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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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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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2154-24 营业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1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和施工安全监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京师办【2008】435号)的规定,结合一标段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2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监理项目部及各监理组监理人员严格执行并监督施工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强化监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1.3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2 工程概况及特点

2.1 工程概况

2.1.1一标段监理六组全长20Km,跨越营业线工点1处。跨越营业线工点在青沧特大桥DK193+548至DK193+597,由18局14工区施工。

2.1.2 跨越营业线工程及特点

本监理组在里程为DK193+548跨越津浦铁路左线,与既有线呈132°45′夹角;在里程为DK193+597跨越津浦铁路右线,与既有线呈136.73′夹角,津浦铁路为I级电化铁路,运输特别繁忙。采用32+16.4+32简支梁的形式跨越。

3 编制依据

3.1 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

3.2 北京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京师办【2008】435号)。

3.3 客运专线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3.4 相关工程及区段的设计文件。

3.5 京沪公司有关办法、细则等。

4 营业线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4.1 监理控制的基本内容

4.1.1 工程开工前,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进行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应具有针对性。检查培训计划、教材、记录、签单表、考试卷以及北京局的培训合格证书等。

4.1.2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临近或跨越既有线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检查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到位,按照规定报北京铁路局或朔黄铁路公司审查。

4.1.3 施工单位必须与既有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取得施工许可。

4.1.4 检查施工单位的“申请施工要点计划”,申

请计划应包括施工范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起止时间、影响行车范围、施工安全质量保障措施、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纠正。

4.1.5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分工明确、统一指挥。施工、技术、负责人、防护人员必须佩带明显标识。

4.1.6 风雨天气,靠近既有线高空作业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止大型施工机械溜滑、侧翻到行车线限界内的可靠措施。

4.1.7 靠近既有线的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应要求设置出入口拦门,派专人看守。未经许可的车辆和大型机械不得进入,不施工时关门加锁。

4.1.8 在距既有线路200m范围内的临时施工场地,严禁存放燃料及其他易燃易爆品。

4.1.9 毗邻既有线使用大型机械作业时,应保证机械性能良好,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既有线两侧15m范围内应在限界外设置防护绳,在10m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车辆掉头,确需掉头时应设置安全的掉头区,有列车通过时应停止作业。

4.1.10 尽量远离线路堆放材料,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时,必须符合既有线施工的相关规定。

4.1.11 检查设置的安全防护,防护器材和设置的距离、范围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2 监理工作的程序

4.3 桥梁施工

4.3.1 基础施工

4.3.1.1 临近既有线路开挖深基坑,应制定可靠的开挖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深基坑开挖宜避开雨季。

4.3.1.2 临近既有线开挖桥涵基坑时,稳定边坡率按1:1.5--1:1.75自基坑底向上推算,确定开挖对既有线安全影响程度。

4.3.1.3 当推算的基坑顶边未伸入到道床坡脚外0.4m以内时,可放坡开挖,视地质条件调整坡率。

4.3.1.4 当推算的基坑顶边伸入到道床坡脚外

0.4m以内时但未伸入道床时,应支撑开挖。选择支撑形式应考虑列车动载、震动影响,保证路基稳定。为安全起见,本工程基坑开挖采用钢板桩支护。

4.3.1.5 当推算的基坑顶边伸入到道床内时,支撑开挖难以保证路基稳定时,必须实施线路架空措施。

4.3.1.6 钻孔桩基础施工应考虑列车的震动影响,钻孔时应适当加大护壁泥浆比重。钻孔用泥浆池宜远离路基坡脚。使用吊车移动钻机、安装钢筋笼、安装导管时,吊车站位或吊臂不得侵限,列车通过时应停止作业。

4.3.1.7 基坑附近如有铁路行车设施,应标示清楚。施工机械有可能到达其附近的设施,应加设防护桩保护。

4.3.1.8 桥涵基础施工质量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4.4 墩台施工

4.4.1 当距既有线路边缘较近时,脚手架、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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