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借款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利网信用咨询及居间服务协议(借款人)

本《有利网信用咨询及居间管理服务协议(借款人)》(“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

甲方:【】

有利网用户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子邮件地址:【】

乙方:南京弘合柏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电子邮件地址:【】

鉴于:

1. 甲方有一定的资金需求,乙方有丰富的出借人资源信息和一套信用管理服务平台;

2. 甲方愿意接受乙方提供的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由乙方撮合甲方与出借人达成借贷交易,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该等服务。

因此,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定义与释义

1.1 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在文中定义的词语以及乙方在有利网公布的《有利网网站定义与释义规则》中定义的词语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

(1)出借人:指由乙方促成的、与甲方签署借款协议,从而向甲方出借一定数额的出借资金的自然人,或者因受让的其他出借人的既有债权而取得对甲方相应债权的自

然人。

(2) 借款人基本信息:指本协议第2.1.1条项下借款人各项基本信息;

(3) 借款人信用信息:指本协议第2.1.2 条项下甲方授权乙方自行和/或通过其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收集、了解甲方的各项信用信息。

(4) 借款人信息:指为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人基本信息、甲方授权乙方自行和/或通过其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收集的各项借款人信用信息以及乙方根据该等信息对甲方做出的信用评级。

(5) 借款协议:指经乙方居间而由甲方与出借人以电子合同的形式订立的、约定甲方向出借人借入一定数额的出借资金,甲方到期还本付息的借款协议。

(6) 债务:指在借款协议项下甲方所负有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罚息和滞纳金、违约金等债务,以人民币计价。

(7) 提前还款:指借款协议中约定了甲方的本息偿还周期和金额等相关还款计划,甲方可能在协议规定的偿还周期结束前,在某一期将全部剩余本金及利息提前偿还给出借人,从而使出借人的资金比约定的计划提前收回。

1.2 释义

本协议中,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应适用乙方在有利网公布的《有利网网站定义与释义规则》规定的释义规则。

二、信用咨询服务

2.1 借款人信息的提供和收集

2.1.1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其提供各类借款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姓名、身份证明及证件号码、住址等个人基本信息,以及账户信息、工作情况、收入和资产情况、家庭成员情况以及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借款人基本信息的范围以本协议以及有利网不时公布的规则为准。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的各项借款人基本信息,并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已经提供的借款人基本信息发生任何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应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和/或未及时在各类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证明文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有权立即停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并视情况限制或禁止甲方使用有利网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2.1.2 借款人信用信息的收集授权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乙方自行和/或通过其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收集、了解甲方的各项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工作情况、收入情况、家庭成员情况、使用有利网的情况、历史债务清偿情况以及其他各类信息等。

2.2 借款人信用评级及查询

乙方将不定期地依据其获得的甲方借款人基本信息和/或借款人信用信息,按照其自行制订的评级规则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甲方及甲方特定的借款需求进行评级,并在有利网上公示该等评级信息;甲方有权随时使用其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有利网查询了解其在乙方的信用评级进度及结果。

2.3 借款人信息的使用

2.3.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如下规则使用及公开其各项借款人信息:

(1) 在有利网公示全部或部分借款人信息。

(2) 为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署借款协议之目的,乙方可向出借人及潜在的出借人提供借款人信息供其在作出是否出借资金的决定时参考,但乙方与出借人签署的相应《有利网投资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出借人) 》中应包含对借款人信息予以披露和保护的条款。

(3) 乙方可在业务运营中向其第三方合作机构披露全部或部分借款人信息,但乙方与该等第三方合作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中应对第三方合作机构保护借款

人信息作出规定。

(4) 可在业务运营中进行数据分析、行业研究、市场推广等情形下整体使用借款人信息。

(5)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及甲方与出借人签署的借款协议,乙方有权进一步向出借人及其授权的第三方提供甲方的借款人信息,以供出借人催收借款,同时乙方有权将甲方列入其自行制定的“黑名单”,并在不违反中国法律的情况下在有利网、电视、报纸及其他媒体等对借款人信息及违约事实进行公示,以及向第三方合作机构提供借款人信息中,以促使甲方履行本协议和/或借款协议。

(6) 在行政、司法等政府机构要求时,乙方可向该等政府机构提供借款人信

丿3 0

2.3.2 双方同意,乙方应根据本条规定使用借款人信息,乙方按照本条规定使用借款人信息的,无需对因乙方获取、使用、公开借款人信息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独立的或连带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出借人或第三方合作机构的不当使用借款

人信息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居间及相关管理服务

3.1 乙方在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信用咨询服务的基础下,为甲方之资金借入需求提供以下服务:

(1) 居间服务:乙方根据其获取的甲方信息及自身的商业判断决定为甲方资金借入提供居间服务的,将在乙方成立并运营的有利网上对甲方及其资金需求进行展示,并使用有利网的交易平台撮合甲方与一个或多个出借人达成借贷交易、签署借款协议;

(2) 资金划转托管服务:乙方在其合作银行(“ 监管银行”)以乙方名义开立的、资金独立于乙方自有资金的银行监管账户(“ 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根据出借人与甲方的资金划转指令和委托,委托监管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协助完成出借人与甲方之间借款协议项下资金的划转(包括出借人出借给甲方和甲方向出借人还款);

(3) 还款提醒服务:乙方在每月还款日前以向甲方在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发送电子邮件、向甲方在注册时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或向甲方在有利网的“个人收件箱”中发送通知的形式提醒甲方按时还款。

3.2 资金借入及偿还的流程

3.2.1 当乙方在其成立并运营的有利网上对甲方及其资金需求以及还款期限和方式进行展示时,即视为甲方通过有利网发布不可撤销的借款要约。

3.2.2 双方同意,当出借人通过在有利网平台对甲方的借款要约点击“投标” 时,甲方与出借人订立的借款协议成立。在甲方的某一项借款要约全部得到满足而相应的所有借款协议生效后,出借人授权乙方通过委托第三方支付机构及监管银行划扣其在监管账户中出借人个人虚拟账户项下资金的方式向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划转其借入的资金,甲方须确保如下账户为甲方名下合法有效的银行账户,甲方变更该账户时必须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并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变更;如因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而引发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户名(与甲方姓名一致):

开户银行(精确到支行):

账号:□□□□□□□□□□□□□□□□□□

3.2.3 甲方在借入资金后应按照相应借款协议之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甲方应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的每月还款日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向其有利网平台账户充值的形式支付其当期应支付的本息之和。乙方将根据其与出借人之间的约定将甲方账户中的该等资金自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