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纳税筹划及案例分析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案例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案例巧用包装物节税案例:恒生轮胎厂经营各种型号的汽车轮胎,随着轮胎生产厂家的日益增多,轮胎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
该厂在提高自身产品品质,开拓新的消费市场的同时,力求尽可能降低成本,以增加产品的竞争力。
1999年4月,企业销售1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2000元,其中包含包装物价值200元,该月销售额为2000×1000=2000000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该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200万×10%=20万元。
该厂领导专经过分析,认为税收成本过高,因此要求财务人员采取措施,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解析:根据恒生轮胎厂的情况,财务人员可以在包装物上寻求节税的途径。
其关键是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采取收取押金的方式。
这样做,可以给企业带来三个好处:第一:可以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从而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生产包装物的人力、物力,降低了产品成本。
第二:在产品的售价中可以扣除原来包装物的价值,从而降低了产品的售价,有利于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第三:可以节税。
对于包装物,企业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法:一是连同应税消费品出售;二是收取租金;三是收取押金。
这三种处理方法的征税情况有所不同。
小税种案例(资源税)案例:以销售的精选矿为计税数量少纳资源税的案例分析内蒙某矿山开采铁矿石,并精选部分原矿,该铁矿每吨应纳资源税15元。
2003年7月,税务专管员对该矿上半年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
将“产品销售收入—原矿销售收入”明细账上的销售数量,与该矿缴纳资源的纳税申报表上的销售数量相核对,发现数量不符。
而将原矿销售数量加上精矿销售数量,正好与纳税申报表上的数量相等。
说明该矿在计算缴纳资源税时,没有将精矿折算为原矿,而是直接按销售的精矿数量计算纳税(销售精矿250吨,经核定的选矿比为1:1.4)。
经查属新进会计人员不熟悉业务造成的。
解析:根据资源税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将开采的原矿连续加工,应按移送使用的数量纳税,不能准确提供移送使用数量的,以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三章 消费税纳税筹划实务 《纳税筹划实务与案例》PPT课件

计税依据
二、从量定额计征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实行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实际 销售、使用、委托加工收回或进口的数量。具体规定为:
税率
由于消费税采用的是列举法,按具体应税消费品设置税目税率,征 税界限清楚,一般不易发生错用税率的情况。税法对下列情况的适 用税率作了明确规定:
Part three
消费税纳税筹划实务
消费税特点分析
消费税特点
01
消费税是特定征收 的税种。
02
消费税是全额征税 的税种
03
消费税是价内税
04
从征收环节看,消费税 是一次性征收,只在消 费品的生产、流通或消
费的一增值税是相同的
06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 费品征收的税
07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由货物进口人或代理人在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征税对象
1.烟; 2.酒;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高尔夫球及球具; 8.摩托车;
征税对象
9.小汽车; 10.高档手表,具体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 000(含)元以上
计税依据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筹划目标是降低销售额,基本思路是:
1. 销售价 格的确
定
2. 包装物 的筹划
3. 生产方 式的选
择
4. 套装销 售的规
划
5. 其他筹
划
计税依据
二、利用包装物的使用性质降低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实行 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 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 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第3章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及案例

第1节 消费税纳税筹划概述
一、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基本内容
n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 节征收的一种税。
n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 种间接税,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个税种。
Hale Waihona Puke PPT文档演模板第3章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及案例
第3章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及案例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n 1.两者范围不同: n 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
价内税。 n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
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n 4.两种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
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PPT文档演模板
第3章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及案例
课堂练习
n 【例题·多选题】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下列各项中不 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有( )。
n A.红木筷子 n B.实木地板 n C.护肤护发品 n D.农用拖拉机专用轮胎
n
n 『正确答案』ACD
PPT文档演模板
第3章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及案例
课堂练习
n 【多选题】根据消费税现行规定,下列应缴纳消费税的 有()。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总结
PPT文档演模板
第3章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及案例
课堂练习
n 【例题·计算题】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 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 元。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 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 计算: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 税(不考虑进项税)。
3、消费税纳税筹划

一、谈消费税的节税技巧消费税可以说是个“特区”税,你经营的产品处于这个“特区”,就需纳这个税;不处于这个“特区”,就不纳这个税。
所以,在目前我国只开征特种消费税的背景条件下,只有处于“特区”的产品涉及消费税。
我国的税收政策把以下四大项产品划入了“特区”,对其征收消费税:第一项是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和鞭炮、焰火等;第二项是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第三项是高耗能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第四项是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所以,对消费税最初的筹划就是:在选择经营项目或产品时,你进不进这个“特区”。
进,你就要缴纳消费税;不进,就不涉及消费税。
这也是投资人在做决策时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消费税的计税基数与增值税相同,均以不含税价计算税金。
但消费税的特殊之处在于,除了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等部分消费品在零售环节征收外——以零售环节的销售收入(不合税)作为计税基数,其他应税产品都是在生产环节征收——以出厂价(不含税)作为计税基数。
所以,我国涉税企业——如酒厂、烟厂以及化妆品厂商等——节约消费税的普遍做法就是“复式经营”——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来经营自己的产品:生产企业以出厂价把产品卖给(自己的)销售公司,并按出厂价计算交纳消费税;销售公司把产品卖给消费者,不再交纳消费税,其中生产企业的出厂价决定消费税的大小。
若是生产企业直接把消费品卖给消费者,就吃大亏了。
估计目前我国没有这样“单式”经营的企业了。
消费税的节税思路基本有二:一靠政策,二靠技巧。
其中的技巧除了“分”、“合”两种手段外,还有比较分析,“择优录取”的决策选择。
我们分别案例介绍如下:案例1:包装物周转使用——分开核算,可以节约消费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消费税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交纳消费税。
6章 纳税筹划--消费税

• 如果三类酒单独核算,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如果三类酒单独核算,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单独核算 白酒: 白酒:30 × 12000×20%+12000× 0.5=78000 × % × = 药酒: × 药酒:50×8000×10% =40000 × % 套装酒:120×700×20%+700 × 3× 0.5=17850 套装酒: × × % × = • 合计应纳消费税额为: 合计应纳消费税额为: 78000+40000+17850=135850(元) = (
• 如果三类酒未单独核算,则应采用税率从高的原则, 如果三类酒未单独核算,则应采用税率从高的原则, 未单独核算 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30×12000+50×8000+120×700)×20% × × × ) % +(12000+8000+700×3) ×0.5=179850 × = • 由此可见,如果企业将三种酒单独核算,可节税: 由此可见,如果企业将三种酒单独核算,可节税: 179850- 135850 =44000元 元
• 如果该企业不将两类酒组成套装酒销售还可节税: 如果该企业不将两类酒组成套装酒销售还可节税: 不将两类酒组成套装酒销售还可节税 ——成套销售 成套销售 120×700×20%+700 × 3× 0.5=17850 × × % × = ——分开销售 分开销售 15×3×700×20%+0.5×3×700×0.5 × × × % × × × +25×3×700×10%=12075 × × × % 节约 17850-12075=5775
• 6.2.3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 筹划思路】 • 企业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尽量做到账目清楚,即分 企业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尽量做到账目清楚, 开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开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在涉及成套消费品销售的问题上,看是否有必要 在涉及成套消费品销售的问题上, 成套消费品销售的问题上 组成成套的消费品。 组成成套的消费品。对于有必要组成成套的消费品 的情况,可以采用变“先包装后销售” 的情况,可以采用变“先包装后销售”为“先销售 后包装”方式, 后包装”方式,这样往往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 ,
会计经验:利用委托加工方式消费税筹划案例分析

利用委托加工方式消费税筹划案例分析利用委托加工方式消费税筹划案例分析现行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自制产品的适用税率,依销售收入计税。
工业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及个人委托代为加工的产品,仅就企业收取的加工费收入计税,税率显然是工业企业制造同样的产品,如属受托加工则比自制产品税负轻。
企业通过改变加工方式,将自制产品尽可能以卖给对方的。
待产品生产出来时,就直接向购货方分别收取材料费和加工费。
也有的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就由购货方直接进料,使产品销售不须在本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做账,不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如果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作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事先搞清: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哪一种方式税负较轻?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①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委托他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在本企业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销售。
[案情说明]丰收卷烟厂委托大华工厂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75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丰收卷烟厂后,丰收卷烟厂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700万元。
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50%。
在计算消费税的同时,还应计算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它与加工方式无关,暂不计算分析。
[筹划分析]丰收卷烟厂有关消费税筹划计算如下:a.丰收卷烟厂向大华工厂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00+75)÷(1-30%)=250(万元)应缴消费税=250x30%=75(万元)b.丰收卷烟厂销售卷烟后,应缴消费税:700x50%-75=275(万元)c.丰收卷烟厂的税后利润(所得税税率33%):(700-100-75-75-95-275)x (1-33%)=80x67%=53.6(万元)②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运回后,委托方不再继续加工,而是直接对外销售。
第3章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及案例

答案(2)正确
②包装物
A、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 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 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品。)
课堂练习
【例题·计算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10年1月1日开业,经 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餐饮收入600万 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
『正确答案』 该娱乐公司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180×250÷10000=4.5(万元) 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
课堂练习
【单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 消费税的有()。
A、进口卷烟
B、进口服装
C、零售化妆品
D、零售白酒
【答案】A
服装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化妆品、白酒属于消费税 征税范围,但不是在零售环节缴纳。
课堂练习
【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在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 化妆品税目征税范围的有()。
(8)小汽车
征收范围:包括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①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
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
②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23座(含23座)的在 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 用客车。
不包括: ①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②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以下的
『正确答案』ACD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一、纳税环节是应税消费品生产、消费过程中应缴纳消费税的环节。
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非流通领域或终极的消费环节。
利用纳税环节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尽可能避开或推迟纳税环节的出现。
例如,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可以采取“物物交换”或者改变和选择某种对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推迟缴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可以采取与受托方联营的方式,改变受托与委托关系节省此项消费税。
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
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但增值税税负不变。
例如,某烟草集团下属的卷烟厂生产的甲类卷烟,市场售价为每箱1000元(不含增值税),该厂以每箱8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100箱。
卷烟厂转移定价前:应纳消费税税额=1000×100×50%=50000(元)卷烟厂转移定价后:应纳消费税税额=800×100×50%=40000(元)转移定价前后的差异如下:50000-40000=10000(元)转移价格使卷烟厂减少10000元税负。
二、采取“先销售后包装”方式销售成套消费品。
税法规定,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征税。
习惯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品,都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进行。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
举例说明: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一瓶指甲油( 10元)、一支口红(1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25元)、一瓶摩丝(8元)、一块香皂(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费税纳税筹划及案例分析
消费税是一种针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在销售环节征收的税费,它是按照
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的一定比例征收的。
消费税的征收是为了调节商
品和服务的消费量,控制市场供求关系,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对于消费者
来说,了解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可以有效地降低税务负担,增加个人或企业
的收益。
1.商品选择:了解消费税的税率和税务政策,对于不同税率的商品做
出明智的选择,可以降低税负。
有些商品享有减免税、免税或特定税率的
优惠政策,可以通过购买这些商品来减少消费税的支付额。
2.消费时间安排:合理安排购买商品的时间,可以降低税款额。
例如,在消费税税率有望调整的时候,可以推迟购买商品的时间,以享受较低税率。
3.消费地点选择:不同地区的消费税税率可能存在差异,选择税率较
低的地区进行购买,可以减少消费税的支付额。
4.发票管理:积极管理和保存购物发票,及时索取发票可以用于抵扣
消费税,提高税务减免额。
以下是一个消费税纳税筹划的案例分析:
消费者小李打算购买一辆名牌汽车,他了解到不同地区的消费税税率
存在差异,于是决定购买城市A的汽车,该城市的消费税税率较低。
他还
知道购买该汽车需要支付20%的消费税,但是购买豪华品牌的汽车可以享
受较低税率的优惠政策。
小李经过比较后,决定购买一辆豪华车,该车辆
享受10%的消费税税率。
假设这辆车的售价为100万元,则小李需要支付
的消费税如下计算:
购车税额=车辆售价×消费税税率
=100万元×10%
=10万元
如果小李购买的是非豪华品牌的汽车,需要支付20%的消费税,则应支付的消费税额为20万元。
通过这样的消费税纳税筹划,小李成功地减少了10万元的税负,实现了税务方面的优惠。
总之,消费税纳税筹划可以通过合理选择商品、消费时间和地点,积极管理购物发票等方式来降低税负,增加个人或企业的收益。
然而,在进行消费税纳税筹划时,需要充分了解税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合法合规的原则进行操作,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