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常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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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刑事诉讼 1 存疑不能认定,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2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3 紧急时无法律.法律不强人所难 . 4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5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英】边沁 6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7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 8 无犯意则无犯人.单凭行为不能判定某人有罪,除非他还有犯罪的意图。 9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10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11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在事实发生之后制定的法律不能将该事实 中所涉及的行为确定为犯罪,既无法律,何来违法。 二 民事法律 1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2 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3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没有人应当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人不应当因自己 的不义而获益。 4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法院不能主动寻找案件。 民不举官不究。 5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6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谁主张谁举证,而不是谁否认谁举证;因为事物之常理决定 了否定者不易提出证明。在法律上没有事实,只有证据。 7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 8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9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行使自己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 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 避免损害者较取得利益者为优先。 契约胜法律。合意创立法律 在涉及自我利益的案件中自任法官是不公之举。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隐私止于屋门之前 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 两者权利相遇时,较古老者获胜。 没有人有义务做不可能之事。 关联并不等于因果关系。 没有人有义务为对手提供武器。 一项过错不能成为另一项过错的理由。 人不能转让自己并不拥有的东西。 对于一项含糊不清的回答,应朝着不利于回答者的方向解释。 破坏证据者应承担不利于他的推定。 一旦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的表述,应尽量做出有助于保障标的物之安全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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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好处者应承受相应的负担。 两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不得对利益无涉的第三方不利。 行政权力退缩的空间有多大,民事权利伸展的空间就有多大。 有损害即有赔偿 显著之事实,无需证明。 债务证书在债务人之手中时,推定该债务已清偿。
三 1 2 3 4
法理学 法理乃法律之精神。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5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6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7 当国家制定的法律朽坏的时候,自然法便会取而代之。 8 已判决的事项应当被视为真理。 9 法律因某种理由而存在;理由发生了变化,法律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10 相似的理由导致相似的规则。 11 无法在司法程序中被采信的事实就等于不存在。 12 优秀的法官能够拓展正义的疆域。 13 法律旨在防止强势者为所欲为。 14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15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16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程序优先于权利。 17 法律有时入睡,但决不死亡。 18 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19 公法易逝,私法长存。
四 律师 1 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2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3 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3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4 取自相似案件的论式在司法过程中具有重要价值。 5 文本的灵魂在于它的意图。 6 法律条文的本意不容背离。 7 真相无所惧,唯怕被隐瞒。 8 超出管辖权所作的判决不必遵守 9 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10 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11 我们无力反抗真理。 12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如说成: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程序为依
托。 (古晶律师)
终极装逼: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W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L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 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 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H A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
,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 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 申斯通 W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O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 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 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 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T e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A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r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自 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 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 府和稳定, 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 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No Remedy, No Right“ (没有法律救济,就没有权利) 。 所有的解释,若是可能的话,必是通过消除文本中的矛盾而实现的。 没有哪种犯罪比不服从还严重。 习惯与合意可以使法律无效。
有权利便有救济。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 法律中不允许过度矫情和做作的表述,因为这种伪装的确定性会干扰真正的法律确定性。 真相无所惧,唯怕被隐瞒。 通过惩罚少数人,可以威慑所有人。 没有人应当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 人不应当因自己的不义而获益。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西方法谚 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西塞罗) 法律中不允许过度矫情和做作的表述,因为这种伪装的确定性会干扰真正的法律确定性。 真相无所惧,唯怕被隐瞒。 通过惩罚少数人,可以威慑所有人。 没有人应当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 人不应当因自己的不义而获益。 任何人均不得
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西方法谚 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西塞罗) 没有什么比善更受欢迎。 没有什么命令比“过守法的生活”更具有权威性。 两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不得对利益无涉的第三方不利。 没有人有义务证明自己有罪。 (注:与我国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恰好相对)
没有人有义务说明那些他们所不知道的事物, 但那些就相关事物提供了信息之人应该了解其 所说的。 享受好处者应承受相应的负担。 (相当于经济学家们常说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 举证责任应由提出主张者、而不是否定(主张)者承担 法律不会强迫一个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 Veni, vidi, vici! ——Julius Caesar 凯撒 荣誉是美德的报偿。 (西塞罗语) 小日子过得美不滋儿的人,必是无名之辈。 (奥维德的名言) 法律只帮助警醒的人,而不帮助惫懒的人。 (用来解释为何会有“诉讼时效”制度) 我们无力反抗真理。 法律旨在防止强势者为所欲为。 汉译:如果语句中并无模棱两可之处,则不能做出与该语句的明显含义相悖的解释。 (法律 解释及合同解释的一项基本原则) 契约胜法律。 债务证书在债务人之手中时,推定该债务已清偿。 法理乃法律之精神。 人民之安宁乃最高之法律。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 ——《法学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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