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投资合伙协议书(最新修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投资经营药店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丁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见证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第一条投资宗旨: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合作经营。

第二条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1.经投资四方商议决定在开设药房经营药品零售批发;

2.药房取名为药房,经营面积为:平方米;

第三条投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整于年月日交齐。

(二)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整于年月日交齐。

(三)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整于年月日交齐。

(四)丁方出资人民币万元整于年月日交齐。

(四)本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投资期间各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投资经营终止后,各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投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

1.四方投资者均共同参与药店经营,每月支付工资元人民币(参照市场工资)

2.年底分红以出资金额为依据,四方按%比例平均分配。

(二)债务承担:投资经营债务先以投资财产偿还,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金额为依据,按平均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投资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

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投资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两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投资、撤资、投资的转让。

投资:

①新投资人入伙,必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②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③除投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投资人与原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后经营药店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撤资:

1. 自愿撤资。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资人可以撤资:

①投资协议约定的撤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投资人同意撤资;

③发生投资人难以继续参加投资药店的事由。

投资协议未约定投资药店的经营期限的,投资人在不给投资药店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撤资,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投资人。投资人擅自撤资给药店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撤资。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撤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投资药店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撤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撤资生效日。

3. 除名撤资。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投资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投资药店造成损失;

③执行投资药店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投资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投资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