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标准
高企认定评分细则【最新版】

高企认定评分细则主要认定条件一、成立年限申报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而非一个会计年度。
二、知识产权1、申报企业必须拥有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的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在有效保护期内。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2、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3、高企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分为Ⅰ类和Ⅱ类。
*Ⅰ类: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Ⅱ类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企时,仅限使用一次)。
4、在申请高企及高企资格存续期内,如果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5、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三、科技活动人员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近三年研发费1、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三年研发费占三年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5%;2、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和2亿元(含2亿元)间:三年研发费占三年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4%;3、上年销售收入>2亿元:三年研发费占三年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3%。
研发费用的归集按照“研发费八大项”进行,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注:8大费用中,“其他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外部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能力评价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四川高企认定条件和流程

四川高企认定条件和流程四川高企认定条件和流程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指对在四川省内注册并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进行认定,以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
以下是四川高企认定的条件和流程。
一、认定条件1.企业注册地在四川省内;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企业在过去三年内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4.企业研发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5.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6.企业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或市场占有率。
二、认定流程1.申报材料准备: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报表、研发投入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2.初审:由四川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企业进入评审环节;3.评审:评审由专家组成,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5.认定:经过公示期后,四川省科技厅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三、认定效益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15%;2.获得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包括科技创新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3.获得知识产权优先保护: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知识产权优先保护,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4.提升企业形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企业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的认可,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总之,四川高企认定是对企业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的认可,可以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重效益,同时也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企业可以根据认定条件和流程,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发展机会。
广西高企认定评分标准

广西高企认定评分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广西高企认定评分标准随着广西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为了更好的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广西实施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制度。
作为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标准之一,评分标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西高企认定评分标准,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认定标准,提高自身的认定成功率。
一、创新条件1.1研发投入: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1.2技术创新成果:企业近两年内获得的技术成果和专利数量,例如专利授权数量、软件著作权等;1.3技术实力: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1.4技术学术水平:企业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及质量;1.5合作开发: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开发项目数量及成果。
二、管理条件2.1组织治理结构:企业管理结构是否合理、科学;2.2规范管理体系: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体系;2.3财务状况:企业财务稳定,经营状况良好;2.4风险管理:企业是否建立风险管理机制,降低各类经营风险;2.5人才管理:企业是否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
三、市场条件3.1市场开拓能力:企业是否具有强大的市场拓展和营销能力;3.2销售收入增长:企业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的能力;3.3市场地位:企业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3.4产品创新能力:企业是否具有不断创新的产品研发能力;3.5品牌影响力:企业是否建立有影响力的品牌形象。
四、发展条件4.1企业规模:企业规模是否适中,具有持续发展潜力;4.2发展战略:企业是否拥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规划;4.3行业前景: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和竞争态势;4.4企业文化:企业是否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和氛围;4.5社会责任: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以上是广西高企认定评分标准的主要内容,企业在认定过程中需要根据以上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自查,确保自身符合认定条件,提升认定成功率。
高企认定条件及评分标准

一、认定为高新技术公司一定同时知足以下条件:1、公司申请认准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365天以上 ) ;2、公司经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取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中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3、公司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要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1、电子信息;2、生物与新医药;3、航空航天;4、新资料5、高技术服务业;6、新能源及节能;7、资源与环境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4、公司从事研发和有关技术创新获取的科技人员占公司当年员工总数的比率不低于 10% ;5、公司创新能力评论应达到相应要求,公司没有发生重要安全、重要质量、严重环境违纪行为;6、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花费总数占同期销售收入总数的比率切合要求 , 其余花费占总花费比率不超出20%且在中国境内研发花费占所有研发花费总数的比率不低于 60%;销售收入研发花费比率<5000 万元5%5000 万元 -2 亿元4%>2 亿元3%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公司同期总收入的比率不低于60% 。
二、高新技术公司评分标准:序号指标名称分值1 中心自主知识产权302 科技成就转变能力303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4 成长性指标20共计100说明 : 该四项指标采纳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 71分(包含 71分)以上,方可获取高新技术公司资质。
1.知识产权(≤ 30 分)由技术专家对公司申报的知识产权能否切合《认定方法》和《工作引导》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联合的评论。
序号知识产权有关评论指标分值1 技术的先进度度≤8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中心支持作用≤83 知识产权数目≤84 知识产权获取方式≤6(作为参照条件,最多加 2 分)5 公司参加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2技术规范的状况( 1)技术的先进度度A.高(7-8分)B.较高(5-6分)C.一般( 3-4 分)D.较低(1-2分)E.无(0分)(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中心支持作用A.强(7-8分)B.较强(5-6分)C.一般( 3-4 分)D.较弱(1-2分)E.无(0分)(3)知识产权数目A.1项及以上(Ⅰ类)(7-8分)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C. 3 ~4 项(Ⅱ类)( 3-4 分)D. 1 ~2 项(Ⅱ类)( 1-2 分)E. 0 项(0 分)( 4)知识产权获取方式A. 有自主研发(1-6 分)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 分)(5)公司参加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状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出 30 分。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政策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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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
➢ Ⅰ类: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 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 权等
➢ 获得方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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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
➢ 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 效保护期内。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 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 据为准。
➢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 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 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 限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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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领域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 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 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 的范围。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 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 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 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 产品(服务)收入中超 过50%的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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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企认定条件
⒈知 识 产 权 ⒉技 术 领 域 ⒊科技人员比例 ⒋ 研发费用比例 ⒌高品收入比例 ⒍创新能力评价
申请认定时须注册 成立一年以上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 未发生重大安全、 重大质量事故或严 重环境违法行为
须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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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修订 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2016〕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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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费用占比
装备调试费:工装准备过程中研 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 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 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 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 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 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 集范围。)
高企认定方案

五、结论
本高企认定方案为企业提供了一整套详尽的认定流程和操作指导,旨在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地完成认定工作。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本方案内容,制定具体的认定计划和行动步骤。通过高企认定,企业将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为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认定标准与条件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申请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2.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3.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4.从事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5.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
6.研发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一定比例;
(3)准备专项审计报告:由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审计报评价机构完成。
3.提交认定申请
(1)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及时响应科技部门的询问和反馈,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3)通过认定后,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人员结构优化:确保研发人员比例达到认定标准;
(5)财务数据整理:确保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
2.认定申请材料准备
(1)编制高企认定申请书:详细阐述企业符合认定标准的各项条件;
(2)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知识产权证书、研发项目证明文件等;
(4)准备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价机构出具。
3.提交认定申请
(1)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高企认定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
(2)关注认定进度,及时回应科技部门的要求和反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背景与标准是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背景与标准是什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表述为: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背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最新修订高企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指出:在新的社会形势下着重强调“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
该政策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在新消费经济形势下,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组织、新制度的创新应用,通过市场经济发挥人力、物质、财力等要素的高效配置,利用优质产品或服务需求带动供给侧改革,实现产业升级和社会进步。
二、高企认定的标准政策制定的目的在于围绕政策的根本性目的制定各项评价依据,使政策的目的达到实效,所以制定相关办法及细则是政策落地的重要工具。
高企认定的整个过程贯穿了确立目标、文件起草、征求意见、文件发布、落地执行、问题反馈、总结完善等重要内容。
显然围绕上述目的,高企认定办法在科技人员比例、知识产权、研发投入、高新收入、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量化,但同时应着眼于全国,考虑到东中西部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进行综合考量。
三、高企申报系统建议1)首页增加企业情况介绍,对企业整体情况有个全面了解,分别从主营业务、领军科技人才与总体分布、研发项目与合作开发、知识产权获得及总体情况、财务状况及涉税信息、企业组织管理水平及荣誉资质等方面进行总体阐述,利于凸显优质企业;2)增加知识产权涉诉信息查询,完善与知识产权部门的信息交换;3)增加RD(研究开发)-IP(知识产权)-PS(产品或服务)之间的逻辑结构,避免知识产权造假行为;4)完善PS(产品或服务)与企业主营业务之间的应税信息比对;5)高新技术产品与服务表格进行合理拆分,在高新技术服务表单中删除技术性指标描述;6)企业创新能力表单适当前置;7)增加审计报告中介机构信息,补充主管税务机关信息,参照上海做法;8)增加工商注册信息、企业报税信息与主营业务之间关联性比对,防止主营不符;9)完善成果转化汇总表,统一格式;10)附件材料清单及要求,统一上传顺序及格式要求,每个附件单独上传,参照上海申报系统;11)由纸质材料审核向网络审核转变,降低人为因素,减少纸质材料报送;12)评审结果在系统公开,便于监督与完善,增加高企评审的透明度,参照广东阳光政务平台做法。
对标高企认定八大条件,企业理解认定条件常见问题
对标高企认定八大条件,企业理解认定条件常见问题陈亦泛(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不需要完整的一个会计年度,跟企业规模无关。
只要符合企业成立时间(看营业执照)到企业递交高企材料时间满足365天即可。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自主研发专利无相关企业研发项目(含3年前)支撑。
受让、受赠、并购知识产权无相关合同或协议支撑,认定当年受让专利且无之前的相关性合作说明导致主要产品存疑。
知识产权与企业主要产品PS表中的与同类产品的竞争优势关系不密切,导致核心技术有知识产权存疑。
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如国外专利、已失效专利、共有知识产权没有相应的承诺函、Ⅱ类专利高企重新认定时再次使用。
项目开始时间晚于知识产权申请时间、项目名称与知识产权名称完全一致,到底先有项目还是先有知识产权,导致立项书存疑。
知识产权材料不全,缺能说明知识产权技术情况的说明材料(如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之类),缺能说明知识产权有效性的材料(例如最近一次缴费发票)。
知识产权汇总没有按照其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相关密切程度进行排序,而是简单的按照授权时间排列。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PS表中“关键技术、与同类产品竞争优势、知识产权”没有逻辑上的一致性。
PS表中关键技术栏,没有填上该产品(服务)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的领域和文字描述。
高新技术产品说明材料简单的用“国标、照片等”,不能很好突出产品技术创新性。
佐证材料应该丰富多样性,体现产品核心技术特点(如非标检测报告、用户对产品性能的反馈报告等)。
企业知识产权与高新产品关联度不紧密,导致隐含条件主要产品占高新产品收入比例不达标。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科技人员概念理解错误(2015年新认定和复审企业),仍旧用办法的解释。
高企认定评分细则
高企认定评分细则
我国高企认定评分细则包括:1、规模与实力:评估企业的规模、发展情况、市场份额、技术实力、供应链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等;2、创新能力:按照分值算法考察企业研发投入、研发领域、研发地域,知识产权形式、产学研合作能力、技术创新成果等;3、战略协同能力:评估企业的钻研技术领域、国际标准、行业标准、自主创新能力等;4、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企业的节能环保、产品安全质量、社会责任能力等进行考察。
完成各项评估后,根据评估准则将企业等级分类,最终确定企业的高企认定等级。
(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的详细解读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的详细解读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016年《管理办法》的高企认定必要条件由2008年《管理办法》的6个变为8个,并将2008年《管理办法》在总则里要求的“注册一年以上”,作为必要认定条件之一明确列出。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根据2016正式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知识产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二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获得;三是知识产权权属人必须是申请企业,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知识产权将划分为Ⅰ类、Ⅱ类进行分类评价:Ⅰ类评价: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Ⅱ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专家解读第一,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知识产权在高企认定中不予承认;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同时注册的只算一项;第二,如果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是个人的(如发明人、工程师或者企业法人企业老板等),不能用于高新企业的申请,必须要把专利转让、授权给申请企业;第三,知识产权要对申请企业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在技术上起到核心支撑作用,完全不相关的在高企认定中将不予认可;第四,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2016年《管理办法》对于主要产品(服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第十一条第(二)、(三)款中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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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认定标准:
1.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不予计分
2.考察时要求企业必须是研发人员演示操作
3.研发费必须三表一致: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财务报表
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知识产权证明
5.产学研协议签订的时间申报当年签订不予计分
6.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
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