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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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推进客运市场稳步发展的思考

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推进客运市场稳步发展的思考

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研究生论文专刊第22卷2008年03月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推进客运市场稳步发展的思考贾菊香(临汾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山西临汾041000)摘要:城乡道路客运的多头管理造成运输资源浪费,竞争无序.使城乡客运市场难以协调管理,广大乘客和车主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为此,从根本上消除弊端,对客运市场实施一体化管理,推进运输市场稳步发展已势在必行.关键词:城乡客运一体化;道路运输;健康发展长期以来,全国大多省、市客运业分属交通、城建两个部门管理,长途客运由交通部门主管,城市公交由城建部门管理,短途客运和出租客运部分由交通部门管理,部分由城建部门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客运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这种多头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凸现,表现为运输资源浪费,竞争无序,城乡客运市场难以协调管理,广大乘客和车主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为此,从根本上消除弊端,对客运市场实施一体化管理,推进运输市场稳步发展已势在必行.1客运市场的现状(1)客运经营交叉重叠,长途营运线路原来主要由国有专业汽车运输企业经营,短途客运由专业运输公司、公交公司和个体车辆共同经营.由于政出多门、多头审批,享受财政补贴的公交公司也逐步由个体经营业户取代.经营上的无序必然导致竞争的无序,竞争的无序又破坏了客运大市场的整合性、规范性和有序性,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客运业的健康发展.(2)营运线路交叉重叠.受部门经济利益驱动,为增加管理收入,各管理部门在审批线路、运力投放方面把关不严,导致城市公交之间,城市公交与短途客运之间线路交叉重叠,形成不稳定根源,埋下冲突隐患.(3)客运市场矛盾重重.主要有管理者与客运企业之间的矛盾,客运企业与个体经营业户之间的矛盾,合法经营者与非法营运车辆之间的矛盾,城市公交与出租客运之间的矛盾,客运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不相适应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随时随地可能引发冲突,导致互抢客源,互相撤台,甚至相互堵车,引发交通中断,造成集体、越级上访不断,人民群众不满意,上级领导有意见,客运业的形象受到损害.(4)客运管理日益弱化.交通、城建两家交叉管理,各自执行部门的政策、法规,导致政令不一,竞争环境不公平,遇见问题推诿扯皮,谁都想管谁也管不了,从而造成对整个客运市场的动力的盲目增加,很多营运线路实载率达不到50%,有的甚至不超过20%,运输资源严重浪费,许多经营者的生存日渐困难.另外,城市公交场站建设滞后问题,公交公司车辆的交通规费征收问题,黑车的冲击,严重困扰客运业的发展,体制不改,这些问题就难以解决.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是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我国城乡客运业健康发展的总开关.2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的难点城乡客运管理体制改革,虽然在一些地方取得收稿日期:2008一01-10作者简介:贾菊香(1970一),女,山西洪洞人,临汾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工程师.贾菊香: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推进客运市场稳步发展的思考了明显成效,但是,一场改革就是一场利益关系的调整,改革越深入,触及的矛盾就越多.笔者认为,在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认真解决如下问题:(1)关于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规费问题.实行统一管理后,按交通部规定,凡从事道路运输业的车辆(包括出租车、公交车)都要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法规,照章缴费.但是由于过去客运市场留下的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特别是出租车、公交车由城建部门管理的观念,一时难以改变,因此,交通法规执行起来有很大困难.(2)关于交通法规与城建法规如何衔接问题.实施统一管理后,亟待出台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调整各种运输经济关系.(3)关于征收问题.由于交通、城建对公交出租征费的标准不同,在统一征收上存在很大难度,如果对移交车辆不按交通部门的收费标准征收费用,将直接影响原专业客运公司和社会个体运输户的问题;如果照章征收,又会造成城市客运经营业户的抵触,同样会影响社会稳定.(4)公交事业的公益性和市场化问题.长期以来,公交事业的社会性、福利性、公益性所产生的经济负担主要由市财政予以补贴,一旦财政予以“断奶”,公共交通生产、经营被完全推向市场,公交事业公益性亏损无所弥补,使得公交事业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公交车辆站点、停车场等公益设施落后,是多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但要加快建设,资金来源又是个问题,另外如何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并使之同原有的交通基础设施配套综合利用,也是一个新课题.(5)关于矛盾问题.多年来,客运市场纠纷不断,由于两家管理造成的客车经营线路重复布局的矛盾,客车站场设置重复的矛盾,新车与旧车的矛盾,个体与公交的矛盾,出租客车与市内班线车的矛盾,市场混乱、黑车屡禁不止的矛盾,还有市小客源少、经济效益低、管理与被管理、个人利益同国家利益等社会矛盾.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以后,可以说产生客运市场政出多门的政策性矛盾的根源没有了,但原有的各种矛盾不可能在一夜之间一次性即得到解决.因此,如何想办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6)人员融合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任何一个处理不好,都会引起客运市场新的混乱与不稳定,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诸多问题当中,有的通过市交通部门自身的努力可以得到圆满解决,有些问题如公交车场站问题单靠交通部门自身的力量很难解决,仍需要获得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3客运一体化管理的优越性天津市、河南省在部分市实施客运一体化管理运行以来,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逐步体现了其优越性.(1)精减了客运管理机构.城乡客运管理部门重复设置、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政出多门、重复审批、推诿扯皮的现象得以根本改变..(2)加大了交通部门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由于消除了两家管理的局面,也就减少了管理部门之间由于争夺市场、争夺经营业户之间推诿扯皮的矛盾,使交通部门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市场管理中.例如,洛阳交通局从全市客运市场的实际出发,出台了调控客车数量的措施,但由于体制不顺,这些调控措施未能落实,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后,交通一家说了算,这些就不会出现.(3)城乡客运市场逐步走向稳定.由于理顺了体制,客运市场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客运经营业户集体越级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经营行为规范了,服务意识提高了,不满情绪消除了.过去,出租车“黑车”太多,干扰了出租市场管理.现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得到出租司机的赞同.整个出租客运市场正向着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的方面迈进.(4)为运输资源实现有效配置奠定了基础.交通部门按照客运管理一体化的要求,把部分公交线路车起始站归拢到长途汽车站,既改变了长途汽车站部分场地闲置、公交车乱停乱放的局面,又方便了群众乘车,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实施客运市场一体化管理的对策4.1加强调研,借鉴经验,为客运一体化做好准备为从根本上消除交通、城建两部门交叉管理客运业的弊端,河南、天津、重庆等市在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交通部也做了大量的推广工作,为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两年来,我省晋城、长治等市也多次向省交通厅、省运管局咨询政策,听取建议,寻求支持,同时与城建、编制等部门进行磋商,与从事客运业多年的专家、老同志进行座谈,寻求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的新模式,引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得到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上级领导对城乡客运~体化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4.2领导重视,基层支持,城乡客运一体化稳步实施市委、市政府对实行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是推行客运一体化管理的关键.2002年6月24日,河南某市政府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将市城市客运办、市公交公司由市建委整体移交至交通局管理,7月2日,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就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专门部署研究,7月3日,市建委和交通局密切配合,移交仪式正式举行,从而实行了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在全国开创了具有里程碑意文的先河.经过不懈的努力,目前临汾市通过政府行文由交通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的有6个县市:曲沃、翼城、蒲县、永和、大宁、浮山,推进了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4.3扎实细致,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移交工作为做好整体移交工作,对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充分考虑,从交通法规、管理机制、人、财、物等八个方面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从而保证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体移交时,可报请市编委批准,将城市出租车、公交车的管理职能并入交通运管机构,重新核定编制,明确职责、任务,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的局面既初步形成.4.4因地制宜,强化措施,使一体化不断深化、规范、提高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需要用改革、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外省市先进经验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公认,若是这一改革成果全面深化,充分显现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优越性,就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在管理的思路上寻求新突破,在管理举措上采取新步骤.(1)加强宏观管理,加大调控力度,加快更新、淘汰,使运力结构得以优化,简化程序、优化投资环境,鼓励运输企业向农村发展.多头管理的最大弊病就是宏观管理失控,造成运力严重过剩.深化城乡一体化管理,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运力严重过剩问题.采取优先安排招投标计划,鼓励在客流量大、沿途乡镇密集的短途班线(100公里以内)按公交模式开行普通专线班车,必要时举行由公司、经营户代表参加的研讨会,听取群众意见、采纳群众建议,在实践中摸索一条“农村班线公交化”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其次是对尧都区、侯马、霍州等主要干线公路过剩运力合理减压,将车况较好、档次较高的营运车辆充实到乡镇,对比较薄弱的农村山区运输予以重点扶持、发展,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延伸、开辟新的乡镇班线.随着村村通油路,实现村村通公交的目标.(2)严格市场准人制度,坚决把住“准人关”.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标准更高,尺度更严,在车辆档次、服务质量及管理水平上下功夫,上台阶.(3)加快场站建设的力度,努力使场站数量、规模、布局与营运线路数量、规模、布局相适应,达到运输资源的最佳配置;在城乡站点、长途乡站点、长途车站和公交站点之间的衔接上下功夫,使之相辅相成.例如:有条件的县、市,如尧都区、霍州市应在乡镇建立简易停车场,各主要行政村建立班车停靠点,条件不足的县市如永和、大宁可适当延伸主要班线到偏远农村,努力达到村村通班车.(4)深化运输企业改革,不断提高其市场竞争力.要加强专业运输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将分散、零星的经营业户并人专业运输公司,专业运输公司之间也要做到优势互补,逐步实现优化重组,鼓励专业运输公司推行“公交化”经营模式,逐步取代实力不强,服务不好、各自为政的客运个体户.总之,要将在借鉴外省市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对一体化管理体制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注重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全面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的深化,不断开创我市运输市场管理的新局面,努力做到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黑政办规〔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47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交通运输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促进共同富裕的坚强保障。

为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成效明显、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整体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总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1.综合交通网络不断完善。

全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五年累计完成投资2190亿元,发挥了行业基础设施投资“压舱石”的作用,为全省“稳投资”作出积极贡献。

铁路、公路、机场等短板加快补齐,截止2020年底,综合交通网络总里程达到18.5万公里(不含城市道路及航路里程),实现了由“瓶颈制约”向“总体适应”的跨越。

快速交通网加速成型。

高快速铁路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达到995公里,建成哈牡客专、哈佳快速铁路等,开工建设牡佳客专、铁伊客专,基本形成以哈尔滨为中心辐射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的“一小时、两小时”交通圈。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9•【字号】合政办秘〔2017〕137号•【施行日期】2017.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已经2017年9月15日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19日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顺利推进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转变城乡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出行服务为目标,围绕“四个交通”建设要求,将统筹城乡公交发展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和政策引导、市场调节的组合作用,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安全、更便捷、更经济、更舒适的出行服务。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市域范围内公交网络全覆盖,构建发展协调、网络健全、保障到位、服务优质的城乡公交体系。

(二)具体目标。

2017年底前开通官亭、黄麓、中庙等至市区的干线城乡公交线路;2018年6月前,完成市区与县域公交枢纽、县域公交枢纽与县内主要乡镇、毗邻县之间公交枢纽的公交线路连接,形成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骨干网络;至2018年底,建成乡镇至行政村或人口较为密集自然村的公交网络;2019年,在巩固既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公交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验收申请报告格式及要求

验收申请报告格式及要求

验收申请报告格式及要求
______县(区、市)_____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验收申
请报告
一、创建工作总体情况
(一)发展现状。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752号),从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物流服务及发展环境四个方面,评估创建完成后本地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变化情况。

(二)主要工作。

综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举措、主要做法等。

(三)取得成效。

综述创建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服务脱贫攻坚、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二、创建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一)目标实现情况。

对照创建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分析实现情况。

(二)重点建设项目执行情况。

1.创建实施方案确定的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执行情况,包括进度、规模和质量情况。

2.创建实施方案确定的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重点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包括进度、规模和质量情况。

3.创建实施方案确定的城乡货运物流服务一体化重点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包括进度、规模和质量情况。

4.一体化融合发展项目执行情况。

(三)预算资金投入和落实情况。

各年度投资总量、主要来源,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三、创建工作管理情况
(一)创建工作组织保障情况。

(二)创建工作资金保障情况。

四、创建工作经验
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及经验交流情况。

附:自评估情况报告
对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验收评分细则》,对本地区各项指标进行自评价、计算评价分值,包括各项指标计算过程及结果。

抄送交通运输部

抄送交通运输部

抄送:交通运输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5年10月20日印发- 2 -附件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确保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我厅决定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健全机制、分级保障”的方针,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体要求,按照“五个坚持、五个确保”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确保农村公路发展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改革创新,确保提质增效升级迈上新台阶;坚持民生优先,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如期实现;坚持协调发展,确保“四好农村路”取得显著成效;坚持安全绿色,确保农村公路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以加快“四个转变”(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 3 -运协调发展转变和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为重点,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路活动为引领,分级建立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提高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四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导向作用,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工作责任,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和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机制,推动农村公路发展提质增效。

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调动激发和有效保护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发展的积极性,继续保持和营造有利于农村公路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城乡客运一体化

城乡客运一体化
3.湘潭西至石潭线(车辆数17台),分两条线运营:经姜畲、云湖桥5台(实际运行8台),经涟水桥、 蔡家嘴12台(实际运行9台),全部采取一票制经营。 4.湘潭西至花石线(车辆数22台),一直以来未对不按站点上下旅客的行为进行规范,故河口以内的 旅客基本是该线路车辆承载,但该线路车在西站售票首配停靠站点为古塘桥。线路多个经营主体并存,车 辆全部为单车承包制,矛盾的协调消化、处理难度大、成效差,各个经营主体之间,主体与个体之间很难 形成一致意见,甚至不排除主体在后出谋划策,个体在前冲锋陷阵。
虎形山、河口镇、镇中心小学,共7个。
四、具体方案及“智慧城乡客运管理”
具体方案 3、汽车西站和天易汽车站方案 (1)湘潭西站公交配套用房的建设 ① 建设规模 建设湘潭西站公交配套用房6000平方米(包括售 票大厅、售票室、站台、司助休息室、业务用房 等),建设露天停车场6000平方米。具体见右表 ②总平面布置 由于本项目建设属于湘潭市汽车西站一部分,因此, 应该与整个湘潭市汽车西站统一设计。汽车西站
二、线路概况及客运量预测
1、线路概况
全程约24公里,途经羊牯大道、
涟水大道、X014(峡山口、河口)、 湘莲大道、大鹏路、杨柳路、麒麟路、 贵竹路,双向对开,全程票价拟定为3
元,运行时间为6:00至21:00(夏季)
和6:30至20:00(冬季),发班密度 10分钟一趟,并根据客流情况的变化 适时调整发送班次。
区管委会)、学府雅苑、贵竹安置区、
金羚林语、县一中,共24个站点(包括 汽车西站)。 首末站为汽车西站和县一中,但
由于目前县一中无场地建设首末站,
因此将天易汽车站作为首末站功能, 即夜间停车及车辆保养。
四、具体方案及“智慧城乡客运管理”
具体方案 2、站点分级 中途站点共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 站点、二级站点和三级站点。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0•【字号】嘉政办发〔2021〕56号•【施行日期】2021.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嘉政办发〔202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现将《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0日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嘉兴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嘉兴市综合交通规划(2019-2035)》,特编制《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发展环境“十三五”期间,嘉兴市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深入实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围绕“8411”发展目标,全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显著成效,高效便捷、内连外接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基本成型,“15-30-60”的交通圈全面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日益完善,为嘉兴实现蝶变跃升、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综合交通网络再续新辉煌。

“十三五”期间,嘉兴交通投资力度空前,5年累计完成综合交通投资688亿元,为“十二五”时期的3.3倍,综合交通网络实现大跨越大发展,续写辉煌新篇章。

1. 铁路从一到多发展。

杭海城际铁路全面开工并进入系统联调,沪乍杭高铁、通苏嘉甬铁路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全面启动。

2. 公路从密到优发展。

全面建成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二期、525国道广陈至林埭段等一批重点项目,基本建成钱江通道北接线工程等项目,顺利开工苏台高速二期等项目,超计划完成“四好农村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全市公路网密度、高速公路密度、二级及以上公路网密度连续多年保持全省首位,其中公路网密度居长三角第二,“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国家级示范县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汉政发〔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8〕21号),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汉中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建设“三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一)“建好”农村公路。

到2018年底,交通脱贫保底性任务全面完成,实现全市100%建制村通畅。

到2020年底,实现深度贫困村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沥青(水泥)路,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其他地区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沥青(水泥)路;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更加完善,安全通行能力显著提升。

(二)“管好”农村公路。

到2020年,全面落实农村公路“两个纳入”;所有建制村建立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并有专人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责任,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健全;农村公路路政案件发现处置率达80%以上、结案率达85%以上,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大幅改善,治超形势总体平稳。

(三)“护好”农村公路。

到2020年,农村公路全面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目标,经常性养护率达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养护经费稳步增长。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

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县城周边2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率达到70%以上;具备条件的中心集镇建成一个等级综合客运服务站;各县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基本实现城乡交通基本服务均等化,建成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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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规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示范县申报、创建、组织实施、验收命名、动态评估等工作。

第三条示范县创建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人民满意的原则。

第四条示范县创建以县(区、市)为实施主体,创建周期原则上为2年。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示范县创建评估体系,加强相关政策支持。

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县(区、市)开展示范县创建,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

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示范县创建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程序第六条申报示范创建的县(区、市)原则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好发展基础。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成效显著,原则上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应达到AAAA 级及以上水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县达到AAA级及以上),并在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衔接、城乡客运服务、城乡货运与物流服务等方面处于省域领先水平。

(二)具备良好政策环境。

建立了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对推动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衔接、客运服务、货运与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及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等有明确、稳定的扶持政策。

(三)具有良好社会基础。

人民群众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认可度、支持度较高,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社会氛围良好。

第七条示范县创建申报程序包括县级申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交通运输部确定:(一)县级申报。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区、市)进行申报。

相关县(区、市)结合本地发展特点,编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1)。

经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直辖市所辖县(区、市)和省直辖县(区、市)《实施方案》直接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申报县《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筛选出拟推荐的示范创建县,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后,将推荐名单、推荐意见和审核后的《实施方案》报交通运输部。

(三)交通运输部确定。

交通运输部根据各省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确定分省份创建名额,并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县《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省级推荐排序、专家评议排序(权重各占50%),综合确定示范创建县名单,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创建内容与要求第八条示范创建县应当结合本地实际,聚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农村运输信息化服务等主题,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与物流服务一体化建设。

第九条示范创建县应当明确创建总体目标、创建指标和创建任务。

示范创建县应当将创建期内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提高一个等级或保持最高等级纳入创建总体目标。

应当明确具体创建指标(重点指标见附件2),以及重点实施项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十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部级评审情况,组织完善并批复辖区内示范创建县《实施方案》,批复后的《实施方案》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十一条示范创建县应当建立交通运输与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推进创建工作。

对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确需变更相关创建任务的,应当充分论证、详细说明理由,报原批复单位同意后,及时修订《实施方案》,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十二条示范创建县应当完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保障政策体系,在规划、建设、用地、资金、财税等方面给予配套政策支持,保障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第十三条示范创建县应当在创建期内每年总结《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形成《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3)。

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次年2月底前将年度报告报交通运输部。

第十四条创建期间,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示范创建过程的监督指导,定期检查示范创建任务进度,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示范创建县创建情况,协调解决示范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创建工作按进度有序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交通运输部通过召开会议、现场调研、经验推广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示范县创建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支持创建工作、体现创建成效的舆论氛围。

第五章验收与命名第十六条创建期结束后,已完成《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的示范创建县,可申请验收。

第十七条示范县验收程序包括县级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交通运输部验收、社会公示,具体验收程序如下:(一)县级申请。

创建期满,示范创建县应当依据《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开展自查评估,并组织编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验收申请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4),经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直辖市所辖县(区、市)和省直辖县(区、市)直接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受客观原因影响未达到创建目标的,应当书面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材料评审、实地核查等形式对示范创建县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进行审核。

对于具备验收条件的示范创建县,将《验收申请报告》及推荐意见报交通运输部;对于申请延期验收及未通过省级审核的示范创建县,将相关情况说明报交通运输部。

(三)交通运输部验收。

交通运输部负责成立验收专家组,通过集中评审、实地复核等形式,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四)社会公示。

交通运输部对验收通过的示范创建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交通运输部将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复核,确认验收结果。

第十八条对验收合格的示范创建县,由交通运输部命名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第十九条对未通过验收的示范创建县,由交通运输部反馈未通过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并给予1年的延续创建期,期满前按程序申请验收。

第二十条对规定时限内未申请验收、延续创建期结束后验收仍不合格或发现弄虚作假的示范创建县,由交通运输部公告取消其创建资格。

第六章动态评估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部组织对示范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情况开展动态评估,评估时间自获得示范县称号次年起,每3年评估一次。

第二十二条示范县应当对每个动态评估期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自评报告,并于动态评估期末年的6月底前,报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自评报告应当列明动态评估期各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指标情况。

第二十三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示范县自评报告进行初审,并于评估期末年8月底前,将审核后的自评报告报送交通运输部。

第二十四条交通运输部通过组织开展专家集中评议、现场调研检查等形式,形成动态评估结论。

第二十五条动态评估合格的示范县,交通运输部公告保留其称号。

动态评估不合格的,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交通运输部公告取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并不得申报后续最近一次创建。

称号取消后,不再享受交通运输部关于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相关支持政策。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支持政策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有关规定执行。

鼓励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对示范创建工作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编制要点一、创建基础阐述申报县经济社会和城乡交通运输发展概况、开展示范县创建的工作基础和创建优势。

二、创建思路及目标明确创建总体思路和原则,提出创建目标和具体指标。

创建思路应体现当地特色,创建目标应当列明现状值和创建期满后应达到的目标值。

三、创建任务对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与物流服务、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具体创建任务,列明重点支撑项目,明确进度和资金安排。

四、保障措施明确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配套的组织保障、政策扶持、资金筹措、宣传推广等措施。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及动态评估重点指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点一、创建工作总体情况阐述示范创建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等。

二、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值,评估当前创建目标完成情况。

三、主要经验做法总结开展示范创建过程中采取的创新性政策举措,以及支撑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效果。

四、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任务和重点工程,逐一评估完成比例;对于时序进度较慢的任务,重点说明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总结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六、后续工作安排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验收申请报告编制要点一、创建工作总体情况(一)发展现状。

从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与物流服务及发展环境等方面,评估创建完成后本地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提升情况。

(二)主要工作。

阐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举措、主要做法等。

(三)取得成效。

阐述创建工作在服务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

二、《实施方案》执行情况(一)目标实现情况。

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逐项评估目标实现情况。

(二)重点工程项目执行情况。

对照《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工程项目,逐项评估执行情况及投入使用后的效果,对未完成的重点工程项目具体说明原因。

三、创建工作管理情况阐述示范创建的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支持政策制定落实情况。

四、创建工作经验总结创建工作取得成效、特色经验总结和交流情况。

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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