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收集收费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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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上海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上海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注:所有相关材料均可在嘉定环境网(/p487.aspx)--信息公开--通知-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内下载原有纸质备案表企业登陆:点击进入企业客户端:http://211.144.122.71:8080/,帐号和密码为:根据企业原有的转移计划备案表编号(如某公司备案表编号为2011-00XXX-003,取中间五位“00XXX”,若备案表中间不足五位的,则前加“00”补足五位)作为登录帐号,初始密码为“1”。

企业可在系统中对密码进行修改。

基本信息变更及备案:登陆系统后,进入“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填写变更申请后变更相关基本信息并提交。

同时生成《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申请表》并与其他报送材料一同交至区环保局审批备案。

(表格在变更申请要求提交框下可自动生成也可至嘉定环境网上下载)。

审批备案通过即为授权企业使用电子联单及网上备案功能。

运行电子联单: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前填写电子联单,提交并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其中“产生联”企业自己留档,其他两联由运输单位随车运行。

接受单位收到危险废物后,处置单位核实电子联单后点击同意接收,本次联单运行成功。

如有误,由区环保局审核是否退回企业重新填写联单。

电子转移计划申报并备案:进入“转移备案”,进行计划备案表的填报(原有审核通过备案表在新建备案表中一律选择“变更”)完成后点击打印生成word文档打印并盖章(一式三份)。

企业凭备案表和有效合同等相关材料至各区县办理窗口办理备案审批。

新注册企业流程注:所有相关材料均可在嘉定环境网(/p487.aspx)--信息公开--通知-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内下载登陆:点击进入http://211.144.122.71:8080/申请新账号,完善基本信息点击报送。

系统自动生成登陆ID(五位),初始密码为“1”。

生成《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申请表》打印盖章并随其他报送材料一同交至区环保局进行审批授权(表格下载地址:上海环境:/固废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关于开展本市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及转移联单属地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内附件)。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2016年第7号附件)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2016年第7号附件)

附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关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规定,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管理计划),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制定,严格落实。

产废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管理计划,并严格按照管理计划加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

(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

管理计划应注重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三)因地制宜,切合实际。

以本指南为基础,在确保管理计划真实和可操作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商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整相关内容。

三、基本要求(一)制定单位管理计划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废单位制定。

对拥有子公司—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生产基地的集团公司(统称集团公司),按以下规则进行制定:1.子公司单独制定。

2.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统称所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制定单位。

所属单位可与集团公司一起制定,也可分别单独制定。

原则上,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不在同一设区的市的,应当分别单独制定。

(二)制定形式管理计划应以书面形式制定并装订成册,封面和正文的排版使用既定格式(封面可增加企业标志)。

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见附1),并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见附2)。

(三)制定时限原则上管理计划按年度制定,并存档5年以上。

鼓励产废单位制定中长期(如5-10年)管理计划。

制定中长期管理计划的,应当按年度制定实施计划。

四、主要内容(一)基本信息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注册地址、生产设施地址、行业类别与代码、总投资、总产值、企业规模、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危废管理计划

危废管理计划

附 1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单位名称(盖章):制定日期:年月日计划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表1基本信息表2产品生产情况表3危险废物产生概况(可另增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备注:1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产生单位、环保部门各一份;2、管理计划备案编号由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年份和四位流水序号组成;3、对应利用或处置方式,在相应的利用/处置下划√。

附3-1:表1.1危险废物产生工序记录表单位负责人:(盖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注:1、表头横线处填写企业名称。

2、吨/年:指自然年度内的量。

自然年度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单位:填写计量单位,原则应填写吨。

若填写升、立方米等其他计量单位,则必须填写该危险废物的密度。

4、废物代码: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填写。

表1.2危险废物特性表单位负责人:(盖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注:1、表头横线处填写企业名称。

2、本表每年填写一张,每个编号的废物填写一页。

3、危险废物代码: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填写“1”并填写相应代码;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填写“0”并可不填写代码。

4、利用处置方式及代码。

利用方式包括:R1作为燃料(直接燃烧除外)或以其他方式产生能量,R2溶剂回收/再生(如蒸馏、萃取等),R3再循环/再利用不是用作溶剂的有机物,R4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R5再循环/再利用其他无机物,R6再生酸或碱,R7回收污染减除剂的组分,R8回收催化剂组分,R9废油再提炼或其他废油的再利用,R15其他;等。

处置方式包括:D1填埋,D9物理化学处理(如蒸发、干燥、中和、沉淀等),不包括填埋或焚烧前的预处理,D10焚烧,D16其他;等。

其他方式,C1水泥窑共处置,C2生产建筑材料,C3清洗(包装容器)。

铬渣的利用处置方式代码如下:G21干法解毒,G22湿法解毒,G23烧结炼铁,G24生产水泥,G29其他。

危废信息公示栏标准

危废信息公示栏标准

危废信息公示栏标准
危废信息公示栏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尺寸:危废信息公示栏的尺寸应该足够大,以便清晰地展示危废信息。

常见的尺寸有40x80cm等。

2. 材质:公示栏的材质应该具有一定的耐用性和抗腐蚀性,以便长期使用。

常见的材质有PVC塑料板、铝板等。

3. 内容:公示栏的内容应该包括危险废物的名称、产生单位、产生量、危险特性、处置方式等信息,以便公众了解危险废物的处置情况。

4. 字体和语言:公示栏的字体和语言应该易于阅读和理解,以便公众获取信息。

通常使用简体中文,字体大小适中,以方便不同年龄段的人群阅读。

5. 标识:公示栏应该有明显的标识,以提醒公众注意公示栏的存在。

标识可以设计成图形、文字等不同形式,但应该简洁明了,易于辨识。

6. 位置:公示栏的位置应该便于公众查看,通常放置在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入口或附近区域。

7. 定期更新:公示栏的信息应该定期更新,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总之,危废信息公示栏是危险废物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应该遵循科学、规范、易读易懂的原则,以便公众了解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危险废物处置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处置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控制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危险废物的处置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生产、使用和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处置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其次,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应注重资源化利用和最小化排放。

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将危险废物转化为可再生资源或能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同时,要严格控制废物排放,防止污染土壤、水体和大气,保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健康。

再者,危险废物处置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施的完好。

员工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处置方法,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同时,设施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处置过程的安全可靠。

此外,危险废物处置控制标准还需要注重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

相关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危险废物的处置情况和环境监测数据,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估。

同时,鼓励公众参与危险废物治理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形成多方共治的局面,推动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透明和规范。

总之,危险废物处置控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只有加强监管、推动技术创新、提高公众参与度,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实现危险废物零排放、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为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2版)2023年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2版)2023年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22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环境、保护人民健康,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

1. 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明确危险废物的范围和分类,根据国家标准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有毒废物、易燃废物、腐蚀性废物等。

2. 产生单位的责任: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以及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的台账管理,记录废物的产生量、流向等信息。

3. 收集和运输: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必须由经过资质认证的企业进行,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4. 贮存和处置: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经过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设施条件,保证废物处理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5. 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提高管理的透明度。

6. 报告和信息公开:要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单位按规定报告相关信息,并加强危险废物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方便公众了解相关情况。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保护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也鼓励企业加强环保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发展。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技术规范通则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技术规范通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单位入厂分析、贮存、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焚烧设施、安全填埋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并可用于指导利用处置单位工程建设以及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产废单位自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设施参照本文件执行;有特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专用标准的,同时执行专用标准。

本文件不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及高温蒸煮类设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5.1~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603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30760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HJ/T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176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1091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42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DB32/3151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4年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环保负责人: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至时
检查人员:姓名: 单位: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姓名: 单位: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姓名:单位: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

3.对危险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 4.根据评分细则给出得分。

5.备注栏可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

6。

检查的主要内容不适用的,计为0分,并将该项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界值。

—11—
—12—。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企业危废自查表

3.环评等资料对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等描述不清晰的,扣1分。
4.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发生变化,或产生量超过原环评预测的20%或少于预测的50%,未完善评价资料(如后评价、现状评价、补充评价、固废专题报告等)的,扣2分。
查阅相关资料
H■一、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固废法》第十七条、十八条、二十九条、七十九条、八H—条)
4
通过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全面、准确地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且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录等。
1.未按时限和频次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的,扣2分。
2.申报资料中关于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每存在1处错误,扣
2
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所示标签,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了规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都粘贴了样式规范、内容全面的标签。
1.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未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每有1处扣1分。
2.识别标志位置不明显、样式(形状、颜色、图案、比例)不正确、填写内容不全面或与实际不相符、污损严重更换不及时的,每有1处扣0.5分。
3.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未粘贴标签的,每有1处扣1分;标签内容不全面的,每有1处扣0.5分。
4.未设置产废环节流程图或流程图中产废环节不准确的,每有1处扣0.5分。
现场核查
三、管理计划制度
(《固废法》第七十八条)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11.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危废管理计划的指南

附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关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规定,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管理计划),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制定,严格落实。

产废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管理计划,并严格按照管理计划加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

(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

管理计划应注重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三)因地制宜,切合实际。

以本指南为基础,在确保管理计划真实和可操作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商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整相关内容。

三、基本要求(一)制定单位管理计划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废单位制定。

对拥有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生产基地的集团公司(统称集团公司),按以下规则进行制定:1.子公司单独制定。

2.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统称所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制定单位。

所属单位可与集团公司一起制定,也可分别单独制定。

原则上,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不在同一设区的市的,应当分别单独制定。

(二)制定形式管理计划应以书面形式制定并装订成册,封面和正文的排版使用既定格式(封面可增加企业标志)。

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见附1),并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见附2)。

(三)制定时限原则上管理计划按年度制定,并存档5年以上。

鼓励产废单位制定中长期(如5-10年)管理计划。

制定中长期管理计划的,应当按年度制定实施计划。

四、主要内容(一)基本信息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注册地址、生产设施地址、行业类别与代码、总投资、总产值、企业规模、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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