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模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质量保证合同
供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编号 号:
供方:需方:
【第一条】总则
1.供需双方本着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2.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需方与供方要共同遵守,在必要情况下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
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第二条】供方质量责任
1.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产品质量应满足以下部分或全部要求:
a.双方签订的检验标准(具体检验标准根据供方提供的产品另行规定)
b.需方提供的技术标准
c.需方提供的图纸
d.其他补充要求
如供方仅属于代理公司,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需按国家或原厂家的技术标准执行。需方验收供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
(2)供方应对岀厂或代理的产品进行全程把关,每批产品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用打"的
方法选取)
( )检验合格合格证
( )检测报告
( )有关检验原始记录
(3)供方的产品在结构、尺寸、外观和其他特殊技术要求方面应符合需方提供的图纸、封样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技术文件发生岐义时,解释权在需方质量检验部门。
2.供方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1)供方需要改变产品的设计状态,如:改变技术参数、产品设计更新、改变设计方法等技
术类更改时,必须进行相关试验验证产品满足需方技术参数、提出更改申
使用要求和质量要求,书面向需方
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送样,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货。
(2)供方需方改变产品的技术状态,如更换或新增重要设备、更换或新增模具、改变零部件或原材料、改变配方、生产工艺等,只要需方认为是重要更改,供方必须进行相关试验验证产品满足需方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书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送样,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货,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3)供方对原材料应该进行严格的定点采购,并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必要时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对提供需方的物料进行标识。供方需要增加、更换分供方或委外加工时,必须先书面向需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分供方资料,经需方同意(必要时进行重新送样确认)后方可配套送货。如供方将产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制造时,需方有权提出进入第三方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供方应予积极协助。如果第三方制造的产品无法达到需方技术要求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停止外委加工。
3.供方在需方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责任(1)供方提供的批量均为已在需方质量管理部门封过样的物料,批量供货在需方生产检验过程中,批次合格率应满足6个月内送检批数W 10批的,合格率〉90%送检批数〉10批的,合格率
> 95%。如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批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并经双方确认属供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需方有权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a.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应及时以电话通知供方,并提供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批次检验
报告(按检验标准规定进行全检或抽检)或质量反馈信息单等书面文件给供方,供方应该 1 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需方有权整批退货,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补足物料。如因整批不合格退回,供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供方应按不低于该批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如需方根据实际情况,将此批作为让步接收使用时,可通知供方将此批按降级处理,并扣
除供方该批货款的1%~5%。
b.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根据生产和市场的时间需求,必须及时投产而需要全数检验挑选,需方除将此批中的不合格品退回供方外,还按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检验费。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补足物料,供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需方应按不低于不合格品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
c.如供方提供物料质量连续两个月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批次合格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或者无任何充分理由二次以上拖延供货, 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 需方有权减少供方的供货
份额或终止合同,并取消供货资格。
d. 如因供方提供的物料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需方的产成品出现质量问题, 标准收取
相应的质量处理费用。造成重大事故,按国家质量法规处理。
2)质量整改:对需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评审、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 并在需方
要求的反馈时间内反馈纠正措施, 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向需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因 供方对需方反馈的质量信息没有按要求答复或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罚 100 元。
(3)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
a. 检验费(Ff ):需方对整批中不合格品检验所发生的费用
(应该抽样检验的而采取全数检验的 方式)Ff=整批全数检验工时X 20元/小时/人
b. 需方已将供方的产品安装于半成品、 成品内,由于供方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半成品、 成 品部分报废或全部报废,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全部的直接损失。
c. 需方已将供方的产品安装于需方的成品内, 并已交运至需方的客户处使用, 由于供方提供的产 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换货、 返工, 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损失
(包括所有运费、 返工费) ;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货严重质量事 故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部分间接损失。
( 4)质量赔偿的申诉
需方通过采购部门将赔偿要求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后, 如有异议, 供方可在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需方质量管理部申诉或 7 日内前来需方公司确认,否则视同默认。
需方质量管理部收到供方的质量赔偿申诉书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内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分 析,并在 7 日内出具分析结果,同时通过采购部书面通知供方。
如供方仍有异议, 可先与需方协商。 若协商不成, 则可在双方协商后 5 日内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 构申请仲裁。败诉方承担仲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需方质量责任 1. 采购文件:需方及时向供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技术及检验标准、图纸、技术更改通知等技术文 件,并提供双方检验标准对比对的便利条件。
2. 确认: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工艺过程、检验控制及样件确认申请时,应及时组织
确认。
需方按质量损失赔偿费用 供方应该积极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