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行为规范示范员要求及评选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学生行为规范示范员要求及评选细则

1、能认真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知行统一,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素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严格遵守《城关区第二小学学生在校一日规范要求》,积极开展小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在诚信意识、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环境、文明礼貌等道德行为上有显著表现,做到在校是个好学生,在家是个好孩子,在社会上是个好公民。

4、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行规工作,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小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勇于指出同学的不良言行并帮助纠正。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认真填写行为规范示范员申报表;

2、通过班级同学民意测评,中队委员会考评通过,报送学校德育处审核。

3、学校德育处在接到申报表后,对申报同学进行一段时间考察,经

考察合格,在全校通报,并发给“行为规范示范员”标志,以资鼓励。

4、组织学习“行为规范示范员履行职责”,并要求严格执行。

城关区第二小学“行规之星”评选细则

一、认定条件:

1、“行规之星”是示范员中的佼佼者,在学校和班级中起到“领头羊”的作用。

2、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城关区第二小学学生在校一日规范要求》,符合《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中“五小”目标,具有良好的社会行为习惯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3、积极参与学校行规工作的管理和评估,经常为学校行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创建行为规范示范校尽心尽责。

二、评选程序:

1、中队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候选人,提交德育处审核通过,发给“行

规之星”申报表,认真填写。

2、中队组织学生进行评议,发扬优点,指出不足。

3、由家长对孩子进行评议,评议孩子在家、在社区、在公共场所的行为表现。

4、中队委员会进行全面评价、考评,报送德育处审核。

5、学校德育处审核通过后,发给“行规之星”标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