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交往礼仪之称呼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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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社会生活中,是难以离开与其他人交往的。一个人如果不同其他人进行任何交往,那么,他不是一位神,就是一只兽。换言之,他就不会是一位正常人。--亚里士多德(古希腊)。21世纪教育的四大支柱,其中的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共处,三大支柱与交往有关,可见交往礼仪的重要。对于人际交往,正确的态度一是要积极参加,及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二是要学习基本的交往礼仪,并且在实践中正确的加以运用。交往礼仪中一条最重要的原则叫做“三A原则”:接受对方、重视对方、赞同对方。因接受(accept)、重视(attach importance)、赞同(approve)这三个词词头的第一个英文字母皆为A,故称之为“三A原则”。这条原则,是美国人布吉林所提出的。在人际交往中,运用该原则是非常必要的,所以要务必铭记在心。接受对方,是要求同存异,容纳对方,不要对对方见外排斥。(你是我人生历程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怎一个缘字了得!)重视对方,指的是要是对方感受到自己尊重对方,对方在自己心目中十分重要,而非无足挂齿。(世界因我而精彩,世界有你更美妙……你其实对我很重要!)赞同对方,指的是要善于发现对方之长,并及时加以肯定,既不要自高自大,又不要曲意奉承对方。(不说你是我今生唯一的拥有,却讲你的确与众不同,恰是你的……让我欢喜让我忧!)

一、称呼

称呼,指的是人们在日常交往应酬中,所采用的彼此之间的称谓语。

应当注意:

其一是要合乎常规。

其二是要照顾被称呼者的个人习惯。

其三是要入乡随俗。

我们主要讲一下生活中的称呼、工作中的称呼、外交中的称呼和称呼的禁忌。

(一)生活中的称呼

主要讲对亲属的称呼、对朋友、熟人的称呼和对普通人的称呼。

1、对亲属的称呼

(1)常规:祖父,曾祖父、表兄,表弟,堂兄,堂弟。

(2)特例:对本人的亲属,应采用谦称。称辈分或年龄高于自己的亲属,可在其称呼前加“家”字,如“家父”、“家叔”、“家姐”。称辈分或年龄低于自己的亲属,可在称呼前加“舍”字,如“舍弟”、“舍侄”。称自己的子女,则可在其称呼前加“小”字,如“小儿”、“小婿”。

对他人的亲属,应采用敬称。对其长辈,宜在称呼之前加“尊”字,如“尊母”、“尊兄”。对其平辈或晚辈,宜在称呼之前加“贤”字,如“贤妹”、“贤侄”。若在其亲属的称呼前加“令”字一般可不分辈分或长幼,如,“令堂”、“令尊”、“令爱”、“令郎”、

对待比自己辈分低、年纪小的亲属,可以直呼其名,使用其爱称、小名,或是在其名字之前加上“小”字相称,如,“长发”、“毛毛”、“小宝”等等。

2、对朋友、熟人的称呼

(1)敬称

对任何朋友、熟人,都可以人称代词“你”、“您”相称。对长辈、平辈,可称其为“您”。对待晚辈,则可称为“你”。以“您”称呼他人,是为了表示自己的恭敬之意。

对于有身份者、年纪长者,可以“先生”相称,其前还可以冠以姓氏。

对文艺界、教育界人士,以及有成绩者、有身份者,均可称之为“教师”。

对德高望重的年长者、资深者,可称之为“公”或“老”,如,“周公”。若被尊称者名字为双音,则可将其双名中的头一个字加在“老”之前,如可称沈雁冰先生为“雁老”。

(2)姓名的称呼

平辈的朋友、熟人,均可彼此之间以姓名相称。长辈对晚辈也可这么做。

为了表示亲切,可以在被称呼者的姓前分别加上“老”、“大”或“小”字相称。

对同性的朋友、熟人,若关系极为亲密,可以不称其姓,直呼其名。对于异性一般不可如此。(3)亲近的称呼

对于邻居、至交,有时可用“大爷、大娘、大妈、大伯、大叔、大婶、伯伯、叔叔、爷爷、奶奶、阿姨”等类似血缘关系的称呼,令人感到亲切。称呼时也可加上姓氏。

3、对普通人的称呼

(1)叫“同志”。

(2)叫“先生、女士、小姐、夫人、太太”。

(3)称职务、职称。

(4)入乡随俗,用地方叫法。

(二)工作上的称呼

分职务性称呼、职称性称呼、学衔性称呼、行业性称呼、姓名性称呼五种。

1、职务性称呼。分三种:

(1)仅称职务:主任

(2)在职务前加姓氏:张主任、

(3)在职务前加姓名,仅适合极其正式的场合:张京磊副司令

2、职称性称呼。也分三种:

(1)仅称职称:教授

(2)在职称前加姓氏:李教授

(3)在职称前加姓名,仅适合极其正式的场合:李季伦教授

3、学衔性称呼。主要增加被称呼者的权威性,用于增强现场的学术气氛。分四种:

(1)仅称学衔:博士

(2)在学衔前加姓氏:王博士

(3)在学衔前加姓名:王尔豪博士

(4)将学衔具体化,说明其学科:工学博士王尔豪

4、行业性称呼。

(1)称呼职业:老师、教练、律师、警官、医生、法官等,一般情况在此类称呼前可加上姓氏或姓名。

(2)称呼“小姐、女士、先生”:一般对商界、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称呼。注意,未婚者称“小姐”,已婚者或不明确婚否者称“女士”。可加上姓氏或姓名。

5、姓名性称呼。在工作岗位上,一般用于同事、熟人。

(1)直呼其名。

(2)只呼其姓,不称其名,但在前面加上“老、大、小”。

(3)只呼其名,不呼其姓。应用于同性之间、上司称呼下级、长辈称呼晚辈。亲友、同学、邻里也适用。

(三)外交中的称呼

注意两点:一是要掌握一般性规律,即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二是要留心国别差异,加以区别对待。

1、一般性规律

(1)对任何成年人:男子--先生;女子--小姐(未婚者或不了解其婚否者)、夫人(已婚者和戴结婚戒指者)或女士(不了解其婚否者)。

上述称呼,可冠以姓名、职务、职称、学衔或军衔

(2)商务交往:一般称“先生、小姐、女士”。

注意:在国际务交往中,一般不呼交往对象的行政职务,与我国不同。

(3)政务交往:一般称呼“先生、小姐、女士外,还有两种方法,一是称其职务,二是对地位较高者称“阁下”。称“阁下”还可加上“先生”,如“总理先生阁下”,要注意先后次序。在美国、德国、墨西哥等国没有称“阁下”习惯。

(4)军界交往:主要以军衔相称。一是只称军衔;二是军衔后加上“先生”;三是先姓名后军衔;四是先姓名、次军衔、后先生。如“巴顿将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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