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合作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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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公益基金合作协议

本合作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A协会,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其法定代表人为______;和

B公司,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其法定代表人为______。

上述签约方在本协议中合称“双方”。

双方同意共同签订本协议,以资遵守:

3宗旨和公益活动

3.1本基金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基金致力于以下方面的公益事业:

(1)【残障方面】;

(2)【老龄方面】;

(3)【教育方面】;

(4)【扶贫方面】;

(5)【环保方面】。

4组织机构

4.1本基金应设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

4.2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本协议制定、修改章程;

(1)犯罪;

(2)严重违背社会公德;

(3)长期未履行理事的职责;

(4)【其他】。

4.7本基金设主席一(1)名,由A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徐瑞新先生,设联名主席

一(1)名,由B公司担任。根据本基金之发展需要,经理事会决议,可增设名誉主席。

4.8理事会主席共同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2)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理事会决定由主席和联名主席共同签署有效。

事过二分之一(1/2)通过方为有效。

4.12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方为

有效:

(1)章程的修改;

(2)选举或者罢免主席、联名主席、秘书长;

(3)更换本基金名誉主席;

(4)本基金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5)决定理事报酬事宜;

(6)基金的其他重大事项。

5A协会责任

5.1A协会应负责以下事项:

(1)协助本基金在可行的情况下顺利调入A协会雇员并招聘其它合格

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6.3本基金根据其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

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6.4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宗旨的用途时,基金可以依法拍

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6.5本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1)根据本基金的宗旨和公益范围资助具体的受益人;

(2)投资收益稳健的金融产品、实业项目或者企业;

(3)向本基金可获报酬的理事和其他工作人员支付报酬;

(4)用于基金的日常开支;

(5)其他经理事会决议的目的。

6.6本基金每年之工作成本不得超过原始基金总额的5.6%。如本基金年度

工作成本超过上述上限比例,应取得B公司和其他定向捐赠者的认可和支持,并由他们承担。A协会可在第一年提取原始基金总额1.4%作为其

7.1本基金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取消:

(1)无法按照本基金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2)本基金的资金已经用尽且无其他捐赠收入的;

(3)双方一致同意解散的。

7.2本基金解散,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十五(15)日内启动清算程序。7.3本基金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7.4本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根据双方的共同决定而处理,或者一

次性捐赠给与本基金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8违约责任

8.1如果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重大义务,则该一方应被视为

已违反本协议。

8.2如因违约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一方产生任何费用、开支、责任或损

出一(1)名仲裁员,两名仲裁员应于发出或收到仲裁要求后的三十

(30)天内选出。第三名仲裁员应由[仲裁庭名称]主席选出。如果在

第一名仲裁员选出后的三十(30)天内,一方不能任命一位同意出

席仲裁的仲裁员,则有关任命应由[仲裁庭]主席做出。

(3)仲裁庭应适用[仲裁庭]于本协议签署之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但是,

如果该等规则与本条规定相冲突,包括与仲裁员的任命规定相冲

突,则应以本条规定为准。

(4)每一方均应与另一方合作,应根据另一方的要求,向其完全公开

并让其接触与上述仲裁程序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一方承担的

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除外。

(5)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得上诉,且应就

仲裁费用问题及其全部相关事项做出规定。

(6)任何一方均可请求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仲裁裁决做出执行判

决,或向该等法院申请对仲裁裁决给予司法承认或发布强制执行

(2)以航空挂号信(预付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的

第七(7)日视为有效送达;

(3)以航空快递发送的通知,在发送日(以航空快递公司出具的收据为

凭)视为有效送达。

11.5双方的通讯地址如下;

A协会:

地址:收件人:电话:B公司:地址:收件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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