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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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指导案例56号:韩凤彬诉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最高法指导案例56号:韩凤彬诉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指导案例56号:韩凤彬诉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案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15-11-26 085606字号:小大打印本页指导案例56号韩凤彬诉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5年11月19日发布)关键词民事诉讼管辖异议再审期间裁判要点当事人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未提出管辖异议,在二审或者再审发回重审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基本案情原告韩凤彬诉被告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郡药业)、上海云洲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洲商厦)、上海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上海电视台)、大连鸿雁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雁大药房)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3日作出(2007)大民权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

九郡药业、云洲商厦、上海电视台不服,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该院于2010年5月24日作出(2008)辽民一终字第400号民事判决。

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审申请人九郡药业、云洲商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22日作出(2010)民申字第1019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并于2011年8月3日作出(2011)民提字第117号民事裁定,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发回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在重审中,九郡药业和云洲商厦提出管辖异议。

裁判结果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29日作出(2011)大审民再初字第7号民事裁定,认为该院重审此案系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指令,被告之一鸿雁大药房住所地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遂裁定驳回九郡药业和云洲商厦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九郡药业、云洲商厦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7日作出(2012)辽立一民再终字第1号民事裁定,认为原告韩凤彬在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即将住所地在大连市的鸿雁大药房列为被告之一,且在原审过程中提交了在鸿雁大药房购药的相关证据并经庭审质证,鸿雁大药房属适格被告,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发回重审案件管辖权异议初探

发回重审案件管辖权异议初探

本 , 当允许提 出管辖 异议 , 应 并就此 作 出管 辖权裁 定 , 方 当事人 程 序违 法之 因素, 双 致使 再审程 序 中法 院就 再审 申请 人 的诉 讼请求 第 3 条所 规定 的“ 5 由原审人 民法 院重新审 理” 并未 说 明只是一 种 然 是要 解 决当事人 的 再审诉 讼请 求 中的 问题 。 由此 可见 , 审程 再 实体 审理 , 实际上 也不 可 能只是 实体 审理 。因为 既然 “ 按照 一审 序 发 回重审案 件中要 解决 的问题 , 是针对 再审程 序中 的再审诉讼 其 而 程 序” 重新 审理 , 必然 包含程 序 问题 。而 一 审程序 明文 规定 被告 请求 的 , 是再 审程序 的延 伸 , 非重 新恢 复到一 审程序 。我 国
原 告赵 某 、 某与 被告 戎某 、 魏 某运输 有 限公 司合 伙协 议 纠纷 错 误 与管辖 异议 有无 因果 关系 。如与提 出管 辖异 议有 因果 关系 案 , 告 向A法 院 ( 原 基层 法 院) 起诉 , A法 院立 案受 理后 , 两被 告在 的如遗 漏被 告 , 者未给 予答 辩期 等 , 么被追 加着或 尚在 答辩 或 那

审程 序 审理 。既 然适 用一 审程序 ,就应 当重 新送 达起 诉状 副 可 逆 的完整 的程序 体系 。 再 审发 回重审 是 由于原审 一审 中审判 0
也有权 在法 定时 限 内提 出上诉 。 次 , 高人 民法 院 《 其 最 民诉意 见》 进 行 审理 时遇到 了无 法逾越 的 障碍 , 得不 发 回重 审 , 目的仍 不 其
性 价值 的要求 , 是法 的公 正与效 率价 值 的要求 。 也
再 审制度 是一个 围绕 当事人 的再审诉讼 请求 , 对原审 生效 针

发回重审、再审、申诉、问题

发回重审、再审、申诉、问题

发回重审、再审、申诉问题一、发回重审(一)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2、《民诉意见》第18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4)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第182条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第183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

”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第18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迳行判决、裁定:(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司考】考点再审的审理程序(星考点)

【司考】考点再审的审理程序(星考点)

基本概念1.指令再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

重点考点详解一、审理法院(一)法院启动再审1.如果是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对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进行再审的,则由本院进行再审。

2.如果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决定再审的,则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

(二)检察院启动再审1.原则上接受抗诉的法院提审;2.证据问题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过的,不得再次交给其再审。

【注意】5种情形:(1)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支持;(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1.因当事人申请而裁定再审的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以上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法选择向基层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均为公民);2.最高院、高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指定与原审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3.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的情形:(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2)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3)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4)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5)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6)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形。

4.不得指令再审,应当提审的情形:(1)原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无再审管辖权的;(2)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3)原审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二、再审审理程序1.中止原判执行:按照再审程序决定再审后,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可以不中止执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2.重组合议庭:再审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但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注意】不开庭审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双方当事人已经以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

民事再审申请书

民事再审申请书

民事再审申请书(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1.文书的含义及作用民事再审申请书,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调解书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判、调解书,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和第180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是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的具体体现。

只要当事人依法提交再审申请书,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便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我国再审制度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体现。

当事人通过提交再审申请书,引起再审程序,有利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合法性、严肃性;有利于纠正错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裁民事违法行为;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权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当事人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至第182条的规定,当事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的条件是:(1)提出再审申请的主体是依法享有申请再审权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诉讼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再审申请权。

(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对适用第一、第二审程序作出的生效判决、调解书及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对依法律规定不准上诉的判决、裁定,不准申请再审。

这主要是指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

对这些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3)申请再审必须具有法定事由。

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调解书具有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再审: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是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是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六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题58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题58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题58(总分69.5,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刘某与张某因侵权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刘某败诉,刘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发现本案应由行政机关解决,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则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_• A.二审法院应该直接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B.应继续审理• C.二审法院应裁定不接受上诉,告诉当事人直接找相关的行政机关解决纠纷• D.二审法院应以判决错误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2答案:A《民诉解释》第330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

故A项正确。

2.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双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达成仲裁协议,约定一旦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后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将乙公司告上法庭。

对此,乙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由于双方未明确约定仲裁机构,该仲裁协议无效• B.若当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则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C.若当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则该仲裁协议无效• D.若当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则双方应当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2答案:B根据《仲裁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因此,B项正确,ACD项错误。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但仲裁条款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机构。

后因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甲向合同履行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乙如申请法院认定仲裁协议无效,应向哪个法院申请?______• A.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 B.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C.甲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D.乙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确认机构。

对“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作为再审理由的思考

对“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作为再审理由的思考

事 由如何设置关系到其构筑 的再审制度能否充分反 映再审制度 的应
有特性、 再审制度的应有价值、 以及 再审制度 能否科学运行 的重要 问 题, 因此必须非常慎重地研 究再 审事 由的设置 问题 。
但如因后来发现 的原 因提请再审, 不在此限。对 再审之诉作出的 ‘ 民事诉讼法》 关于再审事 由做了一些改动, 中规定 ,违反法律 审 , 其 “
规定 , 管辖错误的” 作为其再审事由, 即在法 院管辖错误 时, 当事人可 判决, 不得经此途径攻击之” 。
以申请再审 , 在当事人 申请后, 人民法 院也应 当启动再审 。 显然 , 这一 规定很值得商榷, 笔者认为将违 反法律规 定, 管辖错误作为再审 的理 由不妥 , 由如下 : 理
再 审 制 度 的 适用 :
定了一些相应的救济措施 , 并能起到有效的救济 , 若再将再 审作为其救济的途径 , 势必是对 司法资源的一种浪费, 有违诉讼 效益 的原 则 。所 以丈 中从 既判 力原 则 、 讼 效益 、 诉 管辖 错误 等三 个方 面提 出了反 对 的理 由.
关键 词 管 辖错 误 既判 力 诉讼 效益 文献 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909 (090-5—2 10 -522 0)6170 中图分类 号 : 9 0 D 2. 5
有效救济当事人 因错误 的生效裁判而受到的权益损害具有十分重要
当事人便不得提起再审。如 日 民事诉讼法第 32 本 4 条规定 , 的意义。 正是由于再审制度 的这一积极作用 , 不管是大陆法系国家还 期间后 , “ 再审之诉 ,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被确 定之后 , 得知再审的事由之 臼起 是英美法系国家 , 都建立 了这一纠正错误裁判的有效救济制 度。
民事再审制度作为一种事后补救制度, 是存在于审级制度之外的 出再审的申请 。0

移送管辖裁定书范本

移送管辖裁定书范本

移送管辖裁定书范本一、案情概述本案系涉及民事纠纷的案件,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之间存在着一宗合同纠纷。

原告主张被告违约,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及相关损失赔偿。

为了明确本案的管辖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案需移送至合适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二、移送理由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本案涉及的合同纠纷属于一般民事纠纷范畴,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一般民事纠纷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本案应当移送至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三、管辖裁定根据上述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XX市XX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四、裁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应当提出管辖异议。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应当作出裁定。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复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五、裁定结果本院依法作出上述裁定,将本案移送至XX市XX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六、裁定生效本裁定即刻生效。

七、裁定书送达本裁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原告王某,一份交被告李某。

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邮寄地址见附件。

附件:原告王某、被告李某的邮寄地址八、裁定书签发人签发人:XX市XX区人民法院XX庭庭长以上为移送管辖裁定书范本,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裁定书的内容和结构会有所变化。

裁定书的目的是明确案件的管辖权归属,确保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裁定书应当明确、简明扼要,以确保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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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生活中人们对于自己不认同或者不满意的事件会提出
异议;同样的,我们都知道人们如果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
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也可以提出异
议。那么如果管辖权异议裁定生效后能否申请再审?接下来
小编将为您作出回答。
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否可以申请再审,民诉法和司法
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1990年8月5日法(经)复(1990)10号批复和最高
人民法院经济庭1993年1月20日法经(1993)14号复函的精
神分别处理:
▲一、不存在再审问题
(1)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逾期
不提出,法院不予审议的,就不存在对管辖权异议申诉;
(2)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又在裁
定前表示接受受诉,视为自动放弃异议,案件审理后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允许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
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座谈会纪要》
(法办[2013]36号)第13条明确规定,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申
请再审,案件尚未作出生效裁判且该裁定确有错误的,依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再审。
异议的,法院不再审议;不存在申诉问题。
(3)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后,当事人就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申诉后,不影响法院对案件
的实体审理。
▲二、存在再审问题
(1)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
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的,法院经
过复查,发现管辖权是有错误,但判决是正确的,应当不再
再审,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如果经审查,认为裁定和判决
均有错误,经过再审和提审,撤销原判决和裁定,将案件移
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2)当下级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且
发生法律效力而对案件尚未作出判决之前,上级法院如果发
现该管辖权异议的终审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依照审判监督
程序处理,即以职权裁定撤销该错误裁定并将案件移送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同时《规定》新增了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处理,即
法院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对管辖错误的案件提起再审。
见法条如下:
1、当事人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
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庭审理。
2、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异议裁定违反海事案件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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