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课堂评价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效课堂评价标准

(征求意见稿)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阵地,“有效课堂”是“有效教学”的核心环节。为引导教师构建“有效课堂”,进一步推进“有效教学”课题研究,特制订《有效课堂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请各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评价标准》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基本价值取向,以引导学校和教师积极开展课堂教学研究,建立科学规范的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和效益,促进“有效教学”全面、深入开展为目标。

2.操作性原则。《评价标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根本原则,既反映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的要求,又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指标简单,要求明确,内容具体,层次分明,便于学校、教师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实施。

3.发展性原则。《评价标准》具有开放性和动态性的发展特征,学校、教师在应用《评价标准》,实施“有效教学”的过程中,应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在实践中不断对其进行充实和完善。

二、有关说明:

1.《评价标准》共设二个维度,十一项评价指标,五十个参考观测点。为帮助教师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有效教学”的内涵,更好地实施有效上课,参考观测点均以具体问题的形式呈现。

2.在《评价标准》的使用中,除了可以发挥其评价功能外,还应注重发挥其在诊断、调节、指导与激励方面的功能,以期达到通过《评价标准》让学校和教师在构建“有效课堂”实践中有章可循的目的。

3.为了弱化评价而强化指导,《评价标准》中的每一个参考观测点没有具体赋分,只是提供了一个“有效课堂”的基本参照体系。学校、教师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评价标准》的框架内创造性地使用。

4.教师在具体使用《评价标准》时,可以采取分工协作的办法,分别负责观测不同的指标(观测点),以使观测结果完整、准确、客观,以引领教师的听评课活动逐步走向专业化、科学化。

5.使用《评价标准》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或指导时,一般应与被评价者就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观测点)进行充分的沟通,引导教师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并鼓励教师进一步积极研究和实践“有效教学”。

三、评价量表表1:学生维度

表2:教师维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