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建筑电气设计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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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建筑电气设计的常见问题

摘要】建筑电气设计是电气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

性因素之一,决定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投资风险系数和预期效果。本文从几

个建筑设计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确保电气安装

工程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关键词】建筑电气设计常见问题研究分析

一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问题

1, 对于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问题,《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中7.6.5,第2款对建筑电气设计中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给出了相应规定。过负

荷电器的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IB≤IN≤IZ (1)

I2≤1.45 IZ (2)

式中:IB—线路的计算负荷电流(A);

IN—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A);

I2—保证保护电器在约定时间内可靠动作的电流(A);

IZ—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A)。

式(1)中,规定了选择保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应大于等于计算电流

且小于等于所要保护导线的持续载流量。如果已经选择的保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

整定电流)小于计算电流,就不能够完成供电任务;保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整定

电流)大于所保护导线的持续载流量,这样在导线因过载损害的情况下,保护电器

还不能自动切断电路,可能使导线烧毁甚至造成电气火灾。

式(2)中,规定了保护电器动作电流应小于等于被保护导线电流流量的1.45倍。在选择保护电器的时候还应考虑当地海拔、温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保护电器

的电流一般应比负荷计算电流预留5%~20%的余量。

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中7.6.4,规定:“配电线路的过负

荷保护,应在过负荷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

的物质造成损坏前切断负荷电流。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该线路的过负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切断电路。”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在火灾情况下必须保证持续供电,因此严禁因过负

荷而切断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消防设备的专用配电线路的各级保护开关原则上不

应装设作用于切断电路的热动或电子过载脱扣器,设计选型时应予明确,如微型

断路器、带热动或电子过载脱扣器的塑壳开关不适用。但对于容量小、工作时间

较短的设备如防火卷帘,选择塑壳开关不合理时,允许采用微型断路器,但应在

满足短路保护前提下适当放大开关整定值;消防设备电动机采用热继电器或其他

型式的过负荷保护时,过负荷保护只允许作用于报警。

二节能设计问题

我国是一个能源消费大国,能源相对短缺然而能源浪费却相当严重。节能问题

近年来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国家节能措施的大力实施,如何实现电气

节能成为每个电气设计师要考虑的重要问题。电气节能设计原则应在满足建筑物

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电气设计中常见的节能

措施有如下几点:

1,合理布置配电房位置,优化布线,尽量减少线路电能损耗。

电能在传输的过程中,电流由于导电线路电阻的存在而产生热能,造成输电

网络中产生功率损耗。一般情况下,电能的损耗其与线路的长度和负载的大小有关。因此,应当尽量提高输电系统的功率系数、减少导线的电阻,从而降低其损耗。主要有以下几种措施:(1),合理布置电气用房所在的位置。选择合理的电气用房设计位置,减小供电路径,避免电能在输电过程中的损耗。(2),优化线路路径。选择合理的输电网络路径,减小导线长度,尽量避免线路走弯路,多走直线;

2,照明节能设计

照明节能设计要在保证不降低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减少照明电路

中能量的消耗,追求能量利用的最大化。照明节能设计的措施一般有以下几种考虑:(1),选择合适的照明方式;应当充分利用自然光,电气设计人员应当最大程

度地将自然光与人工照明的融合在一起,从而从根本上节省了照明电能的开支;(2),选择节能型光源:按照不同的场所选择不同的光源的基本原则来选择光源。民用建筑中常采用的照明光源主要有节能荧光灯(T5管)、紧凑型荧光灯或小功率的

金属卤化物灯。(3),控制方式应符合要求。根据照明使用的场所要求分别采用与之相适应节能型开关,如宾馆、书房、卧房可采用调光开关;室外场所和公共场所

的照明装置则可采用光电、声控开关;走廊、走道等场所可采用节能声控开关。

三应急照明问题

1,应急照明照度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

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对照度等指标均作了详细规定。但是建筑设计人员在进行照明设计时,对应急照明的各项指标说明则不是详尽,

如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光源选择,照度要求、电源选择、应急供电容量等问题。

对于需要安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如在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机房、商场紧急

通道、医院、消防电梯等场所,应设置备用应急照明设施,并应保证正常照明的100%;在楼梯间、疏散走道、门厅、地下车库等应设置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

面最低水平照度应大于等于0.51x,且楼梯间应大于等于5.01x;在候车大厅、休

息厅、餐厅、多功能厅等场所设置应急照明,其照度应大于等于正常照明照度的10%,且不小于1.01x。应急照明光源及电源的选用也应加以说明,如光源采用可

瞬时点亮的卤钨灯火或快启节能灯;应急电源应自带蓄电池或采用集中应急电源

装置EPS供电。

2,小区住宅楼的电梯厅照明及应急照明灯的自熄节能开关设置,应按《住宅

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第9.2,9.3条文进行合理设计。住宅的公共部位,应

设人工照明及节能控制,当应急照明采用自熄开关控制时,在应急情况下,设有

火灾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应自动点亮,无火灾自动报警的可集中点亮。

3,对于高层住宅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等照明设施设计应属应急照明。按

照设施用电负荷重要性和消防应急照明的规定,相应地,负荷级别一类高层建筑

照明设计划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照明设计划为二级。楼梯间属重要交通通道,

会影响到整座楼的公共场所秩序,设计中应做到满足的具体规范要求,但在一、

二类高层住宅设计中,也有仅采用一路市电加蓄电池连续供电30min应急照明灯

具的设计,这是不满足规范要求的,蓄电池30min供电时间仅够作为消防疏散用,该设计不能代替非火灾情况下(如停电)一、二级负荷供电要求,采用时需要多方

论证,慎重考虑。

四防雷设计问题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要求,防止雷电波侵入是防雷措

施的重要一步。设计人员在进行防雷设计时,往往重视防直击雷而对防雷电波侵

入的措施重视不够。因此,在进行设计时要求各类防雷建筑物均应采取防雷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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