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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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了统一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施工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设计时速200-350km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当铺设无碴轨道时,还应符合无碴轨道路基工程施工的有关规定。

1.0.3 路基工程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针对客运专线铁路特点,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与相关工程密切配合,正确选用施工方法。

1.0.4 路基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如需变更,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规定。

1.0.5 路基工程应作为土工结构物,将地基处理、路基填筑、基床表层、边坡防护、支挡结构、路基排水及沉降观测等作为系统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管理,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及质量检测工作,确保路基工程质量。

1.0.6 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基础、预埋管线、综合接地等工程项目作为相关工程应与路基工程同步施工。

1.0.7 路基工程施工应实行机械化施工,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测试方法。

1.0.8 路基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大型机械设备、测试设备、爆破器材以及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及规定。

1.0.9 路基工后沉降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进入轨道工程施工工序。

1.0.10 路基工程填料作为结构物材料宜优先采用集中供应。

1.0.11 路基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法规。

1.0.12 本施工指南未涉及到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及铁道部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工后沉降

路基竣工铺轨开始以后产生的沉降。 2.1.2 过渡段

路堤与桥台、路堤与横向构筑物、路堤与路堑、路堑与隧道等过渡区域。 2.1.3 化学改良土

通过在土中掺入石灰、水泥等掺合料,改变土的化学成分,提高了工程性能指标的土体。 2.1.4 物理改良土

通过在土中掺入中、粗砂、卵石及砾石等材料,改变土的颗粒级配,提高了工程性能指标的土体。

2.2 符 号

15D ——相邻填层中,颗粒较粗层填料的颗粒级配曲线上,相应于15%含量的粒径 85d ——相邻填层中,颗粒较细层填料的颗粒级配曲线上,相应于85%含量的粒径

K ——压实系数 30K ——地基系数

n ——孔隙率

95O ——土工合成材料等效孔径 s P ——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

б0——地基基本承载力

5.63N ——标准贯入试验

w ——含水率

opt w ——最优含水率

d ρ——干密度 max d ρ——最大干密度

H ——路堤高度

3 施工准备

3.0.1 施工单位应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工程的设计标准、规模、意图,对设计文件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3.0.2路基工程施工调查,应根据工程特点着重调查收集下列资料,并写出调查报告。

1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

2 核对土石类别及分布,调查施工环境条件及取、弃土困难地段的填料来源、弃土位置和运土条件等。

3 调查核对级配填料,收集级配填料的拌和场地等有关资料。

4 土石方爆破地段的地形、地貌、地质和附近居民、建筑物、交通与通信设施情况。

5 办理用地手续、拆迁补偿所需的资料。

6 当地可利用的资源和设施。

7 修建各项临时工程和施工防排水设施的资料。

8 收集与工程有关的既有线运营情况、路基情况,以及采取安全合理、施工方便的工程措施所需的资料。

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材料、新型结构所需的资料。

3.0.3 开工前应对全线路基的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3.0.4 交接桩及施工复测

1 交接桩应在现场进行,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2 中线、高程必须与相邻地段贯通闭合,两端为桥梁或隧道时,应以桥梁或隧道中线、高程为准。在两个施工单位的分界处,应由双方共同复测签认,线路中线和高程必须与管界外的控制桩和水准点闭合。

3 线路控制桩和路基中线、高程测量误差应符合现行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测量的有关规定,测量工作必须贯彻“双检制”。对主要的中线控制桩应测设护桩并作出记录。边桩应根据贯通后的中线、高程测设,在地形、地质变化处应加测横断面的地面线。

3.0.5 施工前,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按照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对路基填料进行复查和试验,确认填料类别,按规定填写土工试验报告,经审查签证后方可使用。对需改良的特殊岩土,除进行常规试验外,尚需进行专门的鉴别试验,以确认其种类和处理方法。

3.0.6 土工合成材料、固化剂、级配碎石、沥青等原材料运抵现场后,必须进行质量检验,经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以供货商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或商检报告代替现场检验。

3.0.7 在施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实际工程数量、工期要求编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落实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审批制度报批后执行。

3.0.8 施工便道的修筑标准应按施工运量和施工机械的最大荷载确定,并满足施工需要。当有设计要求时,应按设计标准修筑。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的,应进行实地检查;当不能满足施工运输要求时,应进行加固改造。

3.0.9 路基工程施工应按试验及检测要求设置工地试验室。试验室必须经认证合格,检测仪器设备应满足质量检测项目的要求。

3.0.10 路基工程施工全面开工前,应选择一定长度的试验区段进行试验。确定机械设备组合、施工工艺、摊铺厚度、压实遍数、改良土配合比、级配料配合比等施工参数及试验、检测的方法。

3.0.11 路基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报告。

3.0.12 路基工程施工前应做好人员的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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