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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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从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入手,健全社区组织,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整合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努力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相适应的管理科学、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文明社区。”

并且强调,今明两年是为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这一时期社区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总的工作思路是:以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中办发〔2000〕23号文件和市第三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立新型社区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建立健全组织、明确职责作用、创新工作机制、转变领导方式和方法为重点,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建在社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为推进社区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按照这一工作思路,从现在起到明年,需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建立社区体制,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体系

建立新型社区体制,是推进社区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建立新型社区体制的重点是建立社区组织,而社区党组织又是社区内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各区委和街道党工委一定要把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体系,作为建立社区体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市第三次城管会后,一些区已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工作,各区在不同的工作层面上有一些新的探索和创新,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体系,需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四点:

一是要因地制宜设置社区党组织。凡已划定社区的地方,无论辖区规模进行了调整,还是未做调整,都要根据《党章》规定,按照社区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着眼于新的发展和需要,合理设置社区党组织。原则上,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要建立社区党委;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要建立社区党总支,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社区党委(如辖区规模较大,社会单位较多或非公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较多的社区);党员人数不足50人的要建立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社区党总支。需要强调的是,社区规模做了较大调整的,要防止把原来的居民区党支部简单合并为社区党委或党总支。组建新的社区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手续。同时,又要重点考虑,有利于开展区域性党建工作,有利于整合社区党建资源,有利于加强社区党员管理教育,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无论是党委、党总支还是党支部设置,社区党组织均不设专门的工作机构,目前原则上不具有发展党员和处置党员的审批权。

二是要选好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原则上要选举产生,但考虑实际情况,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先由街道党工委任命或选派,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随着社区体制的建立,社区中党员人数将明显增加,党组织的工作范围扩大、任务加重,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因此,选好社区党组织的负责人很关键。从朝阳、宣武两区的试点看,社区党组织的负责人要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比较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要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逐步建立起适应社区建设需要、具有活力的社区干部

选用机制。要有计划、有目标地加强对社区党务工作者后备力量的培养。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可以交叉任职,宜兼则兼、宜专则专,具备条件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可以通过选举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

三是理顺社区内党的组织体系。建立社区党委和党总支的,要按照党员分布和便于管理教育的原则,及时调整、理顺和建立健全下级组织,即党支部和党小组;党支部设置、党员人数相对较多的社区,也要根据党员的分布和工作需要,建立党小组。不管是社区党支部还是社区党委或党总支下属的党支部,关于要不要重新选举的问题,可以按以下两条原则办:第一,如果原支部建制已经打乱,调整范围比较大,应该按社区体制重新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第二,未做调整的,可以继续按原有的支部开展活动,但工作要向区域性拓展,并做好必要的更名手续,待换届时统一调整届期。同时,也要抓紧在流动党员、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一般要纳入社区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特殊情况也可由街道党工委或区委直接管理。

四是调整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的设置。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一般建立在街道层面,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层面建立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原已建立在居民区层面上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要随着社区的划定和社区党组织的建立,进行理顺和调整。

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分会,是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开展区域性党建工作,推进社区党建的组织载体。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的职责是不一样的,社区党组织是辖区内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是协商议事的机构,是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开展区域性党建工作的组织载体,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其在开展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中的作用,并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围绕建立社区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社区建设是一个过程,建立完善的社区体制,是一项长期任务。今明两年在划分社区、组建社区主体组织、理顺社区各种关系等方面的工作非常繁重。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干部群众的思想会比较活跃,也会出现一些模糊认识。对此,既不能急于求成,硬性开展工作,又不能等待观望,按兵不动。因此,围绕建立新型社区体制这一当前的中心任务,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至关重要。

首先,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与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推进社区建设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提高对建立社区体制,加强社区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发〔2000〕23号文件和市第三次城管会的有关文件,特别是要针对少数人目前存在的模糊认识,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并要求党员承担起宣传群众的工作,成为推进社区建设的宣传员。要运用多种形式把市第三次城管会的精神宣传到群众。在划分社区,组建社区自治组织的过程中,要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意愿和认同感,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在社区居民中培育“社区以人为本,民以社区为家”的新型社区理念。要注意克服和避免上面热热闹闹,下面冷冷清清的现象,一定要把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尽快统一到中央文件和市第三次城管会精神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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