,以备查阅。
2. 监控查询:(1)医院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询监控记录,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2)查询监控记录时,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监控信息;(3)查询监控记录后,应及时归还监控资料。
五、监控人员管理1. 监控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熟悉监控设备操作,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3)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2. 监控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监控工作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对监控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3)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六、奖惩与监督1. 对认真履行监控职责、成绩显著的监控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监控工作规章制度、玩忽职守、泄露监控信息的监控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 建立监控工作监督机制,确保监控工作正常开展。
医院监控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监控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医院内部秩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监控室及其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三、职责1. 监控室管理员:负责监控室的日常管理、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工作。
2. 监控人员:负责监控室的值班工作,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 保卫科:负责监控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对监控室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四、监控室管理1. 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监控人员应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 监控室内的设备、设施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并维修。
4. 监控人员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备和设施,不得随意拆卸、移动或损坏。
5. 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及时报告保卫科。
6.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如需进入,必须经医院领导同意。
7.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8. 监控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将监控系统的功能、监控情况向他人透露。
五、监控室使用1. 监控人员应按照监控室管理制度的要求,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不得擅自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
2. 监控人员不得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3. 监控人员应定期对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
4. 监控人员对监控区域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六、监控室安全1. 监控室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齐,做到室内无积尘,无废弃物、无污渍、无水迹。
2. 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不准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3. 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及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 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明火。
5. 监控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位置,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七、监督检查1. 保卫科负责对监控室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医院监控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监控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医院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医院秩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控系统的设置与维护1. 医院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监控系统,确保监控系统的覆盖范围全面,能够有效监控医院内的关键区域。
2. 医院应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监控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医院应建立监控系统维护记录,记录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维护情况及故障处理情况等。
第三条监控人员的职责与培训1.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监控人员,负责监控系统的操作和管理。
2. 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监控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岗位。
4. 监控人员应妥善保管监控设备,不得随意中断监控,不得删除、篡改监控数据。
第四条监控数据的保管与使用1. 医院应建立监控数据的保管制度,确保监控数据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2. 监控数据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3. 医院应建立监控数据的使用制度,明确监控数据的查询、调取、使用范围和程序。
4. 监控数据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第五条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监督1. 医院应建立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明确监控系统的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2. 医院应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监督,定期对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医院应建立监控系统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4. 医院应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监控系统进行优化和改进。
第六条违规行为的处理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干扰、阻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查询、调取、使用监控数据。
医院监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医院内部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和医院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范围1. 医院内部各科室、部门、病区、库房等区域;2. 医院公共区域,如门诊大厅、住院部、食堂、停车场等;3. 医院重点部位,如财务室、药房、手术室等;4. 医院外部区域,如医院围墙、大门、出入口等。
三、监控设备与管理1. 医院监控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选购、安装和使用;2. 监控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3. 监控设备应确保图像清晰、稳定,不影响监控效果;4. 监控设备存储的数据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四、监控人员职责1. 监控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熟悉监控设备的操作;2. 监控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泄露监控信息;3. 监控人员应24小时值班,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4. 监控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保卫科,并采取必要措施;5. 监控人员应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监控信息完整、准确。
五、监控信息使用与保密1. 监控信息仅限于医院内部使用,不得对外泄露;2. 监控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如侵犯他人隐私、敲诈勒索等;3. 监控人员不得将监控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4. 监控信息的使用、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控设备维护与更新1. 医院应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维护、更新监控设备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3. 维护、更新监控设备应记录相关资料,便于日后查询。
七、奖惩措施1. 对在监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监控管理制度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通报或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医院监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监控室的安全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医院内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室人员管理1. 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技能,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和维护。
2. 监控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 监控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 监控室工作人员应爱护监控设备,合理使用,不得随意拆卸、改装或损坏监控设备。
5. 监控室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监控信息。
三、监控设备管理1. 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处理。
3. 监控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不得将监控设备用于非法用途;(2)不得随意更改监控设备的参数设置;(3)不得随意删除、修改监控数据;(4)不得随意拷贝、传播监控数据。
四、监控数据管理1. 监控数据是医院的重要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 监控数据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不得将监控数据用于非法用途;(2)不得随意删除、修改监控数据;(3)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拷贝、传播监控数据。
3. 监控数据的存储、备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五、监控室安全管理1. 监控室应设置安全出口,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2. 监控室内部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3. 监控室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4. 监控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六、外来人员管理1. 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2. 公安、司法等外来人员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出具单位有效介绍信,经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3. 外来人员进入监控室时,应遵守监控室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
七、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监控室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医院监控中心的安全运营,防备和应对安全风险,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患者以及员工的安全,特订立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监控中心及相关人员。
2. 管理标准2.1 监控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监控设备的安装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2.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适时维护和修理和更换故障设备。
2.2 视频数据的管理1.视频数据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存和管理。
2.确保视频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严禁私自删除或篡改数据。
3.视频数据的访问权限应严格掌控,仅授权员工可查看,并记录查看日志。
2.3 访客管理1.访客应进行身份验证,核实访问目的后方可进入监控中心。
2.访客需在监控中心内保持秩序,不得进行未经许可的操作。
3.访客离开时应登记离开时间,并交还监控室内部门证件。
2.4 工作人员管理1.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谙习相关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工作隐秘,不得私自泄露或传播视频信息。
3.监控中心应设立安全保密意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本领。
2.5 应急处理1.监控中心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如发生突发事件,应适时实行措施掌控局势,保护医院的安全和利益。
3.监控中心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急联络机制,供给适时有效的信息和支持。
3. 考核标准3.1 安全设备和设施维护1.监控设备和设施是否按时进行检查和维护。
2.设备故障是否适时报修,并快速得到解决。
3.2 视频数据管理1.视频数据的保存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视频数据的访问权限是否得到严格掌控,并有相应的记录。
3.3 访客管理1.访客是否依照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
2.访客在监控中心内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3.4 工作人员管理1.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2.工作人员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医院监控管理制度

医院监控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公共场所,人员流动频繁,医疗活动复杂,为了保障医院的安全秩序、医疗服务质量以及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一套完善的监控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监控系统的设置与布局(一)监控区域的划分医院的监控区域应涵盖门诊大厅、住院部、走廊、电梯、药房、财务室、重要设备机房等关键部位。
特别是人员密集区域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要确保无监控死角。
(二)摄像头的类型与安装位置根据不同区域的需求,选择合适类型的摄像头,如高清球型摄像机、枪型摄像机等。
安装位置要考虑视野范围、光线条件和隐蔽性,以达到最佳的监控效果。
(三)监控存储设备配备足够容量的存储设备,确保监控录像能够保存一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天。
同时,要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数据丢失。
三、监控人员的职责与要求(一)监控人员的选拔与培训监控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责任心、观察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在上岗前,要接受专业的培训,熟悉监控设备的操作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日常监控工作监控人员要时刻关注监控画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要做好监控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等详细信息。
(三)保密义务监控人员对监控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泄露监控信息,严禁将监控录像用于非法目的。
四、监控信息的管理与使用(一)信息的存储与备份监控信息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储,并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损坏或丢失。
(二)信息的查阅与调取医院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监控信息时,需填写申请表格,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外部单位或个人如需调取监控信息,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
(三)信息的安全保护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障监控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被篡改、删除或非法获取。
五、应急处理机制(一)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监控人员在发现突发事件(如医疗纠纷、盗窃、火灾等)时,要立即发出预警信号,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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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 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监控方面的知识,24小时坚守工
作岗位,不能脱岗。
二、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接触机器,特殊人员进入
机房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且要听从监控人员的指挥。
三、 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和报表,并报有关领导审签。
四、 严禁任何人携易燃易爆、强磁性物体进入监控室。
五、 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
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
用。
六、 若出现监控系统异常或网络通讯异常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有
关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 每班至少对监控系统巡查4次。
八、 保证监控室的清洁与卫生,做到空气新鲜,无灰尘、无杂物。
九、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做好各项报表的审签工作。
附图:监控中心处理程序示意图
监控中心资料调阅程序示意图
提交监控调阅申请
提 情
交 况
申 反
请 馈
监控中心
情 反
况 馈
汇 处
报 理
信息科
情 反
况 馈
汇 处
报 理
值班领导
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提
前10分钟到达,由值班员查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
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由交班、接班人员先后在交接班记录
薄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
自调班。当值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必须有专人代替,并办理交
接手续,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班禁止使用电话等
通讯方式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监控室。
三、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交接班
手续结束后,一切工作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
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交接班
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四、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礼貌
待人,精神饱满,高度负责,热情服务。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监控系统的技术资料,是分析警情的重要依据,所以要分类
存档。
2、技术资料的分类存档工作由信息科负责整理,并分类、存档。
3、有关部门如需查阅监控资料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
私自查阅。
4、进行资料整理保持的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保证
数据的可靠、真实性。
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执行上级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安全网络”之前,必须首先向院信息
科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所使用的网络跳线,网卡等网络
设备必须经有关网络管理员认可。
3、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
教峻犯罪的;
(6)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排谤他人的;
(7)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8)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任何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
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个性或者增
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数据和应用程
序进行删除、个性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