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新标准介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新标准介绍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 19272-2011)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是对室外健身器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及管理维护等进行规范的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在《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 19272-2003)的基础上,历经1年多时间修订而成的。新国标的编制由体育总局群体司牵头,参与单位包括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北京市体育局群体处、天津市体育局群体处、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10个健身器材生产厂家。新国标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日本、美国、欧洲等国的相关标准,技术含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是指导企业设计和生产健身器材的重要依据,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认证的重要依据,也是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出台新标准的目的及必要性

(一)满足群众对室外健身器材功能和质量的新需求。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健身意识增强,越来越多城乡居民开始频繁使用身边的室外健身器材进行体育锻炼,对室外健身器材功能与结构的安全性、科学性、人本性、健身性、

舒适性等要求也越来越高,按原有国家标准生产、安装的器材已不能充分满足群众的这些需求,必须出台新的国家标准加以引导规范。

(二)适应我国室外健身器材生产技术的新进步。因受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器材生产技术的制约,旧标准规定宽松、门槛过低,在规范室外健身器材生产、保障室外健身器材质量等方面存在局限。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了新阶段,室外健身器材的生产技术也获得了长足进步,为通过出台要求更高、规定更严、门槛更高的新标准,消除旧标准存在的局限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解决室外健身器材行业出现的新问题。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室外健身器材行业与室外健身器材产品出现了不少新问题,包括:室外健身器材生产企业良莠不齐,或者剽窃、抄袭其他企业的技术和产品,或者在投标时竞相压价进行恶性竞争。这些问题严重干扰了室外健身器材的正常生产秩序,影响了室外健身器材产业健康发展,而旧标准存在的局限性已不能有效防止这些新问题的出现,有必要通过出台新标准来加以规范。

二、实施新标准的重要意义

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和室外健身器材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健身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权益。为切实保障器材使用者的安全,新标准在器材的安全技术指标上做出了一系列更严格规定,如:增加了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要求,对铅、镉等可能造成中毒、致病的物质做出限值规定;将手及手指剪切、挤压和卡夹伤害间隙禁区修订为8mm~30mm,明确链、环连接及其与器材的连接安全间隙应小于8毫米或大于30毫米;器材活动部件应有限位装置,防止部件因活动范围过大而导致器材损坏或造成第三者伤害;转动式器材的转动部件应配置阻尼装置,使转动部件在使用者停止运动时能迅速停止下来。

(二)有利于提高室外健身器材的维护管理水平。新标准设“管理与维护”章节,明确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的主体为体育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采购方必须对使用环境、管理水平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器材配置与使用环境、管理水平相匹配;明确器材招标采购后要进行安装检查与定期检查,对器材安装后的验收程序和方法提出要求;明确器材安装后要建立配套管理制度等。这些规定将大大推动“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器材的维护管理水平。

(三)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室外健身器材市场,促进室外健身器材生产行业健康发展。由于新标准对室外健身器材的

安全、质量、结构以及维护管理等提出了较高要求,以价低质劣产品及投机取巧方式谋利的企业将由于新标准推行而逐渐失去生存空间。相比之下,强调技术创新与进步、注重产品质量、讲求诚信的企业则将获得更多发展机会,从而加速行业重新洗牌,进一步规范和净化室外健身器材市场环境,促进室外健身器材行业健康发展。

(四)有利于推动器材生产技术创新,提升室外健身器材的质量与档次。新标准在器材的使用寿命、结构和材料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将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提高到8年,将器材主承载立柱钢管壁厚提高为不小于2.75mm,并规定供应商应在器材使用寿命周期内对易损件及时更换等。为满足此类规定,生产企业必须加强技术创新,改进产品。因此,新标准的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室外健身器材的生产技术创新,加快室外健身器材产品升级换代,提升室外健身器材的质量与档次。

三、新标准主要技术要求和创新点

(一)器材构造与形状

1.外露棱边R值将支撑人体表面的器材所有棱边和尖角半径R修订为大于3mm;将器材表面厚度小于6mm的板材外露棱边修订为全部倒R为圆弧面。

2.外露手把直径针对部分器材手把直径偏小而对使用

者或第三者可能造成刺穿,要求把手端部直径不小于50mm。

3.标准件防护为防止标准件对使用者造成磕碰划伤和钩挂,要求使用者可轻易触及的螺钉、螺帽等器材紧固件永久覆盖住突出的螺栓螺纹,覆盖件在其安装面以上的直角部分高度不超过3㎜。

4.开口和间隙要防止对使用者头部、颈部、脚或腿、手及手指等部位造成卡夹伤害。

5.凸出物和旋转部件要能防止造成衣服、头发钩挂或缠绕。

6.跌落缓冲层为防止使用者因跌落而造成伤害,器材站立面高度在距地面大于600毫米时要设置缓冲层。

7.上肢牵引器类产品的活动手把质量要求不大于600g,以防手把对人体头部造成意外碰撞伤害。

(二)器材安装

1.地埋器材应标志出永久地埋标志线。

2.一般器材地埋深度器材地面以上的高度大于2000mm时应不小于600mm, 器材地面以上的高度大于1000mm且小于2000mm时应不小于500mm, 器材地面以上的高度小于1000mm时应不小于400mm。

3.地埋式篮球架地埋深度应不小于900mm(其中混

凝土地坑的水平尺寸应不小于800mm×800mm)。

4.器材安装时距各类住宅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8m。

5.器材安装完毕后供应商应提供安装检查表。

6.器材安全警示应采用“图示方式”。

(三)器材试验及额定承载能力

1.器材金属涂饰件耐候性试验时间为800h;

2.器材疲劳性能试验载荷为2400N;

3.主要零部件的静负荷能力须达到120kg,其中牵索、绳索等连接接头抗拉力指标为14000N。

为宣传贯彻好新国标,2011年11月,体育总局群体司会同总局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新国标宣传贯彻暨研讨会。2012年,群体司将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各地贯彻落实新国标,推动“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器材配建及维护管理迈上新台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