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施工合同2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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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下称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下称乙方): **房屋拆除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城”项目拆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原**省机电公司项目拆除工程

1.2 工程地点:**路以南、**路以西、丙十五路以北

1.3 承包范围

1.3.1拆除工程承包范围:详见附图,其中主房**0

2.07平方米,偏房655平方米;砖石砾料及其他拆除物由乙方自行运出场外,并承担相关费用。

1.3.2现有地上残留物清运承包范围:拆除工程合同约定范围内现有地上残留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余土、炉灰渣、废砼料及各种预制件废料等)全部清运出场外,并负责办理清运相关手续。

1.4 承包方式

1.4.1 拆除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按以下三种方式以综合单价包死计算残值费用并向甲方支付。下述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物残值费、办理残土外运及清运手续的相关费用和残土外运费用等。乙方按18元/㎡(偏房5元/㎡)支付甲方拆除残值费,其中附图中三号房屋按15元/㎡计算。

1.4.2自本合同签订日期起,甲方将被拆除房屋陆续交付乙方,移交后的房屋乙方需20天内完成拆除任务。

1.5文明施工及质量要求:做好拆除前准备工作,编制拆除技术措施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实施,严禁野蛮拆除。

1.6 验收标准

1.6.1拆除工程验收标准:要求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地上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包括已废弃不用的地下管线),砖石砾料及其他拆除物(含残土)由乙方自行运出场外,满足甲方要求。

1.6.2地上残留物清运验收标准:要求将本合同约定范围内自然地面以上所

有地上残留物清运出场满足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自行承担所

有相关费用。

第2条施工依据

2.1 经甲方确定的施工方案。

2.2 国家及**市市城市房屋拆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3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结算方式

3.1乙方应付甲方保证金金额约计为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3.2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残值费用***598元(大写:*拾*万*仟伍佰玖拾捌元整);计算方式:残值费=主房(**6

4.07平方米)*18元/㎡+主房638平方米*15元/㎡+偏房(655平方米)*5元/㎡

3.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和残值费用总计**3598元(大写:*拾*万叁仟伍佰玖拾捌元整)

3.4乙方完成拆除任务后,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乙方保证金。

第4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4.1.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具备正常的施工条件。

4.1.2甲方负责开通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以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顺畅。

4.1.3甲方委派 ** 作为甲方代表,联系方式:13******46,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后方为有效。

4.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4.2.1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在施工中乙方自行解决水、电供应,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2乙方自行办理施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办理及完善相关的拆除许可证等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办理施工期间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意外保险及其他相关的安全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2.4乙方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警示标牌齐全,严格遵守施工安全准则。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所需工具、安全和劳保用品、机械设施及随机所用的配件等。

4.2.5乙方保证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接受市拆迁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如出现罚款,由乙方承担。

4.2.6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损坏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如因施工需要无法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造成影响的,应在向甲方交接之前无偿恢复其原状。要切实做好各类管线的防护工作,按甲方及管线单位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4.2.7本工程施工期间,有关消防、环卫、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必须符合

**市市政府及甲方的要求。因施工导致火灾发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2.8乙方在进行拆除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政府关于拆除的有关规定:

4.2.8.1 拆除现场设置标志,有专人看护,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红灯警示,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

4.2.8.2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确保拆除施工人员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4.2.8.3 房屋旧料要及时运出。其中砖、石砾料破碎后不得压盖原建(构)筑物的基础,影响基础拆除和验收。

4.2.8.4 不得立体交叉作业。

4.2.8.5 不得拆除尚有未搬迁被拆迁人的房屋主体结构。

4.2.8.6 不得擅自拆除未搬迁被拆迁人房屋,对相邻拆除建筑的不拆除房屋须妥善保护,不得破坏不拆除房屋。如对未拆除物造成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4.2.8.7 不得损坏市政、通讯、交通等公用设施。

4.2.8.8 不得堵塞交通。

4.2.8.9 不得违反国家及**市市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定。

4.2.8.10 在断水、断电、断气,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4.2.8.11乙方应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按**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控制现场污染,减少因施工产生的粉尘、噪音、光污染等对周围客体的干扰,如发生滋扰、扰民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2.9乙方负责办理残留物外运、渣土证等有关手续,办理手续相关费用及建筑垃圾处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10乙方委派乙方代表,联系方式:;代表乙方行使工程现场管理权,及负责配合甲方的工作。

4.2.11乙方妥善处理与派出所、建委、街道办事处、市容办、环保、劳动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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